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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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民主勞總的現況與課題(2)──第二章:自主工會運動的腳跡
十一月 14, 2001 | 【韓國】民主勞總的現況與課題(2)──第二章:自主工會運動的腳跡 已關閉迴響。
1.第一期(87~88年)自主工會運動的爆發性的崛起
自1977年到1986年的十年間,罷工件數只有1,498年,參加罷工的人數只有25萬名,但是,87年的勞動者大鬥爭期間(七~九月)的三個月內,就發生了3,255件罷工,參加罷工的人數更達122萬人。87年勞動者大鬥爭的三個月期間罷工件數是過去十年總和的兩倍;參加人數是五倍。
經過87年勞動者大鬥爭之後,韓國的自主工會運動(註)才正式開始。以下省略。
但是87年年的勞動者大鬥爭並不是由工運主導的鬥爭。為了對抗全斗煥獨裁政權長期執政的陰謀,民眾以「修法憲法」、「打倒獨裁」為口號,展開大眾性的運動,並爭取了總統直選的勝利,也就是所謂的「六月抗爭」。利用勝利後的「鎮壓弛緩期」,再加上當時經濟景氣但低工資、長工時、軍隊式勞動管理等的不滿,最終引爆勞動者為了爭取人性化活動的大鬥爭。
87年勞動者大鬥爭當時,在「爭取人性化生活」的口號下,展開了要求調薪、廢除差別待遇、建立自主工會等的罷工。但是,我們可以從87年的調薪率只有8.7%的這一點看出,當時在調薪上並沒有獲得太大的成果。雖然大家對非常努力投入鬥爭,但是應該要求調薪多少等等的事前準備不足,經驗也不足,以致沒能獲得大太的成果。這也是因為沒有工會的結果。當時勞動者是「自然發生地」展開了罷工,不過,在罷工的過程,在勞動者一致的需求下組織了工會。
87年勞動者大鬥爭在組織新工會、將黃色工會轉換為自主工會等的「自主工會建設」上,獲得了相當的成果。85、86年,每年新成立的工會只有約100個,新的工會會員約三萬人。但是,87年七月到十二月的六個月間,就有1,400工會新成立,新的工會會員數達22萬名。從此,自主工會運動成為一股巨大的社會潮流。
省略。
依照當時的法律規定,提出罷工申請後,必需經過三十~四十天的冷卻期間,才能開發罷工。但是,當時的罷工完全棄如此規定於不顧,也就是說參加當時罷工的120萬勞動者,全部違反了此惡法;3,255件的罷工全部都是「非法」罷工。因此,該年十一月正定期國會中,不得不修法法律,以「保障民營企業的合法罷工」、「放寬工會成立的條件」。因為,如果再不修改法律,法律本身就要變成一張廢紙了。
「參考」資料(省略)
88年在自主工會運動上是非常重要的一年。在87年勞動者大鬥爭期間新成立(或轉換)的「自主工會」,自87年底開始陸續以產業、地區、財團為單位組織起來。因為,各自分散的工廠工會不是無法承受得了打壓,而且他們更需要彼此的經驗交流。
這些新成立的工會,自88年初開始,以工會這樣的組織武力,著手準備該年的調薪鬥爭以及團體協約鬥爭。結果,88年爭取到15.5%的調薪,89年爭到到21.1%的調薪,獲得顯著的成果。而且,這一波的鬥爭也為後來十年的調薪奠定了一個「在工會會員的主體性的參與下,各產業、各地區共同鬥爭的」典型。
88年的調薪鬥爭結束後,成立了「全國勞動法修改鬥爭本部」,展開要求修改勞動惡法的鬥爭(廢除「禁止複數工會規定」、「禁止外力介入條款」、「公益事業職權仲裁」、「禁止公務員與教師的團結權」、「禁止工會的政治活動」等),這也是我們首次的大眾性的勞動者修改鬥爭。這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全泰一烈士追悼舉行的「繼承全泰一精神‧修改勞動惡法‧全國勞動者大會」,有五萬多勞動者參加,會後並遊行在國會。
88年修改勞動法鬥爭,終於爭取到89年三月臨時國會的勞動法修改。但隨後,政權與資產階級又再度加強六工運的打壓,並將原先通過的「保障六級以下公務員與教師的團結權」等條文,利用總統的否決權,予以廢止了。實際只通過「縮減法定工時為周44小時」等條文。
