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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手稿
馬克思 1844年經濟學哲學手稿

第一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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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資

  〔I〕工資決定於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敵對的鬥爭。勝利必定屬於資本家。資本家沒有工人能比工人沒有資本家活得長久。資本家的聯合是很通常而卓有成效的,工人的聯合則遭到禁止並會給他們招來惡果。此外,土地所有者和資本家可以把產業收益加進自己的收入,而工人除了勞動所得既無地租,也無資本利息。所以,工人之間的競爭是很激烈的。從而,資本、地產和勞動三者的分離,只有對工人來說才是必然的、本質的、有害的分離。資本和地產無須停留於這種分離,而工人的勞動則不能擺脫這種分離。

  因而,資本、地租和勞動三者的分離對工人來說是致命的。

  最低的和唯一必要的工資額就是工人在勞動期間的生活費用,再加上使工人能夠養家活口並使工人種族不致死絕的費用。按照斯密的意見,通常的工資就是同“普通人”即畜類的生活水平相適應的最低工資。

  對人的需求必然調節人的生產,正如其它任何產品生產的情況一樣。如果供給大大超過需求,那末一部分工人就要淪為乞丐或者餓死。因而工人的生存被歸結為任何其它商品的存在條件。工人成了商品,如果他能找到買主,那就是他的幸運了。工人的生活取決於需求,而需求取決於富人和資本家的興致。如果供給的量超過需求,那末價格構成部分(利潤、地租、工資)之一就會低於價格而支付,結果,價格構成的一部分就會脫離這種應用,從而市場價格也就向作為中心點的自然價格靠近。但是,第一,在分工大大發展的情況下,工人要把自己的勞動轉用於其它方面是極為困難的:第二,在工人從屬於資本家的情況下,吃虧的首先是工人。

  因此,當市場價格向自然價格靠近時,工人無條件地要遭到最大的損失。正是資本家把自己的資本轉用於其它方面的這種能力,才使得束縛於一定勞動部門的工人失去麵包,或者不得不屈服於這個資本家的一切要求。

  〔II〕市場價格的偶然的和突然的波動,對地租的影響比分解為利潤和工資的價格部分的影響小;而對利潤的影響又比對工資的影響小。一般情況是,有的地方工資提高,有的地方工資保持不變,有的地方工資在降低

  當資本家贏利時工人不一定得到好處,而當資本家虧損時工人就一定跟著吃虧。例如,當資本家由於製造秘密或商業秘密,由於壟斷或自己地段的位置有利而使市場價格保持在自然價格以上的時候,工人也得不到任何好處。

  其次,勞動價格要比生活資料的價格遠為穩定。兩者往往成反比。在物價騰貴的年代,工資因對勞動的需求下降而下降,因生活價格提高而提高。這樣,二者互相抵消。無論如何,總有一定數量的工人沒有飯吃。在物價便宜的年代,工資因對勞動的需求提高而提高,因生活資料價格下降而下降。這樣,二者互相抵消。

  工人還有一個不利的方面:

  不同行業的工人的勞動價格的差別,比不同投資部門的利潤的差別要大得多。在勞動時,個人活動的全部自然的、精神的和社會的差別表現出來,因而所得的報酬也各不相同,而死的資本總是邁著同樣的步子,根本不在乎實際的個人活動如何。

  總之,應當看到,工人和資本家同樣在苦惱時,工人是為他的生存而苦惱,資本家則是為他的死錢財的贏利而苦惱。

  工人不僅要為物質的生活資料而鬥爭,而且要為謀求工作,即為謀求實現自己的活動的可能性和手段而鬥爭。

  我們且舉社會可能所處的三種主要狀態,並且考察一下工人在其中的地位。

  (1)如果社會財富處于衰落狀態,那末工人所受的痛苦最大。因為,即使在社會的幸福狀態中工人階級也不可能取得像所有者階級所取得的那麼多好處,“沒有一個階級像工人階級那樣因社會財富的衰落而遭受深重的苦難”。

  〔III〕(2)現在且拿財富正在增進的社會來看。這是對工人唯一有利的狀態。這里資本家之間展開競爭。對工人的需求超過了工人的供給。

  但是,第一,工資的提高引起工人的過度勞動。他們越想多掙幾個錢,他們就越不得犧牲自己的時間,並且完全放棄一切自由來替貪婪者從事奴隸勞動。這就縮短了工人的壽命。工人壽命的縮短對整個工人階級是一個有利狀況,因為這樣就必然會不斷產生對勞動的新需求,這個階級始終不得不犧牲自己的一部分,以避免同歸於盡。

  其次,社會在什麼時候才處於財富日益增盡的狀態呢?那就是一國的資本和收入增長的時候。但是,這只有由於下述情況才可能:

  (a)大量勞動累積起來,因為資本是累積的勞動;就是說,工人的勞動產品越來越多地從他手中被剝奪了,工人自己的勞動越來越作為別人的財產同他相對立,而他的生存資料和活動資料越來越多地集中在資本家的手中。

  (b)資本的積累擴大分工,而分工則增加工人的人數;反過來,工人人數的增加擴大分工,而分工又擴大資本的積累。一方面隨著分工的擴大,另一方面隨著資本的積累,工人日益完全依賴於勞動,依賴於一定的、極其片面的、機器般的勞動。隨著工人在精神上和在肉體上被貶低為機器,隨著人變成抽象的活動和胃,工人越來越依賴於市場價格的一切波動,依賴於資本的運用和富人的興致。同時,由於單靠勞動為生者階級的人數增加。〔IV〕工人之間的競爭加劇了,因而他們的價格也降低了。在工廠制度下,工人的這種狀況達到了頂點。

  (c)在福利增長的社會中,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靠貨幣利息生活。其余的人都不得不用自己的資本經營某種行業,或者把自己的資本投入商業。這樣一來,資本家之間的競爭就會加劇,資本家的積聚就會增強,大資本家使小資本家陷於破產,一部分先前的資本家就淪為工人階級,而工人階級則由於這種增加,部分地又要經受工資降低之苦,同時更加依賴於少數大資本家。資本家由於人數減少,他們為爭奪工人而進行的競爭幾乎不再存在;而工人由於人數增加,彼此間的競爭變得越來越激烈、反常和帶有強制性。正像一部分中等資本家必然淪為工人等級一樣。

  由此可見,即使在對工人最有利的社會狀態中,工人的結局也必然是:過度勞動和早死,淪為機器,淪為資本家的奴隸(資本的積累作為某種有危險的東西而與他相對立),發生新的競爭以及一部分工人餓死或行乞。

  〔V〕工資的提高在工人身上引起資本家般的發財欲望,但是工人只有犧牲自己的精神和肉體才能滿足這種欲望。工資的提高以資本的積累為前提並導致資本的積累:因而勞動產品越來越作為某種異己的東西與工人相對立。同樣,分工使工人越來越片面化和從屬化:分工不僅導致人的競爭,而且導致機器的競爭。因為工人被貶低為機器,所以機器就能作為競爭者與他相對抗。最後,正像資本的積累增加工業的數量,從而增加工人的數量一樣,由於這種積累,同一數量的工業生產出更大量的產品;于是發生生產過剩,而結果不是有很大一部分工人失業,就是工人的工資下降到極其可憐的最低限度。

  這就是對工人最有利的社會狀態,即財富正在增長、增進的狀態所產生的後果。

  然而,這種正在增長的狀態終究有一天要達到自己的頂點。那時工人的處境會怎樣呢?

  (3)“在財富已經達到它可能達到的頂點的國家,工資和資本利息二者都會極低。工人之間為就業而進行的競爭如此激烈,以至工資縮減到僅維持現有工人人數的程度,而國家的人口這時已達到飽合,所以這個人數不能再增加了。”

  超過這個人數的部分注定會死亡。

  因此,在社會的衰落狀態中,工人的貧困日益加劇;在財富增進的狀態中,工人的貧困具有錯綜複雜的形式;在達到繁榮頂點的狀態中,工人的貧困持續不變。

  〔VI〕但是,既然按照斯密的意見,大多數人遭受痛苦的社會是不幸福的,既然社會的最富裕的狀態會造成大多庶人的這種痛苦,而國民經濟學(一般是私人利益佔統治地位的社會)又會導致這種最富裕的狀態,那末國民經濟學的目的也就在於社會的不幸。

  關于工人和資本家之間的關係還應指出,工資的提高對資本家說來,可以由勞動時間總量的減少而綽綽有餘地得到補償;工資的提高和商品利息的提高會像單利和複利那樣影響商品的價格。

  現在讓我們完全站在國民經濟學家的立場上,並且仿效他把工人的理論要求和實踐要求比較一下。

  國民經濟學家對我們說,勞動的全部產品,本來屬於工人,並且按照理論也是如此。但他同時又對我們說,實際上工人得到的是產品中最小的、沒有就不行的部分,也就是說,只得到他不是作為人而是作為工人生存所必要的那一部分以及不是為了繁衍人類而是為繁衍工人這個奴隸階級所必要的那一部分。

  國民經濟學家對我們說,一切東西都可用勞動來購買,而資本無非是積累的勞動;但他同時又對我們說,工人不但遠不能購買一切東西,而且不得不出賣自己和自己的人的尊嚴。

  懶惰的土地所有者的地租大都占土地產品的三分之一,忙碌的資本家的利潤甚至於兩倍於貨幣利息,而剩餘部分工人在最好的情況下掙得的部分,只有這麼多:如果他有四個孩子,其中兩個必定要餓死。

  〔VII〕按照國民經濟學家的意見,勞動是人用來增大自然價值的唯一東西,勞動是人的能動的財產;而根據同一國民經濟學,土地所有者和資本家(他們作為土地所有者和資本家不過是有特權的閒散的神仙)處處高踞於工人之上,並對工人發號施令。

  按照國民經濟學家的意見,勞動是唯一不變的物價;可是再沒有什麼比勞動價值更具有偶然性、更受波動的了。

  分工提高勞動的生產力,增進社會的財富,促使社會日益精致,同時卻使工人限於貧困並變為機器。勞動促進資本的積累,從而也促使社會福利的增長,同時卻使工人越來越依附于資本家,引起工人間更劇烈的競爭,使工人捲入生產過剩的瘋狂競賽中;而跟著生產過剩而來的是同樣急劇的生產衰落。

  按照國民經濟學家的意見,工人的利益從來不同社會的利益相對立,而社會卻總是必然地同工人的利益相對立。

  按照國民經濟學家的意見,工人的利益從來不同社會的利益相對立,(1)因為工資的提高可以由勞動時間量的減少和上述其它後果而綽綽有餘地得到補償;(2)因為對社會來說全部總產品就是純產品,而區分純產品對私人來說才有意義。

  勞動本身,不僅在目前的條件下,而且一般只要它的目的僅僅在於增加財富,它就是有害的、造孽的,這是從國民經濟學家的闡發中得出的結論,儘管他並不知道這一點。


  按照理論,地租和資本利潤是工資的扣除。但在現實中,工資卻是土地和資本讓給工人的一種扣除,是從勞動產品中給工人、勞動所打的回扣。

  在社會的衰落狀態中,工人遭受的痛苦最深重。他遭受特別沈默的壓迫是由於自己所處的工人地位,但他遭受壓迫則由於社會狀況。

  而在社會財富增進的狀態中,工人的淪落和貧困化是他的勞動的產物和他生產的財富的產物。就是說,貧困從現代勞動本身的本質中產生出來。

  社會的最富裕狀態,這個大致還是可以實現並且至少是作為國民經濟學和市民社會的目的的理想,對工人說來卻是持續不變貧困

  不言而喻,國民經濟學把無產者,即既無財產又無地租,只靠勞動而且是片面的、抽象的勞動為生的人,僅僅當作工人來考察,因此,它才會提出這樣一個論點:工人完全和一匹馬一樣,只應得到維持勞動所必需的東西。國民經濟學不考察不勞動時的工人,不把工人作為人來考察;它把這種考察交給刑事、司法、醫生、宗教、統計表、政治和乞丐管理人去做。

  現在讓我們超出國民經濟學的水平,試以前面幾乎是用國民經濟學家的原話所作的論述中來回答以下兩個問題:

  (1)把人類的最大部分歸結為抽象勞動,這在人類發展中具有什麼意義?

