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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課綱爭議,用價值判斷取代事實判斷的悲劇
八月 4, 2015 | 反課綱爭議,用價值判斷取代事實判斷的悲劇 已關閉迴響。
文/兩岸犇報103期社評
一個孩子死了,一個傷心的母親的告白與道歉,整個社會除了不捨,還有沈甸甸的擔憂。幾十位中學生「義無反顧」的熱情,重複操演著318太陽花「反黑箱」的戲碼,造就了一群踩踏在孩子屍體上綁架台灣的政治禿鷹。孩子們還年輕,還沒有強壯到足以在政治叢林中維持自身獨立生存的狀態,他想要為這個社會或他的朋友做出一些自認為有意義的事,就只能是以犧牲性命來做為代價。在他們的世界中,政治不是利益格局的調整,不是社會制度的保障,是一種帶有強烈感情色彩的意志表達,是對一種不能實現的狀態的追求——他們要脫離和超越這個不完美的世界。這種對現實事物和現實世界的輕蔑,最終變成了對生命的否定,是台灣的政治運動多年來用價值判斷來取代事實判斷所必然導致的悲劇。
縱觀「課綱微調」所引發的爭議,表面上是來自於歷史事實和正當程序的爭論,實質上是基於不同的「國族想像」從而產生在價值判斷上的分歧。換言之,不管是「鄭氏統治」還是 「明鄭統治」、「日本統治」還是「日本殖民統治」、「接收」台灣還是「光復」台灣,或者是該不該將漢人來台、台胞抗日和中華文化寫入課綱,爭論的焦點從來都不是「歷史的真實」,而是通過價值判斷所扭曲了的「事實」。這種基於國族想像的不同,從而產生價值判斷與事實判斷的分離,甚至是將價值凌駕於事實之上的思想狀態,無疑是造成當前台灣社會政治分歧、藍綠對峙和族群撕裂的根本原因。
價值判斷也就是意義判斷,其功用在於區分「應該」與「不應該」的命題,體現的是人的精神需求和道德水平;事實判斷又稱為科學判斷,其功用在於辨明「是」與「不是」的問題,體現的是人的智慧水平和認知能力。在現實生活中,人們正確的道德選擇必須是價值判斷與事實判斷的統一,並且是以事實判斷作為前提,否則必然帶來「道德悖論」的危機。例如,大家都知道慈善救濟是「應該的」,但必須以受救濟者的「實在需要」(是或不是)作為前提,才不會造成捐助者在行動上的遲疑。道德的價值判斷與事實判斷脫節、忽視了事實判斷的基礎作用,最終必然導致對道德價值自身的否定,使行為主體由價值判斷出發的道德選擇失去意義。因此,「日本殖民統治對台灣人民的傷害」是見諸殖民統治當局的官文書以及日本歷屆政府的道歉談話,也是聯合國人權憲章所公開譴責的罪行,為了「去中國化」而美化日本殖民統治,從而否認這個前提和基礎,其所謂「台灣主體性」的價值建構就會喪失意義,是追求「台灣獨立」的自我否定。
產生爭議的根源還來自於兩造對「國族」(Nation)概念的曲解。「國族」是19世紀產生於歐洲,在上個世紀伴隨著「住民自決」論才被廣泛使用的政治術語,是以政治和文化等手段將不同民族凝結成為同一國家的族群概念。它與史達林對民族(Peoples、Nationality)著名的定義:「民族是人們在歷史上形成的一個有共同語言、共同地域、共同經濟生活以及表現在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質的穩定的共同體。」相互聯繫又有所區別,關鍵在於前者必須有「國家的實質」,而後者不必有「自治權」及「國家形態」。也就是說,「國族」是指有自己統一國家的人民,而「民族」則是指沒有建立或失去獨立國家形式的人民。「課綱爭議」的藍綠雙方都同意教育是主司意識形態再生產的國家機器,將歷史教育視為是形塑「國家意識」的主要環節,因此都希望通過民族認同(不管是中華民族,還是所謂「台灣民族」)的建構來打造國家認同(不管是中華民國,還是「台灣共和國」)的現實,從而被迫處於一種在虛幻與現實之間、真實與虛假之間游走的尷尬,誰也說服不了誰。
中華民國憲法在台灣地區的施行是真實,但它所規定的固有疆域又是
否則,今天的孩子會以結束自己的生命來成就「反課綱運動」,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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