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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續前。恩格斯的補充說明
列寧
《國家與革命》


第四章 續前。恩格斯的補充說明

  馬克思對公社經驗的意義問題指出了基本的要點。恩格斯不止一次地談到這個問題,說明馬克思的分析和結論,並且有時非常有力非常突出地闡明這個問題的其他方面,因此我們必須特別來談談這些說明。

1. 《住宅問題》

  恩格斯在他論住宅問題的著作(1872年)中,已經考慮到了公社的經驗,幾次談到了革命在對待國家方面的任務。很有意思的是,他在談到這個具體問題時,一方面明顯地說明了無產階級國家同現今的國家相似的地方,根據這些相似的地方我們可以把兩者都稱為國家;另一方面又明顯地說明了兩者不同的地方,或者說,說明了向消滅國家的過渡。

  “怎樣解決住宅問題呢?在現代社會裡,解決這個問題同解決其他一切懋|問題完全一樣,即靠供求關系在經濟上的逐漸均衡來解決,但是這樣解決之後,這個問題還會不斷產生,就是說,一點也沒有解決。社會革命將怎樣解決這個問題呢?這不僅要以時間地點為轉移,而且也同一些意義深遠的問題有關,其中最重要的問題之一就是消滅城鄉對立的問題。既然我們不必為未來社會的組織臆造種種空想方案,也就用不著在這上面浪費時間。但有一點是肯定的,現在各大城市中有足夠的住宅,只要合理使用,就可以立即幫助解決真正的住宅缺乏問題。當然,要實現這一點,就必須剝奪現在的房主,讓沒有房子住或現在住得很擠的工人搬到這些住宅裡去。只要無產階級取得了政權,這種為社會福利所要求的措施就會像現代國家剝奪其他東西和佔據住宅那樣容易實現了。”(1887年德文版第22頁)

  這裡沒有考察國家政權形式的改變,只談到國家政權活動的內容。奪和佔據住宅是根據現今國家的命令進行的。無產階級的國家,從形式上來講,也會“下令”佔據住宅和剝奪房屋。但是很明顯,舊的執行機構,即同資產階級相聯系的官吏機構,是根本不能用來執行無產階級國家的命令的。

  “……必須指出,由勞動人民實際佔有一切勞動工具和全部工業,是同蒲魯東主義的‘贖買’辦法完全相反的。如果採用後一種辦法,單個勞動者將成為某一所住宅、某一塊農民土地、某些勞動工具的所有者;如果採用前一種辦法,則‘勞動人民’將成為全部住宅、工廠和勞動工具的集體所有者。這些住宅、工廠等等,至少是在過渡時期未必會毫無代價地交給個人或協作社使用。同樣,消滅土地私有制並不要求消滅地租,而是要求把地租──雖然是用改變過的形式──轉交給社會。所以,由勞動人民實際佔有一切勞動工具,無論如何都不排除承租和出租的保存。”(第68頁)

  我們在下一章將要考察在這段論述中觸及的問題,即關於國家消亡的經濟基礎的問題。恩格斯非常謹慎,他說無產階級國家“至少是在過渡時期未必”會毫無代價地分配住宅。把屬於全民的住宅租給單個家庭就既要徵收租金,又要實行一定的監督,還要規定分配住宅的某種標準。這一切都需要有一定的國家形式,但決不需要那種公職人員享有特權地位的特殊的軍事和官僚機構。至於過渡到免費分配住宅,那是與國家的完全“消亡”聯系著的。

  恩格斯談到布朗基主義者在公社以後因受到公社經驗的影響而轉到馬克思主義的原則立場上的時候,曾順便把這個立場表述如下:

  “……無產階級必須採取政治行動,必須實行專政,作為向廢除階級並和階級一起廢除國家的過渡……”(第55頁)

  一些喜歡咬文嚼字的批評家或者“從事剿滅馬克思主義”的資產階級分子大概以為,在這裡承認“廢除國家”,在上述《反杜林論》的一段論述中又把這個公式當作無政府主義的公式加以否定,是矛盾的。如果機會主義者把恩格斯也算作“無政府主義者”,那並沒有什麼奇怪,因為社會沙文主義者給國際主義者加上無政府主義的罪名現在是愈來愈時行了。

  國家會隨著階級的廢除而廢除,馬克思主義向來就是這樣教導我們的。《反杜林論》的那段人所共知的關於“國家消亡”的論述,並不是簡單地斥責無政府主義者主張廢除國家,而是斥責他們鼓吹可以“在一天之內”廢除國家。

  現在佔統治地位的“社會民主主義”學說把馬克思主義在消滅國家問題上對無政府主義的態度完全歪曲了,因此我們來回憶一下馬克思和恩格斯同無政府主義者的一次論戰,是特別有益的。

2. 同無政府主義者的論戰

  這次論戰發生在1873年。馬克思和恩格斯曾經把駁斥蒲魯東主義者即“自治論者”或“反權威主義者”的文章寄給意大利的一個社會主義文集。這些文章在1913年才譯成德文發表在《新時代》上。

