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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主義的理念與體制的乖離(10)──從列寧主義到史達林主義
十二月 7, 2001 | 社會主義的理念與體制的乖離(10)──從列寧主義到史達林主義 已關閉迴響。
〔三〕、黨的國家化
(1)一言堂的黨
革命前,布爾什維克與西歐的勞工運動有密切的聯繫,是隸屬於第二國際的自發性組織,因此布爾什維克把自己定位為具有國際主義精神的、由下而上從事勞工運動的自發性結社。雖然,列寧在其「黨論」中為布爾什維克添加了異質性要素,但並未否定黨的市民社會性質,反而是以這種性質作為其黨建理論的前提。
內戰結束後,雖然「一黨統治」已經變成是既成事實,但是黨仍然努力地想維持其市民社會性質。誠如Deutscher所說:「雖然已經進入一黨統治的時期,布爾什維克仍然極力地想維持其原有的,有紀律但也有自由的戰鬥性馬克斯主義者的聯合體」。全黨的意見仍然依照以往的習慣,是透過廣泛的交換意見,公開進行理論上、政治上的討論來形成。也就是說,布爾什維克雖然迫於形勢在內戰後採行「一黨統治」,但在黨內的組織生活仍然堅持「保留少數意見的權利、表達意見的自由、地方自主、資訊公開」等等組織原則–這些就是社會民主黨(共產黨前身)在1905年所通過「民主的中央集權主義」(democraticcentralism)的基本內容。
整個二0年代,布爾什維克花了不少力氣試圖將「黨的固有性格」和「一黨統治」統一起來,但卻以失敗告終–就結果而言,一黨統治的固定化不僅使黨失去其社會性質,也使其變質為國家權力的中樞。這種變質過程可稱之為黨的「一言堂化」,發展到極致就是「一言堂主義」。
(a)組織、紀律和民主集中制
組織作為一種「人的集合體」,如果沒有維持其統一性就無法發揮機能,而維持著這種統一性的共通「行為準則體系」就稱之為「紀律」(discipline)。組織的性質決定了紀律的性質並保證其運行。例如,在村社共同體等傳統集團中,「習慣」就是紀律,是藉由傳統的制約力來保證其執行;由專制君主或獨裁者統治的集團,君主或獨裁者的意志就是束縛集團的根本紀律。在政黨,由於其組織「性質」的特殊性從而擁有獨特的紀律。蘇聯共產黨在「一言堂主義」起支配性作用之前,是以「民主的中央集權主義」,也就是「民主集中制」作為黨的紀律。民主集中制是1905年俄羅斯社會民主黨的兩個主要派系:布爾什維克和孟什維克,都同意的基本組織原則。在1905年革命高潮的背景下,列寧撤回了他發表於1902年的「黨論」中的威權主義要素,轉而支持組織大眾政黨和擴大黨內民主的組織路線。在此之前,他認為這種組織原則只有在西歐民主主義之下才可能實現。
民主主義和中央集權主義是兩個大異其趣的組織原理。「民主集中制」以「從下而上的民主程序」做為不可或缺的前提,在黨的權威和意見的形成過程中,積極地將這兩個互相對立的要素吸納成為一個組織原則。換言之,黨的意志的統一,是以組織成員見解的多樣性為前提,而且在制度上還必須保證組織成員表達各種意見的自由,保證資訊的公開以及各級黨組織的自治等等。黨的決議是經由組織成員廣泛的意見交換後,由下而上的做成階段性的結論。民主集中制認為唯有經過這個民主的過程,使成員增強其參與的意志,從而維持組織活力和機動性時,強調組織成員必須嚴格服從黨的決定和權威的中央集權主義才能夠有效的運行。同時,這種「由上而下」的權威還必須在下次決定組織意見時,再次以「由下而上」的過程來檢驗。如此,「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反覆循環辯證的過程就是民主集中制的精神。
(b)保留少數意見的權利
要保證「由上而下」和「由下而上」的過程繼續不斷的循環,最重要的條件是「保留少數意見」的權利。全黨的意見一旦形成,擁有不同意見的少數者當然有服從的義務,但是這種義務只限於「行動」的層次,絕不包括必須撤回自己的意見。少數者有權保留自己意見,並且擁有在下次會議(如黨大會)中爭取成為全體意見的自由。假如不保證這種權利,從下而上的循環過程就不可能存在。所以結成「派系」(fraction)的自由就被認為是保證這種權利的重要制度。民主集中制的精神在於區別「統一性」(unity)和「一致性」(comfornity),認為「統一」(或統合)是透過多樣性才能實現,多樣性和各種不同意見之間的紛爭是有利於組織的健全化和進步。因此,在民主集中制的精神中,並不存在著要求組織成員「自我批判」,以撤回自己意見並贊成全體意見來能證明其對組織忠誠的準則。
「一言堂主義」,首先排除了做為民主集中制不可或缺的前提的「多樣性」,也就是排除了差異性的統一,是消滅和吸收差異的組織原理。這種組織原理縱使不公然否認「從下而上」的民主程序,也會使其「形式化」。因此在「一言堂主義」之下,不得不使用「交換見解」以外的手段來取得統一,也就是當個別成員意見與全體意見相左時,則要求該成員撤回其本人的見解(自我批判)、或當他拒絕撤回時則將其排除於組織之外。這就是說,在「一言堂主義」之下,意志的統一是依靠成員對「絕對權威」,具體的來說,就是對黨組織中最高位階的個人或集團的無條件依順來達成的。
由於這種組織是由「從上而下」的嚴格的位階秩序所構成,強調無條件服從「由黨的權威所決定的全體意見」。因此,以成員見解的多樣性或各黨組織的自治為前提的「由下而上」的民主過程,一直不是統合的必要條件,反而被視為是不利於「不可能犯錯誤」的最高權威,是阻礙統一的絆腳石。所以這種「一言堂主義」必然會導致合議制代表機關的無力化、形式化(因為合議制代表機關是交換各種不同意見的場合),並使執行機關的權力無限膨脹。
本文原分類:[思想評論][陳明忠相關][社會主義的理念與體制的乖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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