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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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明歷史三階段論和台灣新文學史論可以休矣!(7)
十二月 15, 2001 | 陳芳明歷史三階段論和台灣新文學史論可以休矣!(7) 已關閉迴響。
■存在與意識的關係問題
裝模作樣地把自已粧扮成「前左派」的陳芳明,提出了存在與意識的關係問題。陳芳明說「人的意識可以決定社會存在」,說「人的心理結構、人本身是自己的歷史的創造者」。這些完全沒有陳芳明自己的申論的話,只不過是歷史唯心主義者的「老掉牙」的一般論。
我們提出作為一定歷史發展階段的社會上層建築之一環的文學,是同一歷史發展階段經濟下層建築的反映,是因為我們認識到一時代的文學藝術,是一時代生產方式(即社會經濟基礎亦即「社會性質」)的反映,能夠在一時代的生產方式=經濟基礎中找到關於文學藝術的形式、內容、思想、感情、階級、意識等等內容的根源。我們提出這淺顯的道理,主要是因為在陳芳明的「三大社會性質」分期論中,絲毫看不到他以他那「三大社會性質階段」去連繫各該階段台灣新文學形式、內容的科學性分析、從而對陳芳明的社會性質論提出駁論,因此也就沒有必要、也不曾進一步提到有關意識與存在、上層建築與經濟基礎間的關係的進一步討
經過幾億萬年的演化,生活和勞動鬥爭使人猿變成了人。於是在萬古洪荒中出現了人的社會。在勞動過程中,經歷漫長的時間,人猿的腦演化成人腦;動物性的心理發展為人的意識。於是世界上除去物質的存在,開始出現了意識。意識依附於勞動、語言和文字而發展。意識在它的起源就被賦予社會性,意識往社會實踐中發展和形成。在意識與存在關係上,物質、社會存在是第一性的,而精神、社會意識是第二性的,是派生的。物質和社會存在決定精神和社會意識。封建的生產關係決定了在封建時代的建築、文學、思想和文化滲透著帝王將相、忠孝貞烈、福祿子壽等封建宗法主義內容。
但社會意識=上層建築一經形成,便帶有相對自主性(relativeautonomy),而且在物質決定精神、社會存在決定社會意識的基礎上,在一定條件下,能施反作用(而不是「決定」)於社會下層建築。封建的政治、法律、思想對封建的經濟關係(如地主佃農的階級支配)能起到鞏固、促進、發展的作用,忠孝節義思想有助封建地主佃農關係的固定化,有助鎮壓農奴階級的反抗。當手工業、商品經濟在封建社會內部取得進一步發展,固有的封建的法律、政治、思想就起到遏制商業資本經濟發展、進而向資本主義經濟移行的反作用。上層建築的反作用是有條件的,是以物質最終、歸根結底決定意識為前提的。馬克思主義反對機械唯物論之把意識看成存在的機械而一比一的反映。馬克思主義自始就承認,在存在最終決定意識的條件下,意識和文學藝術一經形成,就有其幽微的「相對自主性」,並在一定條件下能對存在發生「反作用」(而不是「決定」作用)。馬克思主義既是歷史唯物主義的,也是辯證法的,充份認識在存在最終決定意識條件下,存在與意識的辯證關係:「存在決定意識,意識又反作用於存在,但歸根結底又是存在決定意識。」
一九九八年七月五日到七日,在《聯合副刊》上發表了題為〈近親憎惡與皇民主義:答覆彭歌先生〉的小論中就說過:
……普列哈諾夫……認為,文藝作為一種意識形態,是人類社會生活的產物。然而…社會經濟生活同文藝的關係絕不是直接的,其間經常有一些「媒介物」即政治、哲學、心理、道德等在其中起到微妙的作用。而這「媒介作用論」適當地批判了當時氾濫一時的「左」的、教條主義的反映論。……德國的新馬克思主義者著重研究社會的階級構成在文學作品中的反映。但他們認為藝術作品中表現的社會真實並不直接反映社會。他們強調要研究文學藝術本身的「內在規律」,重視「文藝自身的、相對的自主性」。
這些思想,都是馬克思主義關於存在與意識關係三原則——即存在決定意識;在這個基礎上,存在以其相對自主性反作用於意識;而物質最終決定意識——基礎上的展開。陳芳明完全不明白這個理論,大談沒有物質最終決定意識論的基礎上的「人們的意識也能決定社會存在」;大談沒有意識形態相對自主性認識上的「文學與社會不是一對一的相應」;大談不懂得經濟基礎的最終決定性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相互滲透」,看來就很像是「匪黨理論批判」一類的垃圾裡抄來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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