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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台灣「社會性質」的進一步討論——答陳芳明先生(2)
十一月 13, 2001 | 關於台灣「社會性質」的進一步討論——答陳芳明先生(2) 已關閉迴響。
■關於唐宋、明清社會的封建性問題
陳芳明又對他所顯然一無所知的中國社會長期封建停滯理論,寥寥數語,虛晃一招,企圖脫殼遁走。
先說有「中國特色」的地主制封建主義。自春秋戰國時代的貴族封建制崩潰,秦漢以後以迄清末,在地方掌握農村權力者為紳豪,在朝掌握政權者為官僚。他依仗權力,兼併土地,成為大地主或中地主,一般稱「土大夫」階級。這個階級與歐洲的封建貴族階級的嚴格門閥世襲不同,而有不斷的新陳代謝和社會流動。他們具備了門戶和知識的優勢,從而在庶民中取得身分信仰。他們的經濟完全寄託於以地租形式剝奪自農民的剩餘的地主佃農制。他們以全階級形成(封建士大夫)階級獨占的政權,並以強權威臨、並榨取貧困的佃農。為了永續其階級利益,他們實行一種「身分的封建」,以階級內婚和譜牒文學,作為鞏固身分封建的武器;又以科舉之制,統一士大夫階級的思想,並吸收庶民中的秀異者,鞏固與發展地主土大夫階級的社會勢力。士大夫作為統治階級成員,出入官衙,裁判訟獄,左右行政。因此在農村,地主、豪紳、士大夫、盲吏是同一階級。這樣的地主和佃農的關係,就如封建領主與被統治農奴民人的關係,不僅對農民徵收地租、掠奪農民的役力,還保有人身主從關係,農民被視若奴僕。農民在地租率上沒有發言權。緩納地租成訟,要受政權的嚴懲,莫不敗訴,甚至受地主私刑。
這種地主佃農制的封建制,自秦漢以迄清末,雖有一定時期商業資本的相對發達,新興市民的產生、中央集權的強化,資本主義在商業城市中萌芽,甚至在鴉片戰爭後外來政治、軍事、經濟的巨大衝擊,但總的、基本的地主制封建/半封建經濟不變,中國的手工業、商業資本和資本主義萌芽,基本上都沒有造成強大、普遍的商業資產階級和城市民的勃興,更沒有見到以商人、銀行家、買辦、市民所推動的資產階級革命,建立中央集權的資產階級政權,是不爭的事實。
陳芳明說唐宋。那唐宋又怎地?
唐代中葉以後,自六朝、隋來一路發展的封建莊園制達於高峰,從而形成政治的、軍事的、經濟的封建藩鎮。唐德宗時,全國有四十多個藩鎮都各領土地甲兵,可以世襲,無異於列國,和王室中央形成離心的封建主義。莊園的土地耕作由奴婢僕役(奴隸或半奴隸)擔任,後來由莊園內的佃農(當時稱為「莊客」、「莊戶」、「佃客」或「佃戶」的半農奴)擔任。藩鎮莊園封建制的生產體制,是唐代社會居主要地位的生產方式。借問陳芳明,唐代經濟又怎的?