  馬克思譏笑無政府主義者否認政治時寫道:“……如果工人階級的政治鬥爭採取革命的形式,如果工人建立起自己的革命專政來代替資產階級專政,那他們就犯了侮辱原則的莫大罪行,因為工人為了滿足自己低微的起碼的日常需要,為了粉碎資產階級的反抗,竟不放下武器,不廢除國家,而賦予國家以一種革命的暫時的形式。……”(《新時代》第32年卷(1913─1914)第1冊第40頁)

  請看,馬克思在駁斥無政府主義者時,僅僅是反對這樣地“廢除”國家!馬克思完全不是反對國家將隨階級的消失而消失,或國家將隨階級的廢除而廢除,而是反對要工人拒絕使用武器,拒絕使用有組織的暴力,即拒絕使用應為“粉碎資產階級的反抗”這一目的服務的國家

  馬克思故意著重指出無產階級所必需的國家具有“革命的暫時的形式”,以免人們歪曲他同無政府主義鬥爭的真正意思。無產階級需要國家只是暫時的。在廢除國家是目的這個問題上,我們和無政府主義者完全沒有分歧。我們所斷言的是,為了達到這個目的,就必須暫時利用國家權力的工具、手段、方法去反對剝削者,正如為了消滅階級,就必須實行被壓迫階級的暫時專政一樣。馬克思在駁斥無政府主義者時,把問題提得非常尖銳,非常明確:工人在推翻資本家的壓迫時,應當“放下武器”呢,還是應當利用它來反對資本家以粉碎他們的反抗?一個階級有系統地利用武器反對另一個階級,這不是國家的“暫時的形式”又是什麼呢?

  每一個社會民主黨人都應該問問自己:他在同無政府主義者論戰時是這樣提出國家問題的嗎?第二國際大多數正式的社會黨是這樣提出國家問題的嗎?

  恩格斯更加詳盡更加通俗地闡明了這同一個思想。他首先譏笑了蒲魯東主義者的糊塗觀念,譏笑他們把自己稱為“反權威主義者”,也就是否認任何權威、任何服從、任何權力。恩格斯說,試拿工廠、鐵路、在汪洋大海上航行的輪船來說吧,這是一些使用機器的、很多人有計劃地共同工作的復雜技術設施,如果沒有一定的服從,因而沒有一定的權威或權力,那就沒有一樣能夠開動起來,這難道還不明顯嗎?

  恩格斯寫道:“……如果我拿這種論據來反對最頑固的反權威主義者,那他們就只能給我如下的回答:‘是的!這是對的,但是這裡所說的並不是我們賦予我們的代表的那種權威,而是某種委托。’這些人以為,只要改變一下某一事物的名稱,就可以改變這一事物本身。……”

  恩格斯指出,權威和自治都是相對的概念,它們的應用範圍是隨著社會發展階段的不同而改變的,把它們看作絕對的東西是荒謬的;並且補充說,使用機器和大規模生產的範圍在日益擴大。然後恩格斯從權威問題的一般論述轉到國家問題。

  他寫道:“……如果自治論者僅僅是想說,未來的社會組織只會在生產條件所必然要求的限度內允許權威存在,那也許還可以同他們說得通。但是,他們閉眼不看一切使權威成為必要的事實,只是拚命反對字眼。

  為什麼反權威主義者不只是限於高喊反對政治權威,反對國家呢?所有的社會主義者都認為,國家以及政治權威將由於未來的社會革命而消失,這就是說,社會職能將失去其政治性質,而變為維護社會利益的簡單的管理職能。但是,反權威主義者卻要求在那些產生政治國家的社會關系廢除以前,一舉把政治國家廢除。他們要求把廢除權威作為社會革命的第一個行動。

  這些先生見過革命沒有?革命無疑是天下最權威的東西。革命就是一部分人用槍桿、刺刀、大炮,即用非常權威的手段強迫另一部分人接受自己的意志。獲得勝利的政黨迫於必要,不得不憑借它的武器對反動派造成的恐懼,來維持自己的統治。要是巴黎公社不依靠對付資產階級的武裝人民這個權威,它能支持一天以上嗎?反過來說,難道我們沒有理由責備公社把這個權威用得太少了嗎?總之,二者必居其一。或者是反權威主義者自己不知所雲,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只是在散布糊塗觀念;或者他們是知道的,如果是這樣,那他們就是在背叛無產階級的事業。在這兩種情況下,他們都只是為反動派效勞。”(第39頁)

  在這些論述中涉及了在考察國家消亡時期的政治與經濟的相互關系(下一章要專門論述這個問題)時應該考察的問題。那就是關於社會職能由政治職能變為簡單管理職能的問題和關於“政治國家”的問題。後面這個說法(它特別容易引起誤會)指出了國家消亡有一個過程:正在消亡的國家在它消亡的一定階段,可以叫作非政治國家。

  恩格斯這些論述中最精彩的地方,仍然是他用來反駁無政府主義者的問題提法。願意做恩格斯的學生的社會民主黨人,從1873年以來同無政府主義者爭論過無數次,但他們在爭論時所採取的態度,恰巧不是馬克思主義者可以而且應該採取的。無政府主義者關於廢除國家的觀念是糊塗的,而且是不革命的,恩格斯就是這樣提問題的。無政府主義者不願看見的,正是革命的產生和發展,正是革命在對待暴力、權威、政權、國家方面的特殊任務。

  現代社會民主黨人通常對無政府主義的批評,可以歸結為一種十足的市儈式的庸俗論調:“我們承認國家,而無政府主義者不承認!”這樣的庸俗論調自然不能不使那些稍有頭腦的革命的工人感到厭惡。恩格斯就不是這樣談問題的。他著重指出,所有的社會主義者都承認國家的消失是社會主義革命的結果。然後他具體地提出革命的問題,這個問題恰巧是機會主義的社會民主黨人通常避而不談而可以說是把它留給無政府主義者去專門“研究”的。恩格斯一提出這個問題就抓住了關鍵:公社難道不應該更多地運用國家即武裝起來並組織成為統治階級的無產階級這個革命政權嗎?

