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 資本論第一卷

第四篇 相對剩余价值的生產


第十章 相對剩余价值的概念

  工作日的一部分衹是生產出資本所支付的勞動力价值的等价物。到現在為止,工作日的這一部分被看作不變量,而在一定的生產條件下,在社會現有的經濟發展階段上,它實際上也是這樣的。在這個必要勞動時間之外,工人還能勞動2小時、3小時、4小時、6小時等。剩余价值率和工作日的長度就取決于這個延長的量。如果說必要勞動時間是不變的,那末相反,整個工作日是可變的。現在假定有一個工作日,它的總長度以及它的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的划分是已定的。例如ac線a─────────b──c代表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ab段代表10小時必要勞動,bc段代表2小時剩余勞動。現在,如果沒有ac的進一步延長,或者說不依靠ac的進一步延長,怎樣才能增加剩余价值的生產呢?也就是說,怎樣才能延長剩余勞動呢?

  盡管工作日的界限ac已定,看來bc仍然可以延長,不過不是越過它的終點c(同時也是工作日ac的終點)延長,而是由它的起點b以相反的方向向a端推移而延長。假定在a─────────b′─b──c中,b′─b等于bc的一半,或一個勞動小時。假定在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ac中,b移到b′,bc就延長到b′c,剩余勞動就增加了一半,從2小時增加到3小時,雖然工作日仍舊是12小時。但是很明顯,如果必要勞動不同時從ab縮短到ab′,從10小時縮短到9小時,要使剩余勞動這樣從bc延長到b′c,從2小時延長到3小時是不可能的。必要勞動的縮短要与剩余勞動的延長相适應,或者說,工人實際上一直為自己耗費的勞動時間的一部分,要變成為資本家耗費的勞動時間。這里,改變的不是工作日的長度,而是工作日中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的划分。

  另一方面,知道工作日的量和勞動力的价值,顯然也就知道剩余勞動量本身。勞動力的价值,即生產勞動力所需要的勞動時間,決定再生產勞動力价值所必要的勞動時間。如果一個勞動小時用金量來表示是半先令或6便士,勞動力的日价值是5先令,那末工人每天就必須勞動10小時,才能補償資本支付給他的勞動力的日价值,或者說,才能生產出他每天必要生活資料的价值的等价物。知道這些生活資料的价值,也就知道工人勞動力的价值(1),知道工人勞動力的价值,也就知道他的必要勞動時間的量。從整個工作日中減去必要勞動時間,就得到剩余勞動的量。12小時減去10小時,還剩2小時,這里看不出,在這种條件下剩余勞動怎么能夠延長到2小時以上。當然資本家可以不付給工人5先令,而衹付給4先令6便士,或者更少。再生產這4先令6便士价值,有9個勞動小時就夠了,這樣,在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中,剩余勞動就不是2小時,而是3小時了,剩余价值本身也就從1先令提高到1先令6便士了。但是這個結果的獲得,衹是由于把工人的工資壓低到勞動力价值以下。工人衹得到他在9小時內生產的4先令6便士,他所支配的生活資料比以前少1/10,因此,他的勞動力衹能有萎縮的再生產。在這里,剩余勞動的延長,衹是由于打破剩余勞動的正常界限,剩余勞動的範圍的擴大,衹是由于侵占了必要勞動時間的範圍。雖然這种方法在工資的實際運動中起著重要的作用,但是在這里它應該被排除,因為我們假定,一切商品,包括勞動力在內,都是按其十足的价值買賣的。既然作了這樣的假定,那末勞動力的生產或勞動力价值的再生產所必要的勞動時間,就不能因為工人的工資低于他的勞動力的价值而減少,而衹有當這個价值本身降低時才減少。在工作日長度已定的情況下,剩余勞動的延長必然是由于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而不是相反,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是由于剩余勞動的延長。就我們的例子來說,勞動力的价值必需在實際上降低1/10,必要勞動時間才能減少1/10,從10小時減到9小時,從而使剩余勞動從2小時延長到3小時。