說宋代。趙宋雖然建立了高度中央集權的政權,一統天下,唯獨廢藩鎮封建的努力卻因傳統封建經濟勢力頑強,無法貫徹。新的土地制度始終無法確立,終竟對封建藩鎮的發展無力阻止,莊園封建制至宋代中後而益熾。
說明代。明代封建豪紳大族勢力猖獗,專橫鄉里,大肆兼併土地,因此很多零細中小地主的民田,常遭豪紳大地主巧取豪奪。於是這些細中小地主不得不帶著土地投靠更大的封建官僚豪族的朱門,以求倖全,這就開始了小地主獻田依附於貴族,託求庇蔭,卻使貴族豪門的封建土地急速集中而肥大,強化了豪族地主封建經濟,與歐洲封建時代的獻田託庇,頗為相似。對此,深受威脅的帝室雖一再申令禁止,卻不能根除。
再說清代。清代經濟以一八四O年鴉片戰爭為界,分為前期與後期。清王朝開基的前百五十年左右,武功文治達於高峰,領土擴張,人口驟增,帝室中央集權進一步強化。在中國傳統地主封建體制的基礎上,清王朝對於入關東來的滿族諸王、勳將功臣和軍隊,分田給土,樹立了類如歐洲社會史所常見蠻族征服的國家的初期封建制。但所分地土,主要是無主荒地和前朝貴族的莊園和莊田。另一方面,封建莊園經濟自隋唐至清,異常發達,使中央集權的政治與封建莊園經濟同時並存,逐步發展為成熟的封建社會。
鴉片戰爭以及緊接著幾次帝國主義的侵凌,使清朝老大封建體系因強迫開港貿易,外國金融、商業資本長驅百入,發生重大變化:一、官紳士大夫身分階級制崩解;二、若干通商貿易口岸逐漸成為新興城市、集居著甫告登場的中國商人、買辦和市民資產階級。農村的凋敝,使部分土地資本流向工商業,中國傳統地主佃農制封建經濟大為動搖;三、帝國主義掌握中國海關,同中國大肆傾銷其工業商品,中國手工業沒落破產;四、帝國主義以雄厚資金控制中國工商業,使之附庸於外國資本。另一方面,中國買辦資本有畸形發展。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當然,尤其在我國三O年代社會史論爭過程中,出現過對於中國社會各階段的不同理解。有人不同意中國有過奴隸社會;有人說中國封建社會止於春秋戰國,有人主張秦漢以後是「半封建社會」(強調商業資本主義的相對發展),甚至也有人主張秦漢以後至清代是一個「資本主義化」的過程……到了根據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論而展開的新民主主義革命的開展和勝利,三代為奴隸社會,秦漢至清前期為封建社會,清後期以降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之論,大抵有了結論。但無論如何,各家各派(包括國民黨「新生命」派的陶希聖在內),莫不「根據馬克思主義來定義」;莫不以歷史唯物主義、馬克思主義的社會性質理論的方法和語言進行爭鳴。陳芳明自我流的「社會性質」論和真正意義上的社會性質理論之間,完全沒有共同語言,是門外又門外的門外漢。於是再問一句,唐宋明清又怎地了?
■ 關於台港文學的諸問題
陳芳明說,「台灣文學運動者自始就是以日文、中國白話文、台灣話三種語言從事文字創作」。這種說法,若非無知,就是蓄意的謊言。
殖民地的語文鬥爭是民族鬥爭的重要一環。自覺地保衛自己的民族語(保存、教育傳承、應用發展[包括文學創作])是被殖民者語文鬥爭的主要方針。台灣陷日後,台民拒絕接受公學校日語教育,以漢語文「書塾」形式繼續漢文教育,截至一八九八年,台灣有書塾一千七百餘所,收學生近三萬人。一九二0年代初,直接受到中國五四運動中白話文和傳統古文爭論的影響,台灣也爆發了主張以中國白話來取代傳自中國、由書塾傳授的古文的鬥爭。實際上,黃呈聰就指出,白話文的推行,原在台灣廣有基礎。台灣人中「已經學過多少漢文的人很多,常常看中國的白話小說。將這個精神引到看現在中國新刊各種科學和思想書,就可以長我們的見識」。