  現在佔統治地位的正式的社會民主黨,對於無產階級在革命中的具體任務問題,通常是簡單地用庸人的譏笑來敷衍,至多也不過是含糊地用詭辯來搪塞,說什麼“將來再看吧”。因此無政府主義者有權責備這樣的社會民主黨,責備他們背棄了對工人進行革命教育的任務。恩格斯運用最近這次無產階級革命的經驗,正是為了十分具體地研究一下無產階級無論在對待銀行方面還是在對待國家方面應該做什麼和怎樣做。

3. 給倍倍爾的信

  恩格斯在1875年3月18─28日給倍倍爾的信中有下面這樣一段話,這段話在馬克思和恩格斯關於國家問題的著作中,如果不算是最精彩的論述,也得算是最精彩的論述之一。附帶說一下,據我們所知,倍倍爾第一次發表這封信是在他1911年出版的回憶錄(《我的一生》)第2卷裡,也就是在恩格斯寫好並發出這封信的36年之後。

  恩格斯在給倍倍爾的信裡批判了也被馬克思在給白拉克的有名的信裡批判過的哥達綱領草案,並且特別談到了國家問題,他寫道:

  “……自由的人民國家變成了自由國家。從字面上看,自由國家就是可以自由對待本國公民的國家,即具有專制政府的國家。應當拋棄這一切關於國家的廢話,特別是在出現了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國家的巴黎公社以後。無政府主義者用‘人民國家’這一個名詞把我們挖苦得很夠了,雖然馬克思駁斥蒲魯東的著作以及後來的《共產黨宣言》都已經直接指出,隨著社會主義社會制度的建立,國家就會自行解體和消失。既然國家只是在鬥爭中、在革命中用來對敵人實行暴力鎮壓的一種暫時的機關,那麼,說自由的人民國家,就純粹是無稽之談了:當無產階級還需要國家的時候,它需要國家不是為了自由,而是為了鎮壓自己的敵人,一到有可能談自由的時候,國家本身就不再存在了。因此,我們建議把國家一詞全部改成‘公團’(Gemeinwesen),這是一個很好的德文古詞,相當於法文的‘公社’。”(德文原版第321─322頁)

  應當指出:這封信是談黨綱的,這個黨綱馬克思在離這封信僅僅幾星期以後的一封信(馬克思的信寫於1875年5月5日)裡曾作過批判;當時恩格斯和馬克思一起住在倫敦。因此,恩格斯在最後一句話裡用“我們”二字,無疑是以他自己和馬克思的名義向德國工人黨的領袖建議,把“國家”一詞從黨綱中去掉,用“公團”來代替。

  如果向為了遷就機會主義者而偽造出來的現代“馬克思主義”的首領們建議這樣來修改黨綱,那他們該會怎樣狂吠,罵這是“無政府主義”啊!

  讓他們狂吠吧。資產階級會因此稱讚他們的。

  我們還是要做我們自己的事情。在修改我們的黨綱時,絕對必須考慮恩格斯和馬克思的意見,以便更接近真理,以便清除對馬克思主義的歪曲而恢復馬克思主義,以便更正確地指導工人階級爭取自身解放的鬥爭。在布爾什維克當中大概不會有人反對恩格斯和馬克思的建議。困難也許只是在用詞上。德文中有兩個詞都作“公團”解釋,恩格斯用的那個詞不是指單個的公團,而是指公團的總和即公團體系。俄文中沒有這樣一個詞,也許只好採用法文中的“公社”一詞,雖然這也有它的不足之處。

  “巴黎公社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國家”,──這是恩格斯在理論上最重要的論斷。看了上文以後,這個論斷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公社已經不再是國家了,因為公社所要鎮壓的不是大多數居民,而是少數居民(剝削者);它已經打碎了資產階級的國家機器;居民已經自己上台來代替實行鎮壓的特殊力量。所有這一切都已經不是原來意義上的國家了。如果公社得到鞏固,那麼公社的國家痕跡就會自行“消亡”,它就用不著“廢除”國家機構,因為國家機構將無事可做而逐漸失去其作用。

  “無政府主義者用‘人民國家’這一個名詞挖苦我們”,──恩格斯的這句話首先是指巴枯寧和他對德國社會民主黨人的攻擊說的。恩格斯認為這種攻擊有正確之處,因為“人民國家”像“自由的人民國家”一樣,都是無稽之談,都是背離社會主義的。恩格斯竭力糾正德國社會民主黨人反對無政府主義者的鬥爭,使這個鬥爭在原則上正確,使它擺脫在“國家”問題上的種種機會主義偏見。真可惜!恩格斯的這封信竟被擱置了36年。我們在下面可以看到,即使在這封信發表以後,考茨基實際上還是頑固地重犯恩格斯告誡過的那些錯誤。

