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WTO後的產業衝擊和勞工就業(綱要)(6)

二月 25, 2002 | 進入WTO後的產業衝擊和勞工就業(綱要)(6) 已關閉迴響。

文/陳福裕

3.台灣的資本輸出和勞動市場結構變遷

  根據上述的分析,我們可以看到,及至八0年代中旬為止,台灣的資本主義構造是「跨國資本\國家資本\民營資本」的三角成長同盟;在產業組織上,呈顯出「國營壟斷資本→民營壟斷資本→中小企業」的垂直分工體系的結構特徵;在外貿結構上,由於整合進入新殖民主義國際分工體系,在國際收支上表現出「日本→(逆差)台灣(順差)→美國」的循環三角。這三個結構特徵,一方面既表現出台灣作為「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同盟」的一員,對帝國主義國家的從屬;一方面也表現出的台灣國家壟斷資本主義發展的特殊性。後者就表現在中小企業對民營壟斷資本的從屬、整個民營資本對國營壟斷資本的從屬上。因此,相較於先進工業國家,台灣的國家資本在經濟過程中具有更高的強制性。這種「發展主義掛帥國家」(DevelopmentalState)在冷戰體系下,確實取得了一定的經濟成就,但面對「新自由主義經濟」高漲、「國家壟斷資本主義同盟」解體的後冷戰時期,就不得不顯得捉襟見肘而窘態百出。

  八0年代初期,世界經濟經歷了一次高通膨\高失業\低成長長期並存的結構性危機。先進工業國家為了向外轉嫁危機,一方面透過貿易談判積極擴大出口;一方面巧立名目,競相設置非關稅壁壘(如,進口配額、關稅配額、進口許可證或衛生、安全、質量標準等)保護國內市場。而美國也因為每年超過1000億美元的貿易赤字,在高唱「新自由主義經濟」的同時運用反傾銷法和抵銷關稅法來保護本國市場。美國政府為了減少對台貿易逆差,從1980年起以各種方式向台灣施壓,例如:鋼鐵\紡織品\蔗糖輸美配額;課徵輸美產品反傾銷稅、平衡稅;利用301條款壓迫台灣政府進行貿易談判並全面接受其方案,開放市場、取消「完稅價格制度」、接受菸酒進口、修改勞動法令、實施勞動基準法和台幣升值等等。在美國壓力下的全面棄守,暴露出所謂「大有為」政府的新殖民地政權本質,也暴露出台灣經濟的從屬性格。

  八0年代台灣的經濟發展,不僅深受世界經濟週期的影響,而且深深的捲入世界經濟結構性危機。美國的保護主義、勞動基準法的實施、台幣的大幅升值(在數年間從40:1上升到25:1)、勞動力價格上漲加上大陸及東亞國家開放資本市場等內外因素,造成台灣的勞力密集出口產業喪失競爭力。解決之道唯有分散市場、資本輸出和產業升級一途。

A.分散市場

  以歐洲與日本作為擴展貿易重點地區。利用荷蘭鹿特丹保稅區做為存貨站和轉運站,同時在比利時、法國、瑞典和德國設立「配銷中心」開拓歐洲市場;利用日幣升值、日本開放市場,鼓勵日台合資企業擴大機械和電子組件輸日。除此之外,台灣當局還希望透過鼓勵台商對東南亞投資,以資本輸出促出進口,增加在台採購。

B.產業轉型

  「修改獎勵投資條例」配合經濟結構轉變,以投資抵免、研究發展費用抵免和放寬保留盈餘來獎勵技術密集和資本密集產業發展;頒佈「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成立「新竹工業園區」,委託工研院辦理「超大型及成電路專案計畫」(1984),由官方直接投資籌設半導體製造公司、製造大型積體電路計畫,結合民營資本和跨國公司(荷蘭飛利普)共同入股,成立「台灣積體電路製造公司」;修改「外國人投資條例」放寬投資範圍、取消外匯管制,藉以吸引跨國資本引進高科技生產項目。

C.資本輸出

  台灣的對外投資主要是以民間企業為主,到1986年為止,許可對外投資總額僅有2億7000萬美元,主要是集中在美國地區(60%),以製造業投資(80%)為主。1985年台灣當局為鼓勵對外投資,設立「對外投資信託基金」開啟了對海外證券投資的大門。但是此後,勞力密集加工出口產業開始大量向東南亞與中國大陸投資,取得許可的對外投資總額已經超過30億美元,加上過去因為外匯管制嚴格,大多數產業都以價格控制的方式將盈餘保留在海外,一般估計到1990年初為止,台灣對外直接、間接投資總額約為120億美元之譜。

