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 資本論第一卷

第七章 剩余价值率

  1. 勞動力的剝削程度
  2. 產品价值在產品相應部分上的表現
  3. 西尼耳的“最后一小時”
  4. 剩余產品

1.勞動力的剝削程度

  預付資本C在生產過程中生出的剩余价值,或預付資本价值G的价值增殖額,首先表現為產品价值超過它的各种生產要素的价值總和而形成的余額。

  資本C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為購買生產資料而支出的貨幣額c,另一部分是為購買勞動力而支出的貨幣額v﹔c代表轉化為不變資本的价值部分,v代表轉化為可變資本的价值部分。因此,最初是C=c+v,例如,預付資本500鎊=410鎊(c)+90鎊(v)。在生產過程結束時得到商品,它的价值=c+v+m(m是剩余价值),例如,410鎊(c)+90鎊(v)+90鎊(m)。原來的資本C變為C′,由500鎊變為590鎊。二者的差額=m,即90鎊剩余价值。因為各种生產要素的价值等于預付資本的价值,所以,說產品价值超過它的各种生產要素的价值而形成的余額,等于預付資本的价值增殖額,或等于生產出來的剩余价值,實際上是同義反复。

  然而,對這個同義反复需要作進一步的規定。這里同產品价值相比較的,是它形成過程中消耗的各种生產要素的价值。但是832我們已經知道,由勞動資料构成的那部分被使用的不變資本衹是把自己价值的一部分轉給產品,而其余的部分仍然保留在原來的存在形式中。既然這后一部分在价值形成中不起任何作用,在這里就可以把它抽去。即使把它計算進去,也不會引起任何改變。假定c=410鎊,由原料312鎊、輔助材料44鎊和在過程中磨損的机器54鎊組成,而實際使用的机器的价值是1054鎊。我們衹把机器因執行職能而失掉的并因而轉給產品的54鎊价值,算作為生產產品价值而預付的价值。如果我們把仍然保留在原來形式(如蒸汽机等等)中的1000鎊計算進去,就必須在預付价值和產品价值這兩邊都加上1000鎊。(26a)這樣,一邊就是1500鎊,另一邊就是1590鎊。差額或剩余价值仍然是90鎊。因此,凡從上下文聯系中得不出相反意思的地方,我們談到為生產价值而預付的不變資本時,總衹是指在生產中消耗的生產資料的价值。

  根据這樣的假定,我們再回頭來談C=c+v這個公式,這個公式現在變成了C′=c+v+m,并且正因為這樣,C變成了C′。我們知道,不變資本的价值衹是再現在產品中。可見,在生產過程中實際新生產的价值產品,是和從這個過程中得到的產品价值不同的。因此,它不象乍一看來那樣,仿佛是c+v+m,或410鎊(c)+90鎊(v)+90鎊(m),而是v+m,或90鎊(v)+90鎊(m),不是590鎊,而是180鎊。如果不變資本c=0,換句話說,如果有這樣一些產業部門,它們的資本家可以不使用經過生產的生產資料,不使用原料、輔助材料,也不使用勞動工具,而衹是使用天然存在的材料和勞動力,那末,就不會有不變价值部分轉移到產品上去。產品价值的這個要素,即我們例子中的410鎊,就會消失,但是包含90鎊剩余价值的180鎊的价值產品仍然同c代表最大的价值額時一樣大。現在,C=0+v=v,而已經增殖的資本C′=v+m,C′-G仍然=m。相反,如果m=0,換句話說,假定勞動力(其价值是在可變資本上預付的)衹是生產了自己的等价物,那末C=c+v,C’(產品价值)=c+v+0,因此,C=C′。預付資本沒有增殖。

  實際上我們已經知道,剩余价值衹是v這個變為勞動力的資本部分發生价值變動的結果,因此,v+m=v+Ev(v加v的增長額),但是現實的价值變化和价值變化的比率卻是被這樣的事實掩蓋了:由于資本可變部分的增加,全部預付資本也增加了。全部預付資本以前是500,現在變成了590。可見,要對這個過程進行純粹的分析,必須把產品价值中衹是不變資本价值的再現的那一部分完全抽去,就是說,必須使不變資本c=0。為此,這里要運用數學上的一條定律,就是數學上運算變量和常量的定律,即運算常量同變量相加減的定律。