如果是87年的成果是「籌組自主工會」與「確立罷工權」,那麼88年的成果就是:自主工會踏出全國組織、產業組織、地區組織建設,以及確立調薪鬥爭、團體協約、修改勞動法等工會基本鬥爭。自88年開始的調薪鬥爭、團體協約鬥爭與修改勞動者鬥爭,之後每年的沒有間斷過。
87年七月到88年十二月的一年六月期間,在組織上與鬥爭上能夠獲得如此大的成果主要是因為:一、勞動者大眾的鬥爭熱情是任何時候都要高,政權與資產階級的對應力又非常薄弱。二、六月抗爭→六‧二九宣言→十二月總統選舉中盧泰愚當選→88年四月國會議員選舉反對黨席次超過執政黨,等等一連的政治激變,為大眾鬥爭創造了有利的條件。
三、經濟又呈前所未有的大景氣。
2.第二期(89~92年)強力鎮壓下的死守自主工會運動
結果權力的重編後,盧泰愚政權於89年一月二日對「豐山金屬」展開大力的警察兵力鎮壓,從此開始對工會的全面打壓。結果,89年至92年在勞動現場不斷反複進行著「罷工→公權力投入→逮捕→解雇→」。88年一年被捕入獄的勞動者是80人,但89年竟增加了八倍,達611人。之後,90年492人、91年515人、92年275人。自89年到92年的四年間,被捕入獄的勞動者共達1,893人。四年中平均每天逮捕1.3名勞動者。91年二月,甚至以發表「支持大宇造船工會罷工」聲明的理由,逮捕了70名工會幹部,其中「韓進重工業」工會理事長在獄中被殺害。
表二各年度勞動者被捕入獄統計
年度8788899091929394959687~96
入獄人數3628061149251527546161170952807
政權與資產階級的攻勢並沒有止於武力的使用(投入公權力→逮捕→解雇)。當時景氣已進入沈滯期,政府與資產階級開始針對勞動集約性產業進行結構調整,同時,把經濟危機的責任推給勞動者。另外,配合此攻勢,「全經聯」與「經總」等資本家團體組成「經濟團體協議會」,提出「無勞動無工資(罷工期間無工資)」、「禁止工運介入人事參與權」、「工會專職人員資本不付工資」等主張。
90年一月,執政的民政黨與在野的自主黨、共和黨合併,成為巨大的執政黨,穩定了政權的基礎後,盧泰愚政權開始誣指「全勞協(民主勞總的前身)」為「在階級鬥爭與勞動解放的理念下,企圖暴力革命、以政治鬥爭為目的的非法集團」,同時,著手對「全勞協」加盟工會展開業務調查,並利用「禁止外力介入」等惡法,企圖瓦解全勞協。
但是歷史的潮流是無法阻擋的。自主工會陣營不屈於政權的打壓,展開「死守自主工會–抵抗鎮壓鬥爭」。為了對抗當時政權與資產階級的全面打壓,自主工會迫切需要建立一個全國性的組織,於是90年十月二十二日,以製造的「地區工會協議會」為中心組成「全國勞動組合協議會(全勞協)。五月三十日,另外以非製造業工會協議會為中心組成「全國業種勞動組合協議會」(簡程業種會議)。之後,以國營電視台工會的自主化鬥爭與「現代重工業的高空工作塔上鬥爭」為契機,展開了三十萬人次參與的五一大罷工。
總結地說,89年~91年是自主工會面對全面打壓的一個試鍊期,同時也是自主工會建立大團結的基礎的時期。
3.第三期(93~95年)民主勞總大團結與民主勞總的建設
93年標榜文人政府的金泳三上任之後,盧泰愚時代的那種露骨的鎮壓方式稍微收斂。但是,意識形態的攻勢卻更為加強:「苦痛分擔論」、「國際化→全球化」、「國家競爭強加論」等。在工資政策方面,90~91年,實施抑制調薪在10%以下的政策,92年提出「年薪制」,政府直接出面抑制工資、93~94年又撮合「經總」(資本家團體)與「勞總」(御用全國總工會)的工資協商,也是就改訪「社會協議」的方式。另外,93年三月,ILO全面接受自主工會陣營提出訴願申請,對韓國政府提出廢除「禁止複數工會」、「禁止公務員與教師的團結權」、「禁止外力介入」的勸告。結果,政府不得不答應下半期國會將修改惡法。
在面對如工的情況變化,自主工會陣營也開始展開反對「勞總、經總工資協議」的鬥爭。從此,「自主工會大團結」的共識越來越擴大。93年六月將「ILO共同對委員會」擴大發展成為「全國勞動組合代表會議」(全勞代),此全勞代就成為「民主勞總」的母體。