  (2)主張細小改革的人不是希望提高工資並以此來改善工人階級的狀況就是(像蒲魯東那樣)把工資的平等看作社會革命的目標,他們究竟犯了什麼錯誤?

  勞動在國民經濟學中僅僅以謀生活動的形式出現。


  〔VIII〕“可以肯定地說,那些要求特殊才能或較長期預備訓練的職業,總的來說已變得較能掙錢;而任何人都可以很容易學會的那種機械而單調的活動的相應工資,則隨著競爭而降低並且不得不降低。但正是這類勞動在勞動組織的現狀下最為普遍。因此,如果說第一類工人現在所掙得的是五十年前的七倍,而第二類工人所掙得的和五十年前一樣,那末二者所掙得的平均起來當然是以前的四倍。但是,如果在一個國家里,從事第一類勞動的只有一千人,而從事第二類勞動的有一百萬人,那末就有99900人並不比五十年前生活得好,如果生活必需品的價格同時上漲,那末他們會比以前生活得更壞。而人們卻想用這種敷淺的平均計算,在關係到居民人數最多的階級的問題上欺騙自己。此外,工資多少只是估計工人收入的因素之一,因為對衡量收入來說更重要的是要把他們獲得收入的有保障的持續性估計進去。但是在波動和停滯不斷出現的所謂自由競爭的無政府狀態下,是根本談不到這種持續性的。最後,還應注意過去和現在的通常勞動時間。最近二十五年來,也正是從棉紡織業採用節省勞動的機器以來,這個部門的英國工人的勞動時間已由於企業主追逐暴利〔IX〕而增加到每日十二至十六小時,而在到處還存在著富人無限制地剝削窮人的工議權利的情況下,一國和一個工業部門的勞動時間的延長必然也或多或少地影響到其它地方。”(舒耳茨,《生產運動》第65頁)

  “然而,即使所謂社會一切階級的平均收入都增長這種不真實的情況屬實,一種收入同另一種收入的區別和相對的差距仍然可能擴大,從而貧富間的對立也可能更加尖銳。因為正是由於生產總量的增長,並且隨著生產總量的增長,需要、欲望和要求也提高了,于是絕對的貧困減少,而相對的貧困可能增加,靠鯨油和腐魚維生的薩莫耶特人並不窮,因為在他們那種與世隔絕的社會裡一切人都有同樣的需要。但是在一個前進著的國家,生產總量在大約十年內與人口相比增加了三分之一,而工人掙得的工資仍和十年前一樣多,他們不但不能保持過去的福利水平,而且比過去窮三分之一。”(同上,第65-66頁)

  但是,國民經濟學把工人只當作勞動的動物,當作僅僅有最必要的肉體需要的牲畜。

  “國民要想在精神方面更自由地發展,就不應該再當自己的肉體需要的奴隸,自己肉體的奴僕。因此,他們首先必須有能夠進行精神創造和精神享受的時間。勞動組織方面的進步會贏得這種時間。的確,今天由於有了新的動力和完善的機器,棉紡織場的一個工人往往可以完成早先100甚至250-350個工人的工作。在一切生產部門中都有類似的結果,因為外部自然力日益被用來加入〔X〕人類勞動。如果說為了滿足一定量的物質需要必須耗費的時間和人力比現在比過去減少了一半,那末,與此同時,在不損害物質福利的情況下,給精神創造和精神享受提供的餘暇也就增加一臂。但是,在我們甚至從老克倫納士自己領域中奪得的虜獲物的分配方面,仍然取決於像擲骰子那樣盲目的、不公正的偶然性。法國人有計算過,在目前生產狀況下,每個有勞動能力的人平均每日勞動五小時,就足以滿足社會的一切物質利益……儘管因機器改進而節省了時間,工廠中奴隸勞動的時間對多數居民說來卻有增無已。”(同上,第67-68頁)

  “從複雜的手工勞動過渡,首先要將這種手工勞動分解為簡單的操作。但是,最初只有一部分單調的重複的操作由機器來承擔,而另一部分由人來承擔。根據事物的本性和一致的經驗,可以說這種連續的單調的活動無論對于精神還是對于肉體都同樣有害。因此,在機器工作同較大量人手間的簡單分工相結合的狀況下,這種分工的一切弊病也必然要表現出來。工廠工人的死亡率較高尤其表明了這種分工的弊病……〔XI〕人們借助於機器來勞動和人們作為機器來勞動,這兩者之間的巨大差別……並沒有受到人們的注意。”(同上,第69頁)

  “但是在各國人民未來的生活裡,通過機器起作用的盲目的自然力,將成為我們的奴隸和奴僕。”(同上,第74頁)

  “在英國的紡織廠中就業的只有158818個男工和196818個女工。朗卡斯特郡的棉紡織廠每有100個男工就有103個女工,而在蘇格蘭甚至達到209個。在英國里子的麻紡廠中每100個男工中就有147個女工;在丹第和蘇格蘭東海岸甚至達到280個。在英國的絲織廠中有很多女工;在需要較強體力的毛紡織廠中主要是男工。1833年在北美的棉紡織廠中就業的,除了18593個男工以外,至少有38927個女工。可見,由於勞動組織的改變,婦女就業的範圍已經擴大……婦女在經濟上有了比較獨立的地位……男性和女性在社會關係方面互相接近了。”(同上,第71-72頁)

  “1835年,在擁有蒸汽動力和水力動力的英國紡織廠中勞動的有8-12歲的兒童20558人,12-13歲的兒童35867人,13-18歲的兒童108208人……當然,機械的進一步改進使人日益擺脫單調勞動操作,促使這種弊病逐漸〔XII〕消除。但是,資本家能夠最容易最便宜地佔有下層階級以至兒童的勞動力,以便使用和消耗這種勞動力來代替機械手段,正是這種情況妨礙機械的迅速進步。”(舒耳茨,《生產運動》第70-71頁)

  “布魯姆勛爵向工人大聲疾呼:’作資本家吧!’……不幸的是,千百萬人只有通過糟蹋身體、損害道德和智力的緊張勞動,才能掙錢勉強養活自己,而且他們甚至不得不把找到這樣一種工作的不幸看作是一種幸運。”(同上,第60頁)

  “於是,為了生活,一無所有者不得不直接地或間接地替有產者效勞,也就是說,要受他們的擺布。”(見魁爾《社會經濟的新理論》第409頁)

  “傭人-月錢;工人-工資;職員-薪金或報酬。”(同上,第409-410頁)

  “出租自己的勞動”,“出租自己的勞動換取利息”,“代替別人勞動”。

  “出租勞動材料”,“出租勞動材料換取利息”,“讓別人代表自己勞動”。(同上,〔第411頁〕)

  〔XIII〕“這種經濟結構注定人們去幹如此低賤的職業,遭受如此悽慘淪落之苦,以至野蠻狀態與之相比似乎也是王公的生活了。”(同上,第417-418頁)

  “一無所有者以各種各樣的形式賣淫。”(同上,第421-〔422〕頁)撿破爛者。

  查.勞頓在《人口等問題的解決方法》(1842年巴黎版)一書中估計英國賣淫者的數目有6-7萬人。“品德可疑的婦女”也有那麼大的數目。

  “這些不幸的馬路天使的平均壽命,從她們走上淫蕩的生活道路算起,大約是6-7年。因此,要使賣淫者保持6-7萬這個數目,在聯合王國每年至少要8-9千名婦女為這個淫穢的職業獻身,也就是說,每天大約要有24名新的犧牲者,或者每小時平均要有一名新的犧牲者;如果這個比例適用於整個地球,那末這種不幸者的人數勢必經常有150萬人。”(同上,第229頁)

  “貧困的人口隨著貧困的增長而增長;最大量的人在極端貧困的狀況下掙扎,彼此爭奪著受苦受難的權利……1821年愛爾蘭的人口是6801827人。1831年增加到7764010人,也就是說,在十年中間增加了14%。在最富裕的倫斯特省,人口只增加8%,而在最貧困的康諾特省,人口反而增加21%(《在英格蘭公布的關于愛爾蘭的統計調查摘要》,1840年維也納版)。”(畢萊,《論貧困》第一卷第〔36〕-37頁)

  國民經濟學把勞動抽象地看作物;“勞動是商品”價格高,就意味著對商品的需求很大;價格低,就意味著商品的供給很多;“勞動作為商品,其價格必然日益降低”;這種情況之所以必然發生,一部分是由於資本家和工人之間的競爭,一部分是由於工人之間的競爭。

  “出賣勞動的工人人口,不得不滿足於產品的最微小的一份……關于勞動是商品的理論,難道不是偽裝起來的奴隸制的理論嗎?”(同上,第44頁)“大企業家寧可購買婦女和兒童的勞動,只是因為這種勞動比男子的勞動便宜。”(同上)“工人在雇用他的人面前不是處於自由的賣者地位……資本家總是自由雇用勞動,而工人總是被迫出賣勞動。如果勞動不是一瞬間都再出賣,那末它的價值就會完全消失。與真正的商品不同,勞動既不能積累,也不能儲蓄。〔XIV〕勞動就是生命,而生命如果不是每天用食物進行新陳代謝,就會衰落並很快死亡。為了使人的生命成為商品,也就必須容許奴隸制。”(同上,第49-50頁)

  可見,如果勞動是商品,那末它就是一種具有最不幸的特性的商品。然而,甚至根據國民經濟學的基本原理,勞動也不是商品,因為它不是“自由交易的自由結果”。(同上,第50頁)現存的經濟制度。

  “既降低了勞動的價格,同時也降低了勞動的報酬;它造就了工人,卻貶低了人。”(同上,第52-53頁)“工業成了戰爭,而商業成了賭博。”(同上,第62頁)

  “單是加工棉花的機器(在英國)就完成8400萬手工勞動者的工作。”(同上,第193頁,注)

  工業直到現在還處於掠奪戰爭的狀態:

  “它像大征服者那樣冷酷無情地浪費那些構成它的軍隊的人的生命。它的目的是佔有財富,而不是人的幸福。”(畢萊,同上,第20頁)“這種利益<即經濟利益>如果聽之任之……就必然要互相衝突;它們除了戰爭再無其它仲裁者,戰爭的判決就是使一些人失敗和死亡,使另一些人獲得勝利……科學在對抗力量的衝突中尋求秩序和平衡;按照科學的意見:連綿不斷的戰爭是獲得和平的唯一方法;這種戰爭就叫作競爭。”(同上,第23頁)

  “為了卓有成效地進行這場工業戰爭,需要有人數眾多的軍隊,這種軍隊能調集到一個地點,不惜犧牲地投入戰鬥。這種軍隊的士兵所以能夠忍受強家在他們身上的重擔,既不是出於忠誠,也不是由於義務;只不過為了逃避那必不可免的飢餓威脅。他們對自己的長官既不愛戴,也不感恩。長官對自己的部下沒有任何好意。在他們眼中,這些部下不是人,僅僅是以盡可能少的花費帶來盡可能多的收入的生產工具。這些日益密集的工人群眾甚至沒有信心會有人經常雇用他們;把他們集合起來的工業只是在它需要他們時才讓他們活下去;而一旦能夠撇開他們,它就毫不躊躇地拋棄他們;于是工人不得不按照人家同意的價格出賣自己的人身和力氣。加在他們身上的勞動,時間越長,越令人痛苦和厭惡,他們所得的報酬也就越少;可以看到有些工人每天連續緊張勞動十六小時,才勉強買到不致餓死的權利。”(同上,第〔68〕-69頁)

  〔XV〕“我們確信-那些調查手工織布工的狀況的委員們也會相信-大工業城市如果不是時時刻刻都有健康人、新鮮的血液不斷從鄰近農村流入,那就會在短期內失去自己的勞動人口。”(同上,第362頁)

資本的利潤

一. 資本

  〔I〕(1)資本,即對他人勞動產品的私有權,是建立在什麼基礎上的呢?

  “如果資本本身並非來源於盜竊和詐騙,那末,為了使繼承神聖化,仍然需要有立法的協助。”(薩伊,第1卷第136頁,注)

  人怎樣成為生產基金的所有者?他怎樣成為用這些生產基金生產出來的產品的所有者?

