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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克思/恩格斯
《德意志意識形態》


﹝III﹞

  統治階級的思想在每一時代都是佔統治地位的思想。這就是說,一個階級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物質力量,同時也是社會上佔統治地位的精神力量。支配著物質生產資料的階級,同時也支配著精神生產資料,因此,那些沒有精神生產資料的人的思想,一般地是隸屬於這個階級的。佔統治地位的思想不過是佔統治地位的物質關系在觀念上的表現,不過是以思想的形式表現出來的佔統治地位的物質關系;因而,這就是那些使某一個階級成為統治階級的關系在觀念上的表現,因而這也就是這個階級的統治的思想。此外,構成統治階級的各個人也都具有意識,因而他們也會思維;既然他們作為一個階級進行統治,並且決定著某一歷史時代的整個面貌,那麼不言而喻,他們在這個歷史時代的一切領域中也會這樣做,就是說,他們還作為思維著的人,作為思想的生產者進行統治,他們調節著自己時代的思想的生產和分配;而這就意味著他們的思想是一個時代的佔統治地位的思想。例如,在某一國家的某個時期,王權、貴族和資產階級為奪取統治而爭鬥,因而,在那裡統治是分享的,那裡佔統治地位的思想就會是關於分權的學說,於是分權就被宣布為“永恆的規律”。

  我們在上面(第﹝82─86﹞頁)已經說明分工是迄今為止歷史的主要力量之一,現在,分工也以精神勞動和物質勞動的分工的形式在統治階級中間表現出來,因此在這個階級內部,一部分人是作為該階級的思想家出現的,他們是這一階級的積極的、有概括能力的玄想家,他們把編造這一階級關於自身的幻想當作主要的謀生之道,而另一些人對於這些思想和幻想則採取比較消極的態度,並且準備接受這基思想和幻想,因為在實際中他們是這個階級的積極成員,很少有時間來編造關於自身的幻想和思想。在這一階級內部,這種分裂甚至可以發展成為這兩部分人之間的某種程度的對立和敵視,但是一旦發生任何實際衝突,即當階級本身受到威脅的時候,當佔統治地位的思想好像不是統治階級的思想而且好像擁有與這一階級的權力不同的權力這種假象也趨於消失的時候,這種對立和敵視便會自行消失。一定時代的革命思想的存在是以革命階級的存在為前提的,關於這個革命階級的前提所必須講的,在前面(第﹝84─88,90─91﹞頁)已經講過了。

  然而,在考察歷史進程時,如果把統治階級的思想和統治階級本身分割開來,使這些思想獨立化,如果不顧生產這些思想的條件和它們的生產者而硬說該時代佔統治地位的是這些或那些思想,也就是說,如果完全不考慮這些思想的基礎──個人和歷史環境,那就可以這樣說:例如,在貴族統治時期佔統治地位的概念是榮譽、忠誠,等等,而在資產階級統治時期佔統治地位的概念則是自由、平等,等等。總之,統治階級自己為自己編造出諸如此類的幻想。所有歷史編纂學家,主要是18世紀以來的歷史編纂學家所共有的這種歷史觀,必然會碰到這樣一種現象:佔統治地位的將是越來越抽象的思想,即越來越具有普遍性形式的思想。因為每一個企圖取代舊統治階級的新階級,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得不把自己的利益說成是社會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就是說,這在觀念上的表達就是:賦予自己的思想以普遍性的形式,把它們描繪成唯一合乎理性的、有普遍意義的思想。進行革命的階級,僅就它對抗另一個階級而言,從一開始就不是作為一個階級,而是作為全社會的代表出現的;它儼然以社會全體群眾的姿態反對唯一的統治階級[1]。它之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它的利益在開始時的確同其余一切非統治階級的共同利益還有更多的聯系,在當時存在的那些關系的壓力下還不能夠發展為特殊階級的特殊利益。因此,這一階級的勝利對於其他未能爭得統治地位的階級中的許多個人來說也是有利的,但這只是就這種勝利使這些個人現在有可能升入統治階級而言。當法國資產階級推翻了貴族的統治之後,它使許多無產者有可能升到無產階級之上,但是只有當他們變成資產者的時候才達到這一點。由此可見,每一個新階級賴以實現自己統治的基礎,總比它以前的統治階級所依賴的基礎要寬廣一些;可是後來,非統治階級和正在進行統治的階級之間的對立也發展得更尖銳和更深刻。這兩種情況使得非統治階級反對新統治階級的鬥爭在否定舊社會制度方面,又要比過去一切爭得統治的階級所作的鬥爭更加堅決、更加徹底。