但是,政權內的保守勢力,以及財政、言論界,極力阻止金泳三政府初期的有限的改革措施。當時,勞動部以大法院判刑為基礎下達的具有改革性的「無勞動;部份工資」行針指針,於是,保守勢力就以此為契機,展開全面的反擊。政府也不但收回原先承諾的廢除惡法,而且更進一步利用「禁止外力介入」條款,逮捕、通緝「全勞代」所屬的工會幹部。甚至派警察鎮壓合法罷工的工會。
於是,團結在「全勞代」之下的自主工會陣營,決定籌組「民主勞總」以強力要求修改勞動惡法。這意味著將原先的「先修改勞動惡法→後成立民主勞總」策略,改變為「先成立民主勞總→後修改勞動惡法」。
同時,自主工會陣營決定對一直以來的鬥爭對行綜合的檢討。結果:一直以來都是上半年展開調薪鬥爭與團體協約鬥爭;下半年展開修改勞動惡法鬥爭勞動者的經濟地位雖然獲得一定程度的改善,但政治、社會地位不但未能改善,反而有下降的傾向。工運的課題不僅在於改善勞動大眾的生活及權利,更應該改善國民大眾的生活與權利。除了調薪、團體協約鬥爭之外,財團的改革問題以及改善社會福利制度的問題、稅制改革問題等各種社會改革,也是工運應該進行的方向。於是,自95年開始,除了原先的調薪、團體協約鬥爭之外,更展開要求社會改革的鬥爭。
經過如此的努力,終於,95年十一月,成立四十二萬名勞動者加入的「全國民主勞動組合(簡程「民主勞總」)。從此「社會改革也屬於工運的課題」成為社會大眾的共識。
4.第四期(96~97年)修改勞動法鬥爭與大罷工鬥爭
民主勞總成立後的96年二月,在定期代議員大會中,決議「在96年修改勞動法、97年底總統選舉之前爭取社會改革大三課題的目標下,動員所有可能的方法,大眾性地展開修改勞動法鬥爭與社會改革鬥爭。」96年四月國會議員選舉完後,政府基於「民主勞總已實際成為社會認同的勢力,如果再排除民主勞總,就可以維持安定的勞資關係,也不能提高競爭力」的認識,成立了總統直屬的標榜「建立參與合作的勞資關係」的咨詢機構「勞資關係改革委員會」。修改勞動法的問題也成為96年的最大焦點,預告了勞資間的一場大戰。
96年上半年,一般認為勞動法的修改會朝向有利於勞動者的方向進行。但是沒有到下半年,隨著景氣的蕭條,財界不斷散布「經濟危機論」,成功地阻止了政府的「新財團政策」。之後,財界又繼續展開攻勢,以企圖將勞動法的修改朝向有利於自己的方向進行。而民主勞總也與此相抗,於96年十一月的「全國勞動者大會」中決議展開全國性的大罷工。但是過度盲目可以在下任總統選舉中獲勝的執政黨,片面接受財界的邏輯,而忽略工運的力量及國民的抵抗,於十二月二十六日凌晨,強行通過勞動法與安全企劃部法。
於是,民主勞總立即展開全面大罷工。這次大罷工也是建國以來首度的、規模最大的全國罷工。中略。這次罷工共同五百萬人次參與,在國民的支持與聲援中,進行了二十多天,終於取得勝利。
中略。這次大罷工的性格與意義如下:第一、87年的勞動大鬥爭不是由工會主導的鬥爭,但97年的大罷工卻是一次由做為自主工會的總集結體的民主勞總所主導的鬥爭。因此,這次鬥爭得以民主勞總的主導下,以各種戰術,爭取到政府的讓步,從此使民主勞總成為韓國工運共認的領導中心。
第二、87年的勞動者大鬥爭是利用之前的六月民主化抗爭勝利獲得的開放空間進行的一場鬥爭。但97年的大罷工鬥爭卻是一場證明工運勢力是唯一對抗政府的非民主措施(蹂躝憲法,強行通過勞動法與全企部法)的社會勢力。經過97年的大罷工鬥爭,各階各層的良心勢力與國民大眾,再度恢復守護民主的自信。並進一步在下一屆總統選舉中唾棄了執政黨。同時這次成為更成為使工運勢力成為社會運動的中心勢力的契機。
第三、如果說87年的勞動者大鬥爭,賦予了工廠自主工會籌組的權利,及經濟性罷工的合法地位。那麼97年的大罷工可以說賦予了全國性組織民主勞總及其政治性罷工的合法地位。同時也大幅提高了韓國工運在國際上的地位。
本文原分類:[社運評論][民主勞總的現況與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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