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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維·伊·查蘇利奇的覆信

馬克思

給維·伊·查蘇利奇的覆信

〔初稿〕

  (1)在分析資本主義生產的起源時,我說過,它實質上是“生產者和生產資料徹底分離”(《資本論》法文版第315頁第1欄),并且說過,“全部過程的基礎是對農民的剝奪。這種剝奪只是在英國才徹底完成了……但是,西歐的其他一切國家都正在經歷著同樣的運動”(同上,第2欄)。

  可見,我明確地把這一運動的“歷史必然性”限于西歐各國。為什麼呢?請看第32章,那里寫道:

  “它被消滅的過程,即個人的分散的生產資料轉化為社會的積聚的生產資料,多數人的小財產轉化為少數人的大財產,  這種對勞動人民的痛苦的、殘酷的剝奪,就是資本的起源……以自己的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被以剝削他人勞動即以雇佣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所排擠。”(第341頁第2欄)

  可見,歸根到底這里所說的是把一種私有制形式變為另一種私有制形式。但是,既然俄國農民手中的土地從來沒有成為他們的私有財產,那麼這一論述又如何應用呢?

  (2)從歷史觀點來看,證明俄國農民的公社必然解體的唯一有力論據如下:

  回顧一下遙遠的過去,我們發現西歐到處都有不同程度上是古代類型的公有制;隨著社會的進步,它在各地都不見了。為什麼它只是在俄國免于這種遭遇呢?

  我的回答是:在俄國,由于各種情況的獨特結合,至今還在全國範圍內存在著的農村公社能夠逐漸擺脫其原始特征,并直接作為集體生產的因素在全國範圍內發展起來。正因為它和資本主義生產是同時存在的東西,所以它能夠不經受資本主義生產的可怕的波折而占有它的一切積極的成果。俄國不是脫離現代世界孤立生存的;同時,它也不像東印度那樣,是外國征服者的獵獲物。

  如果資本主義制度的俄國崇拜者要否認這種進化的理論上的可能性,那我要向他們提出這樣的問題:俄國為了采用機器、輪船、鐵路等等,難道一定要像西方那樣,先經過一段很長的機器工業的孕育期嗎?同時也請他們給我說明:他們怎麼能夠把西方需要幾個世紀才建立起來的一整套交換機構(銀行、信用公司等等)一下子就引進到自己這里來呢?

  如果在農民解放的時候,農村公社立即被置于正常的發展條件下,其次,如果主要靠農民來償付的巨額國債,以及通過國家(仍然要靠農民來償付)向那些轉化為資本家的“社會新棟梁”提供的其他巨款,都用于進一步發展農村公社,那麼,現在誰也不會再臆測消滅公社的“歷史必然性”了,因為大家將都會承認,公社是俄國社會新生的因素和一種優于其他還處在資本主義制度奴役下的國家的因素。

  另外一個對于保存(通過發展公社)俄國公社有利的情況是:

  俄國公社不僅和資本主義生產是同時存在的東西,而且經歷了這種社會制度尚未受觸動的時期而幸存下來;相反地,在俄國公社面前,不論是在西歐,還是在美國,這種社會制度現在都處于同科學、同人民群眾以至同它自己所產生的生產力本身相抗爭的境地。總之,在俄國公社面前,資本主義正經歷著危機,這種危機只能隨著資本主義的消滅,隨著現代社會回復到“古代”類型的公有制而告終,這種形式的所有制,或者像一位美國著作家(這位著作家是不可能有革命傾向的嫌疑的,他的研究工作曾得到華盛頓政府的支持)所說的,現代社會所趨向的“新制度”,將是“古代類型社會在一種高級的形式下(in a superior form)的復活(a revival)”。因此,不應該過分地害怕“古代”一詞。