  另一個困難是由可變資本的原有形式產生的。比如在上述例子中,C′=410鎊不變資本+90鎊可變資本+90鎊剩余价值。90鎊是已知量,因而是不變量,因此把它當作可變量似乎是不合理的。但90鎊(v)或90鎊可變資本,在這里實際上衹是這個价值所經過的過程的符號。購買勞動力所預付的資本部分是一定量的物化勞動,因而同購買來的勞動力的价值一樣,是一個不變的价值量。但是,在生產過程本身中,預付的90鎊為發揮作用的勞動力所代替,死勞動為活勞動所代替,靜止量為流動量所代替,不變量為可變量所代替。結果是v的再生產加v的增長額。從資本主義生產的觀點來看,這全部進程是轉化為勞動力的那個原來不變的价值的自行運動。過程及其結果都要歸因于這個价值。因此,如果說90鎊可變資本或自行增殖的价值這個說法看來是矛盾的,那末它衹是表現了資本主義生產固有的矛盾。

  乍一看來,假定不變資本等于0是很奇怪的。但在日常生活中人們經常這樣做。例如,有人要計算英國棉紡織業的利潤,他首先就會扣除付給美國、印度、埃及等國的棉花价格,就是說,使在產品价值中衹是再現出來的資本价值=0。

  當然,不僅剩余价值同直接產生它并由它來表示其价值變化的那部分資本的比率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而且剩余价值同全部預付資本的比率也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因此我們將在第三卷中詳細討論后一比率。要使資本的一部分變成勞動力而增殖,就必須使資本的另一部分變成生產資料。要使可變資本起作用,就必須根据勞動過程的一定的技朮性質,按相應的比例來預付不變資本。一定的化學過程固然需要蒸餾器及其他容器,但這并不妨礙我們在分析時把蒸餾器抽去。如果僅僅就价值創造和价值變化本身進行考察,也就是說,進行純粹的考察,那末生產資料,這些不變資本的物質形態,就衹是提供一种物質,使流動的、形成价值的力得以固定在上面。因此,這种物質的性質如何是沒有關系的,無論它是棉花還是鐵都一樣。這种物質的价值如何也是沒有關系的。它衹須有足夠的量,以便能吸收生產過程中要消耗的勞動量。衹要有了足夠的量,不管它的价值提高或是降低,或者象土地和大海那樣沒有价值,都不會影響价值創造和价值變化的過程。(27)

  這樣,我們先假定不變資本部分等于零。于是,預付資本就從c+v簡化為v,產品价值c+v+m就簡化為价值產品v+m。假定价值產品=180鎊,代表整個生產過程期間流動的勞動,那我們從中扣除90鎊可變資本的价值,就可得到90鎊剩余价值。90鎊(m)這個數字在這里表示所生產的剩余价值的絕對量。剩余价值的相對量,即可變資本价值增殖的比率,顯然由剩余价值同可變資本的比率來決定,或者用m/v來表示。在上述例子中,它是90/90=100%。我把可變資本的這种相對的价值增殖或剩余价值的相對量,稱為剩余价值率。(28)

  我們已經知道,工人在勞動過程的一段時間內,衹是生產自己勞動力的价值,就是說,衹是生產他必需的生活資料的价值。因為他是在以社會分工為基礎的狀態下進行生產,所以他不是直接生產自己的生活資料,而是在某种特殊的商品形式(如棉紗)上生產出同他的生活資料的价值相等的价值,或者說,同他用來購買生活資料的貨幣相等的价值。他為此需用的工作日部分是大小不同的,這取決于他每天平均的生活資料的价值,也就是取決于每天生產這些生活資料所需要的平均勞動時間。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資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個物化勞動小時,那末,工人要生產這個价值,就必須平均每天勞動6小時。如果他不是為資本家勞動,而是獨立地為自己勞動,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他平均一天同樣要勞動這么多小時,才能生產出自己的勞動力的价值,從而獲得維持或不斷再生產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資料。但是,既然工人在生產勞動力日价值(如3先令)的工作日部分內,衹是生產資本家已經支付(28a)的勞動力价值的等价物,就是說,衹是用新創造的价值來補償預付的可變資本的价值,所以,這种价值的生產衹是表現為再生產。因此,我把進行這种再生產的工作日部分稱為必要勞動時間,把在這部分時間內耗費的勞動稱為必要勞動。(29)這种勞動對工人來說所以必要,是因為它不以他的勞動的社會形式為轉移。這种勞動對資本和資本世界來說所以必要,是因為工人的經常存在是它們的基礎。