  倍倍爾在1875年9月21日寫回信給恩格斯,信中也談到他“完全同意”恩格斯對綱領草案的意見,並說他責備了李卜克內西的讓步態度(倍倍爾的回憶錄德文版第2卷第334頁)。但是把倍倍爾的《我們的目的》這本小冊子拿來,我們卻可以看到國家問題上一種完全錯誤的論調:

  “國家應當由基於階級統治的國家變成人民國家。”(《我們的目的》1886年德文版第14頁)

  這就是倍倍爾那本小冊子第九版(第九版!)中的話!難怪德國社會民主黨竟聽任一些人如此頑固地重複關於國家問題的機會主義論調,特別是在恩格斯所作的革命解釋被擱置起來而整個生活環境又長期使人“忘記”革命的時候。

4. 對愛爾福特綱領草案的批判

  在分析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學說時,不能不提到恩格斯在1891年6月29日寄給考茨基而過了10年以後才在《新時代》上發表的對愛爾福特綱領草案的批判,因為這篇文章主要就是批判社會民主黨在國家結構問題上的機會主義觀點的。

  順便指出,恩格斯還對經濟問題作了一個非常寶貴的指示,這說明恩格斯是如何細心、如何深刻地考察了現代資本主義的形態的變化,因而他才能在一定程度上預先想到當前帝國主義時代的任務。這個指示是恩格斯由於該綱領草案用“無計劃性”這個詞來說明資本主義的特徵而作的,他寫道:

  “……如果我們從股份公司進而來看那支配著和壟斷著整個工業部門的托拉斯,那麼,那裡不僅私人生產停止了,而且無計劃性也沒有了。”(《新時代》第20年卷(1901─1902)第1冊第8頁)

  這裡抓住了對現代資本主義即帝國主義的理論評價中最主要的東西,即資本主義轉化為壟斷資本主義。後面這四個字必須用黑體加以強調,因為目前最普遍的一種錯誤就是資產階級改良主義者所斷言的什麼壟斷資本主義或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已經不是資本主義,已經可以稱為“國家社會主義”,如此等等。完全的計劃性當然是托拉斯所從來沒有而且也不可能有的。但是盡管托拉斯有計劃性,盡管資本大王們能預先考慮到一國範圍內甚至國際範圍內的生產規模,盡管他們有計劃地調節生產,我們還是處在資本主義下,雖然是在它的新階段,但無疑還是處在資本主義下。在無產階級的真正代表看來,這種資本主義之“接近”社會主義,只是証明社會主義革命已經接近,已經不難實現,已經可以實現,已經刻不容緩,而決不是証明可以容忍一切改良主義者否認社會主義革命和粉飾資本主義。

  現在我們回過來講國家問題。恩格斯在這裡作了三方面的特別寶貴的指示:第一是關於共和國問題;第二是關於民族問題同國家結構的聯系;第三是關於地方自治。

  關於共和國,恩格斯把這點作為批判愛爾福特綱領草案的重點。如果我們還記得當時愛爾福特綱領在整個國際社會民主黨中具有怎樣的意義,它怎樣成了整個第二國際的典範,那麼可以毫不夸大地說,恩格斯在這裡是批判了整個第二國際的機會主義。

  恩格斯寫道:“草案的政治要求有一個很大的缺點。這裡沒有說〈黑體是恩格斯用的〉本來應當說的東西。”

  接著,恩格斯解釋道:德國的憲法實質上是1850年最反動的憲法的抄本;帝國國會,正如威廉﹒李卜克內西所說的,只是“專制制度的遮羞布”;想在把各小邦的存在合法化、把德意志各小邦的聯盟合法化的憲法的基礎上實現“將一切勞動資料轉變成公有財產”,“顯然是荒謬的”。

  “談論這個問題是危險的”,──恩格斯補充說,因為他深知在德國不能在綱領中公開提出建立共和國的要求。但是,恩格斯並不因為這個理由很明顯,“大家”都滿意,就這樣算了。他接著說:“但是,無論如何,事情總是要去解決的。這樣做是多麼必要,正好現在由在很大一部分社會民主黨報刊中散布的機會主義証明了。現在有人因害怕反社會黨人法重新恢復,或者回想起在這項法律統治下發表的幾篇過早的聲明,就忽然想要黨承認在德國的現行法律秩序下,可以通過和平方式實現黨的一切要求。……”

  德國社會民主黨人那樣行事是害怕非常法重新恢復,──恩格斯把這個主要事實提到首位,毫不猶豫地稱之為機會主義,而且指出,正是因為在德國沒有共和制和自由,所以幻想走“和平”道路是十分荒謬的。恩格斯非常謹慎,沒有束縛自己的手腳。他承認,在有共和制或有充分自由的國家裡,和平地向社會主義發展是“可以設想”(僅僅是“設想”!)的,但是在德國,他重複說:

  “……在德國,政府幾乎有無上的權力,帝國國會及其他一切代議機關毫無實權,因此,在德國宣布某種類似的做法,而且在沒有任何必要的情況下宣布這種做法,就是揭去專制制度的遮羞布,自己去遮蓋那赤裸裸的東西。……”