  根據成文法。(薩伊,第2卷第4頁)

  人們依靠資本,例如,依靠大宗財產的繼承,可以得到什麼?

  “繼承了大宗財產的人不一定因此直接得到政治權利。財富直接提供給他的權力無非是購買的權力,這是一種支配當時市場上擁有的一切他人勞動或者說他人勞動的一切產品的權力。”(斯密,第1卷第16頁)

  因此,資本是對勞動及其產品的支配權。資本家擁有這種權力并不是由於他的個人的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於他是資本的所有者。他的權力就是他的資本的那種不可抗拒的購買的權力。

  下面我們首先將看到,資本家怎樣利用資本來行使他對勞動的支配權,然後將看到資本的支配權怎樣支配著資本家本身。

  什麼是資本?

  “一定量的積累的和儲存的勞動。”(斯密,第2卷第312頁)

  資本就是積累的勞動

  (2)基金,資金是土地產品和工業勞動產品的任何積累。資金只有當它給自己的所有者帶來收入或利潤的時候,才叫作資本。(斯密,第2卷第191頁)

二. 資本的利潤

  資本的利潤贏利工資完全不同。二者的差別表現在兩個方面:首先,資本的利潤完全決定於所使用的資本的價值,儘管監督和管理的勞動在不同的資本之下可能是一樣的。其次,在大工廠,這方面的勞動完全委託給一個主管人,這個主管人的薪金同他監督如何使用的資本〔II〕並不保持一定的比例。儘管這里的資本所有者的勞動幾乎等於零,他仍然要求利潤和他的資本保持一定的比例。”(斯密,第1卷第97-99頁)

  為什麼資本家要求利潤和資本之間保持這種比例呢?

  “如果資本家從出賣工人生產的產品中,除了用於補償他預付在工資上的基金所必須的數額以外,不指望再多得一個余額,他就不會有興趣雇用這些工人了;同樣,如果他的利潤不同所使用的資本成一定的比例,他就不會有興趣使用較大的資本來代替較小的資本。”(斯密,第1卷第96-97頁)

  因此,資本家賺得的利潤首先同工資成比例,其次同預付的原料成比例。

  那末,利潤和資本的比例是怎樣的呢?

  “如果說確定一定地點和一定時間的通常的、平均的工資額已經很困難,那末確定資本的利潤就更困難了。資本所經營的那些商品的價格的變化,資本的競爭者和顧客的運氣好壞,商品在運輸中或在倉庫中可能遇到的許許多多意外事故,-這一切都造成利潤天天變動,甚至是時刻變動。”(斯密,第1卷第179-180頁)“儘管精確地確定資本利潤的數額是不可能的,但是根據貨幣利息仍可大略知道這個數額。如果使用貨幣得到的利潤多,那末為使用貨幣所付出的利息就多;如果使用貨幣得到的利潤少,那末付出的利息也少。”(斯密,第1卷第181頁)“通常的利息率和純利潤率之間應當保持適當的比例,必然隨著利潤的高低而變化。在英國,人們認為,相當雙倍利息的利潤就是商人所稱的正當的、適度的、合理的利潤;這些說法無非就是指通常的普通的利潤。”(斯密,第1卷第198頁)

  什麼是最低的利潤率呢?什麼是最高的利潤率呢?

  “資本的最低的普通利潤,除了補償資本在各種使用中遇到的意外損失,必須始終有些剩餘,只有這種剩餘才是純利潤或淨利潤。最低利率的情況也是如此。”(斯密,第1卷第196頁)

  〔III〕“最高的普通利潤可能是這樣的,他吞沒大多數商品的價格中地租的全部,並且使供應的商品中所包含的工資降到最低價格,即只夠維持工人在勞動期間的生活的價格。在工人被雇用從事勞動時,人們總得設法養活他們;地租卻可以完全不付。例如,在孟加拉的東印度貿易公司的經理們。”(斯密,第1卷第〔197〕-198頁)

  資本家除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利用微小競爭的一切好處之外,還能用堂堂正正的方式把式場價格保持在自然價格之上。

  首先,如果那些在世場上銷售商品的人離市場很遠,就利用商業秘密;這就是說,對價格變動即價格高于自然價格保密。這種保密,可以使其它資本家不致把自己的資本投到這個部門來。

  其次,利用製造業秘密;這種秘密使資本家可以用較少的生產費用按照同樣的價格甚至比競爭者低的價個供應產品,從而獲得較多的利潤。-(以保密來欺騙不是不道德嗎?交易所的交易。)-再次,把生產限制在特定的地點(例如,名貴的葡萄酒),以至有效的需求永遠不能得到滿足。最後,利用個別人和公司的壟斷。壟斷價格是可能達到的最高價格。(斯密,第1卷第120-124頁)

  可能提高資本的另一些偶然的原因。

  新領土的獲得或新行業的出現甚至在富國也往往可以提高資本利潤,因為它們可以從舊行業抽走一部分資本,緩和競爭,減少市場的資本供應,從而促使這些商品的價格提高;在這種情況下,這些商品的經營者就能夠對貸款支付較高的利息。(斯密,第1卷第190頁)

  “商品加工越多,商品越變成加工對象,商品價格中分解為工資和利潤的部分就比分解為地租的部分增長的越大。隨著商品加工的進展,不僅利潤的數目增大了,而且每個後來的利潤總比先前的利潤大,因為產生利潤的資本〔IV〕必然越來越大。雇用織工的資本必然大於雇用紡工的資本,因為前一種資本,不僅要補償後一種資本和利潤,而且要支付織工的工資,而利潤必定總是同資本保持一定的比例的。”(第1卷第102-103頁)

  由此可見,在對自然產品加工和再加工時人的勞動的曾價,不是使工資增加,而是一方面使獲利資本的數額增大,另一方面使每個後來的資本比先前的資本大。

  關于資本家從分工中得到的好處,後面再講。

  資本家得到雙重的好處:第一,從分工;第二,從一般加在自然產品上的人的勞動的增長。人加進商品的份額越大,死資本的利潤就越大。

  “在同一社會,與不同工種的工資相比,資本的平均利潤率更接近於同一水平。”(第1卷第228頁)“各種不同用途的資本的普通利潤率隨著收回資本的可靠性的大小而不同。利潤率隨著風險增大而提高,儘管二者並不完全成比例。”(同上,〔第226-227頁〕)

  不言而喻,資本利潤還由於流通手段(例如,紙幣)的簡便或低廉而增長。

三. 資本對勞動的統治和資本家的動機

  “追逐私人利潤是資本所有者決定把資本投入農業還是投入工業,投入批發商業的某一部門還是投入零售商頁的某一部門的唯一動機。至于資本的哪一種用途能推動多少生產勞動,〔V〕或者會使他的國家的土地和勞動的年產品增加多少價值,他是從來不會想到去計算的。”(斯密,第2卷第400-401頁)

  “對資本家來說,資本的最有利的使用,就是在同樣風險的條件下給他帶來最大利潤的使用。這種使用對社會說來並不總是最有利的。最有利的資本使用就是用於從自然生產力中取得好處。”(薩伊,第2卷第130-131頁)

  “最重要的勞動操作是按照投資者的規畫和盤算來調節和指揮。而投資者所有這些規畫和操作的目的就是利潤。然而,利潤率不像地租和工資那樣,隨社會的繁榮而上升,隨社會的衰退而下降。相反地,利潤率很自然在富國低,在窮國高,而在最迅速地走向末落的國家中最高。因此,這一階級的利益不像其它兩個階級的利益那樣與社會的一般利益聯系在一起……經營某一特殊商業部門或工業部門的人的特殊利益,在某一方面總是和公眾利益不同,甚至常常同它相敵對。商人的利益始終在於擴大市場和限制賣者的競爭……這是這樣一些人的階級,他們的利益決不會同社會利益完全一致,他們的利益一般在于欺騙和壓迫公眾。”(斯密,第2卷第163-165頁)

四. 資本的積累和資本家之間的競爭

  資本的增加使工資提高,但由於資本家之間的競爭又有使資本家利潤減少的趨向。”(斯密,第1卷179頁)

  “例如,一個城市的食品雜貨業把所需的資本如果分歸兩個食品雜貨商經營,那末他們之間的競爭穢史雙方都把售價’降到比一個人獨營時便宜;如果分歸二十個〔VI〕雜貨商經營,那末他們之間的競爭會更劇烈,而他們結合起來抬高他們的商品價格的可能性也變得更小。”(斯密,第2卷第372-373頁)

  既然我們已經知道,壟斷價格是可能達到的最高價格;既然資本家的利益甚至按照一般國民經濟學的觀點看來是同社會利益相敵對的;既然資本利潤的提高像複利一樣地影響商品的價格(斯密,第1卷第199-201頁),-所以,競爭是對抗資本家的唯一手段;根據國民經濟學的論述,競爭既對工資的提高,也對商品價格的下降產生有利於消費公眾的好影響。

  但是,只有當資本增加而且分散在許多人手中的時候,競爭才有可能。只有通過多方面的積累才可能出現許多資本,因為資本一般只有通過積累才能形成,而多方面的積累必然轉化為單方面的機類。各個資本之間的競爭擴大各個資本的積累。在私有制的統治下,積累就是資本在少數人手中的積聚,只要聽任資本的自然趨向,積累一般來說是一種必然的結果;而資本的這種自然使命恰恰是通過競爭來為自己開闢自由的道路的。

  我們已經聽到,資本的利潤同資本的量成正比。因此,即使一開始就把蓄謀的競爭完全撇開不談,大資本也會按其量的大小相應地比小資本積累得快。〔VI〕

  〔VIII〕由此可見,完全撇開競爭不談,大資本的積累比小資本積累快得多。不過我們要進一步探討這個過程。

  隨著資本的增長,資本利潤由於競爭而減少。因此,遭殃的首先是小資本家。

  資本的增長和大量資本的存在以一國財富的日益增進為前提。

  “在財富達到極高程度的國家,普通利潤率非常低,從而這個利潤能夠支付的利息很低,以致除了最富有的人以外任何人都不能靠利息生活。因此,所有中等有產者都不得不自己使用資本,經營一種實業,或參與某種商業。”(斯密,第1卷第〔196〕-197頁)

  這種狀態是國民經濟學最喜愛的狀態。

  “資本和收入之間的比例無論在什麼地方都決定著勤勞和懶惰的比例:資本佔優勢的地方,普通勤勞;收入佔優勢的地方,普通懶惰。”(斯密,第2卷第325頁)

  在競爭擴大的條件下,資本使用的情況如何呢?