  如果是這樣,那至少應該了解這些波折。然而,關于這些波折,我們還什麼都不了解。

  不管怎樣,這種公社是在連綿不斷的內外戰爭的情況下滅亡的,很可能是亡于暴力之下的。在日耳曼部落占領意大利、西班牙、高盧等地時,那里的古代類型的公社已經不存在了。但是,它的天然的生命力卻為兩個事實所證實。有個別的公社經歷了中世紀的一切波折,一直保存到今天,例如,在我的家鄉特里爾專區就有。然而更重要的是,這種公社的各種特征非常清晰地表現在取代它的公社里面,在後一種公社里,耕地變成了私有財產,然而森林、牧場、荒地等仍為公有,所以毛勒在研究了這種次生形態的公社後,就能還原出它的古代原型。由日耳曼人在所有被征服的地區引入的新公社,由于繼承了古代原型的特征,在整個中世紀時期,成了人民自由和人民生活的唯一中心。

  如果說,在塔西佗時代以後,我們關于公社的生活,關于公社是怎樣消失和在什麼時候消失的,都一點也不了解,那麼,至少由于尤利烏斯·凱撒的敘述,我們對這一過程的起點還是知道的。在凱撒的那個時代,已是逐年分配土地,但是這種分配是在日耳曼人各氏族和血緣親屬聯合體之間,還不是在公社各個社員之間進行的。由此可見,日耳曼人的農村公社是從較古的類型的公社中產生出來的。在這里,它是自然發展的產物,而決不是從亞洲現成地輸入的東西。在那里,在東印度也有這種農村公社,并且往往是古代形態的最後階段或最後時期。

  為了從純理論觀點,即始終以正常的生活條件為前提,來判斷農村公社可能有的命運,我現在必須指出“農業公社”不同于較古的類型的公社的某些特征。

  首先,所有較早的原始公社都是建立在公社社員的血緣親屬關系上的;“農業公社”割斷了這種牢固然而狹窄的聯系,就更能夠擴大範圍并保持同其他公社成員的接觸。

  其次,在公社內,房屋及其附屬物  園地,已經是農民的私有財產,可是遠在引入農業以前,共有的房屋曾是早先各種公社的物質基礎之一。

  最後,雖然耕地仍然是公有財產,但定期在“農業公社”各個社員之間進行分配,因此,每個農民自力耕種分配給他的田地,并且把產品留為己有,然而在較古的公社中,生產是共同進行的,只有產品才拿來分配。這種原始類型的合作生產或集體生產顯然是單個人的力量太小的結果,而不是生產資料社會化的結果。

  不難了解,“農業公社”所固有的二重性能夠賦予它強大的生命力,因為,一方面,公有制以及公有制所造成的各種社會聯系,使公社基礎穩固,同時,房屋的私有、耕地的小塊耕種和產品的私人占有又使那種與較原始的公社條件不相容的個性獲得發展。

  但是,同樣明顯,這種二重性也可能逐漸成為公社解體的根源。撇開敵對的環境的一切影響不說,僅僅從積累牲畜開始的動產的逐步積累(甚至有像農奴這樣一種財富的積累),動產因素在農業本身中所起的日益重要的作用以及與這種積累密切相關的許多其他情況(如果我要對此加以闡述就會離題太遠),都起著破壞經濟平等和社會平等的作用,并且在公社內部產生利益沖突,這種沖突先是使耕地變為私有財產,最後造成私人占有已經變成私有財產的公社附屬物的森林、牧場、荒地等等。正由于這個原因,“農業公社”到處都是古代社會形態的最近的類型;由于同樣原因,在古代和現代的西歐的歷史運動中,“農業公社”時期是從公有制到私有制、從原生形態到次生形態的過渡時期。但這是不是說,不管在什麼情況下,“農業公社”的發展都要遵循這條道路呢?絕對不是的。“農業公社”的構成形式只可以有兩種選擇:或者是它所包含的私有制因素戰勝集體因素,或者是後者戰勝前者。先驗地說,兩種結局都是可能的,但是,對于其中任何一種,顯然都必須有完全不同的歷史環境。一切都取決于它所處的歷史環境。(見第10頁)