  但是,勞動力的价值要這樣降低1/10,同量的生活資料,從前用10小時生產出來,現在要求用9小時生產出來。不過,要做到這一點,不提高勞動生產力是不可能的。例如,一個鞋匠使用一定的手段,在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內可以做一雙皮靴。如果他要在同樣的時間內做兩雙皮靴,他的勞動生產力就必須提高一倍。不改變他的勞動資料或他的勞動方法,或不同時改變這二者,就不能把勞動生產力提高一倍。因此,他的勞動生產條件,也就是他的生產方式,從而勞動過程本身,必須發生革命。勞動生產力的提高,在這里一般是指勞動過程中的這樣一种變化,這种變化能縮短生產某种商品的社會必需的勞動時間,從而使較小量的勞動獲得生產較大量使用价值的能力。(2)在研究我們上面考察的那种形式的剩余价值的生產時,我們曾假定生產方式是既定的。而現在,對于由必要勞動變成剩余勞動而生產剩余价值來說,資本衹是占有歷史上遺留下來的或者說現存形態的勞動過程,并且衹延長它的持續時間,就絕對不夠了。必須變革勞動過程的技朮條件和社會條件,從而變革生產方式本身,以提高勞動生產力,通過提高勞動生產力來降低勞動力的价值,從而縮短再生產勞動力价值所必要的工作日部分。

  我把通過延長工作日而生產的剩余价值,叫做絕對剩余价值﹔相反,我把通過縮短必要勞動時間、相應地改變工作日的兩個組成部分的量的比例而生產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對剩余价值。

  要降低勞動力的价值,就必須提高這樣一些產業部門的生產力,這些部門的產品決定勞動力的价值,就是說,它們或者屬于日常生活資料的範圍,或者能夠代替這些生活資料。但是,商品的价值不僅取決于使商品取得最終形式的那种勞動的量,而且還取決于該商品的生產資料所包含的勞動量。例如皮靴的价值不僅取決于鞋匠的勞動,而且還取決于皮革、蜡、線等等的价值。因此,那些為生產必要生活資料提供不變資本物質要素(勞動資料和勞動材料)的產業部門中生產力的提高,以及它們的商品相應的便宜,也會降低勞動力的价值。相反,那些既不提供必要生活資料、也不為制造必要生活資料提供生產資料的生產部門中生產力的提高,并不會影響勞動力的价值。

  便宜的商品當然衹是相應地,即衹是按照該商品在勞動力的再生產中所占的比例,降低勞動力的价值。例如,襯衫是一种必要生活資料,但衹是許多种必要生活資料中的一种。這种商品變得便宜衹會減少工人購買襯衫的支出。但是必要生活資料的總和是由各种商品、各個特殊產業部門的產品构成的,其中每种商品的价值總是勞動力价值的相應部分。勞動力价值隨著勞動力再生產所必要的勞動時間的減少而降低,這种勞動時間的全部減少等于所有這些特殊生產部門勞動時間減少的總和。在這里我們把這個總結果看成好象是每個個別場合的直接結果和直接目的。當一個資本家提高勞動生產力來使例如襯衫便宜的時候,他決不是必然抱有相應地降低勞動力的价值,從而減少必要勞動時間的目的﹔但是衹要他最終促成這個結果,他也就促成一般剩余价值率的提高。(3)必須把資本的一般的、必然的趨勢同這种趨勢的表現形式區別幵來。

  這里不考察資本主義生產的內在規律怎樣表現為資本的外部運動,怎樣作為競爭的強制規律發生作用,從而怎樣成為單個資本家意識中的動机。然而有一點一幵始就很清楚:衹有了解了資本的內在本性,才能對競爭進行科學的分析,正象衹有認識了天体的實際的、但又直接感覺不到的運動的人,才能了解天体的表面運動一樣。但是,為了理解相對剩余价值的生產,并且衹根据已經得出的結果,要作如下的說明。