  “隨著資本的增加,生息信貸基金的數量也必然不斷增長。隨著這種基金的增加,貨幣利息會日益降低,(1)因為一切物品的市場價格隨著物品數量的增加而降低;(2)因為隨著一國資本的增加,新資本要找到有利的用途越來越困難。不同資本之間就產生了競爭,一個資本的所有者千方百計奪取其他資本所佔領的行業。但是,如果他不把自己的交易條件放寬一些,那末他多半不能指望把其它資本排擠掉。他不僅要廉價銷售物品,而且往往為了尋找銷售的機會,還不得不高價收購物品。因為用來維持生產勞動的基金逐日增加,所以對生產勞動的需求也與日俱增:工人容易找到工作,〔IX〕而資本家卻難以找到他們能夠雇用的工人。資本家的競爭使工資提高,利潤下降。”(斯密,第2卷第358-359頁)

  因此,小資本家必須在二者中選擇其一:(1)他由於已經不能靠利息生活而把自己的資本吃光,從而不再做資本家;(2)親自經營實業,比富有的資本家賤賣貴買,並且支付較高的工資;因為市場價格由於價定的激烈競爭已經很低,所以小資本家就陷於破產。相反,如果大資本家想擠掉小資本家,那末,與小資本加相比,他擁有資本家作為資本加所具有的對工人的一切優越條件。對他來說,較少的利潤可以由大量的資本來補償;他甚至可以長久地容忍暫時的虧損,直至小資本家破產,直至他擺脫小資本家的競爭。他就是這樣把小資本家的利潤積累在自己手裡。

  其次,大資本家總是比小資本家買得便宜,因為他的進貨數量大,所以,他賤賣也不會虧損。

  但是,如果說貨幣利息下降會使中等資本家由食利者變為企業家,那末反過來,企業資本的增加以及因此引起的利潤的減少,會造成貨幣利息下降。

  “隨著使用資本所能取得的利潤減少,為使用這筆資本所能支付的價格也必然降低。”(斯密,第2卷第359頁)

  “財富、工業、人口越增長,貨幣利息,從而資本家的利潤就越降低。利潤儘管減少,資本本身卻不但繼續增加,而且比以前增加的更迅速。大資本利潤雖低,但比利潤高的小資本一般也增長得更迅速。俗語說得好:錢能生錢。”(斯密,第1卷第189頁)

  如果像在假定的那種激烈競爭狀態下所發生的那樣,利潤低的小資本同這個大資本相對立,那末大資本成把們完全壓垮。

  在這種競爭中,商品質量普遍低劣、偽造、假冒、普遍有毒等等,正如在大城市中看到的那樣,都是必然的結果。

  〔X〕此外,固定資本流動資本之間的比例,也是大資本和小資本的競爭中的一個重要情況。

  流動資本就是用於生產食物、製造業或商業的資本。只要它仍然留在所有者手中或者保持原狀,它就不會給自己的所有者帶來收入或利潤。它不斷以一種形式用出去,再以另一種形式收回來,而且只有依靠這種流通,即依靠這種連續的轉化和交換,才帶來利潤。固定資本就是用於改良土地,購置機器、工具、手工式工具之類物品的資本。”(斯密,第2卷第197-198頁)

  “固定資本維持費的任何節約能意味著純利潤的增長。任何企業家的總資本必然分成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只要資本總額不變,其中一部分越小,另一部分就越大。流動資本用於購買原料、支付工資和推動生產。因此,固定資本的任何節約,只要不減少勞動生產力,都會增加生產基金。”(斯密,第2卷第226頁)

  從一開頭就可以看出,固定資本和流動資本的比例,對大資本家要比對小資本家有利的多。最大的銀行家所需要的固定資本只比最小的銀行家略多一些,因為二者的固定資本都只限於銀行辦公的費用。大土地所有者的生產工具決不會按照他的土地面積而相應地增多。同樣,大資本家所享有的比小資本家高的信用,就是對于固定資本即一筆必須經常準備著的貨幣的相當大的節約。最後,不言而喻,凡是工業勞動高度發展的地方,也就是幾乎所有手工勞動都變成工廠勞動的地方,小資本家僅僅為了擁有必要的固定資本,把他的全部資本都投入也是不夠的。大家知道,大農業的勞動,通常只佔用不多的勞動人手。

  與較小的資本加相比,在大資本積累時,一般還發生固定資本的相應的集中和簡化。大資本家為自己〔XI〕採用某種對勞動工具的組織方法。

  “同樣,在工業領域,每個工場和工廠就已經是相當大一批物質財富為了生產的共同目的而同多種多樣的智力和技能實行的廣泛結合……凡是立法維護大地產的地方,日益增長的人口過剩部分就會湧向工商業,結果,正如英國那樣,大批無產者主要聚集在工業領域。凡是立法容許土地不斷分割的地方,正如在法國那樣,負債的小所有者的數目就會增加起來,這些小所有者由於土地進一步分割而淪為窮人和不滿者的階級。最後,當這種分割和過重的負債達到更高程度時,大地產就會吞掉小地產,正像大工業吃掉小工業一樣;而且因為相當大的地產重新形成,大批不再為土地耕作所絕對需要的貧窮的工人就又湧向工業。”(舒耳茨《生產運動》第〔58〕-59頁)

  “同一種商品的性質由於生產方法改變,特別是由於採用機器而發生變化。只是由於排除了人力,才有可能用價值3先令8便士的一磅棉花,紡出350束總長167英里(即36德里)、價值為25基尼的紗。”(同上,第62頁)

  “四十五年來英國的棉紡織品價格平均降低11/12,並且根據馬歇爾計算,相同數量的製品,在1814年需要付16先令,而現在只值1先令10便士。工業產品的大落價既擴大了國內消費,也擴大了國外市場;因此,英國棉紡織工業的工人人數在採用機器以後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從4萬增加到150萬。〔XII〕至於工業企業家和工人的收入,那末由於廠主之間的競爭加劇,廠主的利潤同他們供應的產品量相比必然減少了,在1820-1833年這一期間,曼徹斯特的工廠主在每匹印花布上所得的總利潤由4先令1 1/3便士減少到1先令9便士。但是,為了補償這個損失,生產量更加增大了。結果,在某些工業部門有時出現生產過剩;破產頻頻發生,在資本家和雇主的階級內部造成財產的波動不定和動蕩,這種波動和動蕩把一部分經濟破產的人投入無產階級隊伍;同時常常不得不突然實行停工或縮減生產,而雇傭勞動者往往是深受其害。”(同上,第63頁)

  “出租自己的勞動就是開始自己的奴隸生活:而出租勞動材料就是確立自己的自由……勞動是人,相反地,勞動材料則根本不包括人。”(貝魁爾《社會經濟和國民經濟的新理論》第411-412頁)

  “材料要素如果沒有勞動要素就根本不能創造財富;在材料所有者看來,材料所以具有創造財富的魔力,彷彿是他們用自身的活動給材料加進了這種不可缺少的要素。”(同上)“假定一個工人的日常勞動每年給他平均帶來400法郎,而這個數目足夠一個成年人維持最起碼的生活,那末,這等於說,一個每年擁有2000法郎利息、地租、房租等等收入的所有者在間接地迫使5個人為他勞動;10萬法郎則表示2500人的勞動。”(同上,第412-413頁)從而,3億法郎(路易-菲力浦)表示75萬工人的勞動。

  “人們制定的法律賦與所有者以使用和濫用即隨心所欲地處置任何勞動材料的權力……法律並不責成所有者始終及時地給那些一無所有的人提供工作,並且始終給他們足夠的工資,等等。”(同上,第413頁)“對生產的性質、數量、質量和適時性的確定是完全自由的;對財富的使用和消費以及對一切勞動材料的支配是完全自由的。每個人都可以只考慮他自己的個人利益,隨心所欲地自由交換自己的物品。”(同上,第413頁)

  “競爭不過是任意交換的表現,而任意交換又是使用和濫用任何生產工具的個人權力的直接和合乎邏輯的結果。實質上構成一個統一整體的這三個經濟要素-使用和濫用的權利,交換的自由和無限制的競爭-引起如下的後果:每個人都可以按照他樂意的方式,在他樂意的時間和地點,生產他樂意生產的東西;他可以生產的好或壞、過多或過少、過遲或過早、過貴或過賤;沒有人知道,他能否賣出去、賣給誰、如何賣、何時賣、在何處賣。買進的情況也是如此。〔XIII〕生產者既不知道需要也不知道原料來源,既不知道需求也不知道供給。他在他願意賣和能夠賣的時候,在他樂意的地點,按照他樂意的價格,賣給他樂意的人。買進的情況也是如此。他在這一方面總是偶然情況的玩偶,是強者、寬裕者、富有者所強加的法律的奴隸……一個地方是財富的不足,而另一個地方則是財富的過剩和浪費。一個生產者賣得很多或者賣得很貴並且利潤豐厚,而另一個生產者賣不出去或者虧本……供給不知道需求,而需求不知道供給。你們根據消費者中的愛好和時[興去進行生產;可是,當你們準備好提供這種商品的時候,他們的興頭已經過去而轉到另一種產品上去了……這一切情況的必然結果就是連續不斷的和範圍日益擴大的破產;失算、突如其來的破落和出乎意料的致富;商業危機、停業、周期性商品滯銷或脫銷;工資和利潤的不穩定和下降;財富、時間和精力在激烈競爭的舞台上的損失或驚人的浪費。”(同上,第414-416頁)

  李嘉圖在他的書(地租)中說:各國只是生產的工場;人是消費和生產的機器;人的生命就是資本;經濟規律盲目地支配著世界。在李嘉圖看來,人是微不足道的,而產品則是一切。在法譯本第二十六章中說:

  “對于一個擁有2萬法郎資本,每年獲得2000法郎的人來說……不管他的資本是雇100個工人還是雇1000個工人……都是一樣的。一個國家的實際利益不也是這樣嗎?只要這個國家的實際純收入、它的地租和利潤不變,這個國家的人口有1000萬還是有1200萬,都是無關緊要的。”德.西斯蒙先生說(第2卷第331頁):“真的,就只能盼望國王孤伶伶地住在自己的島上,不斷地轉動把手,通過自動機來完成英國的全部工作了。”

  “雇主用只夠滿足工人最迫切需要的低價格來購買工人的勞動,對于工資不足或勞動時間過長,他不負任何責任,因為他自己也要服從他強加給別人的法律……貧困的根源與其說在於人,不如說在於物的力量。”(〔畢萊〕同上,第82頁)

  “英國許多地方的居民沒有足夠的資本來改良和耕種他們的土地。蘇格蘭南部各郡的羊毛,因為缺乏就地加工的資本,大部分不得不通過很壞的道路,長途運送到約克郡去加工。英國有許多小工業城市,那裡的居民缺乏足夠的資本把他們的工業產品運到可以找到需求和消費者的遙遠市場上去。這兒的商人〔XIV〕不過是住在某些大商業城市中的大富商的代理人。”(斯密,第2卷第382頁)“要增加土地和勞動的年產品的價值,只有兩種辦法:增加生產工人的人數,或者提高已被雇用的工人的勞動生產率……兩種情況都幾乎總是必須增加資本。”(斯密,第2卷第338頁)

  “因為按照事物的本性,資本的積累是分工的必要的前提,所以只有資本的積累越來越多,分工才會越來越細。分工越細,同樣數目的人所能加工的原料數量也就增加得越多;因為這時每個工人的任務越來越簡單,所以減輕和加速這些任務的新機器就大量發明出來。因此,隨著分工的發展,為了經常雇用同樣數目的工人,就必須預先積累和從前同樣多的生活資料,以及比從前不大發達時更多的原料、工具和器具。在任和生產部門,工人人數總是隨著這一部門分工的發展而增長,更正確地說,正是工人人數的這種增長才使工人有可能實現這種細密的分工。”(斯密,第2卷第193-194頁)

  “勞動生產力的大大提高,非有預先的資本積累不可,同樣,資本的積累也自然會引起勞動生產力的大大提高。資本家希望利用自己的資本來生產盡可能多的產品,因此他力求在自己的工人中最恰當地進行分工,並把盡可能好的機器供給工人使用。他這兩方面成功的可能性如何,〔XV〕要看他有多少資本,或者說,要看這個資本能夠雇用多少工人。因此,在一個國家裡,不僅勞動量隨著推動勞動的資本的擴大而增加,而且,同一勞動量生產的產品,也由於資本的擴大而大大增加。”(斯密,同上,第194-195頁)

  因此出現了生產過剩

  “由於在更大規模的企業中實行更大數量和更多種類的人力和自然力的結果,在工業和商業中……生產力更廣泛地聯合起來。到處……主要的生產部門彼此已經更密切地結合起來。例如,大工廠地主也力圖購置大地產,以便他們的工業企業所需要的原料至少有一部分不必從他人手中得到;或者他們結合自己的工業開辦商業,不僅為了銷售他們自己的產品,而且為了購買其它種類的產品並把這些產品賣給他們的工人。在英國,那裡一個工廠主有時擁有10000-12000個工人……不同生產部門在一個主管人的領導之下的這種結合,這種所謂國家中的小國家或國家中的屬領,已經屢見不鮮。例如,伯明翰的礦主近來已把製鐵的全部生產過程掌握起來,而過去製鐵的全部生產過程是分散在許多企業家和所有者手裡的。見1838年《德意志季刊》第3期《伯明翰礦區》一文。-最後,我們在目前已如此眾多的大股份公司中,還看到許多股東的財力同另一些擔任實際工作的人的科技知識才能的廣泛結合。這樣一來,資本家就有可能以更多種多樣的方式來利用自己的積蓄,甚至還可以把積蓄同時用於農業、工業和商業。因此他們的利益就更是多方面的了,〔XVI〕而農業、工業和商業的利益之間的對立緩和下來並趨於消滅。然而,正是這種增大的按不同方式使用資本的可能性本身,必定會加深有產者階級和無產者階級之間的對立。”(舒耳茨,同上,第40-41頁)