  俄國是在全國範圍內把“農業公社”保存到今天的歐洲唯一的國家。它不像東印度那樣,是外國征服者的獵獲物。同時,它也不是脫離現代世界孤立生存的。一方面,土地公有制使它有可能直接地、逐步地把小地塊個體耕作轉化為集體耕作,并且俄國農民已經在沒有進行分配的草地上實行著集體耕作。俄國土地的天然地勢適合于大規模地使用機器。農民習慣于勞動組合關系,這有助于他們從小地塊勞動向合作勞動過渡;最後,長久以來靠農民維持生存的俄國社會,也有義務給予農民必要的墊款,來實現這一過渡。另一方面,和控制著世界市場的西方生產同時存在,就使俄國可以不通過資本主義制度的卡夫丁峽谷393,而把資本主義制度所創造的一切積極的成果用到公社中來。

  如果“社會新棟梁”的代言人要否認現代農村公社上述進化的理論上的可能性,那麼,可以向他們提出這樣的問題:俄國為了獲得機器、輪船、鐵路等等,是不是一定要像西方那樣先經過一段很長的機器工業的孕育期呢?也可以向他們提出這樣的問題:他們怎麼能夠把西方需要幾個世紀才建立起來的一整套交換機構(銀行、股份公司等等)一下子就引進到自己這里來呢?

  俄國的“農業公社”有一個特征,這個特征造成它的軟弱性以及同各方面的敵對狀態。這就是它的孤立性,公社與公社之間的生活缺乏聯系,而保持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天地,并不到處都是這種類型的公社的內在特征,但是,在有這一特征的地方,這種與世隔絕的小天地就使一種或多或少集權的專制制度凌駕于公社之上。俄羅斯北部各公國的聯合證明,這種孤立性在最初似乎是由于領土遼闊而形成的,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又由于蒙古人入侵以來俄國遭到的政治命運而加強了。在今天,這個障礙是很容易消除的。也許只要用各公社自己選出的農民代表會議代替鄉這一政府機關就行了,這種會議將成為維護它們利益的經濟機關和行政機關。

  從歷史觀點來看,一個十分有利于通過“農業公社”的進一步發展來保存這種公社的原因是:“農業公社”不僅和西方資本主義生產是同時存在的東西,這使它可以不必接受資本主義的活動方式而占有它的各種成果;而且,它經歷了資本主義制度尚未受觸動的時期而幸存下來;現在卻相反,不論是在西歐,還是在美國,資本主義制度都處于同勞動群眾、同科學以至同它自己所產生的生產力本身相抗爭的境地。總之,在俄國公社面前,資本主義制度正經歷著危機,這種危機只能隨著資本主義的消滅,隨著現代社會回復到“古代”類型的集體所有制和集體生產的高級形式而告終。

  不言而喻,公社的進化將是逐步的,第一步可能是在它目前的基礎上為它創造正常的條件。

  因此,從理論上說,俄國“農村公社”可以通過發展它的基礎即土地公有制和消滅它也包含著的私有制原則來保存自己;它能夠成為現代社會所趨向的那種經濟制度的直接出發點,不必自殺就可以獲得新的生命;它能夠不經歷資本主義制度(這個制度單純從它可能延續的時間來看,在社會生活中是微不足道的),而占有資本主義生產使人類豐富起來的那些成果。但是我們必須從純理論回到俄國現實中來。

  (3)要剝奪農民,不必像在英國和在其他國家那樣,把他們從他們的土地上趕走;同樣,也不必用命令來消滅公有制。請你們試一試,從農民那里奪取他們的農業勞動產品一旦超過一定的限度,那麼,你們即使動用憲兵和軍隊也不能再把他們束縛在他們的土地上!羅馬帝國末年,各行省的十人長(不是農民,而是土地所有者)就拋棄自己的家園,離開自己的土地,甚至賣身當奴隸,只是為了擺脫那種不過成了官方無情壓榨的借口的財產。

  正是從所謂農民解放的時候起,國家使俄國公社處在不正常的經濟條件之下,并且從那時候起,國家借助集中在它手中的各種社會力量來不斷地壓迫公社。由于國家的財政搜括而被削弱得一籌莫展的公社,成了商業、地產、高利貸隨意剝削的任人擺布的對象。這種外來的壓迫激發了公社內部原來已經產生的各種利益的沖突,并加速了公社的各種瓦解因素的發展。但是,還不止如此。國家靠犧牲農民培植起來的是西方資本主義制度的這樣一些部門,它們絲毫不發展農業生產能力,卻特別有助于不從事生產的中間人更容易、更迅速地竊取它的果實。這樣,國家就幫助了那些吮吸 “農村公社”本來已經涸竭的血液的新資本主義寄生蟲去發財致富。

