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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縣產業總工會針對台灣富美家、華淵電機無預警解雇工會幹部的聲明──反對無預警資遣 反對打壓工會
八月 2, 2001 | 竹縣產業總工會針對台灣富美家、華淵電機無預警解雇工會幹部的聲明──反對無預警資遣 反對打壓工會 已關閉迴響。
近來許多廠場進行裁員,許多都是毫無預警,突然某一天就把員工叫進小房間算錢,強迫簽署「自願離職」書,尤有甚者,部份事業單位連勞基法最低標準的資遣費、預告工資都沒有給;或者依法給付,但如員工拒絕離職,就威迫利誘,由兩個人架著員工立刻收拾私人物品離廠。即使依法給付資遣費與預告工資,勞基法之預告精神卻蕩然無存;裁員的過程也沒有先找工會協商。員工人心惶惶,今天早上來上班,還不知道下午會不會被叫去簽字,說「以後都不用來了」。
更過份的是,這樣無預警的資遣,往往就先找工會幹部開刀,完全無視工會法及相關解釋令中有關工會保護的部份。以新竹縣為例,這個月就有兩名工會幹部遭到強制資遣,即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陳國樑(台灣富美家產業工會常務理事)及本會常務理事童文乾(華淵電機產業工會常務理事),而且這兩家事業單位都引用勞基法第十一條(兩名工會幹部的年資距離自請退休的標準合計才兩年三個月!),製造「對於所擔任的工作不能勝任」、「無適當工作可安置」的理由,以圖避開和工會法的正面衝突。
因此,新竹縣產業總工會發動數百位縣內與全島各地勞工集結在這裡,反對資方以經濟不景氣的名義進行無預警資遣與打壓工會,並要求政府單位應嚴格執法,禁止資方濫用勞基法第十一條,並切實落實工會法中對工會的保護。
關於台灣富美家解雇陳國樑的案子,在本會宣佈動員至少五百人、並宣佈將前往美國在台協會向該公司母國抗議的壓力下,經由林光華縣長出面協調、並對富美家事業單位說明預告終止勞動契約與工會幹部保護的相關法令,終於使資方同意復職。華淵兩個月來的裁員行動已暫告一個段落,但未來會如何發展仍需要密切注意。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在此感謝爭議期間,縣內及全島各地關心、協助、捐款,以及今天到場聲援的勞工朋友,沒有大家的支持,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及陳國樑本人不可能有足夠的精神與物質力量來打這場仗。同時我們也希望各界勞工們,不要把這次行動當作只針對個別廠場、個別人物的事件,而是為了反對當前整個打壓勞動權益的社會氣氛,為了反對許多雇主罔顧過去數十年員工的貢獻、任意無預警資遣裁員,為了反對雇主打壓工會、首先資遣工會幹部以便利將來能更任意地宰割工人,全島勞工一起來喊出我們的心聲。
本會在此也要感謝爭議期間許多熱心協助的人士,包括全國產業總工會理事黃清賢、新竹縣政府勞工局局長及各主管人員、縣政府范祕書。我們尤其感謝並肯定本縣林光華縣長在這次事件中堅持依法處理、依法捍衛工會,並費心進行協調的表現。縣長的協助使得富美家資方終於趕在今天數百人的集結之前做出讓步,因此今天的行動能夠以和平的調子來進行。
最後,本會誠懇邀請各位勞工朋友,一起來要求縣政府、縣內各立法委員、各事業單位與工業會,共同支持或遵守以下原則:
一、裁員是萬不得已、其他手段都採行過後才能夠採行的手段。
二、嚴格遵守預告制度;在勞基法預告一個月根本無法使中年勞工能找到下一份工作的情況下,本縣應將預告期間延長為至少六個月。
三、如萬不得已要採裁員手段,事業單位應提出優惠退休、優惠離職辦法,事先與工會協商;裁員或留任以員工意願為首要考量。
四、嚴格遵守「事業單位裁員時如留用人數在卅人以上則工會幹部優先留用」的規定。(2001.8.2)
本文原分類:[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台灣工運][抗爭現場][惡性資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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