  房東從窮人身上取得巨額利潤。房租和工業貧困成反比。

  從淪落的無產者的惡習中也抽取利息。(賣淫、酗酒、抵押放債人。)

  當資本和地產掌握在同一個人手中,並且資本由於數額龐大而能夠把各種生產部門結合起來的時候,資本的積累日益增長,而資本間的競爭日益減少。

  對人的漠不關心。斯密的二十章彩票。

  薩伊的純收入和總收入。

地租

  〔I〕土地所有者的權利來源於掠奪。(薩伊,第1卷第135頁,注)土地所有者也像所有其它人一樣,喜歡在他們未曾播種的地方得到收穫,甚至對土地的自然成果也收取地租。(斯密,第1卷第99頁)

  “也許有人認為,地租不過是土地所有者用來改良土地資本的利潤…有時候,地租可能部分地是這樣…但是,(1)土地所有者甚至對未改良的土地也要求地租,而可以看做改良費用的利息或利潤的東西,則往往是這種原始地稅的追加額(附加費):(2)此外,這種改良並不總是用土地所有者的資本,而有時是用租地農場主的資本來進行的:雖然如此,在重定租約十,土地所有者通常要求提高地租,彷彿這種改良全是由他出資本進行的;(2)而且,他有時甚至對那根本不能用人力來改良的東西也要求地租。”(斯密,第1卷第300-301頁)

  為說明後一種情況,斯密舉叉明草(海藻 Seekrapp, Salicorne)為例。

  “這是一種海洋植物,一經燃燒便可成為製造玻璃、肥皂等等所用的鹼性鹽。這種植物生長在英國,特別是蘇格蘭各地,但是只生長在漲潮能達到的岩石上:這些岩石每日兩次被海潮淹沒,因此這些岩石上的產物決不能通過人的勞動而增多。然而,生長這種植物的地段的所有者也要求地租,就像對穀田要求地租一樣。設得蘭群島附近海域盛產魚類。該群島的大部分居民〔II〕都靠捕魚為生。但是要從水產品獲利,就必須在近海地帶有住所。這里的地租不是同租地農場主可能從土地取得的東西成比例,而是同他可能從土地和海洋這兩方面取得的東西的總和成比例。”(斯密,第1卷第301-302頁)

  “可以把地租看成土地所有者租給租地農場主使用的那些自然力的產物。這種產物的多少,取決於那些自然力的大小,換句話說,取決於土地的自然肥力或人工肥力的大小。地租是扣除或補償一切可以看作人工產物的東西之後所留下的自然的產物。”(斯密,第2卷第377-378頁)

  “這樣一來,被看成是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價格的地租,自然是一種壟斷價格。它完全不是同土地所有者改良土地所支出的費用成比例,也不是同土地所有者為了不虧損而必須取得的數額成比例,而是同租地農場主在不虧損的情況下所能提供的成數額比例。”(斯密,第1卷第302頁)

  “在這三大階級中,土地所有者是這樣一個階級,他們的收入既不花勞力也不用勞心,而是所謂自然而然地落到他們手中的,並且用不著進行任何謀算和計畫。”(斯密,第2卷第161頁)

  我們已經聽到,地租的數量取決於土地的肥力

  決定地租數量的另一個因素是土地的位置

  “不管土地的產品怎樣,地租隨著土地的肥力而變動:不管土地的肥力怎樣,地租隨著土地的位置而變動。”(斯密,第1卷第306頁)

  “如果土地、礦山和漁場的自然資源富饒程度相等,它們的產量就取決於用來耕種或開發的資本數額以及〔III〕使用這種資本的本領的大小。如果資本數額和使用資本的本領都相等,他們的產量就同土地、礦山或漁場的富饒程度成比例”(斯密,第2卷第210頁)

  斯密的這些論點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在生產費用和資本額相等的條件下把地租歸結為土地肥力的大小。這清楚地證明了國民經濟學把土地肥力變成土地所有者的屬性這種概念的顛倒。

  現在讓我們來考察一下地租,看它再現實的關係中是如何形成的。

  地租是通過租地農場主土地所有者之間的鬥爭確定的。在國民經濟學中,我們到處可以看到,各種利益的敵對性的對立、鬥爭、戰爭被認為是社會組織的基礎。

  現在我們就來看一看土地所有者和租地農場主之間的相互關係是怎樣的。

  “當決定租約條件時,土地所有者設法使租地農場主所得的數額,僅夠補償他用於置備種子,支付工資、購買、維持耕畜和其它生產工具的資本,並使他取得當地農場的普通利潤。顯然,這個數額是租地農場主在不虧本的條件下所願意接受的最低數額,而土地所有者決不會多留給他。產品或產品價格超過這一部分的余額,不論它有多大,土地所有者都力圖把它做為地租攫為己有。這種地租就是租地農場主在土地現狀下所能支付的最高額。〔IV〕這個余額始終可以看做自然地租,即大多數土地在出租時自然而然地應該得到的地租。”(斯密,第1卷第299-300頁)

  薩伊說:“土地所有者對租地農場主實行某種壟斷。對他們的商品即土地的需求可能不斷增長:但他們的商品數量只能擴展到某一點…土地所有者和租地農場主之間所達成的交易,總是對前者盡可能有利…除了天然的好處以外,他還從自己的地位,較大的財產、信譽、聲望中得到好處;但是,僅僅前一種好處就足以使他能夠獨享它的土地的一切有利條件。運河獲到路的修建,當地人口和福利的增長,都會提高地租…誠然,租地農場主本人也可能自己花錢來改良土壤:但是他只能在租期內從這筆投資中得到好處:租期一滿,全部利益就轉歸土地所有者了:從這時起,土地所有者雖然沒有預付分文,卻取得利息,因為地租相應地增加了。”(薩伊,第2卷,〔142〕-143頁)

  “因此被看成是為使用土地而支付的價格的地租,自然是租地農場主在土地現狀下所能支付的最高價格。”(斯密,第1卷第299頁)

  “因此,土地地面的地租大都佔總產品的三分之一,並且這個數額大都是固定的,不受收成的意外變動的影響”(斯密,第1卷第299頁)“低於總產品的四分之一的地租是很少的。”(同上,第2卷第378頁)

  並非從一切商品上都能取得地租。例如,在許多地區,對石頭就不支付地租。

  “通常只有這樣一部分土地產品才能送往市場出賣,即這種產品的普通價格足夠補償把他們運往市場的資本,並能提供這筆資本的普通利潤。如果普通價格超過足夠價格,它的余額自然會歸入地租。如果普通價格恰好是這個足夠價格,商品雖然能完全進入市場,但是不能給土地所有者提供地租。價格是否超過這個足夠價格,這取決於需求。”(斯密,第一卷第302-303頁)

  “地租是以與工資、資本利潤不同的方式加入商品價格的構成。工資和利潤的高低是商品價格高低的原因,而地租的高低是這一價格的結果。”(斯密,第1卷第303-〔304〕頁)

  食物是始終提供地租產品之一。

  “因為像其它一切動物一樣,人的繁殖自然同其生存資料相適應,所以對食物總是有或大或小的需求。食物總是能夠購買或多或少的〔VI〕勞動量,並且總是有人願意為獲得食物去做某種事情。誠然,由於有時要支付高工資,食物所能夠買的勞動量,並不總是同食物被分配得最經濟時所能維持的勞動量相等。但是,食物總是能夠購買到它按造當地普通生活標準所能維持的那個數量的勞動。土地幾乎在任何情況下都能生產出較大量的食物,也就是說,除了維持使食物進入市場所必須的全部勞動外還有剩餘。這個余額又始終超過那個足夠補償推動這種勞動的資本並提供利潤的數量。所以這里始終有一些余額用來向土地所有者支付地租。”(斯密,第1卷第305-306頁)“不僅食物是地租的原始源泉,而且,如果後來其它任何土地產品也提供地租,那末它的價值中的這個剩餘部份,也是土地的耕種和改良使生產食物的勞動生產力提高的結果。”(斯密,第1卷第342頁)

  “除了食物之外,衣服和住宅(連同取暖設備)就是人類的兩大需要。這些東西大都可以帶來地租,但並非必定如此。”(同上,第1卷第〔337〕-338頁)〔VI〕

  〔VIII〕現在讓我們來看看土地所有者如何搾取社會的一切利益。

  (1)地租隨著人口的增長而增加。(斯密,第1卷第335頁)

  (2)我們已經從薩伊那裡聽到,地租如何隨著鐵路等等的修建,隨著交通工具的改善,增多和日益安全而增加。

  (3)“社會狀況的任何改善都有直接間接地提高地租、擴大土地所有者的實際財富即擴大土地所有者購買他人勞動或勞動產品的權力的趨勢…在土地改良和耕作上的進步可以直接造成這種結果。土地所有者在產品中得到的那個份額,必然隨著這個產品數量的增加而增加…這種原產品實際價格例如家畜價格的提高,也可以直接地並以更大的比例提高地租。隨著產品的實際價值的增長,不僅土地所有者所得份額的實際價值,從而支配他人勞動的實際權力增長了,而且土地所有者得到的份額在總產品中所佔的比重也增長了。這種產品的實際價格提高以後,生產它所需的勞動並不比以前多。這樣,產品中一個比過去小的份額,就足夠補償所使用的資本及其普通利潤。因此,現在留歸土地所有者的那一部分產品同總產品比較起來,將比過去大得多。”(斯密,第2卷第157-159頁)

  〔IX〕對原料的需求的〔增長以及由此而產生的原料價值的提高,可能部份地是人口及其需要增長的結果.但是,每一項新的發明,工業對于過去從未利用或很少利用的原料的每一次新的採用,都提高地租。例如,隨著鐵路、輪船等等的出現,煤礦的地租大大增長了。

  除了土地所有者從工業、各種發現和勞動取得的這種利益以外,我們現在再看一看另一種利益。

  (4)“提高勞動生產力的各種方法既能直接降低工業品的實際價格,也能間接提高實際地租。土地所有者用超過他人消費的這部分原料或這部分原料的價格來交換工業品。凡是降低工業品實際價格的措施,都能提高農產品的實際價格。這時,同量原料相當於較多的工業品,而土地所有者就能得到較多的享樂品、裝飾品和奢侈品。”(斯密,第2卷第159頁)

  但是,斯密從土地所有者搾取社會一切利益這一事實得出〔X〕結論說(第2卷第161頁),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始終同社會利益一致,這就荒謬了。根據國民經濟學,在私有制佔統治的條件下,個人從社會得到的利益同社會從個人得到的利益成反比,正像高利貸者靠浪費者得到的利益決不同浪費者的利益一致一樣。

  如果我們現在只順便提一下土地所有者針對外國地產的壟斷欲:例如,穀物法就來源於這種壟斷欲。同樣,我們在這里不談中世紀的農奴制、殖民地的奴隸制、英國農民、短工的貧困。讓我們遵從國民經濟學本身的原理吧。

  (1)按照國民經濟學的原理,土地所有者從社會的繁榮得到利益;它從人口、工業生產的增長,從社會需要的增長,一句話,從社會財富的增長得到利益,正如我們上面所考察的,這種增長與貧困和奴役的增長是一致的。房租上漲和貧困增長之間的關係,就是土地所有者從社會得到利益的一個例子,因為隨著房租的上漲,地租,即房基地的租金也增長。

  (2)根據國民經濟學家們本身的看法,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租地農場主即社會的相當大一部分人的利益是敵對的。

  〔XI〕(3)因為租地農場主支付的工資越少,土地所有者能夠向租地農場主索取的地租就越高,又因為土地所有者向租地農場主索取的地租越高,租地農場主就把工資壓得越低,所以,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雇農的利益是敵對的,正如工廠主的利益同他的工人的利益是敵對的一樣。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也要求把工資壓到最低限度。

  (4)因為工業產品價格的實際降低可以提高地租,所有,土地所有者從工業工人工資的降低、資本家之間的競爭、生產過剩以及工業發展所造成的一切災難直接得到利益。

  (5)由此看來,如果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社會的利益完全不一致,並且同租地農場主、雇農、工業工人和資本家的利益相敵對,那末,從另一方面來看,一個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由於競爭的緣故,也決不會同另一個土地所有者的利益一致。我們現在就來考察一下這種競爭。