  ──總之,那些最能促進和加速剝削農民(俄國的最巨大的生產力)、并最能使“社會新棟梁”發財致富的一切技術和經濟手段,都在國家的促進下過早地發展起來。

  破壞性影響的這種促進作用,只要不被強大的反作用打破,就必然會導致農村公社的滅亡。

  但是要問,為什麼從農村公社的現狀中得到好處的所有這些利害關系者(包括政府監護下的大工業企業),合謀要殺死給他們下金蛋的母雞呢?正因為它們感到“目前這種狀況”不能繼續維持下去,所以感到現在的剝削方式已經過時了。由于農民的貧困狀況,地力已經耗盡而變得貧瘠不堪。豐年被荒年抵消。最近10年的平均數字表明,農業生產不僅停滯,甚至下降。最後,第一次出現了俄國不僅不能輸出糧食,反而必須輸入糧食的情況。因此,不能再浪費時間。必須結束這一切。必須創造一個由比較富裕的少數農民組成的農村中間階級,并把大多數農民干脆都變為無產者。正是為了這一目的,“社會新棟梁”的代言人才把公社所受的創傷說成是公社衰老的自然征兆。

  撇開目前壓迫著俄國“農村公社”的一切災難而僅僅考察它的構成形式和歷史環境,那麼一看就很清楚,它的一個基本特征,即土地公有制,是構成集體生產和集體占有的自然基礎。此外,俄國農民習慣于勞動組合關系,這使他們可能易于從小地塊勞動過渡到集體勞動,而且,俄國農民在沒有進行分配的草地上、在排水工程以及其他公益事業方面,已經在一定程度上實行集體勞動了。

  但是,要使集體勞動在農業本身中能夠代替小地塊勞動這個私人占有的根源,必須具備兩樣東西:在經濟上有這種改造的需要,在物質上有實現這種改造的條件。

  關于經濟上的需要,只要把“農村公社”置于正常條件之下,就是說,只要把壓在它肩上的重擔除掉,只要它獲得正常數量的耕地,那麼它本身就立刻會感到有這種必要。俄國農業只要求有土地和用比較原始的工具裝備起來的小地塊農民的時期,已經過去了。這個時期之所以很快地成為過去,是因為對農民的壓迫耗盡了農民的土地的地力,使他的土地貧瘠。現在,農民需要的是大規模組織起來的合作勞動。況且,現在他們連種兩三俄畝土地都還缺乏各種最必要的農具,難道把他們的耕地增加到10倍,他們的狀況就會變得好些嗎?

  設備、肥料、農藝上的各種方法等等集體勞動所必需的一切資料,到哪里去找呢?俄國“農村公社”比同一類型的古代公社大大優越的地方正是在這里。在歐洲,只有俄國的“農村公社”在全國範圍內廣泛地保存下來了。因此,它目前處在這樣的歷史環境中:它和資本主義生產的同時存在為它提供了集體勞動的一切條件。它有可能不通過資本主義制度的卡夫丁峽谷,而占有資本主義制度所創造的一切積極的成果。俄國土地的天然地勢,適合于利用機器進行大規模組織起來的、實行合作勞動的農業經營。至于最初的創辦費用(包括智力上的和物質的),俄國社會有支付的義務,因為它長久以來靠“農村公社”維持生存并且也必須從“農村公社”中去尋找它的“新生的因素”。

  “農村公社”的這種發展是符合我們時代歷史發展的方向的,對這一點的最好證明,是資本主義生產在它最發達的歐美各國中所遭到的致命危機,而這種危機將隨著資本主義的消滅、隨著現代社會回復到古代類型的高級形式,回復到集體生產和集體占有而告終。

  既然“農村公社”的現狀有利于這麼多不同的利害關系者,并且特別有利于在亞歷山大二世仁慈的統治下成長起來的“社會新棟梁”,那麼,為什麼他們還合謀要使公社滅亡呢?為什麼他們的代言人還把公社所受的創傷說成是公社自然衰老的確鑿證據呢?為什麼他們要殺死下金蛋的母雞呢?

