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今天(10日)上午10時在其新聞發佈廳舉行了7、8月暑期休會後的首次例行新聞發佈會。發佈會由發言人李維一主持。
在今天的發佈會上,李維一稱,今年4月16日,司法部有關負責人在國臺辦新聞發佈會上宣佈,許可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台灣社會各界特別是法律界人士對此反響積極。
據了解,截止7月20日報名結束,台灣居民在大陸14個省市和港澳地區踴躍報名,共有818名台灣居民通過了資格審核,其中直接來自台灣的有588名。
李維一說,他們將與大陸考生一道參加9月20日、21日舉行的國家司法考試。為做好台灣居民參加考試的有關準備工作,司法部專門制定了《台灣居民參加國家司法考試若干規定》,併為直接從台灣前來考試的考生在廈門、深圳設立了考場。在此,我們預祝他們充分發揮水準,考出好成績。
根據夏潮聯合會指出,自從1994年大陸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辦法,包含律師、司法官、檢察官、公證員等四種職業證照考試,迄今已經舉辦六屆。經由台灣各界反映與爭取後,大陸國務院司法部終於在08年五月頒布《台灣地區居民參加內地司法考試部綱》,允許持大陸內地高校相關學歷証明及獲得北京教育部認證之台灣相關科系學歷者皆可報考。為了提供更簡潔方便的報考渠道,國務院司法部除授權各省市行政考試中心(例如北京、廣州、上海等地)接受居住在大陸地區的台籍考生,就近於生活居住地報名考試外,為方便在台考生完成報名程序,特指定廈門、深圳兩市之行政考試中心專責接受在台學生報考。
根據相關單位指出,本年度報名參加國家司法考試之台灣居民相當踴躍,考生素質平均高於內地考生,但因兩岸多年的人為阻隔,仍有許多困難需要克服,特別是從學歷認證、報考、考試、領取證照,這一連串的過程,台籍考生需往返於海峽兩地四次以上,既曠日費時也不節約,希望海基海協兩會能儘早將此一議題納入協商項目,比照台生報考大陸高校研究所在台設立報名窗口,以方便台灣考生免於舟車勞頓與無謂的開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