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原始積累的體制的形成、解體和鄉鎮企業(1)──前言

十一月 11, 2001 | 社會主義原始積累的體制的形成、解體和鄉鎮企業(1)──前言 已關閉迴響。

文/陳明忠

般來說,開發中國家在發展近代工業時,通常以價格機制、社會壓力和政策誘導等手段來剝奪農業剩餘,造成農業部門與工業部門之間的二重經濟以及農村與城市之間的雙重構造。中國大陸當然也不例外——從1950年代到1960年代,中國大陸在生產生活必需品的輕工業部門尚未發達的情況下,以轉移農民的農業剩餘為主要手段,強力推行重工業建設。這種以農業部門為剝取對象,為建設社會主義工業化所進行的「強力積累」,在蘇聯「工業化論爭」時期曾引起廣泛的爭論。爭論的焦點就是葉‧普列奧布拉任斯基(E.Preobrajensky)所提出的「社會主義原始積累」。中國大陸正是以建立「社會主義原始積累」體系為手段,轉移農業剩餘來建設重工業體系。

  有鑑於此,A.W.路易斯提出「勞動力無限供給下的開發中國家經濟論」,試圖打破這種農村與城市之間、農業與工業之間的「雙重構造」。他的觀點不僅受到美、日以及開發中國家經濟研究者的高度評價,也受到中國農村工業化研究者杜海燕的重視。

  日本學者渡邊‧利夫以路易斯的方法論為基礎,進一步說明如下:「在人口過剩的低所得農業國家,其經濟發展的途徑應該是將有限的資源優先用於開發農業,以『多期化』、『多毛化』提高產能,開發高產量品種,進行與農業相關的基礎建設藉以提高農業生產力。如此,一方面農業生產力的上昇將創造出從事於非農部門的勞動力;一方面,因為農村收入增加,農民所得提高,創造出對工業產品的需求並擴大工業用生產資源的供給,從而促進了農村工業化。農村工業的主要項目是以生產區域性市場所需的成衣、食品加工、雜貨、肥料、農業機械、建築材料等勞力密集工業為主,這些在各地分散存在的農村工業,逐漸連結而形成一個有機的市場網絡,從而產生對於農村工業資本財(生產財)的市場需求,創造出「後方關連」的產業體系,增大重工業部門在一國工業中的比重。如此,以農業生產力提升為起點所展開的工業化,自然而然的產生「農業/農村工業/重工業」部門之間的互相依存、互為條件的有機聯繫,以阻止雙重構造的發生。」

  依照這個邏輯,渡邊‧利夫肯定中國鄉鎮企業在工業化過程所扮演的角色。他認為中國大陸的農、工部門由於鄉鎮企業的形成而產生了有機聯繫,產生了新的積累和循環機制。

  其實,早在A.W.路易斯和渡邊‧利夫之前,布哈林就曾針對社會主義建設提出類似的路線。

  最近在國際社會主義研討會上,經常出現「替代物」(Alternative)的概念,此一概念意味著:替代「既存」社會主義體制的另類選擇。其實,社會主義體制經濟改革,並非在史達林去世後,為解決1960年前後的經濟停滯而產生的構想。早在1920年代,代表蘇聯「新經濟政策」(NEP)的理論家布哈林,就曾經提出反對「史達林模式」的替代方案,也就是社會主義的另一個建設模式。

  布哈林的這種見解,為W.Brus、M.Levin、S.Cohen等人所繼承,並在1980年夏天,在「布哈林再評價國際研討會」(由羅馬的葛蘭西(Gramci)研究所主辦)上被重新認識並成為大會共同的見解。W.Brus在大會中進一步指出,中國經濟改革的實踐具有重大意義,是布哈林理論能夠「繼續適用」的證明。

  1921年,列寧決定終止「戰時共產主義」,轉而推行「新經濟政策」(NEP)。NEP的就是以「多種所有制並存、重視市場原理、考慮農民利益的漸進性工業化以及從流通過程開始的合作化」等等為主要內容。顯而易見,NEP的這些主張無疑是當前經濟改革的原型。更重要的是,NEP被視為是在社會主義建設過程中所不能跳躍而且必須長期存在的戰略性階段,而不是僅僅為了糾正過火的「戰時共產主義」而出現的暫時性策略。