  只是因為經濟上的事實(我要來分析這些事實,就會離題太遠)揭開了這樣一個秘密:公社的現狀不能繼續維持下去了,并且純粹由于事物的必然性,現在的剝削人民群眾的方式已經過時了。因此,必須有點新東西,而這種新東西,雖然表現為各種不同的形式,但總不外是,消滅公有制,使比較富裕的少數農民形成農村中間階級,而使絕大多數的農民干脆變為無產者。

  一方面,“農村公社”幾乎陷入絕境;另一方面,強有力的陰謀正等待著它,準備給它以最後的打擊。要挽救俄國公社,就必須有俄國革命。可是,那些掌握著各種政治力量和社會力量的人正在盡一切可能準備把群眾推入這一災禍之中。

  俄國“農村公社”的歷史環境是獨一無二的!在歐洲,只有俄國“農村公社”不是像稀有的殘存的怪物那樣零星地保存下來,不是以不久前在西方還可見到的那種古代形式保存下來,而幾乎是作為巨大帝國疆土上人民生活的統治形式保存下來的。如果說土地公有制是俄國“農村公社”的集體占有制的基礎,那麼,它的歷史環境,即它和資本主義生產的同時存在,則為它提供了大規模地進行共同勞動的現成的物質條件。因此,它能夠不通過資本主義制度的卡夫丁峽谷,而占有資本主義制度所創造的一切積極的成果。它能夠以應用機器的大農業來逐步代替小地塊耕作,而俄國土地的天然地勢又非常適于這種大農業。因此,它能夠成為現代社會所趨向的那種經濟制度的直接出發點,不必自殺就能開始獲得新的生命。

  相反,作為開端,必須使它處于正常的狀態。

  但是,掌握著將近一半土地,而且是優等地的地產,是和公社對立的,更不用說國有領地了。正因為如此,所以通過“農村公社”的進一步發展來保存它是和俄國社會總的運動一致的,俄國社會的新生只有付出這個代價才能獲得。甚至僅僅從經濟觀點來看,俄國能夠通過本國農村公社的發展來擺脫它在農業上所處的絕境;通過英國式的資本主義的租佃來擺脫這種絕境的嘗試,將是徒勞無功的,因為這種制度是同俄國的整個社會條件相抵觸的。�

  要能發展,首先必須生存,可是任何人都不能否認,“農村公社”目前正處于危險境地。

  撇開敵對環境的一切其他有害要素的影響不說,僅僅是個別家庭手中的動產,例如它們的牲畜、有時甚至是奴隸或農奴這樣的財富的逐步增長,這種私人積累,從長遠來看足以破壞原始的經濟平等和社會平等,并且在公社內部產生利益沖突,這種沖突首先觸及公共的耕地財產,最後擴展到森林、牧場和荒地等等這樣一些已經變成私有財產的公社附屬物的公共財產。

  (4)各種原始公社(把所有的原始公社混為一談是錯誤的;正像在地質的層系構造中一樣,在歷史的形態中,也有原生類型、次生類型、再次生類型等一系列的類型)的衰落的歷史,還有待于撰述。到現在為止,我們只有一些粗糙的描繪。但是,無論如何,研究的進展已經足以證明:(1)原始公社的生命力比閃族社會、希臘社會、羅馬社會以及其他社會,尤其是現代資本主義社會的生命力要強大得多;(2)它們衰落的原因,是那些阻礙它們越出一定發展階段的經濟條件,是和今日俄國公社的歷史環境毫無相似之處的歷史環境。

  我們在閱讀資產者所寫的原始公社歷史時必須有所警惕。他們是甚至不惜偽造的。例如,亨利·梅恩爵士本來是英國政府用暴力破壞印度公社行動的熱心幫手,但他卻偽善地要我們相信:政府維護這些公社的一切崇高的努力,踫到經濟規律的自發力量都失敗了!�

  (5)您完全清楚,現在俄國公社的存在本身由于強大的利害�

  關系者的陰謀而處于危險境地。除了國家直接搜刮的壓迫,侵入公社的“資本家”、商人等等以及土地“所有者”的狡詐的剝削以外,公社還受到鄉村高利貸者以及由于它所處的環境而在內部引起的利益沖突的損害。

  要剝奪農民,不必像在英國和在其他國家那樣,把他們從他們的土地上趕走;同樣,也不必用命令來消滅公有制。請你們試一試,從農民那里奪取他們的農業勞動產品一旦超過一定的限度,那麼,你們即使動用憲兵和軍隊也不能再把他們束縛在他們的土地上!羅馬帝國末年,各行省的十人長(大土地所有者)就拋棄自己的土地,成為流浪者,甚至賣身當奴隸,只是為了擺脫那種不過成了官方壓榨的借口的“財產”。

  正當人們吸著公社的血、蹂躪它、耗盡它的地力、使它的土地貧瘠的時候,“社會新棟梁”的文壇奴僕卻以嘲弄的口吻指出,公社所受的創傷正是它自然衰老的征兆;并宣稱,公社的滅亡是自然的死亡,縮短它的臨終的時間是一件好事。因此,這里涉及的已經不是有待解決的問題,而簡直是應給以打擊的敵人。要挽救俄國公社,就必須有俄國革命。而且,政府和“社會新棟梁”正在盡一切可能準備把群眾推入這一災禍之中。如果革命在適當的時刻發生,如果它能把自己的一切力量集中起來以保證農村公社的自由發展,那麼,農村公社就會很快地變為俄國社會新生的因素,變為優于其他還處在資本主義制度奴役下的國家的因素。

寫於1881年2月底-3月初
第一次用俄文發表於《馬克思恩格斯文庫》1924年版第1卷並用原文發表於《馬克思恩格斯全集》1985年歷史考證版第一部份25卷
原文是法文
選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第430-441頁

〔覆信〕

1881年3月8日于倫敦西北區梅特蘭公園路41號

親愛的女公民:

  最近10年來定期發作的神經痛妨礙了我,使我不能較早地答復您2月16日的來信。承蒙您向我提出問題,但很遺憾,我卻不能給您一個適合于發表的簡短說明。幾個月前,我曾經答應給聖彼得堡委員會就同一題目寫篇文章。可是,我希望寥寥幾行就足以消除您因誤解所謂我的理論而產生的一切疑問。

  在分析資本主義生產的起源時,我說:

  “因此,在資本主義制度的基礎上,生產者和生產資料徹底分離了……全部過程的基礎是對農民的剝奪。這種剝奪只是在英國才徹底完成了……但是,西歐的其他一切國家都正在經歷著同樣的運動。”(《資本論》法文版第315頁)

  可見,這一運動的“歷史必然性”明確地限于西歐各國。造成這種限制的原因在第32章的下面這一段里已經指出:

  “以自己的勞動為基礎的私有制……被以剝削他人勞動即以雇佣勞動為基礎的資本主義私有制所排擠。”(同上,第341頁)

  因此,在這種西方的運動中,問題是把一種私有制形式變為另一種私有制形式。相反地,在俄國農民中,則是要把他們的公有制變為私有制。

  由此可見,在《資本論》中所作的分析,既沒有提供肯定俄國農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論據,也沒有提供否定農村公社有生命力的論據,但是,我根據自己找到的原始材料對此進行的專門研究使我深信:這種農村公社是俄國社會新生的支點;可是要使它能發揮這種作用,首先必須排除從各方面向它襲來的破壞性影響,然後保證它具備自然發展的正常條件。

  親愛的女公民,您忠實的

  卡爾·馬克思

寫于1881年3月8日
原文是法文
第一次用俄文發表于《馬克思恩格斯文庫》1924年版第1卷并用原文發表于《馬克思恩格斯全集》1985年歷史考證版第1部分第25卷
選自《馬克思恩格斯全集》恩格斯文庫》1924年版第1卷第19卷第268-2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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