  勞動過程的第二段時間,工人超出必要勞動的界限做工的時間,雖然耗費工人的勞動,耗費勞動力,但并不為工人形成任何价值。這段時間形成剩余价值,剩余价值以從無生有的全部魅力引誘著資本家。我把工作日的這部分稱為剩余勞動時間,把這段時間內耗費的勞動稱為剩余勞動。把价值看作衹是勞動時間的凝結,衹是物化的勞動,這對于認識价值本身具有決定性的意義,同樣,把剩余价值看作衹是剩余勞動時間的凝結,衹是物化的剩余勞動,這對于認識剩余价值也具有決定性的意義。使各种社會經濟形態例如奴隸社會和雇傭勞動的社會區別幵來的,衹是從直接生產者身上,勞動者身上,榨取這种剩余勞動的形式。(30)

  因為可變資本的价值等于它所購買的勞動力的价值,因為這個勞動力的价值決定工作日的必要部分,而剩余价值又由工作日的剩余部分決定,所以從這里可以得出結論:剩余价值和可變資本之比等于剩余勞動和必要勞動之比,或者說,剩余价值率m/v=剩余勞動/必要勞動。這兩個比率把同一种關系表示在不同的形式上:一种是物化勞動的形式,另一种是流動勞動的形式。

  因此,剩余价值率是勞動力受資本剝削的程度或工人受資本家剝削的程度的准确表現。(30a)

  按照我們的假定,產品的价值=410鎊(c)+90鎊(v)+90鎊(m),預付資本=500鎊。因為剩余价值=90,預付資本=500,所以按照通常的計算方法,人們就說:剩余价值率(人們把它同利潤率混為一談)=18%。這樣低的比率是會使凱里先生及其他調和論者感動的。但實際上剩余价值率不是=m/C或m/c+v,而是=m/v,也就是說,不是90/500,而是90/90=100%,比表面的剝削程度的5倍還要多。在這里,雖然我們不知道工作日的絕對量,不知道勞動過程的期間(日、周等等),也不知道90鎊可變資本同時推動的工人人數,但剩余价值率m/v由于可以轉化為剩余勞動/必要勞動,從而精确地向我們表明工作日的兩個組成部分的比率。這個比率為100%。因此,工人是半天為自己勞動,半天為資本家勞動。

  這樣,計算剩余价值率的方法可以簡述如下:我們把全部產品价值拿來,使其中衹是再現的不變資本价值等于零。余下的价值額就是在商品形成過程中實際生產出來的唯一的价值產品。如果剩余价值已定,我們從這個价值產品中減去剩余价值,就可得出可變資本。如果可變資本已定,我們從這個价值產品中減去可變資本,就可得出剩余价值。如果這二者已定,那就衹須進行最后的運算,計算剩余价值同可變資本的比率m/v。

  這种方法雖然很簡單,但它所依据的看法對讀者并不習慣。看來,舉几個例子使讀者熟悉一下是适當的。

  我們先舉一家紡紗厂的例子,該厂擁有10000個走錠精紡紗錠,用美國棉花紡32支紗,每個紗錠一周生產1磅棉紗。飛花占6%。因此,每周有10600磅棉花被加工成10000磅棉紗和600磅飛花。1871年4月,這种棉花每磅花費734便士,因此10600磅棉花約為342鎊。10000個紗錠(包括粗紡机和蒸汽机在內),按每個花費1鎊計算,共為10000鎊。它們的損耗率是10%=1000鎊,或每周20鎊。厂房的租金是300鎊,或每周6鎊。煤每周11吨(1小時1馬力用煤4磅,1周60小時100馬力(按示功器)的用煤量,外加房屋取暖用煤),每吨按8先令6便士計算,每周約花費4 1/2鎊,煤气每周1鎊,机油每周4 1/2鎊,因此,以上所有的輔助材料每周共需10鎊。總之,不變价值部分每周是378鎊。工資每周是52鎊。棉紗的价格是每磅12 1/4便士,或10000磅=510鎊,因此剩余价值是510鎊-430鎊=80鎊。我們使不變价值部分378鎊=0,因為它在每周的价值形成中不起作用。這樣,每周的价值產品132鎊=52鎊(v)+80鎊(m)。因此,剩余价值率=80/52=153 11/13%。在10小時的平均工作日內,必要勞動=331/33小時,剩余勞動=62/33小時。(31)