  大地產和小地產之間的相互關係一般是與大資本和小資本之間的相互關係一樣的。但是,還有一些特殊情況必然引起大地產的積累和大地產對小地產的吞并。

  〔XII〕(1)工人和勞動工具的相對數量,在任何地方也不像在地產中那樣隨著基金的增大而減少的那麼多。同樣,全面利用的可能性,生產費用的節約和巧妙的分工,在任何地方也不象在地產中那樣隨著基金的增大而提高的那麼多。不管地塊多麼小,耕種這塊土地所必要的勞動工具如犁、鋸等等的數量到一定限度便不能再減,而地產的面積則可以大大縮小,不受此限。

  (2)大地產把租地農場主用於改良土地的那筆資本的利息供自己積累。小地產則不得不把自己的資本投入這方面。因而,對它來說,這全部利潤便化為烏有。

  (3)每一像社會改良都對大地產有利而對小地產有害,因為這種改良總是要求小地產付出越來越多的現款。

  (4)還要考察一下關于這種競爭的兩個重要規律:

  (a)生產人們食物的耕地的地租,決定其它大部分耕地的地租。(斯密,第1卷第331頁)

  歸根結底只有大地產才能生產家畜之類的食物。因此,大地產決定其它土地的地租,並能把它降低到最低限度。

  在這種情況下,自耕的小土地所有者和大土地所有者的關係,正像擁有自己的工具的手工業和工廠主的關係一樣。小地產簡直成了勞動工具。〔XVI〕對小土地所有者說來,地租完全消失了,留給他的至多只是他的資本的利息和他的工資:因為通過競爭,地租可能降低到剛好相當於並非土地所有者本人所投入的那筆資本的利息。

  (b)此外,我們已經聽說,如果土地、礦山或漁場的富饒程度相等和經營水平相等,那末產品就同資本的大小成比例。因而,大土地所有者總是取得勝利。同樣,如果資本相等,那末產品就同土地的肥力成比例。因而,在資本相等的條件下,勝利屬於較肥沃土地的所有者。

  (c)“一般說來,一個礦山是富饒還是貧瘠,要看用一定量的勞動從這個礦山所取得的礦物量。”(斯密,第1卷第345-346頁)“最富饒的煤礦的產品價個也調節鄰近一切礦井的煤的價格。土地所有者和企業主都會發現,如果他們的產品的賣價比鄰近礦低一些,土地所有者就能得到更多的地租,企業主就能得到更多的利潤。在這種情況下,鄰礦也不得不按同一價格出賣自己的產品,雖然他們不大有能力這樣做,雖然這種價格會越來越降低,有時還會使他們完全失去地租合力潤。結果,一些礦井完全被放棄,另外一些礦井提供不了地租,而只能由土地所有者本人開採。”(斯密,第1卷第350頁)“秘魯銀礦發現以後,歐洲的銀礦大都廢棄…古巴和聖多明各的銀礦,甚至秘魯的老礦,也都發生同樣的情況。”(第1卷第353頁)

  斯密在這里關于礦山所講的這些話,或多或少也適用於一般的地產。

  (d)“應該指出,土地的普通市場價格始終取決於普通市場利息率…如果地產大大低於貨幣利息,那末,誰也不願購買土地,土地的普通市場價格會很快下跌。反之,如果地租的收益抵補貨幣利息而綽綽有餘,那末,所有的人都願爭購土地,土地的普通市場價格同樣會很快回升。”(〔斯密〕,第2卷第〔367〕-368頁)

  從地租和貨幣利息的這種關係可以得出結論說,地租必然越來越降低,以至最後只有富有的人才能靠地租過活。因而土地不出租的土地所有者之間的競爭便不斷加劇。一部分土地所有者破產。大地產進一步集中。

  〔XVII〕其次,這種競爭還會使大部分地產落入資本家手中,資本家同時也成為土地所有者,正如較小的土地所有者現在一般僅僅作為資本家存在一樣.同樣,一部分大土地所有者同時也成為公業家。

  因此,最終的結果是資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間的差別消失,以至在居民中大體上只剩下兩個階級:工人階級和資本家階級。地產買賣,地產轉化為商品,意味著就貴族的徹底沒落和金錢貴族的最後形成。

  (1)浪漫主義者為此留下感傷的眼淚是我們所不取的.他們總是把土地的買賣中的卑鄙行為同土地私有權的買賣中包含的那些完全合理的、在私有範圍內必然的和所期望的後果混為一談。首先,封建地產按其本質說來是已買賣了的土地,已是同人相異化並因而已少數大領主的形態與人相對立的土地。

  封建的土地佔有已經包含土地做為某種異己力量對人們的統治。農奴是土地的附屬物。同樣,長子繼承權享有者即長子,也屬於土地。土地繼承了他。私有財產的統治一般是從土地佔有開始的;土地佔有是私有財產的基礎。但是,在封建的土地佔有制下,領主至少在表面上看來是領地的君主。同時,在封建領地上,領土和土地之間還存在著比單純物質財富更為密切的關係的假象。地塊隨他的主人一起個性化,有他的爵位,即男爵或伯爵的封號;有它的特權、它的審判權、它的政治地位等等。土地彷彿是它的主人的無機的身體。因此俗語說:“沒有無主的土地。”這句話表明領主的權勢是同領地結合在一起的。同樣,地產的統治在這里並不直接表現為單純的資本的統治。屬於這塊地產的人們對待這塊地產毋寧說就像對待自己的祖國一樣。這是一種最狹隘的民族性。

  〔XVIII〕正像一個王國給它的國王以稱號一樣,封建地產也給它的領主以稱號。他的家庭史,他的家世史等等-對他來說這一切都使他的地產個性化,使地產名正言順地變成他的家世,使地產人格化。同樣,那些耕種他的土地的人並不屬於短工的地位,而是一部分像農奴一樣本身就是他的財產,另一部分對他保持著尊敬、忠順和納貢的關係。因此,領主對他們的態度是直接政治的,同時又有某種感情的一面。風尚、性格等等依地塊而各不相同;它們彷彿同地塊聯結在一起,但是後來把人和地塊聯結在一起的便不再是人的性格、人的個性,而僅僅是人的錢袋了。最後,封建領主並不力求從自己的地產取得最大可能的收益。相反地,他消費那裡的東西,而心安理得地讓農奴和租地農場主去操心新財源的開闢。這就是貴族對領地的態度,它給領主罩上浪漫主義的靈光。

  這種假象必將消失,地產這個私有財產的根源必然完全捲入私有財產的運動而成為商品;所有者的統治必然要失去一切政治色彩,而表現為私有財產、資本的單純統治;所有者和勞動者之間的關係必然歸結為剝削者和被剝削者的經濟關係;所有者和他的財產之間的一切人格的關係必然終止,而這個財產必然成為純實物的、物質的財富;與土地的榮譽聯姻必然被基於利害關係的聯姻代替,而土地也象人一樣必然降到買賣價值的水平。地產的根源,即卑鄙的自私自利,也必然以其無恥的形式表現出來。穩定的壟斷必然變成動蕩的、不穩定的壟斷,即變成競爭,而對他人血汗成果的悠閒享受必然變成對他人血汗成果的忙碌交易。最後,在這種競爭的過程中,地產必然以資本的形式既表現為對工人階級的統治,也表現為對那些隨著資本運動的規律而升降浮沉的所有者本身的統治。從而,中世紀的俗語“沒有不屬領主的土地”被現代俗語“金錢沒有主人”所代替。後一俗語清楚地表明了死的物質對人的完全統治。

  〔XIX〕(2)關于地產的分割或不分割的爭論,應該指出下面一點:

  地產的分割是對地產大壟斷的否定;但是分割只有使壟斷普遍化才消滅壟斷。地產的分割並不消滅壟斷的基礎-私有制。它只觸及壟斷的形式,而不觸及壟斷的本質。結果,地產的分割成了私有制規律的犧牲品。因為地產的分割是適應工業領域的競爭運動的。除了工具分散和勞動相互分離(應當同分工區分開來:這里不是一件工作由許多人來分擔,而是大家各自從事同樣的勞動,這就是無數次地重覆同樣的勞動)這種經濟上的不利之外,這種分割也和上述的競爭一樣,必然重新轉化為積累和積聚。

  因此,凡是進行地產分割的地方,就只能或者回到更加醜惡的形態的壟斷,或者否定揚棄地產分割本身。但這不是回到封建的土地佔有制,而是消滅整個土地私有制。對壟斷的最初揚棄總是使壟斷普遍化,也就是使它的存在範圍擴大。揚棄了具有最廣泛的、無所不包的存在形式的壟斷,才算完全消滅了壟斷。聯合一旦應用於土地,就享有大地產在經濟上的好處,並第一次實現分割的原有傾向-平等。同樣,聯合也就通過合理的方式,而不在借助於農奴制度、領土統治和有關權的荒謬的神秘主義來恢復人與土地的溫情脈脈的關係,因為土地不再是買賣的對象,而是通過自由的勞動和自由的享受,重新成為人的真正的自身的財產,地產分割的巨大好處是,一大批不再甘心忍受農奴制奴役的人,將以不同於工業的方式,由於財產而滅亡。

  至于說到大地產,它的維護者總是用詭辯的方式把大農業在經濟上的好處同大地產混為一談,彷彿〔這種〕好處不是恰恰通過這種財產的廢除,〔XX〕才能一方面最充份地發揮出來,另一方面第一次成為社會的利益。同樣,這些維護者還攻擊小地產的商販心理,彷彿大地產甚至在它的封建形式下也不是潛在地包藏著商販行為,更不用說現代英國的地產形式了,在那裡,土地所有者的封建主義是同租地農場主的牟利和勤勉結合在一起的。

  大地產可以把地產分割對壟斷的責難回敬給地產分割,因為地產分割也是以私有財產的壟斷為基礎的,同樣,地產分割可以把對分割的責難回敬給大地產,因為那裡也是分割佔統治地位,只不過採取不動的,凍結的形式罷了。總之,私有財產是以分割為基礎的。此外,正如地產分割要重新導致資本主義類型的大地產一樣,封建的地產,不管它怎樣設法掙脫,也必然要遭到分割,或者至少要落到資本家手中。

  這是因為大地產,像在英國那樣,把絕大多數居民推進工業的懷抱,並把它自己的工人壓搾到赤貧的程度。因此大地產把國內的貧民和全部活動都推到敵對方面,從而促使自己的敵人即資本、工業的勢力的產生和壯大。大地產把國內的大多數居民變成工業人口,從而使他們為大地產的敵人。如果工業實力達到高度發展,像現在英國那樣,那末工業就會逐步地迫使大地產把它的壟斷針對外國,迫使它同外國的地產進行競爭。因為,在工業的統治下,地產只有通過針對外國的壟斷才能確保自己的封建權威,從而不受與它的封建本質相矛盾的一般商業規律支配。而地產一旦捲入競爭,它就要象其它任何受競爭規律支配的商品一樣遵循競爭的規律。它同樣會動蕩不定,時而縮減,時而增加,從一個人手中轉入另一個人手中。〔XXI〕直接的結果就是地產分散到許多所有者手中,並且無論如何要服從於工業資本的權力。

  最後,那種靠強力維持下來並在自己旁邊產生了可怕的工業的大地產,要比地產分割更快產生危機,因為在地產分割條件下工業的權力總是處于次要地位。

  正如在英國那樣,大地產就它力求搞到盡可能多的貨幣而言,已經失去自己的封建性質,而具有工業的性質。它給所有者帶來盡可能多的地租,而給租地農場主帶來盡可能多的資本利潤。結果農業工人的工資就被降到最低限度,而租地農場主階級就在地產範圍內代表著工業和資本的權力。由於同外國競爭,地租在大多數情況下不再形成一種獨立的收入了。大部分土地所有者不得不取代租地農場主的地位,而租地農場主則有一部分淪為無產階級。另一方面,有許多租地農場主也佔有地產;這是因為有優裕受入的大土地所有者大都沉緬於揮霍,並且一般都沒有能力領導大規模的農業;他們往往既無貲本又無能力來開發土地。因此,他們中間也有一部分人完全破產。最後,為了經得起新的競爭,已經降到最低限度的工資不得不進一步降低。而這就必然導致革命。

