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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存檔日期:2004年09月10日  ※原發稿日期:年月日
※作者:劉進慶 (日本東京經濟大學名譽教授)

兩岸關係與台灣民意之研究
文/ 劉進慶 (日本東京經濟大學名譽教授)
  一、問題癥結
  
  本文的研究課題,旨在分析和探討台灣民意。為了改善兩岸關係,需要正確理解和掌握台灣民意的動態。一般常說,台灣的主流民意是和平、穩定、發展,但是現實的兩岸關係形勢未必如此。本文的研究課題之出發點,來自以下三點問題。
  
  第一,為何兩岸經貿互補合作的發展,起不了改善兩岸政治對立關係的作用?這十餘年來,兩岸經貿交流不斷在發展、兩岸經濟互補關係步步在加深,而台灣經濟依存大陸市場的程度節節在上升,這一連串的兩岸經貿合作動態,少有起到改善兩岸關係,緩和兩岸政治對立的作用。
  
  第二,台灣特別是中南部民眾,為何熱衷於政治意識形態爭議勝過經濟民生議題?為何兩岸分離敵對的主張壓倒兩岸和諧合作倡議?這一次台灣“大選”,姑且不談百姓熱衷於口水戰,就是泛綠的政治挂帥議題主導選戰,而泛藍的經濟優先議題不成氣候。陳水扁政權過去四年政績不彰還能選勝,而令眼前兩岸政治關係越走越遠,業已從對立層次提升到敵對關係,闖進兵戈相見的禁區邊緣。這與我們所了解的期望和平、安定、發展的台灣主流民意並不相符。
  
  第三,為何祖國大陸的經濟發展和社會繁榮,吸引不了台灣民心對祖國的向心力?90年代,兩岸社會都在進步,各有長短。台灣的變化主要表現在政治轉型進展迅速,而經濟發展卻趨向緩慢。祖國大陸則改革開放的成果豐碩,經濟持續快速成長,社會欣欣向榮,國家地位蒸蒸日上。兩岸相比,祖國大陸的表現超越台灣,並有力帶動台灣經濟成長。然而很遺憾,即使包括兩岸人民往來年年增加,台灣民眾對祖國大陸互信不足,卻一直難能改觀好轉。
  
  總之,一般地說,經濟是物質基礎,政治思想是上層建築,兩岸經濟互補歷經十餘年,按理必然對兩岸政治關係的改善起到作用。然而,依照這十餘年來的兩岸關係之演變來看,到目前多為止,兩岸政治關係的難度不但沒有得到改善,反而惡化,唯物史觀的理論學說實際上套用不上。何謂民意,其內涵又如何,關於台灣主流民意的理解,特別關聯到兩岸政治關係的民意,我們需要重視非經濟因素的影響,即應該認識到人們的行為中意識形態和感情因素之重要性。因此,本文的分析方法,即擬應用韋伯(Max Weber)的社會科學有關理解行為方法論來進一步分析探討台灣民意的問題所在。
  
  二、理解行為的方法和台灣民意
  
  先來概觀韋伯的理解行為方法之要旨。韋伯是一位20世紀的偉大社會科學大師,其學術地位可與19世紀的馬克思相提並論,是近代罕見的兩位社會科學的泰斗。與馬克思相比,韋伯的治學方法之一大特點,在於物質和精神並重的社會多元發展史觀。他兼收馬克思的唯物史觀之一面,同時重視精神思想史觀的一面。亦即社會的物質基礎規定人們的思想理念,同樣地,人們的思想理念,包括宗教在內的精神因素和力量依然可以左右歷史發展的軌道。韋伯的學問非常深淵廣博,這裡僅借用他的理解行為方法理論,來理解人們的行為之特性以資探討民意的內涵。
  
  韋伯首先設定“行為”一詞的概念範疇。韋伯將人在生活中的一切所作所為,稱呼舉動,從舉動中區分“行為”。行為的涵義有別於舉動。所謂行為,就是指可以用科學方法來理解的人之舉動。人的行為之特質,可以由行為的動機和目的以及其手段三個要件來剖析其間的因果關係而加以論斷。韋伯的理解行為之準繩,就是合理性。所謂合理,是指依據近代社會規範的合理,其主要特點是重視形式合理,形式邏輯上的整合,它有別於前近代的實質合理。再說近代社會的主要特質是資本主義,所以形式合理是資本主義制度通用的社會規範。
  