  德國社會民主黨把這些指示“束之高閣”,黨的大多數正式領袖果然就成了專制制度的遮羞者。

  “……這樣的政策歸根到底只能把黨引入迷途。人們把一般的抽象的政治問題提到首要地位,從而把那些在重大事件一旦發生,政治危機一旦來臨就會自行提到日程上來的迫切的具體問題掩蓋起來。這除了使黨突然在決定性的時刻束手無策,使黨在具有決定意義的問題上由於從未進行過討論而認識模糊和意見不一而外,還能有什麼結果呢?……

  為了眼前暫時的利益而忘記根本大計,只圖一時的成就而不顧後果,為了運動的現在而犧牲運動的未來,這種做法可能也是出於‘真誠的’動機。但這是機會主義,始終是機會主義,而且‘真誠的’機會主義也許比其他一切機會主義更危險。……

  如果說有什麼是毋庸置疑的,那就是,我們的黨和工人階級只有在民主共和國這種政治形式下,才能取得統治。民主共和國甚至是無產階級專政的特殊形式,法國大革命已經証明了這一點。……”

  恩格斯在這裡特別明確地重申了貫穿在馬克思的一切著作中的基本思想,這就是:民主共和國是走向無產階級專政的捷徑。因為這樣的共和國雖然絲毫沒有消除資本的統治,因而也絲毫沒有消除對群眾的壓迫和階級鬥爭,但是,它必然會使這個鬥爭擴大、展開、明朗化和尖銳化,以致一旦出現滿足被壓迫群眾的根本利益的可能性,這種可能性就必然通過而且只有通過無產階級專政即無產階級對這些群眾的領導得到實現。對於整個第二國際來說,這也是馬克思主義中“被忘記的言論”,而孟什維克黨在俄國1917年革命頭半年的歷史則把這種忘卻揭示得再清楚不過了。

  恩格斯在談到同居民的民族成分有關的聯邦制共和國問題時寫道:

  “應當用什麼東西來代替現在的德國呢?〈它擁有反動的君主制憲法和同樣反動的小邦分立制,這種分立制把“普魯士主義”的種種特點固定下來,而不是使它們在德國的整體中被融解掉〉在我看來,無產階級只能採取單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國的形式。聯邦制共和國一般說來現在還是美國廣大地區所必需的,雖然在它的東部已經成為障礙。在英國,聯邦制共和國將是前進一步,因為在這裡,兩個島上居住著四個民族,議會雖然是統一的,但是卻有三種立法體系同時並存。聯邦制共和國在小小的瑞士早已成為障礙,它之所以還能被容忍,只是因為瑞士甘願充當歐洲國家體系中純粹消極的一員。對德國說來,實行瑞士式的聯邦制,那就是倒退一大步。聯邦制國家和單一制國家有兩點區別,這就是:每個加盟的邦,即每個州都有它特別的民事立法、刑事立法和法院組織;其次,與國民議院並存的還有聯邦議院,在聯邦議院中,每一個州無分大小,都以一州的資格參加表決。”在德國,聯邦制國家是向單一制國家的過渡,所以不是要使1866年和1870年的“來自上面的革命”又倒退回去,而是要用“來自下面的運動”來加以補充。

  恩格斯對國家形式問題不但不抱冷淡態度,相反,他非常細致地努力去分析的正是過渡形式,以便根據每一個別場合的具體歷史特點來弄清各該場合的過渡形式是從什麼到什麼的過渡。

  恩格斯同馬克思一樣,從無產階級和無產階級革命的觀點出發堅持民主集中制,堅持單一而不可分的共和國。他認為聯邦制共和國或者是一種例外,是發展的障礙,或者是由君主國向集中制共和國的過渡,是在一定的特殊條件下的“前進一步”。而在這些特殊條件中,民族問題佔有突出的地位。

  恩格斯同馬克思一樣,雖然無情地批判了小邦制的反動性和在一定的具體情況下用民族問題來掩蓋這種反動性的行為,但是他們在任何地方都絲毫沒有忽視民族問題的傾向,而荷蘭和波蘭兩國的馬克思主義者在反對“自己”小國的狹隘市儈民族主義的極正當的鬥爭中,卻常常表現出這種傾向。

  在英國,無論從地理條件、從共同的語言或從數百年的歷史來看,似乎已經把各個小地區的民族問題都“解決了”。可是,甚至在這個國家裡,恩格斯也注意到一個明顯的事實,即民族問題還沒有完全消除,因此他承認建立聯邦制共和國是“前進一步”。自然,這裡他絲毫沒有放棄批評聯邦制共和國的缺點,絲毫沒有放棄為實現單一制的、民主集中制的共和國而最堅決地進行宣傳和鬥爭。

  但是,恩格斯絕對不像資產階級思想家和包括無政府主義者在內的小資產階級思想家那樣,從官僚制度的意義上去了解民主集中制。在恩格斯看來,集中制絲毫不排斥這樣一種廣泛的地方自治,這種自治在各個市鎮和省自願堅持國家統一的同時,絕對能夠消除任何官僚制度和任何來自上面的“發號施令”。