  在所有對外投資地區,以對中國大陸的投資最為突出。從1983年開始,台灣中小型企業為了生存,就在台灣政府的禁令下開始對大陸投資,帶動兩岸間接貿易。到1987年開放探親為止,兩岸貿易總額即高達151億美元並有94億美元的順差。因此,台灣當局迫於形勢才在1988年宣布兩岸間接貿易合法化;1991年開始核准(備)對大陸間接投資。根據台灣「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統計,從1990年到2000年6月為止,核准(備)對大陸間接投資共22390件,總金額高達153億美元。如果依據大陸方面估計,從1987年到1998年為止,台灣對大陸投資已經累計到41422件,協議金額高達400億美元,實際到為金額也有215億美元。

  上述的策略並非都能如願以償。首先在分散市場上,因為歐洲國家對台灣大宗出口的紡織、食品加工、鞋類、電子類產品採取配額管制,又未給予台灣出口產品普惠制優惠待遇,加上出口商品在質量和設計上不符合歐洲市場的需要,因此並未取得顯著的效果。倒是因為台灣勞力密集工業的資本輸出,帶動了中間原料和零組件的出口,徹底改變了「日本→台灣→美國」的單向三角貿易結構,轉變為「日本→台灣→中國大陸\東南亞→美國」的複式循環結構。在這個結構的影響下,台灣出口對美國市場的依賴從1984年高峰期的48.8%下降到1999年的25%左右,同一時間對大陸市場出口比重卻上升到18%左右,並取得大量的貿易順差。根據大陸方面公布的資料,從1979年到1998年這段期間,兩岸貿易總額達1368億美元,其中台灣對大陸出口1148美元,而進口大陸產品僅220.5億美元,實現貿易順差達928億美元。如果扣除對大陸的貿易順差,台灣近年來在國際收支上已經出現鉅額的逆差。

  其次在產業升級方面,隨著勞力密集工業的出走,雖然帶來了製造業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的變化,但是並未帶來傳統產業的升級。反倒是因為科學學園區的設立,伴隨著資訊工業的興起,台灣成為全球資訊工業轉包承攬加工出口基地才帶來一定程度興旺活潑的生機。但若仔細考察其產業性質,雖然台灣的資訊工業在有機組成上大大的提高,在產值上也躍居台灣出口的首位,但在該產業的製造工序上,仍然屬於勞力密集的代工出口(OEM)性質,其對國際壟斷資本的依附性由有甚之。

  另外,製造業的就業結構隨著產業結構的調整也起了明顯的變化。如果以產業的技術性質來區分,從1988年到1998年的這一段期間,傳統產業的產值從佔製造業GDP的40.8%下降到24.7%,雇佣員工人數也從製造業總數的42.32%下降到31.84%。在同一段期間,技術密集工業的產值卻從25.44%,上升到39.61%;雇佣員工人數也從29.09%上升到37.35%。與此同時,基礎工業卻沒有顯著的變化,其生產總值維持在製造業總產值的35%上下,所雇佣的員工人數也維持在總人數的30%左右。

  因此,從上述的資料顯示,90年代的台灣,在產業結構和就業結構上,確實因為勞密集工業的出走和新興科技工業的發展而出現雙向逆轉的趨勢。至於長期為國家壟斷資本所掌控的基礎工業並沒有太大的變化(因為其壟斷地位)。但是,由於高科技產業的生產資料(製程機器和物料、元件)大部分都依賴對美日兩地的進口,國家壟斷資本對台灣產業經濟的支配性,伴隨著資訊工業的發展而日漸式微,而跨國壟斷資本正在逐漸加強其支配地位。

  最後,服務業的產值和就業人口比重的上升,也是一個值的重視的趨勢。服務業在台灣總體經濟結構中向來扮演重要的角色,其產值即便是在八0年代中旬以前(製造業高度成長時期)仍然佔國民總產值的44%以上。自1988年以後,服務業總產值佔GDP的比重已經超過50%,1995年更高達60.%。近二十年來其就業人口比重也逐步上升,到1995年為止已經超過就業人口總數的50%。自1981年到1996年這段期間,服務業從業人口總數從258.7萬人急速上升到475.1萬人,年平均長率為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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