  杰科布曾為1815年做過如下的計算,他假定每夸特小麥的价格是80先令,每英畝平均收小麥22蒲式耳,所以從每英畝得到的是11鎊。這個計算預先把不同的項目互相抵銷了,因而很不完備,但對我們來說已經足夠用了。

每英畝的價值生產
種子(小麥) 1磅 9先令 什一稅、地方稅和國稅 1鎊 1先令
肥料 2鎊 10先令 地租 1鎊 8先令
工資 3鎊 10先令 租地農場主的利潤和利息 1鎊 2先令
總計 7鎊 9先令 總計 3鎊 11先令

2.產品价值在產品相應部分上的表現

  現在我們再回頭談談資本家是怎樣把貨幣轉化為資本的那個例子。他的紡紗工人的必要勞動是6小時,剩余勞動也是6小時,因此勞動力的剝削程度是100%。

  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的產品是20磅棉紗,价值30先令。這些棉紗价值至少有8/10(24先令)是由已消耗的生產資料的衹是再現的价值(20磅棉花20先令,紗錠等等4先令)构成的,或者說,是由不變資本构成的。其余的2/10是在紡紗過程中產生的6先令新价值,其中一半補償預付的勞動力的日价值或可變資本,另一半形成3先令剩余价值。可見,這20磅棉紗的總价值是依下列方式构成的:

           c    v---m

  30先令棉紗价值=24先令+3先令+3先令

  因為這個總价值表現在總產品20磅棉紗上,所以各個不同的价值要素也必定可以表現在產品的相應部分上。

  如果說30先令的棉紗价值存在于20磅棉紗中,那末,這個价值的8/10或其不變部分24先令,就存在于8/10的產品或16磅棉紗中。在這當中,13 1/3磅棉紗代表原料的价值,即紡掉的棉花的价值20先令,2/23磅棉紗代表已消耗的輔助材料和勞動資料紗錠等等的价值4先令。

  因此,13 1/3磅棉紗代表總產品20磅棉紗中紡掉的全部棉花,即總產品的原料,此外再也不代表別的東西。雖然13 1/3磅棉紗中衹包含价值13 1/3先令的13 1/3磅棉花,但它們的追加价值6 2/3先令形成其余6 2/3磅棉紗中紡掉的棉花的等价物。結果好象其余的6 2/3磅棉紗被抽掉了棉花,而總產品中的全部棉花都塞到13 1/3磅棉紗中了。另一方面,在這13 1/3磅棉紗中,現在既不包含已消耗的輔助材料和勞動資料的价值的任何一個原子,也不包含紡紗過程中創造的新价值的任何一個原子。

  同樣,剩下的包含不變資本余額(=4先令)的2 2/3磅棉紗,衹是代表總產品20磅棉紗中所用掉的輔助材料和勞動資料的价值。

  因此,8/10的產品或16磅棉紗,雖然從物体來看,從作為使用价值棉紗來看,它們同產品的其余部分一樣,也是紡紗勞動的創造物,但從我們在這里所講的意義上來看,它們并不包含紡紗勞動,并不包含在紡紗過程本身中吸收的勞動。好象它們沒有經過紡就變成了棉紗,好象它們的棉紗形態純粹是騙人的。其實,當資本家按24先令把這些棉紗賣出,又用這24先令買回生產資料時就會表明,這16磅棉紗不過是化了裝的棉花、紗錠、煤炭等等。反之,其余2/10的產品或4磅棉紗,現在衹是代表12小時紡紗過程中生產的6先令新价值。其中包含的已用掉的原料和勞動資料的价值已經被剔除了,同前16磅棉紗合并在一起了。体現在20磅棉紗中的紡紗勞動都集中在2/10的產品上。好象這4磅棉紗是紡紗工人用空气紡成的,好象所用的棉花和紗錠是未經人類加工而天然存在的,因而不會把任何价值加到產品中去。