  恩格斯在發揮馬克思主義對於國家問題的綱領性觀點時寫道:“……因此,需要單一制的共和國,但並不是像現在法蘭西共和國那樣的共和國,現在的法蘭西共和國同1798年建立的沒有皇帝的帝國沒有什麼不同。從1792年到1798年,法國的每個省、每個市鎮,都有美國式的完全的自治權,這是我們也應該有的。至於應當怎樣組織自治和怎樣才可以不要官僚制,這已經由美國和法蘭西第一共和國給我們証明了,而現在又有澳大利亞、加拿大以及英國的其他殖民地給我們証明了。這種省〈州〉的和市鎮的自治是比例如瑞士的聯邦制更自由得多的制度,在瑞士的聯邦制中,州對Bund〈即對整個聯邦國家〉而言固然有很大的獨立性,但它對專區和市鎮也具有獨立性。州政府任命專區區長和市鎮長官,這在講英語的國家裡是絕對沒有的,而我們將來也堅決不要這樣的官吏,就像不要普魯士的Landrat和Regierungsrat〈專員、縣長、省長以及所有由上面任命的官吏〉一樣。”根據這一點,恩格斯建議把黨綱關於自治問題的條文表述如下:“省〈省或州〉、專區和市鎮通過由普選選出的官吏實行完全的自治。取消由國家任命的一切地方的和省的政權機關。”

  在被克倫斯基和其他“社會黨人”部長的政府封閉的《真理報》(1917年5月28日第68號)上我已經指出過,在這一點上(自然遠不止這一點),我國所謂革命民主派的所謂社會黨人代表們是如何令人氣憤地背棄民主主義。自然,這些通過“聯合”而把自己同帝國主義資產階級拴在一起的人,對我指出的這些是充耳不聞的。

  必須特別指出的是,恩格斯用事實和最確切的例子推翻了一種非常流行的、特別是在小資產階級民主派中間非常流行的偏見,即認為聯邦制共和國一定要比集中制共和國自由。這種看法是不正確的。恩格斯所舉的1792─1798年法蘭西集中制共和國和瑞士聯邦制共和國的事實推翻了這種偏見。真正民主的集中制共和國賦予的自由比聯邦制共和國要。換句話說,在歷史上,地方、州等等能夠享有最多自由的是集中制共和國,而不是聯邦制共和國。

  對於這個事實,以及關於聯邦制共和國與集中制共和國和關於地方自治這整個問題,無論過去和現在,我們黨的宣傳鼓動工作都沒有充分注意。

5. 1891年為馬克思的《內戰》所寫的導言

  恩格斯在為《法蘭西內戰》第3版寫的導言中(導言注明的日期是1891年3月18日,最初刊載在《新時代》雜志上),除了順便就有關對國家的態度的問題提出一些值得注意的意見,還對公社的教訓作了極其鮮明的概括。這個概括,由於考慮到了公社以後20年的全部經驗而作得非常深刻,並且是專門用來反對流行於德國的“對國家的迷信”的,完全可以稱為馬克思主義在國家問題上的最高成就。 

  恩格斯指出:法國每次革命以後工人總是武裝起來了;“因此,掌握國家大權的資產者的第一個信條就是解除工人的武裝。於是,在每次工人贏得革命以後就產生新的鬥爭,其結果總是工人失敗……”

  對各次資產階級革命的經驗作出的這個總結,真是又簡短,又明了。這裡正好抓住了問題的實質,也是國家問題的實質(被壓迫階級有沒有武裝?)。正是這個實質卻是那些受資產階級思想影響的教授以及小資產階級民主派常常避而不談的。在1917年的俄國革命中,泄露資產階級革命的這個秘密的榮幸(卡芬雅克式的榮幸)落到了“孟什維克”、“也是馬克思主義者”的策列鐵里身上。他在6月11日的“具有歷史意義的”演說中,脫口說出了資產階級要解除彼得格勒工人武裝的決定,當然,他把這個決定既說成是他自己的決定,又說成這就是“國家的”需要!

  策列鐵里在6月11日發表的具有歷史意義的演說,當然會成為每一個研究1917年革命的歷史學家都要援引的一個最明顯的例証,証明策列鐵里先生所率領的社會革命黨人同孟什維克的聯盟如何轉到資產階級方面來反對革命的無產階級。

  恩格斯順便提出的另外一個也是有關國家問題的意見是談宗教的。大家知道,德國社會民主黨隨著它的日益腐化而愈來愈機會主義化,愈來愈對“宣布宗教為私人的事情”這個有名的公式進行庸俗的歪曲。就是說,把這個公式歪曲成似乎宗教問題對於革命無產階級政黨也是私人的事情!!恩格斯起來反對的就是這種對無產階級革命綱領的完全背叛,但恩格斯在1891年還只看到自己黨內機會主義的最小的萌芽,因此他說得很謹慎:

  “因為參加公社的差不多都是工人或公認的工人代表,所以它所通過的決議也就完全是無產階級性質的。有些決議把共和派資產階級只是由於怯懦才不肯實行的、然而是工人階級自由活動的必要基礎的那些改革以法令形式確定下來,例如實行宗教對國家來說僅僅是私人事情的原則。有些決議則直接有利於工人階級,並且在某種程度上深深刺入了舊社會制度的內臟。……”