一九二一年展開的台灣文化協會啟蒙運動,在各地分會設立的讀報室,就收有大陸出版的報紙雜誌,廣大民眾可以讀到大陸報章雜誌。一九二0年創刊於東京的《台灣青年》、始刊於一九二二年的《台灣》和始刊於一九二三年《台灣民報》,全是漢語白話的思想啟蒙刊物,這是日人據台近三十年之事了。《台灣民報》的宗旨之一,是要「用平易」漢字,或是通俗的白話,介紹世界的事情……」。整個《台灣民報》就是用白話文編刊的,說明台灣知識分子能用白話文寫的時論。一九二四年,在台南設立「白話文研究會」推動白話文的普及,使《台灣民報》銷行陡增。對此,葉榮鐘先生留下了這樣的評價:《台灣民報》所以能發揮啟蒙作用,「白話文的輸入與應用是最大的功績」。其次,由於
「台灣民報的努力,使台灣知識分子和祖國五四以後的民族精神文化才能連接,發生影響與鼓勵作用」。台灣反帝新文化啟蒙運動,是台灣新文學運動發展的重要的內部條件。台灣新文學經過一定期間的思想文化準備期,在一九二五年展開創作實踐前,中國白話的語言環境早已整備。一九二二年到二四年,在雜誌《台灣》和《台灣新民報》就已出現了至少五、八篇台灣新小說,在語言上,都是以漢語白話,或文白參半的漢語「書寫」的。陳芳明說「台灣作家在二O年代混合使用日、台、中三種語言」,說台灣新文學運動者「自始」就是「以日文、中國白話文,台灣話三種語言從事文學創作」是沒有事實根據的。殖民地作家被殖民者剝奪了自己民族語文,被迫改用殖民者語文從事創作,自然是悲痛之事。但這悲痛難道不是被剝奪了白話漢語,不能使用具有民族認同意義的白話漢語的悲痛嗎?直到一九三七年,日本統治者強權全面禁止使用漢語白話之前,日據時代文學作家和台灣社會啟蒙運動基本上堅持了漢語白話的書寫,是不爭的事實。而和楊逵同時代的朱點人,也始終如一地堅持了漢語。而即使是被迫使用日語的作家如楊達,也以日語形象地表達了他那浩氣長存的抵抗。他說,一九三七年後日文變成創作語言,但日文作家從來沒有忘卻「反帝反封建」。「民主與科學」的口號仍為台灣新文學主流,從來沒有離脫中華民族觀點。(楊遠,《台灣文學運動回顧》,一九四八)除了採集台灣民謠、童謠的作品,日據時代基本不存在完全以「台灣話文書寫」的文學創作。這是因為作為中國中古漢語和中國方言的閩南語,一直沒有獨自的表記符號,至少沒有可以流暢、優美地成為文學作品的閩南語表記符號。近十年間,陳芳明一派的人大談「台灣話」,以「台灣話」寫論文,寫詩,大談「台灣話」之「優秀」,結果都知難而止,無疾而終。「台灣話」不是不可嘗試,但要等台灣話能產生偉大文藝作品,再試兩三百年都不見得有成績,因文學語言的鍛鑄需要漫長的發展時間。不曾產生重要的、偉大的、普受評價的「台灣話文」(實為閩南語)寫成的文學作品這個事實本身,說明了日據下以「台灣話文」「書寫」文學作品之不存在。賴和是在作品中比較多,比較成功有效地吸收了閩南語的偉大作家,但作品的語言主要以白話為敘述框架,並在這個基礎上有選擇地(例如在對話中)使用閩南語。事實上,中國共同語的發展與豐富化,正是從日常生活中包括各地方言在內的民眾語言中吸收養料,經過文藝創作加以精練,再回到
民眾中去,又豐富和提高了民眾的語言的過程。在台灣新文學的語文問題上,漢語白話和「台灣話文」相互間有特殊性與一般性的辯證關係。在台灣白話文文學作品中,表現出台灣獨特的生活、思想、感情和語言的特殊性;但也有主要以漢語白話為主要敘述框架,表現反帝.反封建思想精神的一般性。至若三O年代有關「台灣話文」的爭論,是台灣左翼就三O年代環境下文學和文化抗日鬥爭中發展民眾文學時,同一陣營內部關於語文策略上的爭論,絕不是陳芳明和他一夥人腦子裡中國的/白話文和台灣的台灣話語的對立鬥爭。這是凡能誠實對待三O年代台灣「鄉土文學論爭」的人所知道的。
中國新文學對台灣新文學的影響,陳芳明及其一派的人,總是再三強調「無論是創作技巧或是文學理念都與中國新文學毫不相涉」。但事實是怎樣的呢?