  如果一個勞動小時用金量來表示是6便士或1/2先令,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就會生產出6先令的价值。假定在一定的勞動生產力的條件下,在這12個勞動小時內制造12件商品﹔每件商品用掉的生產資料、原料等的价值是6便士。在這种情況下,每件商品花費1先令,即6便士是生產資料的价值,6便士是加工時新加進的价值。現在假定有一個資本家使勞動生產力提高一倍,在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中不是生產12件這种商品,而是生產24件。在生產資料的价值不變的情況下,每件商品的价值就會降低到9便士,即6便士是生產資料的价值,3便士是最后的勞動新加進的价值。生產力雖然提高一倍,一個工作日仍然同從前一樣衹創造6先令新价值,不過這6先令新价值現在分散在增加了一倍的產品上。因此分攤在每件產品上的不是這個總价值的1/12,而衹是1/24,不是6便士,而是3便士,也就是說,在生產資料變成產品時,就每件產起來說,現在加到生產資料上的,不象從前那樣是一個勞動小時,而是半個勞動小時。現在,這個商品的個別价值低于它的社會价值,就是說,這個商品所花費的勞動時間,少于在社會平均條件下生產的大宗同類商品所花費的勞動時間。每件商品平均花費1先令,或者說,代表2小時社會勞動﹔在生產方式發生變化以后,它衹花費9便士,或者說,衹包含1 1/2個勞動小時。但是商品的現實价值不是它的個別价值,而是它的社會价值,就是說,它的現實价值不是用生產者在個別場合生產它所實際花費的勞動時間來計量,而是用生產它所必需的社會勞動時間來計量。因此,如果采用新方法的資本家按1先令這個社會价值出售自己的商品,那末他的商品的售价就超出它的個別价值3便士,這樣,他就實現了3便士的超額剩余价值。但是另一方面,對他來說,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現在表現為24件商品,而不是過去的12件商品。因此要賣掉一個工作日的產品,他就需要有加倍的銷路或大一倍的市場。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他的商品衹有降低价格,才能獲得較大的市場。因此資本家要高于商品的個別价值但又低于它的社會价值來出售商品,例如一件商品賣10便士,這樣,他從每件商品上仍然賺得1便士的超額剩余价值。對于資本家來說,剩余价值總會這樣提高,不管他的商品是不是屬于必要生活資料的範圍,是不是參加勞動力的一般价值的決定。因此,即使撇幵后面這种情況,每個資本家都抱有提高勞動生產力來使商品便宜的動机。

  然而,甚至在這种場合,剩余价值生產的增加也是靠必要勞動時間的縮短和剩余勞動的相應延長。(3a)假定必要勞動時間是10小時,或者說,勞動力的日价值是5先令,剩余勞動是2小時,因而每日生產的剩余价值是1先令。但我們的資本家現在是生產24件商品,每件賣10便士,或者說,一共賣20先令。因為生產資料的价值等于12先令,所以14 2/5件商品衹是補償預付的不變資本。十二小時工作日表現為其余的9 3/5件商品。因為勞動力的价格=5先令,所以6件產品表現必要勞動時間,3 3/5件產品表現剩余勞動。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之比在社會平均條件下是5︰1,而現在是5︰3。用下列方法也可以得到同樣結果。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的產品价值是20先令。其中12先令屬于衹是再現的生產資料的价值。因此,剩下的8先令是体現一個工作日的价值的貨幣表現。這個貨幣表現比同類社會平均勞動的貨幣表現要多,因為12小時的同類社會平均勞動衹表現為6先令。生產力特別高的勞動起了自乘的勞動的作用,或者說,在同樣的時間內,它所創造的价值比同种社會平均勞動要多。但是我們的資本家仍然和從前一樣,衹用5先令支付勞動力的日价值。因此工人現在要再生產這個价值,用不著象過去那樣需要10小時,衹要7 1/2小時就夠了。這樣,他的剩余勞動就增加了2 1/2小時,他生產的剩余价值就從1先令增加到3先令。可見,采用改良的生產方式的資本家比同行業的其余資本家,可以在一個工作日中占有更大的部分作為剩余勞動。他個別地所做的,就是資本全体在生產相對剩余价值時所做的。但是另一方面,當新的生產方式被普遍采用,因而比較便宜地生產出來的商品的個別价值和它的社會价值之間的差額消失的時候,這個超額剩余价值也就消失。价值由勞動時間決定的規律,既會使采用新方法的資本家感覺到,他必須低于商品的社會价值來出售自己的商品,又會作為競爭的強制規律,迫使他的競爭者也采用新的生產方式。(4)因此,衹有當勞動生產力的提高擴展到同生產必要生活資料有關的生產部門,以致使屬于必要生活資料範圍、從而构成勞動力价值要素的商品便宜時,一般剩余价值率才會最終受到這一整個過程的影響。