  恩格斯故意強調“對國家來說”這幾個字,目的是要擊中德國機會主義的要害,因為德國機會主義宣布宗教對黨來說是私人的事情,這樣也就把革命無產階級政黨降低到最庸俗的“自由思想派”那班市儈的水平,這種市儈可以容許不信宗教,但是拒絕執行對麻醉人民的宗教鴉片進行黨的鬥爭的任務。

  將來研究德國社會民主黨的歷史學家在探討該黨1914年遭到可恥的破產的根源時,會找到許多關於這個問題的有趣的材料:從該黨思想領袖考茨基的論文中為機會主義打開大門的曖昧言論起,直到黨對1913年的與教會分離的運動的態度止。

  現在我們來看一看恩格斯在公社以後20年是怎樣為鬥爭的無產階級總結公社教訓的。

  下面就是恩格斯認為最重要的教訓:

  “……正是軍隊、政治警察、官僚這種舊的中央集權政府的壓迫權力,即由拿破侖在1798年建立,以後一直被每屆新政府當作合意的工具接收並利用來反對自己的敵人的權力,──正是這種權力應該在全國各地覆沒,正如它已在巴黎覆沒一樣。

  公社一開始就得承認,工人階級在獲得統治時,不能繼續運用舊的國家機器來進行管理;工人階級為了不致失去剛剛爭得的統治,一方面應當鏟除全部舊的、一直被利用來反對它的壓迫機器,另一方面應當以宣布它自己所有的代表和官吏毫無例外地可以隨時撤換,來保証自己有可能防範他們。……”

  恩格斯一再著重指出,不僅在君主國,而且在民主共和國,國家依然是國家,也就是說仍然保留著它的基本特徵:把公職人員,“社會公僕”,社會機關,變為社會的主人

  “……為了防止國家和國家機關由社會公僕變為社會主人──這種現象在至今所有的國家中都是不可避免的──公社採取了兩個正確的辦法。第一,它把行政、司法和國民教育方面的一切職位交給由普選選出的人擔任,而且規定選舉者可以隨時撤換被選舉者。第二,它對所有公職人員,不論職位高低,都只付給跟其他工人同樣的工資。公社所曾付過的最高薪金是6000法郎[1]。這樣,即使公社沒有另外給各代表機構的代表以限權委托書,也能可靠地防止人們去追求升官發財了。……”

  恩格斯在這裡接觸到了一個有趣的界限,在這個界限上,徹底的民主變成了社會主義,同時也要求實行社會主義。因為,要消滅國家就必須把國家機關的職能變為非常簡單的監督和計算的手續,使大多數居民,而後再使全體居民,都能夠辦理,都能夠勝任。而要完全消除升官發財的思想,就必須使國家機關中那些無利可圖但是“榮耀的”職位能成為在銀行和股份公司內找到肥缺的橋樑,像在一切最自由的資本主義國家內所經常看到的那樣。

  但是,恩格斯並沒有犯有些馬克思主義者在民族自決權問題上所犯的那種錯誤:他們說民族自決權在資本主義下是不可能實現的,而在社會主義下則是多餘的。這種似乎很巧妙但實際上並不正確的論斷,對於任何一種民主制度,包括給官吏發微薄薪金的辦法在內,都可以套得上,因為在資本主義下徹底的民主制度是不可能的,而在社會主義下則任何民主都是會消亡的。

  這是一種詭辯,正像一句古老的笑話所說的:一個人掉了一根頭髮,他是否就成了禿子呢?

  徹底發展民主,找出徹底發展的種種形式,用實踐來檢驗這些形式等等,這一切都是為社會革命進行鬥爭的基本任務之一。任何單獨存在的民主制度都不會產生社會主義,但在實際生活中民主制度永遠不會是“單獨存在”,而總是“共同存在”的,它也會影響經濟,推動經濟的改造,受經濟發展的影響等等。這就是活生生的歷史辯証法。

  恩格斯繼續寫道:

  “……這種炸毀舊的國家政權並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國家政權來代替的情形,已經在《內戰》第3章中作了詳細的描述。但是這裡再一次簡單地談到這種代替的幾個特點,這是必要的,因為恰巧在德國,對國家的迷信,已經從哲學方面轉到資產階級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識中去了。按照哲學家的學說,國家是‘觀念的實現’,或是譯成了哲學語言的塵世的上帝王國,也就是永恆的真理和正義所借以實現或應當借以實現的場所。由此就產生了對國家以及一切有關國家的事物的盲目崇拜,由於人們從小就習慣於認為全社會的公共事業和公共利益只能用舊的方法來處理和保護,即通過國家及其收入極多的官吏來處理和保護,這種崇拜就更容易生根。人們以為,如果他們不再迷信世襲君主制而擁護民主共和制,那就已經是非常大膽地向前邁進了一步。實際上,國家無非是一個階級鎮壓另一個階級的機器,這一點即使在民主共和制下也絲毫不比在君主制下差。國家再好也不過是無產階級在爭取階級統治的鬥爭勝利以後所繼承下來的一個禍害;勝利了的無產階級也將同公社一樣,不得不立即盡量除去這個禍害的最壞方面,直到在新的自由的社會條件下成長起來的一代能夠把這全部國家廢物完全拋掉為止。”

  恩格斯告誡德國人,叫他們在以共和制代替君主制的時候不要忘記社會主義關於一般國家問題的原理。他的告誡現在看起來好像是直接對策列鐵里和切爾諾夫之流先生們的教訓,因為他們在“聯合的”實踐中正好表現出對國家的迷信和盲目崇拜!

