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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出版社及樊洛平回覆黃惠禎教授的公開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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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間出版社來函

  我個人從來不上網,只用信箱與朋友通信。12月16日收到藍博洲的信,他轉來黃惠禎教授寫給他的信(所署日期為12月7日,藍博洲跟我一樣,不太用網路,晚了好幾天才給我信)。我立刻上“台灣文學部落格”,看到了黃教授指責樊洛平教授抄襲她博士論文的文章,也看到了陳芳明教授的回應。我又立刻把兩份資料轉傳給樊教授。其後我連續忙了兩天,樊教授打電話找不到我(我沒手機),一直到今晚(18日晚)才連繫上,她告訴我,她已寫了一封公開信,先傳給我看(因為我名譽上是人間出版社的負責人),並向我致歉,因為她的書給出版社添了麻煩。我看了她的信,並告訴樊教授,我希望她把信直接發到“台灣文學部落格”,她同意了,下面就是她的原信(為了讓台灣讀者更容易閱讀,我請太太用繁體重打一遍。我跟我太太都不會處理電腦,這兩封信先轉給朋友,再請朋友貼上“台灣文學部落格”)。

                                 呂正惠 12月19日 早上9點


公開道歉信及說明

  呂正惠教授轉來黃惠禎教授對我個人的譴責文章,我願意就此向黃教授公開道歉,也希望簡短說明造成此項疏誤的原因。

  當年我個人受邀撰楊逵評傳,承蒙呂教授的學生徐秀慧女士(其時還只是博士生)大力協助,因此書中四百條注釋幾乎全部引自原初資料,只有十五條轉引(均注明)。在最後階段,聽說黃教授已完成博士論文,非常興奮。黃教授長期研究楊逵,又協助彭小妍教授編輯楊逵全集,接觸非常豐富的原始資料,因此我很想拜讀。秀慧還在幫忙尋找論文時,我恰巧到台灣開會,和另一位年青學者提起,他很熱心,立刻在一天之內送我一份複印件。全書我很仔細的拜讀一遍,發現了黃教授敘述楊逵四O年代活動時引述極珍貴的資料,我個人從未在其他書中看到,即黃教授文章中指出的三處。

  我知道黃惠禎教授是台灣學界研究楊逵的重要學者,她的著作我都參考過,人間版楊逵評傳224-225頁我引述了黃教授論文(注62),書末楊逵文學活動年表,我在文末注明參考九種資料,包括黃教授的《年表》和《楊逵作品目錄》(432頁),參考書目第32條(435頁)列了黃教授的《楊逵及其作品研究》,但沒有列黃教授的博士論文。這不是我疏忽,當時我面對一種狀況,不知如何處理。

  我看到政治大學博碩士論文全文上網授權書上寫著“三年後公開”,台灣國家圖書館博碩士論文電子檔上網授權書上寫著“因上列論文尚未對外發表,請於 97年(即2008)8月15日後再將論文公開或上網路”,我就犯難了,既然不公開,當然不能引述。而黃教授文章所指出的三處,我無法看到原文,不敢隨意發揮,只能儘照黃教授的敘述來處理,免得出錯,所以“跟得緊”,按慣例當然要注出處。可授權書又明白說,三年內不公開,那只能刪。可是,這資料太珍貴,刪了真可惜,所以就形成了沒注的引用,犯了學術上的大忌。

  現在我已經知道我犯的大錯真是不可原諒。我應該問台灣朋友,這事如何處理。而且,我竟如此孤陋寡聞,現在才明白,三年內不公開,是說三年內不能從網上看到或下載。我現在才知道,台灣的習慣,論文一繳到學校,任何人即可引述(18日晚上七點還找不到呂教授時,我先跟秀慧通話,才搞清楚)。台灣朋友可能會譏笑,可能嗎?我是北方人,又在內地長大,比起沿海地區,閉塞得多。我只能說,我說的是實話。

  總結的說,全書四百多頁中,我確實在那三處參考了黃教授的論文,只能參考她的,因為只有她找到了這些資料。我沒有注出處,這是事實,因此願意向黃惠禎教授公開道歉。我研究台灣文學這麼久了,態度一向認真、嚴謹,現在被公開譴責“抄襲”,心裡的難過難以言傳。我是犯了錯的當事人,罪責只能由台灣學界來判斷。但我願意再說一次,這是無法原諒的大疏失。

                         樊洛平 2008年12月18日晚23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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