  工業必然以壟斷的形式和競爭的形式走向破產,以便學會相信人,同樣,地產必然以這種方式或那種方式發展起來,以便以這些方式走向不可避免的滅亡。

〔異化勞動〕

  〔XXII〕我們是從國民經濟學的各個前提出發的 。我們採用了它的語言和它的規律。我們把私有財產,把勞動,資本,土地的相互分離,工資,資本利潤,地租的互相分離以及分工,競爭,交換價值等概念當作前提。我們從國民經濟學本身出發,用它自己的話指出,工人降低為商品,而且是最賤的商品:工人的貧困同他的產品的力量和數量成正比;競爭的必然結果是資本在少數人少中積累起來,也就是壟斷的更可怕的恢復:最後,資本家和他靠地租生活的人之間,農民和工人之間的區別消失了,而整個社會必然分化為兩個階級,即有產者階級和沒有財產的工人階級。

  國民經濟學從私有財產的現實出發,但是,它沒有給我們說明這個事實。它把私有財產在現實中所經歷的物質過程,放進一般的,抽象的公式,然後又把這些公式當作規律。它不理解這些規律,也就是說,它沒有指明這些規律是怎樣從私有財產的本質中產生出來的。國民經濟學沒有給我們提供一把理解勞動和資本分離的鑰匙。例如,當它確定工資和資本利潤之間的關係時,它把資本家的利益當作最後的根據:也就是說,它把應當加以論證的東西當作前提。同樣,競爭到處出現,卻用外部情況來說明。國民經濟學也根本沒有告訴我們,這種似乎偶然的外部情況在多大程度上僅僅是一種必然的發展過程的表現。我們已經看到,交換本身在它看來是偶然的事實。貪欲以及貪欲者之間的戰爭即競爭,是國民經濟學家所推動的唯一的車輪。

  正因為國民經濟學不理解運動的聯系,所以才會把例如競爭的學說同壟斷的學說,營業自由的學說同同業公會的學說,地產分離的學說同大地產的學說對立起來。因為競爭,營業自由,地產分離僅僅被理解和描述為壟斷,同業公會和封建所有制的偶然的,蓄意的,強制的結果,而不是必然的,不可避免的,自然的結果。

  因此,我們現在必須弄清私有制,貪欲和勞動,資本,地產三者的分離之間,交換和競爭之間,人的價值和人的貶值之間,壟斷和競爭等等之間,這全部異化和貨幣制度之間的本質聯系。

  我們不象國民經濟學家那樣,當他想說明什麼的時候,總是讓自己處于虛構的原始狀態。這樣的原始狀態什麼問題也說明不了。國民經濟學家只是使問題墮入五里霧中。他把應當加以推論的東西即兩個事物-例如分工和交換-之間的必然的關係,假定為事實,事件。神學家也是這樣用原罪來說明罪惡的起源,也就是說,他把他應當加以說明的東西假定為一種歷史事實。

  讓我們從當前的經濟事實出發吧:

  工人生產的財富越多,他的產品力量和數量越大,他就越貧窮。工人創造的產品越多,他就變成廉價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貶值成正比.勞動不僅生產商品,它還生產作為商品的勞動自身和工人,而且是按它一般生產商品的比例生產的.

  這一事實不過表明:勞動所生產的對象,及勞動的產品,作為一種異己的存在物,作為不依賴於生產者的力量,同勞動相對立。勞動的產品就是固定在某個對象中,物化為對象的勞動,這就是勞動的對象化。勞動的現實化就是勞動的對象化。在被國民經濟學作為前提的那種狀態下,勞動的這種現實化為工人的非現實化,對象化表現為對象的喪失和被對象奴役,佔有表現為異化外化

  勞動的現實化竟如此表現為非現實化,以至工人非現實化到餓死的地步。對象化竟如此表現為對象的喪失,以致工人被剝奪了最必要的對象-不僅是生活的必要對象,而且是勞動的必要對象。甚至連勞動本身也成為工人只有靠最緊張的努力和極不規則的間歇才能加以佔有的對象。對象的佔有竟如此表現為異化,以致工人生產的對象越多,他能夠佔有的對象就越少,而且越受他的產品即資本的統治。

  這一切後果包含在這樣一個規定中:工人同自己的勞動產品的關係就是同一個異己的對象關係。因為根據這個前提,很明顯,工人在勞動中耗費的力量越多,他親手創造出來反對自身的,異己的對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大,他本身,他的內部世界就越貧乏,歸他所有的東西就越少。宗教方面的情況也是如此。人奉獻給上帝的越多,他留給自己的就越少。工人把自己的生命投入對象:但現在這個生命已不再屬於他而屬於對象了。因此,這個活動越多,工人就越喪失對象。凡是成為他的勞動產品的東西,就不再是他本身的東西。因此,這個產品越多,他本身的東西就越少。工人在他的產品中的外化,不僅意味著他的勞動成為對象,成為外部的存在,而且意味著他的勞動作為一種異己的東西不依賴他而在他之外存在,並成為同他對立的獨立力量:意味著他給予對象的生命做為敵對的和異己的東西同他相對立。

  〔XXIII〕現在讓我們來更詳細地考察一下對象化,即工人的生產,以及對象中的異化喪失

  沒有自然界,沒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麼也不能創造.它是工人用來實現自己的勞動,在其中展開勞動活動,由其中生產出和借以生產出自己的產品的材料.

  但是,自然界一方面這樣在意義上給勞動提供生活資料,即沒有勞動加工的對象,勞動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然界也在更狹隘的意義上提供生活資料,即提供工人本身的肉體生存所需的資料。

  因此,工人越是通過自己的勞動佔有外部世界,感性自然界,他就越是在兩個方面失去生活資料;第一,感性的外部世界越來越不成為屬於他的勞動的對象,不成為他的勞動的生活資料;第二,這個外部世界越來越不給他提供直接意義的生活資料,即勞動者的肉體生存所需的資料.

  因此,工人在這兩方面成為自己的對象的奴隸:首先,他得到勞動的對象,也就是得到工作:其此,他得到生存資料。因而,他首先是作為工人,其次作為肉體的主體,才能夠生存。這種奴隸狀態的頂點就是:他只有作為工人才能維持作為肉體的主體的生存,並且只有作為肉體的主體才能是工人。

  (按照國民經濟學的規律,工人在他的對象中的異化表現在:工人生產得越多,他能夠消費的越少:他創造價值越多,他自己越沒有價值,越低賤:工人的產品越完美,工人自己越畸形:工人創造的對象越文明,工人自己越野蠻:勞動越有力量,工人越無力:勞動越機巧,工人越愚鈍,越成為自然界的奴隸。)

  國民經濟學以不考察工人(即勞動)同產品的直接關係來掩蓋勞動本質的異化。當然,勞動為富人生產了奇蹟般的東西,但是為工人生產了赤貧。勞動創造了宮殿,但是給工人創造了貧民窟。勞動創造了美,但是使工人變成畸形。勞動用機器代替了手工勞動,但是使一部分人回到野蠻的勞動,並使一部分工人變成機器。勞動生產了智慧,但是給工人生產了愚鈍和癡呆。

  勞動同它的產品的直接關係,是工人同他的生產對象的關係。有產者同生產對象和生產本身的關係,不過是前一種關係的結果的証實。對問題的這另一個方面我們將在後面加以考察。

  因此,當我們問勞動的本質關係是什麼的時候,我們問的是工人同生產的關係.

  以上我們只是從工人同他的勞動產品的關係這個方面,考察了工人的異化,外化。但異化不僅表現在結果上,而且表現在生產行為中,表現在生產活動本身中。如果工人不是在生產行為本身中使自身異化,那末工人怎麼會同自己活動的產品像同某種異己的東西那樣相對立呢?產品不過是活動,生產的總結。因此,如果勞動的產品室外化,那末生產本身就必然是能動的外化,或活動的外化,外化的活動。在勞動對象中的異化不過總結了勞動本身的異化,外化。

  那末,勞動的外化表現在什麼地方呢?

  首先,勞動對工人來說是外在的東西,也就是說,不屬於他的本質的東西:因此,他在自己的勞動中不是肯定自己,而是否定自己,不是感到幸福,而是感到不幸,不是自由地發揮自己的體力和智力,而是使自己的肉體受折磨,精神遭摧殘。因此,工人只有在勞動之外才感到自在,而在勞動中則感到不自在,他在不勞動時覺得舒暢,而在勞動時就覺得不舒暢。因此,他的勞動不是自願的勞動,而是被迫的強制勞動。因而,它不是滿足勞動需要,而只是滿足勞動需要以外的一種手段。勞動的異化性質明顯地表現在,只要肉體的強制或其它強制一停止,人們就會像逃避鼠疫那樣逃避勞動。外在的勞動,人在其中使自己外化的勞動,是一種自我犧牲,自我折磨的勞動。最後,對工人說來,勞動的外在性質,就表現在這種勞動不是他自己的,而是別人的:勞動不屬於他G他在勞動中也不屬於他自己,而是屬於別人。在宗教中,人的幻想,人的頭腦和人的心靈的自主活動對個人發生作用是不取決於他個人的,也就是說,是作為某種異己的活動,神靈的或魔鬼的活動的,同樣,工人的活動也不是他的自主活動。他的活動屬於別人,這種活動是他自身的喪失。

  結果,人(工人)只有在運用自己的動物機能-吃,喝,性行為,至多還有居住,修飾等等的時候,才覺得自己是自由活動,而在運用人的機能時,卻覺得自己不過是動物。動物的東西成為人的東西,而人的東西成為動物的東西。

  吃,喝,性行為等等,固然也是真正的人的機能。但是,如果使這些機能脫離了人的其它活動,並使它們成為最後的和唯一的終極目的,那末,在這種抽象中,它們就是動物的機能。

  我們從兩個方面考察了實踐的人的活動即勞動的異化行為。第一,工人同勞動產品這個異己的,統治著他的對象的關係。這種關係同時也是工人同感性的外部世界,同自然對象這個異己的與他敵對的世界的關係。第二,在勞動過程中勞動同生產行為的關係。這種關係是工人同他自己的活動-一種異己的,不屬於他的活動的-關係。在這里,活動就是受動:力量就是虛弱:生殖就是去勢:工人自己的體力和智力,他個人的生命(因為,生命如果不是活動,又是什麼呢?)就是不依賴於他,不屬於他,轉過來反對他自身的活動。這就是自我異化,而上面所談的是的異化。

  〔XXIV〕我們現在還要根據異化勞動的已有的兩個規定推出它的第三個規定。

  人是類存在物,不僅因為人在實踐上和理論上都把類-自身的類似以及其它物的類-當作自己的對象:而且因為-這只是同一件事情的另一種說法-人把自身當作現有的,有生命的類來對待,當作普遍的因而也是自由的存在物來對待。

  無論是在人那裡還是在動物那裡,類生活從肉體方面說來就在於人(和動物一樣)靠無機界生活,而人和動物相比越有普遍性,人賴以生活的無機界就越廣闊。從理論領域說來,植物,動物,石頭,空氣,光等等,一方面作為自然科學的對象,一方面作為藝術的對象,都是人的意識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無几界,是人必須事先進行加工以便享用和消化的精神食糧:同樣,從實踐領域說來,這些東西也是人的生活和人的活動的一部分。人在肉體上只有靠這些自然產品才能生活,不管這些產品是以食物,燃料,衣著的形式還是以住房等等的形式表現出來。在實踐上,人的普遍性正表現在把整個自然界-首先作為人的直接的生活資料,其次作為人的生命活動的材料,對象和工具-變成人的無機的身體。自然界,就它本身不是人的身體而言,是人的無機的身體。人靠自然界生活。這就是說,自然界是人為了不致死亡而必須與之不斷交往的,人的身體。所謂人的肉體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聯系,也就等於說自然界同自身相聯系,因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

  異化勞動,由於(1)使自然界,(2)使人本身,他自己的活動機能,他的生命活動同人相異化,也就使同人相異化:它使人把類生活變成維持個人生活的手段。第一,它使類生活和個人相異化:第二,把抽象形式的個人生活變成同樣是抽象形式和異化形式的類生活的目的。