  其次,據此來設定行為的各種類型。近代社會的公民之行為,依據自由意志而行,因此人的行為之動機,目的和手段的因果關係幅度很大,各種各樣非常複雜。然而,正因為公民有自由意志,其行為的動機,目的和手段之間必然存在自我自足的因果規律,這個行為規律包括動機、目的、手段三者一貫的合理行為以及到情緒性或者條件反射性毫無意願思考的非合理行為。行為規律的類型化方法,只能用抽象的理念類型來分門別類。韋伯依其獨特的類型學方法,將行為分成以下四個類型,即①目的合理行為;②價值合理行為;③情緒性行為;④傳統性行為。
  
  首先,關於“目的合理行為”的含意,它是指行為的動機,目的和手段之間,合理一貫的行為。行為的動機由主觀意原的思考而定,動機和目的明確,為要達到其目的所採取的手段前後具有一貫的合理性,行為規律具有高度合理性和科學性。這種目的合理行為在資本主義社會各種行為中的典型就是經濟行為,即為理財贏利斤斤計較的行為,一般來說,是最有形式合理性的。但是這正不意味著每一樣經濟行為都是目的合理,好比股市的狂熱和冷落,衝動性購物都是毫無合理的情緒性行為,再說購買古董之類的物品,雖有市場行情,但難免有偏向於主觀價值判斷的行為。這裡要說的是經濟行為的主要部分是目的合理行為。其他有法律行為,許多社會行為均屬於目的合理行為的範疇。但是,關於對政治行為即有所保留,因為政治行為的手段具有暴力性格,其合理性的定位偏低。總而言之,目的合理行為涵蓋著最廣泛的近代社會行為,因此,許多現代社會現象可以用科學方法來分析,目的合理行為的概念範疇之成立莫不是社會科學的存在基礎。
  
  其次,談到價值合理行為的內涵,它是指行為的動機由主觀價值的思考而定,具有目的意識,然而正因為動機是價值志向,所採取的手段幅度大,常有不顧結果的手段,因此喪失目的合理,而是局限於動機價值的形式合理。在現代社會生活中,政治行為、宗教行為以及社會運動、戰爭行為均屬於價值合理行為。這些行為的目的往往是美麗堂皇,而為達到目的所採取的手段則往往不顧結果,背離目的而為。所以價值合理行為的形式合理性受限,是“半合理”行為。
  
  再說,情緒性行為的概念,它是指行為的動機依據條件反射不具有意識思考,目的意識也未必明白,所以手段與動機、目的之間並不存在合理性。此一行為的特點,是在手段本身覓求行為的意義,而行為的動機、目的和手段前後不合理或者非合理。情緒性行為與目的合理行為在形式合理的準繩上正好成為兩端的對比。這中間存在著無數的混合性行為類型。
  
  最後的傳統性行為之含意,它是指動機並不出自主觀意念而難與說明,目的也含糊不清,手段的選拔幅度狹隘,這種行為當然沒有合理性。在現代社會生活中的歷史文化繼承下來的習慣行為、自然行為、遺傳行為等屬於此一範疇。
  
  以上四種行為的類型,是抽象的理念型類型,人們的實際行為是這些類型的混合形態,因此,我們的理解方法是針對行為的主要部分來論斷其性格。為分析本文主要課題之方便,以下暫時擱置傳統性行為一項,而以目的合理行為,價值合理行為以及情緒性行為三項目行為類型來探討台灣民意問題。
  
  再說民意的內涵,應該要與民心,或者民情有所區別。依據韋伯理解行為理論來說,所謂民心,就是指人民共同的心意、心願,亦即大多數人的主觀意願和目的意識,而尚不具有相應的手段和舉動。再說民情,它與民心是同一層次的含意,是指一般人的心情、心意,可以說是狹義的民心。
  
  至於民意的概念,一般的含意是指公民共同的意思、意志。依照上述的觀點來說,是指具有行為要件的人們之意思,亦即有動機、目的和相應手段的意思表示,有條件則付諸於行為的公意。所以民意與社會公共政策之間有直接關係,它將直接影響,左右公共政策的形成,同時,公共政策也將反映民意的走向。相形之下,民心、民情與公共政策之關係是間接的。
  
  再談台灣民意。台灣自從1987年解除戒嚴令以來,開放言論自出,90年代的政治民主改革,促進言論更加自由開放、媒體發達、民意暢通,反映民意的社會輿論對公共政策的影響更加密切。民意對公共政策的表達方式,除透過社會輿論之外,最直接的方式就是政治選舉。由選舉產生民意代表和行政首長,左右公共政策的制定。所以選舉是民意表達的重要場面,其中,政府最高領導的選舉該是民意集中表達的最重要機會。
  
  三、台灣民意與台灣“大選”
  