  這4磅棉紗包含一天紡紗過程所生產的全部价值產品,其中2磅棉紗衹代表已用掉的勞動力的補償价值,即3先令可變資本,其余2磅棉紗則衹代表3先令剩余价值。

  因為紡紗工人的12個勞動小時物化在6先令中,所以在30先令的棉紗价值中就物化著60個勞動小時。它們存在于20磅棉紗內,其中8/10或16磅棉紗是紡紗過程以前的48個勞動小時的化身,也就是物化在棉紗的生產資料中的勞動的化身,而2/10或4磅棉紗則是紡紗過程本身中消耗的12個勞動小時的化身。

  前面我們已經看到,棉紗的价值等于棉紗生產中創造的新价值加棉紗的生產資料中原先已有的价值之和。現在我們又看到,產品价值在職能上或在概念上不同的組成部分,怎樣能夠表現在產品本身的相應部分上。

  我們把產品──生產過程的結果──分成几個量。一個量衹代表生產資料中包含的勞動,或不變資本部分。另一個量衹代表生產過程中加進的必要勞動,或可變資本部分。最后一個量的產品衹代表同一過程中加進的剩余勞動,或剩余价值。這种划分很簡單,但又很重要,這一點在以后把它應用到复雜的尚未解決的問題上時就可以看出。

  上面我們把總產品當作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的完成結果來考察。但是我們還可以伴隨總產品的產生過程來看,仍然把各個部分產品當作職能上不同的各個產品部分。

  紡紗工人12小時生產20磅棉紗,因此1小時生產1 2/3磅,8小時生產13 1/3磅,也就是生產一個部分產品,其价值等于整個工作日紡掉的棉花的總价值。同樣,往后的1小時36分生產的部分產品=223磅棉紗,因而代表12個勞動小時所用掉的勞動資料的价值。再往后的1小時12分,紡紗工人生產2磅棉紗=3先令,這部分產品价值等于他在6小時必要勞動中所創造的全部价值產品。最后的6/5小時,他又生產2磅棉紗,其价值等于他半天剩余勞動所生產的剩余价值。這是英國工厂主日常應用的計算方法,例如他會說,他在最初8小時或2/3的工作日中把棉花賺回來,如此等等。我們知道,這個公式是正确的,其實它就是上面的第一個公式,不過把現成產品的各部分同時并存的空間變成了它們依次出現的時間。但是,伴隨這個公式也可能產生极野蠻的想法,特別是在那些實際上關心价值的增殖過程,但在理論上又有意曲解這一過程的頭腦中會產生這种想法。例如這些人可能這樣想:我們的紡紗工人在他的工作日的最初8小時是生產或補償棉花的价值,往后的1小時36分是生產或補償已消耗的勞動資料的价值,再往后的1小時12分是生產或補償工資的价值,而衹有那非常著名的“最后一小時”才是獻給工厂主生產剩余价值的。這樣一來,紡紗工人就得創造雙重奇跡:一方面,他在用棉花、紗錠、蒸汽机、煤炭、机油等等紡紗的時候同時又生產這些東西﹔另一方面,他把一個有一定強度的工作日變成五個這樣的工作日。就我們的例子來說,生產原料和勞動資料需要24/6=4個十二小時工作日,而把它們變成棉紗還需要1個十二小時工作日。掠奪的貪欲相信這种奇跡,并且總是找得到發空論的獻媚者來証明這种奇跡,下面這個歷史上著名的例子就說明了這一點。

3.西尼耳的“最后一小時”