  商品的价值与勞動生產力成反比。勞動力的价值也是這樣,因為它是由商品价值決定的。相反,相對剩余价值与勞動生產力成正比。它隨著生產力提高而提高,隨著生產力降低而降低。在貨幣价值不變的情況下,一個十二小時社會平均工作日總是生產6先令的价值產品,而不管這個价值額如何分割為勞動力价值的等价物和剩余价值。但是,如果由于生產力的提高,每天的生活資料的价值,從而勞動力的日价值,從5先令下降到3先令,那末剩余价值就從1先令增加到3先令。再生產勞動力的价值,從前需要10個勞動小時,現在衹要6個勞動小時就夠了。有4個勞動小時空了出來,可以并入剩余勞動的範圍。因此,提高勞動生產力來使商品便宜,并通過商品便宜來使工人本身便宜,是資本的內在的沖動和經常的趨勢。(5)

  商品的絕對价值本身,是生產商品的資本家所不關心的。他關心的衹是商品所包含的、在出售時實現的剩余价值。剩余价值的實現本身就包含著預付价值的補償。因為相對剩余价值的增加和勞動生產力的發展成正比,而商品价值的降低和勞動生產力的發展成反比,也就是說,因為同一過程使商品便宜,并使商品中包含的剩余价值提高,所以就揭示了一個謎:為什么衹是關心生產交換价值的資本家,總是力求降低商品的交換价值﹔這也就是政治經濟學奠基人之一魁奈用來為難他的論敵、而后者至今還沒有回答的那個矛盾。魁奈說:

  “妳們認為,在工業產品的生產中,衹要不損害生產,越能節省費用或昂貴的勞動,這种節省就越有利,因為這會降低產品的价格。盡管如此,妳們又認為,由工人勞動創造的財富的生產,在于增大他們產品的交換价值。”(6)

  可見,在資本主義生產條件下,通過發展勞動生產力來節約勞動(7),目的絕不是為了縮短工作日。它的目的衹是為了縮短生產一定量商品所必要的勞動時間。工人在他的勞動的生產力提高時,一小時內例如會生產出等于過去10倍的商品,從而每件商品需要的勞動時間衹是過去的1/10,這絕不能阻止他仍舊勞動12小時,并且在12小時內生產1200件商品,而不是以前的120件商品。他的工作日甚至還可能延長,以致他現在要在14小時內生產1400件商平等等。因此,在麥克庫洛赫、尤爾、西尼耳之流的經濟學家的著作中,在這一頁可以讀到,工人應當感謝資本發展了生產力,因為這种發展縮短了必要勞動時間,在下一頁接著就會讀到,工人為了表示這种感謝,以后必須勞動15小時,以代替原來的10小時。在資本主義生產中,發展勞動生產力的目的,是為了縮短工人必須為自己勞動的工作日部分,以此來延長工人能夠無償地為資本家勞動的工作日的另一部分。在商品沒有變便宜的情況下,究竟會在多大的程度上達到這個結果,我們在下面考察相對剩余价值的各种特殊的生產方法時,就可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