  選舉行為是候選人和選民互動的政治行為。一般來說,候選人(政黨)提出政見,讓選民對候選人的政見和候選人作評估,依自己的主觀意願動機和目的來考量投票(或者不投票)選拔候選人,投票是選舉行為的手段。選舉行為從候選人來說,在政黨政治下,候選人和他的政見不僅是代表個人,也代表他所屬的政黨政治主張,這裡把候選人和他所屬的政黨一同當作主體人格來考量其選舉行為。選民方面就是具有自由意思的個人。選舉行為雖是一種政治行為,不過政見議題選項不限於政治問題,也包括經濟民生、社會保障、人民保安等問題。所以選民的實際投票行為之性格是包括價值合理,目的合理以及情緒性的混合類型之行為。
  
  這次台灣“總統大選”,不消說,由兩大政黨陣營參與競選爭取政權。一個是國民黨和親民黨兩黨聯盟,推出連戰、宋楚瑜兩位連宋配候選人,這一陣營通稱“泛藍”。再一個是民進黨,推出陳水扁、呂秀蓮兩位陳呂配候選人,這一陣營稱呼“泛綠”。再說這次台灣“大選”的選戰特點有三:第一是兩岸關係問題的突出,第二是“公投”捆住選舉,第三是口水戰的氾濫。特別是關於兩岸政治關係問題,針對泛藍的“一中屋頂”說,泛綠提出“一邊一國”論來對抗,成為兩陣營候選人選戰的最重要議題。其次,執政黨陳水扁強行制定“公民投票法案”,將“公投”綁住在“大選”的同一時同一日舉辦,完全是選戰策略的“公投”,其手段受置疑,很不尋常。再說競選口水戰,候選人排開日常民生務實議題於一邊,著力暴露個人弊案,作人身攻擊,台灣選民又熱衷於這種是非混沌的漫罵口水論爭。
  
  至於藍綠兩陣營的政見訴求,把它當作一個政黨人格的政治行為,依據上述的行為理論所設定的動機、手段、目的之因果關係觀點來探討政黨選舉行為的性格。總觀選戰,扼要地說,泛藍是以維護“中華民國”現狀作為意願動機,倡議兩岸和諧,經貿“三通”的手段,來維持“一中屋頂”下台灣的繁榮和未來統一目標。相對地,泛綠是以台灣意識為基礎來落實改變現狀為主觀意願的動機,倡議兩岸對抗,推動“公投制憲”的手段,來達成“一邊一國”、“台灣獨立”的目標。
  
  換句話說,泛藍著重於經濟務實議題,泛綠則偏重於政治意識形態議題。泛藍的議題著力訴求選民作出目的合理的選舉行為,泛綠則訴求選民作出價值合理的選舉行為。已如上述行為理論所說,目的合理行為的動機、手段和目的三者之間,具有一貫的合理性,而價值合理行為則動機和目的有合理性連貫,但是因為價值意願動機強烈,所以在手段上常有不顧結果的作法。這裡如果把合理與非合理換成理性與非理性的涵義來了解,則選舉行為包括候選人和選民在內,必然有非理性行為。要理解選舉行為,這一點的認識非常重要。蓋因一般所了解的台灣主流民意,即說人民期望和平、穩定、發展的台灣民意,是一項合理、理性的人民意願,但是未必能照實反映在選舉行為或者選舉結果上。
  
  果然,在選戰的過程中,泛綠的價值合理之意識形態訴求和花招一直主導選情,而泛藍的目的合理之民生務實訴求則表面上被動站邊。泛綠的選戰手段多端花招多彩,從去秋“台灣正名運動”開始,接著“公投法案運動”,到年初的“二二八手牽手守護台灣”運動之一連串民粹大動員,節節在喚起民眾的歷史悲情,本土意識、台灣(人)意識,甚至挑起社會族群矛盾,唆使南北部(人)的對立意識。只要為選勝幾乎不顧這些選戰花招手段可能帶來的後患。泛綠選戰確實是訴求意識形態的“半非理性”之選舉行為。然而即使這樣,泛藍的民生務實議題的訴求畢竟符合希望和平、穩定、發展的台灣主流民意,選情終盤的民調乃預測泛藍優勢。而意外的轉折就在於投票前日突發的槍擊案。很不幸,選戰竟出現暴力手段,引發情緒性投票行為。
  
  陳呂槍擊案衝擊選部分選民的情緒性投票,亦即中間選民條件反射地對“受害”候選人寄與同情為動機,而前往投票,他們未必期待“受害”候選人一定當選的明確目的,而關心選舉去投票本身感到意義。第二天選舉結果,以0.2%之微差泛綠取勝。這一數位本身就可傍證,若無該槍擊案的發生,則選舉的勝敗大有可能得出相反的結果。民調預測並沒錯,只是兩個子彈改變了選舉結果。雖然是意外,但把選舉作為“半非合理”的政治行為之範疇來理解,也是意中事。
  