從一九二四年迄二六年間,在《台灣民報》上就大量介紹了中國五四新文學運動的「文學理念」,也大量介紹了中國新文學作家及其作品。現在可徵的資料,有秀湖寫《中國新文學運動的過去現在未來》,著重介紹胡適的《文學改良芻議》和陳獨秀的《文學革命論》中的思想和「文學理念」,也報導了當時大陸最活躍的新文學作家與作品;有蘇維霖寫《廿年來中國古文學及文學革命略述》,介紹胡適的一篇文章:《中國五十年來之文學》;有蔡孝乾寫《中國新文學概觀》,介紹中國文學革命的情況與展望;有劉夢華寫《中國詩的昨日與今日》,介紹中國大陸新詩的發展;有張我軍寫《請合力拆下這座敗草叢中的破舊殿堂》,介紹胡適的「八不主義」和陳獨秀「三大主張」等「文學理念」。
據研究,《台灣民報》還在同時期也廣泛介紹了當時中國新文學作家及其包括小說、詩歌、戲劇在內的作品,包括魯迅的《阿Q正傳》、《狂人日記》和《故鄉》;胡適的《終身大事》和《李超傳》;郭沫若的《牧羊哀歌》、《仰望》、《江南即景》和《贈友》;徐蔚南《微笑》;徐志摩的《自剖》;梁宗岱的《感受》、《森嚴的夜》;西諦的《牆角的創痕》。中國由十九世紀末開始為「文學理念」和「創作技巧」摸索了三十多年,才從「譴責小說」、翻譯的「域外小說」和白話文運動的逐步發展,至魯迅《狂人日記》發表,奠定了中國新小說的基業。台灣從一九二O年代初開始了白話文運動,一九二四年就有人寫出小說作品,至二六年有賴和的《鬥鬧熱》和《一桿稱仔》,若不是前此上述的來自祖國大陸「文學理念」和「創作技巧」的影響以為範式,就絕不可能。
但陳芳明們會說,台灣文學肯定受了大陸影響的,但同時也透過日語,接受了歐亞、日本文學的影響。力倡白話文的張我軍,在不遺餘力地介紹當時祖國大陸新文學的「文學理念」之餘,也寫過《文藝上的諸主義》,向台灣介紹歐亞兩百年來的文藝思潮。吸收歐亞思潮,通過翻譯小說(《台灣民報》刊過都德的《最後的一課》、莫泊桑的《二漁夫》、愛羅先坷的《狹的籠》)和建設以中國為傾向的台灣文學,並不矛盾,正如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林琴南、嚴復的翻譯小說只有豐富了中國新文學、而不是使中國新文學剝離了中國。
陳芳明和他的一夥人,常常把中國文學的一般性與台灣文學的特殊性絕對地矛盾對立起來。但一九四七年底到一九四九年春台灣新生報《橋》副刊上進行一場為時年餘的「建設台灣新文學」論爭中,親身經歷日據時代文化/文學運動的台灣前輩們,有與陳芳明不同的、清醒的看法。賴明弘說,「台灣文學始終是中國文學的戰鬥的分支」。主張「建設台灣新文學的問題,就是建設中國新文學的問題」。陳大禹主張,台灣文學有其特殊性,應該在適應特殊性基礎上建立台灣文學,「使與國內(大陸)文化殊途同歸」,使「特殊性向無特殊性移行」。林曙光主張台灣新文學要「打破一切的特殊性質,做為中國文學的一翼而發展」。葉石濤說在日帝下台灣文學走了「畸形」、「不成熟」的路,今後應「自祖國導入進步的、人民的文學」,「使中國文學最弱的一環(指台灣文學)充實起來。」楊達在力陳台灣文學的特殊性格之餘,同時也力說「台灣文學不是一個獨立民族、獨立國家的文學的稱謂」。他說台灣是中國的一台,台灣文學是中國文學的一環,「台灣文學與中國文學不能分立並論」。總之,對於這些前輩台灣文學家和評論家在主張台灣文學的特殊性時,不忘台灣文學與中國文學的共同性;看中國文學整體性時,注意到其中的台灣文學的獨特性。台灣文學與中國文學是特殊與同一的辯證關係。這比時下陳芳明一派的兩極對立看法,既全面而且準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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