  只要階級的統治完全不再是社會制度的形式,也就是說,只要不再有必要把特殊利益說成是普遍利益,或者把“普遍的東西”說成是佔統治地位的東西,那麼,一定階級的統治似乎只是某種思想的統治這整個假象當然就會自行消失。

  把佔統治地位的思想同進行統治的個人分割開來,主要是同生產方式的一定階段所產生的各種關系分割開來,並由此作出結論說,歷史上始終是思想佔統治地位,這樣一來,就很容易從這些不同的思想中抽象出“一般思想”、觀念等等,並把它們當作歷史上佔統治地位的東西,從而把所有這些個別的思想和概念說成是歷史上發展著的一般概念的“自我規定”。在這種情況下,從人的概念、想象中的人、人的本質、一般人中能引伸出人們的一切關系,也就很自然了。思辨哲學就是這樣做的。黑格爾本人在《歷史哲學》的結尾承認,他“所考察的僅僅是一般概念的前進運動”,他在歷史方面描述了“真正的神正論”(第446頁)。現在又可以重新回復到“概念”的生產者,回復到理論家、玄想家和哲學家,並作出結論說:哲學家、思維著的人本身自古以來就是在歷史上佔統治地位的。這個結論,如我們所看到的,早就由黑格爾表述過了。這樣,証明精神在歷史上的最高統治(施蒂納的教階制)的全部戲法,可以歸結為以下三個手段:

  第一,必須把進行統治的個人──而且是由於種種經驗的原因、在經驗的條件下和作為物質的個人進行統治的個人──的思想同這些進行統治的個人本身分割開來,從而承認思想或幻想在歷史上的統治。

  第二,必須使這種思想統治具有某種秩序,必須証明,在一個承繼著另一個而出現的佔統治地位的思想之間存在著某種神秘的聯系,而要做到這一點就得把這些思想看作是“概念的自我規定”(所以能這樣做,是因為這些思想憑借自己的經驗的基礎,彼此確實是聯系在一起的,還因為它們被僅僅當作思想來看待,因而就變成自我差別,變成由思維產生的差別)。

  第三,為了消除這種“自我規定著的概念”的神秘外觀,便把它變成某種人物──“自我意識”;或者,為了表明自己是真正的唯物主義者,又把它變成在歷史上代表著“概念”的許多人物──“思維著的人”、“哲學家”、玄想家,而這些人又被看作是歷史的製造者、“監護人會議”、統治者[2]。這樣一來,就把一切唯物主義的因素從歷史上消除了,就可以任憑自己的思辨之馬自由奔馳了。

  要說明這種曾經在德國佔統治地位的歷史方法,以及說明它為什麼主要在德國佔統治地位的原因,就必須從它與一切玄想家的幻想,例如,與法學家、政治家(包括實際的國務活動家)的幻想的聯系出發,必須從這些家伙的獨斷的玄想和曲解出發。而從他們的實際生活狀況、他們的職業和分工出發,是很容易說明這些幻想、玄想和曲解的。

  在日常生活中任何一個小店主都能精明地判別某人的假貌和真相,然而我們的歷史編纂學卻還沒有獲得這種平凡的認識,不論每一時代關於自己說了些什麼和想象了些什麼,它都一概相信。


附註

[1]馬克思加了邊注:“(普遍性符合於:(1)與等級相對的階級;(2)競爭、世界交往等等;(3)統治階級的人數眾多;(4)共同利益的幻想。起初這種幻想是真實的;(5)玄想家的欺騙和分工)”。──編者注
[2]馬克思加了邊注:“一般人:‘思維著的人的精神’”。──編者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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