  總而言之,台灣意識挂帥鼓吹兩岸對抗的泛綠選勝,民生務實優先倡議兩岸合作的泛藍選敗。這難道台灣意識就是“台獨”分離意識?難道表示台灣半數民意支持臺海戰爭、不安定、不求發展的“台獨”路線?如果不是,即這次台灣“大選”結果,沒有照實反映希望平和、穩定、發展的台灣主流民意。這裡可看出作為台灣民意的精神面貌之台灣意識有問題,它在阻礙兩岸關係的政黨發展。何謂台灣意識?其真實內涵值得探討。
  
  四、台灣意識與兩岸關係
  
  這次台灣“大選”中,不可否認所謂的台灣(人)意識披蓋了台灣社會,它己成為台灣社會的主流意識。很遺憾的是這個台灣意識有偏差。本來,本人所認識的台灣意識之根源來自台灣的歷史悲情。這百年來,台灣人被滿清政府割讓給日本受殖民地統治,戰後又被國民黨政府的恐怖統治,飽嘗二等公民被差別壓迫的悲情至深,心底抱有“出頭天”,當家作主的強烈願望。所以說,台灣意識就是被壓迫的台灣人期求作主人翁的主體意識。這是非常當然的,正當的意識形態,而台灣意識本身不等於“台獨”意識。戰後,蔣政權欺視台灣意識,一部分人為了反對蔣政權的壓迫,便特意強調台灣意識作為“台獨”運動的精神支柱,這一段期間台灣人的這種心情應該是可以理解的。歸根到底,台灣意識就是台灣人追求當家作主的意識形態。
  
  然而90年代,台灣社會的民主化、本土化過程中,台灣意識附加了台灣本土意識、台灣認同的一些新內容。其間有人就提出“新台灣人”概念,定義愛台灣才是“台灣人”,“不愛台灣”就不是台灣人。何謂愛台灣?愛中國(大陸)的就是“賣臺”,就是不愛台灣。但是“愛日本、愛美國”的就不算,反而受鼓勵。有位領導人“非常愛日本”,為獻媚日本公開宣稱“釣角臺為日本領土”,出賣台灣,但這不算賣臺。有一批分離主義者明目張膽主張“將台灣合併為美國的第51州”。“台灣主權在美”,台灣當權者甘願依人籬下,把台灣淪落為美日的保護地,挾美帝洋天子自重,奴性依舊,安有主人翁意識可談。
  
  現在的所謂“台灣意識”包括“去中國化”文化運動,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的意識教育操作在內,以強烈的反華醜華敵對感情來挑起台灣分離意識,台灣當權者和分離主義勢力作法極端偏狹,事體非常嚴重。不過,兩岸社會的地緣、血緣以及歷史文化的關係是切不斷、割不開的。即使利用政治手段阻礙兩岸關係正常發展於一時,也不會持久,終究是不得逞的。
  
  從台灣近代史發展過程來看,本人認為這十餘年來,台灣社會正在處於發泄百年來歷史悲情、清算自我奴性精神面貌的過程中,健全的台灣意識之確立形成,還需要一段自我省思摸索的過程。台灣人當家作主之台灣意識,與中國革命和祖國大陸人民期求當家作主的意識是一致的,真正的台灣意識是有利於兩岸關係的正常發展,也是促進祖國的完全統一的精神基礎。
  
  五、結語——兩岸統一的好處
  
  依本人的觀察,台灣大多數人未必贊成“台獨”。台灣的主流民意,依然是希望和平、穩定和發展。這次台灣“大選”,台灣主流民意沒有照實反映出來的理由,除槍擊案意外事件之外,還有兩點因素。第一點是台灣民眾,特別是中南部百姓對兩蔣專制恐怖統治的怨氣未消,心有餘悸,想投票給泛藍連宋,心理上實在投不下去。第二點是兩岸經貿交流沒有給台灣勞農階層的民眾得到好處,反而帶來失業增加、農業衰退、底層勞工農民對兩岸的經貿交流置疑不前。因此“阿扁實在不行,也要投給他”。
  
  台灣一般民眾由於兩岸長期的社會隔絕,在感情上對中國大陸的祖國情日益風化,情況相當嚴重。今後兩岸關係的最重要課題就是要讓台灣人民認識到兩岸統一的好處。尤其是在社會經濟方面的好處為何。特別對年輕一代的人,理解體會兩岸合作的光明前景。同時也要從社會經濟結構的觀點,來分析台灣社會階層在兩岸經貿交流中的利害得失,探討台灣民意的真實形態,推動兩岸關係的改善和發展。這是本文所遺留下來的研究課題。
  
  來源:中國網2004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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