  還應當指出兩點:(1)恩格斯說,在民主共和制下,國家之為“一個階級壓迫另一個階級的機器”,“絲毫不”比在君主制下“差”,但這決不等於說,壓迫的形式對於無產階級是無所謂的,像某些無政府主義者所“教導”的那樣。階級鬥爭和階級壓迫採取更廣泛、更自由、更公開的形式,能夠大大便於無產階級為消滅一切階級而進行的鬥爭。

  (2)為什麼只有新的一代才能夠把這全部國家廢物完全拋掉呢?這個問題是同民主的消除問題聯系著的,現在我們就來談這個問題。

6. 恩格斯論民主的消除

  恩格斯在談到“社會民主黨人”這個名稱在科學上不正確的時候,曾連帶說到這一點。

  恩格斯在給自己那本19世紀70年代主要是論述“國際”問題的文集(《〈人民國家報〉國際問題論文集》)作序(1894年1月3日,即恩格斯逝世前一年半)的時候寫道,在所有的文章裡,他都用“共產黨人”這個名詞,而不用“社會民主黨人”,因為當時法國的蒲魯東派和德國的拉薩爾派都自稱為社會民主黨人。

  恩格斯接著寫道:“……因此對馬克思和我來說,用如此有伸縮性的名稱來表示我們特有的觀點是絕對不行的。現在情況不同了,這個詞〈“社會民主黨人”〉也許可以過得去(mag passieren),雖然對於經濟綱領不單純是一般社會主義的而直接是共產主義的黨來說,對於政治上的最終目的是消除整個國家因而也消除民主的黨來說,這個詞還是不確切的〈unpassend,不恰當的〉。然而,對真正的〈黑體是恩格斯用的〉政黨說來,名稱總是不完全符合的;黨在發展,名稱卻不變。”

  辯証法家恩格斯到臨終時仍然忠於辯証法。他說:馬克思和我有過一個很好的科學上很確切的黨的名稱,可是當時沒有一個真正的即群眾性的無產階級政黨。現在(19世紀末)真正的政黨是有了,可是它的名稱在科學上是不正確的。但這不要緊,“可以過得去”,只要黨在發展,只要黨意識到它的名稱在科學上不確切,不讓這一點妨礙它朝著正確的方向發展就行!

  也許哪一位愛開玩笑的人會用恩格斯的話來安慰我們布爾什維克說:我們有真正的政黨,它在很好地發展;就連“布爾什維克”這樣一個毫無意義的奇怪的名詞,這個除了表示我們在1903年布魯塞爾─倫敦代表大會上佔多數這一完全偶然的情況外並沒有什麼其他意思的名詞,也還“可以過得去”……現在,由於共和黨人和“革命”市儈民主派在7、8月間對我黨實行迫害,“布爾什維克”這個名詞獲得了全民的榮譽,除此而外,這種迫害還表明我黨在真正的發展過程中邁進了多麼巨大的具有歷史意義的一步,在這個時候,也許連我自己也對我在4月間提出的改變我黨名稱的建議表示懷疑了。也許我要向同志們提出一個“妥協辦法”:把我們黨稱為共產黨,而把布爾什維克這個名詞放在括號內……

  但是黨的名稱問題遠不及革命無產階級對國家的態度問題重要。

  人們通常在談論國家問題的時候,老是犯恩格斯在這裡所告誡的而我們在前面也順便提到的那個錯誤。這就是:老是忘記國家的消滅也就是民主的消滅,國家的消亡也就是民主的消亡。

  乍看起來,這樣的論斷似乎是極端古怪而難於理解的;甚至也許有人會耽心,是不是我們在期待一個不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的社會制度,因為民主也就是承認這個原則。

  不是的。民主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不是一個東西。民主就是承認少數服從多數的國家,即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一部分居民對另一部分居民使用有系統的暴力的組織。

  我們的最終目的是消滅國家,也就是消滅任何有組織有系統的暴力,消滅任何加在人們頭上的暴力。我們並不期待一個不遵守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的社會制度。但是,我們在向往社會主義的同時深信:社會主義將發展為共產主義,而對人們使用暴力,使一個人服從另一個人、使一部分居民服從另一部分居民的任何必要也將隨之消失,因為人們將習慣於遵守公共生活的起碼規則,而不需要暴力服從

  為了強調這個習慣的因素,恩格斯就說到了新的一代,他們是“在新的自由的社會條件下成長起來的一代,能夠把這全部國家廢物完全拋掉”,──這裡所謂國家是指任何一種國家,其中也包括民主共和制的國家。

  為了說明這一點,就必須分析國家消亡的經濟基礎問題。


附註

[1]名義上約等於2400盧布,但按現在的匯率計算,約等於6000盧布。有些布爾什維克提議,例如在市杜馬內,給9000盧布的薪金,而不提議全國以6000盧布(這個數目是足夠的)為最高薪金,這是完全不可饒恕的。


下一章:國家消亡的經濟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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