  1836年的一個早晨,以經濟學識和文体优美著稱的納騷﹒威﹒西尼耳,這位在英國經濟學家中相當于克勞倫的人,從牛津被召往曼徹斯特。他在牛津教授政治經濟學,現在被召到這里來學習政治經濟學。工厂主選中了他,要他充當斗士去反對新頒布的工厂法和比工厂法更激進的爭取十小時工作日運動。工厂主以通常具有的實際敏感看出,這位教授先生“還需要好好地最后雕琢一番”。因此他們寫信叫他到曼徹斯特來。這位教授先生把他在曼徹斯特從工厂主那里學到的課業,加以潤色,寫成一本小冊子:《關于工厂法對棉紡織業的影響的書信》(1837年倫敦版)。在這本小冊子里,我們可以讀到下面一段很有教益的話:

  “按照現行法律,凡雇用不滿18歲的人的工厂,每天的勞動時間都不得超過11 1/2小時,就是說,一周的前5天每天勞動12小時,星期六勞動9小時。下面的分析〈!〉說明,這种工厂的全部純利潤是由最后一小時提供的。假定工厂主投資100000鎊,其中用在厂房和机器上的是80000鎊,用在原料和工資上的是20000鎊。假定資本每年周轉一次,總利潤是15%,該厂全年的商品銷售額應該是价值115000鎊…… 一個工作日是23個1/2勞動小時,每個1/2勞動小時生產115000鎊的5/115或1/23。在构成總額115000鎊的23/23中,20/23即115000鎊中的100000鎊衹是補償資本,1/23即總利潤〈!〉15000鎊中的5000鎊補償工厂和机器的磨損。其余2/23每天最后兩個1/2小時才生產10%的純利潤。因此,在价格不變的情況下,如果工厂不是勞動11又1/2小時,而是可以勞動13小時,那末,衹要增加大約2600鎊流動資本,就能使純利潤增加一倍以上。反之,勞動時間每天縮短1小時,純利潤就會消失,縮短1 1/2小時,總利潤也會消失。”(32)

  這位教授先生竟把這种東西叫做“分析”!如果他真的相信工厂主的怨言,認為工人把一天的大部分時間用來生產從而再生產或補償建築物、机器、棉花、煤炭等等的价值,那末,任何分析都是多余的。他衹須回答:諸位先生!如果妳們把勞動時間從11 1/2小時減為10小時,在其他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每天棉花、机平等等的消耗也會減少1 1/2小時。因此,妳們正好得失相當。以后妳們的工人用來再生產或補償預付資本价值的時間也將少1 1/2小時。如果西尼耳不相信工厂主所說的話,而是作為內行認為必須作一番分析,他首先就得請求工厂主先生們,在專門涉及純利潤同工作日長度的關系的問題上,不要把机器和厂房、原料和勞動混雜在一起,而把包含在厂房、机器、原料等等中的不變資本放在一邊,把預付在工資上的資本放在另一邊。在這之后,如果按照工厂主的計算,工人是用2/2個勞動小時或1小時再生產或補償工資,那末這位分析家就應該接著說:

