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港澳台生報考大陸高校研究所(香港試點)報名須知
● 下載文件: 香港考區報名表
(自行下載全部列印後人工填寫,勿電腦打字)
1. 機密推薦書 (共2頁)
(請自行列印兩份)
2. 報名登記卡 (共1頁)
3. 申請表 (共7頁)
● 報名日期:2012年11月20日(二)至12月
19日(三)【週末六日不收件】
(持外國學歷證件者報名日期暫定為12/21(五),須先來電預約報名時
段)
● 報名地點:
夏潮聯合會:台北市大安
區敦化南路二段170號6樓。網址:www.xiachao.org.tw
電話:(02)2735-9558;傳真:(02)2735-9035
(位於"敦化南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捷運"六張犁站"下步行約五分鐘)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
-05室。
網址:www.bhkaec.org.hk;電話:+852-
28936355
● 報名時間:週一至五
9:00~12:00;13:30~18:00。中午12:00~13:30休息。
● 考試日期:2013年4月13日(六)、4月14
日(日)。考試地點為「香港理工大學」。
●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報名期間親自至夏潮辦理報名手續。
【本報名點”不接受”仲介代理報名或郵寄通訊報名】
一、 繳交:
1. 已填妥之「申請表」及「報
名登記卡」。(須人工填寫,不接受電腦打字)
2. 兩張2吋×1.5吋正面半身免冠照片。(一張貼於申請表,另張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後繳交)
3. 兩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分別填寫的「推
薦書」(機密推薦書),
(自行以平信封裝後寫上考生姓名,並請教授於封口處簽名(封口簽名非硬性規定))
4. 下列文件之「影印本」各「2份」,並請帶原「正本」供核對:
A.台灣考生需繳交有效期限在2013/4/15之後的「台胞證」。
B.中文版的學士或碩士「學
位及畢業證書」或同等學歷之文憑。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繳交「在學證明」(學生證必須另加蓋學校章印,不可只交學生證) 學歷證書則在錄取前補交即可)
(持同等學歷報名者,考生必須自行與欲報院校確認,是否符合報考資格)
C.中文版的大學或碩士學位「歷
屆成績單」(曾轉學或插班者,須附之前院校各學期成績)。
5. 通訊地址在香港以外者,報名費及郵電費一律繳交「港幣六百
元匯票」。
匯票抬頭 (中英文擇一即可,請自行檢查空格及錯字是否完全正確無誤):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或
BEIJING-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
(報名費不收現金,匯票一經報名繳交,恕不退還)
(請注意!郵局沒賣匯票,銀行週末一般未營業,請週一至五到外匯指定銀行購買)
6. 若非本人親自報名,請另繳交「委託書」範本下載。需註明報名者姓名、聯繫方式、身分證字號、未能親自報名事由,及受委託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
(受委託人請攜帶證件以備核驗,並限代報1名考生)。
7. 報名時不需繳體檢表,於入學時繳交即可。專業資格、學術論文、著作或發明、專利及科研成果等資
料,請自行交予欲報名學校,如沒有此類資料,可免交。
8. 申請公費全日制研究生(按學校當年的名額規定為準。如考試合格未獲批准為公費生,仍願意自費就讀,須在報
名表備註欄中註明願意自費就讀)。
9. 申請碩士學位課程者年齡一般在40 歲以下。 申請博士學位課程者
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年歲的計算法:自出生日起到入學當年的9月1日止。
二、 填表必須按「各校最新簡章」規定,並依「學校專業目錄」
註明擬選讀之院校、專業及研究方向。申請人只能填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三、考生除在台灣報名外,尚可在香港、澳
門、廣州或北京任選一地報名,並在報名點安排當地考試地點參加初試。 (在台灣夏潮聯合會報名者限於
「香港考區」初試)
四、持國
外學歷報考大陸高校研究所考生請注意!
經本會與相關報考單位協調,為簡化外國學歷考生報名程序,學歷證件審核辦法更新如下:
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可由以下方式”任選其一”進行證件審核,須預約報名請先來電洽詢。
1. 檢具大陸教育部學歷採認證明文件。
2. 依據台灣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所列舉之院校參考名冊,持學歷證件報名。(註)
(註):
1.修業方式為函授、未經台灣教育部認可的在台分校或以國外學校名義委託機構在國內招生授課、畢業學校未在台灣教育部列舉之參考名冊內之報考者,除非檢具
大陸教育部學歷採認證件之外,概不予受理。
2.以第二種方式進行證件審核者,若本會對其學歷採認存有爭議,考生需補繳「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三款
辦理) 3.美國大專院校之參考名冊,請參考「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留學指南中,所列之「美國大專院校認可名錄」。
●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一、 初試定於2013年4月13(六)、4月14日(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舉行。
二、 報考碩士生一般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
(報考MBA者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考試,部分專業考一門或三門業務課);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均為筆試。初
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 (個別科目如多於3小時,另日進行),考科需查詢各校專業目錄。
三、
碩士研究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專業課滿分各為150分;MBA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研究生初試科
目滿分各為100分。
四、
初試合格者,複試與否及複試內容、方式、地點由招生院校決定;複試日期一般為2013年6月中之前,由各校通知安排。(複試相關請自行洽詢各校招生單位)
● 考生錄取及入學條件
一、 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後由錄取學校函寄考生本人。
二、 新生2013年9月中旬前入學,具體時間由錄取學校在
「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體格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學校有權取消入學資格。
三、 新生應按時到學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四、 學生入學後應遵守校規,努力學習。凡因學習、身體或其他原因,院校認為不宜繼續培養者,按該院校有關的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 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2年至3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3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5年。
● 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 2012
年各校簡章及專業目錄網址連結:(請點選校名進入各校招生頁面查詢)
(陸續更新中…)
◎ 報
考以下藝術類院校及其它藝術類招生單位,請親至該院校報名(或函報)及考試:
北京電影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 其
他考區報名地點:
(報名表格式不同,夏潮僅受理”香港考區”,欲至其他考區,請與以下報名點聯繫。)
澳門高等
教育輔助辦公室
|
澳門巴掌
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
853-3969368
|
廣東省教
育考試院
|
廣東省廣
州市中山大道69號
|
86-20-38627813
|
北京理工
大學 (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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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
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
86-10-68945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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