   因為,首先,勞動這種生命活動,這種生產生活本身對人來說不過是滿足他的需要即肉體即維持肉體生活的需要的手段。而生產生活本身就是類生活。這是產生生命的活動。一個種的全部特性,種的類特性就在於生命活動的性質,而人的類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識的活動。生活本身卻僅僅成為生活的手段

  動物和它的生命活動是直接同一的。動物不把自己同自己的生命活動區別開來。它就是這種生命活動。人則使自己的生命活動本身變成自己的意志和意識的對象。他的生命活動是有意識的。這不是人與之直接融為一體的那種規定性。有意識的生命活動把人同動物的生命活動直接區別開來。正是由於這一點,人才是類存在物。或者說,正因為人是類存在物,他才是有意識的存在物,也就是說,他自己的生活對他是對象。僅僅由於這一點,他的活動才是自由的活動。異化勞動把這種關係顛倒過來,以至人正因為是有意識的存在物,才把自己的生命活動,自己的本質變成僅僅維持自己生存的手段。

  通過實踐創造對象世界,即改造無機界,人證明自己是有意識的類存在物,也就是這樣一種存在物,它把類看作自己的本質,或者說把自身看作類存在物。誠然,動物也生產。它也為自己營造巢穴或住所,如蜜蜂,海狸,螞蟻等。但是動物只生產它自己或它的幼仔所直接需要的東西:動物的生產是片面的,而人的生產是全面的,動物只是在直接的肉體需要的支配下進行生產,而人甚至不受肉體需要的支配也進行生產,並且只有不受這種需要的支配時才進行真正的生產:動物只生產自身,而人再生產整個自然界:動物的產品直接同它的肉體相聯系,而人則自由地對待自己的產品。動物只是按造它所屬的那個種的尺度和需要來建造,而人卻懂得按照任何一個種的尺度來進行生產,並且懂得怎樣處處都把內在的尺度運用到對象上去: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規律來建造。

  因此,正是在改造對象世界中,人才真正地證明自己是類存在物。這種生產是人的能動的類生活。通過這種生產,自然界才表現為他的作品和他的現實。因此,勞動的對象是人的類生活對象化:人不僅像在意識中那樣在精神上使自己二重化,而且能動地,現實地使自己二重化,從而在它所創造的世界直觀自身。因此,異化勞動從人那裡奪去了他的生產對象,也就從人那裡奪去了他的類生活,即他的現實的,類的對象性,把人對動物所具有的優點變成缺點,因為從人那裡奪走了他的無機的身體即自然界。

  同樣,異化勞動把自主活動,自由活動貶低為手段,也就把人的類生活變成維持人的肉體生活的手段。

  因而,人具有的關于他的類的意識也由於異化而改變,以至類生活對他來說竟成了手段。

  這樣一來,異化勞動造成下面這一結果:

  (3)人的類本質-無論是自然界,還是人的精神的類能力-變成對人來說是異己的本質,變成維持他的個人生存的手段。異化勞動使人自己的身體,同樣使他之外的自然界,使他的精神本質,他的人的本質同人相異化。

  (4)人同自己的勞動產品,自己的生命活動,自己的類本質相異化這一事實所造成的直接結果就是人同人相異化。當人同自身相對立的時候,他也同人相對立。凡是適用於人同自己的勞動,自己的勞動產品和自身的關係的東西,也都適用於人同他人,同他人的勞動和勞動對象的關係。

  總之,人同他的類本質相異化這一命題,說的是一個人同他人相異化,以及他們中的每個人都同人的本質相異化。

  人的異化,一般地說人同自身的任何關係,只有通過人同其它人的關係才得到實現和表現。

  因而,在異化勞動的條件下,每個人都按照他本身作為工人所處的那種關係和尺度來觀察他人。

  〔XXV〕我們已經從經濟事實即工人即其產品的異化出發。我們表述了這一事實的概念:異化的外化的勞動。我們分析了這一概念,因而我們只是分析了一個經濟事實。

  現在我們要進一步考察異化的、外化的勞動這一概念在現實中必須怎樣表達和表現。

  如果說勞動產品對我來說是異己的,是作為異己的力量同我相對立,那末,它到底屬於誰呢?

  如果我的活動不屬於我,而是一種異己的活動,被迫的活動,那末,它到底屬於誰呢?

  屬於有別於我的另一個存在物。

  這個存在物是誰呢?

  是嗎?確實,起初主要的生產活動,如埃及,印度,墨西哥的神殿製造等等,是為了供奉神的,而產品本身也是屬於神的。但是,神從來不單獨是勞動的主人。自然界也不是主人。而且,下面這種情況會多麼矛盾:人越是通過自己的勞動使自然界受自己支配,神的奇蹟越是由於工業的奇蹟而變成多余,人就越是不得不為了討好這些力量而放棄生產的歡樂和對歡樂和對產品的享受!

  勞動和勞動產品所歸屬的那個異己的存在物,勞動為之服務和勞動產品供其享用的那個存在物,只能是人本身。

  如果勞動產品不屬於工人,並作為一種異己的力量同工人相對立,那末,這只能是由於產品屬於工人之外的另一個人。如果工人的活動對他本身來說只是一種痛苦,那末,這種活動就必然給另一個人帶來享受和歡樂。不是神也不是自然界,只有人本身才能成為統治人的異己力量。

  還必須注意上面提到的這個命題:人同自身的關係只有通過他同人的關係,才成為對他來說是對象性的現實的關係。因此,如果人同他的勞動產品即對象化勞動的關係,就是同一個異己的敵對的,強有力的,不依賴於他的對象的關係,那末,他同這一對象所以發生這種關係就在於有另一個異己的,敵對的,強有力的,不依賴於他的人是這一對象的主人。如果人把自身的活動看作一種不自由的活動,那末,他是把這種活動看作替他人服務的,受他人支配的,處于他人的強迫和壓制之下的活動。

  人同自身和自然界的任何自我異化,都表現在他使自身和自然界跟另一個與他不同的人發生的關係上。因此,宗教的自我異化也必然表現在俗人同僧侶同耶穌基督(因為這里涉及精神世界)等等的關係上。在實踐的,現實世界中,自我異化只有通過同其它人的實踐的,現實的關係才能表現出來。異化借以實現的手段本身就是實踐的。因此,通過異化勞動,人不僅生產出他同作為異己的,敵對的力量生產對象和生產行為的關係,而且生產出其它人同他的生產和他的產品的關係,以及他同這些人的關係。正像他把他自己的生產變成自己的非現實化,變成對自己的懲罰一樣,正像他喪失掉自己的產品並使它變成不屬於他的產品一樣,它也生產出不生產的人對生產和產品的支配。正像他使他自己的活動同自身相異化一樣,他也使他人佔有非自身的活動。

  上面 ,我們只是從工人方面考察了這一關係:下面我們還要從非工人方面來加以考察。

  總之,通過異化的、外化的勞動,工人生產出一個跟勞動格格不入的,站在勞動之外的人同這個勞動的關係。工人同勞動的關係,生產出資本家(或者不管人們給雇主起個什麼別的名字)同這個勞動的關係。從而,私有財產外化勞動即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關係的產物,結果和必然後果。

  因此,我們通過分析,從外化勞動這一概念,即從外化的人、異化勞動、異化的生命、異化的人這一概念得出私有財產這一概念。

  誠然,我們從國民經濟學得到作為私有財產運動之結果的外化勞動(外化的生命)這一概念。但是對這一概念的分析表明,與其說私有財產表現為外化勞動的根據和原因,還不如說它是外化勞動的結果,正像神原先不是人類理性迷誤的原因,而是人類理性迷誤的結果一樣。後來,這種關係就變成相互作用的關係。

  私有財產只有發展到最後的,最高的階段,它的這個秘密才會重新暴露出來,私有財產一方面是外化勞動的產物,另一方面又是勞動借以外化的手段,是這一外化的實現

  這些論述使至今沒有解決的各種矛盾立刻得到闡明。

  (1)國民經濟學雖然從勞動是生產的真正靈魂這一點出發,但是它沒有給勞動提出任何東西,而是給私有財產提供了一切。蒲魯東從這個矛盾得出了有利於勞動而不利於私有財產的結論。然而我們看到了,這個表面的矛盾是異化勞動同自身的矛盾,而國民經濟學只不過表達了異化勞動的規律罷了。

  因此,我們也看到工資私有財產是同一的,因為用勞動產品,勞動對象來償付勞動本身的工資,不過是勞動議化的必然的後果,因為在工資中,勞動本身不表現為目的本身,而表現為工資的奴僕。下面我們要詳細說明這個問題,現在不過再出現作出〔XXVI〕幾點結論。

  強制提高工資(不談其它一切困難,也不談這種強制提高工資做為一種反常情況,也只有靠強制才能持),無非是給奴隸以較多報酬,而且既不會使工人也不會使勞動獲得人的身份和尊嚴。

  甚至蒲魯東所要求的工資平等,也只能使今天的工人同他的勞動的關係變成一切同勞動的關係。這時社會就被理解為抽象的資本家。

  工資是異化勞動的直接結果,而異化勞動是私有財產的直接原因。因此,隨著一方衰亡,另一方也必然衰亡。

  (2)從異化勞動私有財產的關係可以進一步得出這樣的結論:社會從私有財產等等的解放,從奴役制的解放,是通過工人解放這種政治形式表現出來的,而且這里不僅涉及工人的解放,因為工人的解放包含全人類的解放:其所以如此,是因為整個人類奴役制就包含在工人同生產的關係中,而一切奴役關係只不過是這種關係的變形和後果罷了。

  正如我們通過分析異化的、外化的勞動的概念得出私有財產的概念一樣,我們也可以藉助這兩個因素來闡明國民經濟學的一切范疇,而且我們將發現其中每一個范疇,例如商業,競爭,資本,貨幣,不過是這兩個基本因素的特定的,展開了的表現而已。

  但是在考察這些范疇的形成以前,我們還打算解決兩個任務:

  (1)從私有財產同真正人的社會的財產的關係來說明作為異化勞動的結果的私有財產的普遍本質

  (2)我們已經承認勞動的異化,外化這個事實,並對這一事實進行了分析。現在要問,怎麼使他的勞動外化,異化?這種異化又怎麼以人的發展的本質為根據?我們把私有財產的起源問題變為異化勞動同人類發展進程的關係問題,也就為解決這一任務得到了許多東西。因為當人們談到私有財產時,認為他們談的是人之外的東西。而當人們談到勞動時,則認為是直接談到人本身。問題的這種新的提法本身就已包含問題的解決。

  補入(1)私有財產的普遍本質以及私有財產同真正人的財產的關係。

  這里外化勞動分解為兩個組成部分,它們互相制約,或者說它們只是同一種關係的不同表現,佔有表現為異化,外化,而外化表現為佔有,異化表現為真正得到公民權

  我們已經考察了一個方面,考察了外化勞動同工人本身的關係,也就是說,考察了外化勞動同自身的關係.我們發現,這一關係的產物或必然結果是非工人同工人和勞動的財產關系私有財產作為外化勞動的物質的,概括的表現,包含著這兩種關係;工人同勞動,自己的勞動產品和非工人的關係,以及非工人同工人和工人勞動產品的關係.

  我們已經看到,對于通過勞動佔有自然界的工人說來,佔有就表現為異化,自主活動表現為替他人活動和他人的活動,生命過程表現為生命的犧牲,對象的生產表現為對象的喪失,即對象轉歸異己力量,異己的人所有。現在我們就來考察一下這個對勞動和工人是異己的人同工人,勞動和勞動對象的關係。

  首先必須指出,凡是在工人那裡表現為外化、異化的活動的在非工人那裡都表現為外化、異化的狀態

  其次,工人在生產中的現實的,實踐的態度,以及他對產品的態度(作為一種精神狀態),在同他相對立的非工人那裡表現為理論的態度。

  〔XXVII〕第三,凡是工人做的對自身不利的事,非工人都對工人做了,但是,非工人做的對工人不利的事,他對自身卻不做。

  我們來進一步考察這三種關係。〔XXVI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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