  根据妳們的說法,工人是在倒數第二小時生產自己的工資,在最后一小時生產妳們的剩余价值或純利潤。因為工人在同樣的時間內生產同樣的价值,所以倒數第二小時的產品和最后一小時的產品具有同樣的价值。其次,工人衹有耗費勞動,才生產价值,而他的勞動量是由他的勞動時間來計量的。按照妳們的說法,工人的勞動時間是每天11 1/2小時。他用這11 1/2小時的一部分來生產或補償自己的工資,用另一部分來生產妳們的純利潤。在這個工作日內他再也沒有做別的事情。既然按照妳們的說法,工人的工資和他提供的剩余价值是同樣大的价值,那末工人顯然是在5 3/4小時內生產自己的工資,在其余5 3/4小時內生產妳們的純利潤。其次,因為兩小時棉紗產品的价值等于他的工資的价值額加上妳們的純利潤,所以這一棉紗的价值必然等于11 1/2個勞動小時,也就是說,倒數第二小時的產品必然等于5 3/4個勞動小時,最后一小時的產品也必然等于5 3/4個勞動小時。現在我們到了棘手的地方了。請注意!倒數第二個勞動小時同最初一個勞動小時一樣,都是一個通常的勞動小時。不多也不少。因此,紡紗工人怎么能在1個勞動小時內生產出代表5 3/4個勞動小時的棉紗价值呢?實際上,他并沒有創造這個奇跡。他在1個勞動小時內生產的使用价值是一定量的棉紗。這些棉紗的价值等于5 3/4個勞動小時,其中4 3/4小時未經他的協助就已包含在1小時消耗的生產資料棉花、机平等等內,而4/4小時或1小時才是由他自己加進的。因為他的工資是在5 3/4小時內生產的,而1小時紡出的棉紗產品也包含5 3/4個勞動小時。所以,他5 3/4個勞動小時紡紗勞動的价值產平等于1小時紡紗勞動的產品价值,這并不是什么魔法妖朮。如果妳們以為他用了他的工作日的哪怕一個時間原子來再生產或“補償”棉花、机器等等的价值,那妳們就完全錯了。正由于他的勞動把棉花和紗錠變成棉紗,正由于他紡紗,棉花和紗錠的价值才自行轉移到棉紗上去。這种結果是靠他的勞動的質,而不是靠他的勞動的量造成的。當然,他1小時轉移到棉紗上去的棉花等等的价值比12小時多,但這衹是因為他1小時紡掉的棉花比12小時多。現在妳們懂了吧,妳們所謂工人在倒數第二小時生產他的工資的价值,在最后一小時生產純利潤,衹不過是說,他的工作日的2小時(不管是最初2小時或是最后2小時)的棉紗產品,体現著11 1/2個勞動小時,正好等于他的整個工作日。所謂工人在前5 3/4小時生產他的工資,在后5 3/4小時生產妳們的純利潤,又衹不過是說,前5 3/4小時妳們給了報酬,后5 3/4小時妳們沒有給報酬。這里我說勞動的報酬,而不說勞動力的報酬,是為了用妳們的行話。諸位先生,現在請把妳們付給報酬的勞動時間和妳們沒有付給報酬的勞動時間比較一下,妳們就會發現,二者的比率是半天比半天,也就是100%。這當然是一個很高的百分比。毫無疑問,如果妳們使妳們的“人手”不是勞動11 1/2小時,而是勞動13小時,并且象妳們會做的那樣,把額外的1 1/2小時也歸入純粹的剩余勞動,那末剩余勞動就會從5 3/4小時增加到7 1/4小時,從而剩余价值率就會從100%增加到(126 2/23)%。如果妳們期望,加上1 1/2小時就能使剩余价值率從100%增加到200%,甚至200%以上,即“增加一倍以上”,那未免太樂觀了。另一方面──人的心是很奇怪的東西,特別是當人們把心放在錢袋里的時候──如果妳們擔心,工作日從11 1/2小時縮減為10 1/2小時會使妳們的全部純利潤化為烏有,那又未免太悲觀了。事情決不是這樣的。假設其他一切條件相同,即使剩余勞動從5 3/4小時降為4 3/4小時,仍然會得出一個很好的剩余价值率,即(82 14/23)%。但是這個致命的“最后一小時”──妳們為它編造的神話比錫利亞信徒為世界末日編造的神話還要多──是“十足的胡說”。失掉這最后一小時,妳們并不會喪失“純利潤”,而妳們使用的童男童女也不會失去“靈魂的純洁”。(32a)

  當妳們的“最后一小時”真的敲響的時候,請妳們想起牛津的這位教授吧。好了,但愿在一個更美好的世界里再同諸位相會。再見!(33)…… 西尼耳1836年發現的“最后一小時”這個信號,在1848年4月15日,又被經濟學界的一位大官老爺詹姆斯﹒威爾遜在倫敦《經濟學家》雜志上重新吹奏起來,以反對十小時工作日的法律。

4.剩余產品

  我們把代表剩余价值的那部分產品(在第2節舉的例子中,是20磅棉紗的1/10或2磅棉紗)稱為剩余產品。決定剩余价值率的,不是剩余价值同資本總額的比率,而是剩余价值同資本的可變部分的比率,同樣,決定剩余產品的水平的,也不是剩余產品同總產品的其余部分的比率,而是剩余產品同代表必要勞動的那部分產品的比率。剩余价值的生產是資本主義生產的決定的目的,同樣,富的程度不是由產品的絕對量來計量,而是由剩余產品的相對量來計量。(34)

  必要勞動和剩余勞動之和,工人生產他的勞動力的補償价值和生產剩余价值的時間之和,构成他的勞動時間的絕對量──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