  布哈林繼承並發展了列寧「新經濟政策」,反對由葉‧普列奧布拉任斯基(E.Preobrajensky)所提出並隨後在史達林「重工業優先發展方針」的名義下得到實現的,以「社會主義原始積累」為手段來進行工業化建設的策略。布哈林主張:社會主義工業化的路線,應該重視共產黨與農民的聯盟,以農村經濟富裕化而增大的積累為基礎,進行漸進的、平衡的工業化。他認為,將農村和城市連結起來的市場關係,在工業化過程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因此,工業的發展必須依靠農村消費市場的擴大——農民的購買力越大,工業化的速度就越快。

  布哈林的這種觀點,也許是「蘇聯式社會主義」之外的另一個社會主義建設模型,可以將它視為是結合社會主義利益、個人利益和個人積極性的一種值得嘗試的實驗。

  在先進國家的現代化過程中,隨著城市工業化的進展,大量的從農村吸收其所需要的勞動力,同時也促進農業生產力的提高。但是在發展中國家,工業化的過程通常無法順利進行——城市的工業部門很難發展到足以充分的吸收農村剩餘勞動力的規模。因此,大量從農村湧入都市的勞動人口,因為無法取得就業機會而成為都市貧民階層,形成所謂的「非正式部門」(informalsector)。有鑑於此,改革開放後,特別是80年代初期以後,在中國農村迅速成長的「鄉鎮企業」採取「離土不離鄉」、「進廠不進城」的方針,直接在農村內部將勞動力從農業部門轉移到非農業部門。

  「鄉鎮企業」就是在農村地區經營的、國營企業以外的所有非農業企業的總稱。在人民公社時期,由公社或生產大隊經營的工業或其他小型企業被稱為「社隊企業」。人民公社解體後,社隊企業改制為由鄉、鎮管理的集體所有制企業,成為農村地區企業的主要組成部分。此後陸續又出現從村營到個體經營的各種企業形式。因此在1984年3月以後,「鄉鎮企業」就成為上述各種農村企業的總稱。

  社隊企業不過是人民公社的附屬品而已,不可能擁有自主的市場經濟發展性。反之,鄉鎮企業可以說是農村市場經濟的產物,不受政府投資計畫、生產計畫的制約,依靠銀行融資、集體或個人資金而自由創立。由於規模小,可利用老舊設備、低水平技術和當地資源等等,因而可以發揮其有利條件而取得發展。尤其鄉鎮企業可以在農村內部吸收剩餘勞動力,解決普遍存在於發展中國家的雙重結構,成為擁有龐大剩餘勞動力的開發中國家工業化的一個「新模式」。

雖說如此,鄉鎮企業也有下列的缺點:

鄉鎮企業的發展具有一定程度的「盲目性」,宏觀調控難以推行;

鄉鎮企業與城市大企業爭奪資金、原料、能源,使這些重要物資流入生產效率較低的鄉鎮企業,造成資源的浪費;

政府無法做充分的管理,因而產生環境污染、勞動條件惡劣等負面,呈顯出種種與資本主義原始積累時期相雷同的惡劣現象。

  由於,在國際條件上,勞動密集產業有從新興工業化國家(NIC’s)轉移到勞動力成本更低的地區去的趨勢;同時,在國內條件上,中國大陸沿海地區的鄉鎮企業已經達到相當程度的發展。因此,1988年1月趙紫陽發表新的對外經濟發展戰略,也就是「國際大循環發展戰略」或「沿海地區經濟發展戰略」——在以東亞為中心的經濟圈「可能」達成迅速發展的條件下,中國要積極參與這個發展並發揮重要角色的戰略。

  在這個經濟戰略中,鄉鎮企業、尤其是沿海地區的鄉鎮企業,可能發揮相當重要的角色。當然,這種新戰略不一定能夠順利的達成,但重要的是,新戰略是以鄉鎮企業這種勞力密集企業的發展為基礎的「出口導向」戰略。因為根據NIC’s的經驗,如不經過勞力密集產業的發展和出口導向戰略相結合的階段,包括農村剩餘勞動力的吸收和移動在內的雙重構造,是不容易解決的。就中國的實際情況來說,利用外國資金、技術來建設資本密集產業(如上海寶山鋼鐵廠)固然有其必要,但如果僅僅推行這類建設,並不能真正解決雙重構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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