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和平倡議路徑圖,蔡英文願意嗎?

二月 3, 2016 | 南海和平倡議路徑圖,蔡英文願意嗎? 已關閉迴響。

文/兩岸犇報116期社評

一個拒絕批准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國家,強行將他的軍艦駛入七千哩外的西沙群島海域耀武揚威,理由是要維護國際法所保障的「航行自由」;馬英九以台灣地區領導人之銜,前往中華民國實際佔有並派有駐軍的太平島喝口水,卻遭到美國在臺協會的嚴厲譴責。海峽兩岸之所以共同宣稱擁有南海群島及相關海域的主權,根據的是歷史權利,以及國民政府在1947年公佈的「南海十一段國界線(1956年中共為了中越友好,改為九段線)」,在上個世紀七○年代發現南海石油蘊藏之前,有將近1/4個世紀並沒有人表示異議,比起1994年正式生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還早了將近半個世紀。再也沒有其他字眼比「船堅砲利」四個字更容易觸痛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這四個字概括了中國人一百多年來的屈辱與傷痛。美國軍艦公然入侵西沙群島的事實說明,21世紀主導人類社會的行為準則還是國家暴力,還是19世紀的船堅砲利。

130日,美國海軍導彈驅逐艦「柯蒂斯.威爾伯號」(USS Curtis Wilbur)號無預警地駛入中國西沙領海,美國國防部發言人戴維斯說:「此一行動挑戰了中國(大陸)、台灣和越南三個主權聲索方限制航行權和航行自由的意圖」,並表示:「美艦在通過前沒有事先通告有關聲索方,這符合我們的正常程序,也符合國際法。」弔詭的是,美國一方面以國際法之名為其所謂「維護航行自由」的挑釁行為辯解,一方面卻是目前唯一沒有批准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的西方主要國家。該法案是當前確立世界海洋法律秩序和規則的最高準則,卻被最強大的海洋國家視如敝屣。美國「傳統基金會」就曾大膽的為文指出:「美國要保衛海洋大國權利,不需要加入『有嚴重缺陷的』多邊條約,只要維持一支強大海軍就夠了。」說直白一點,就是美國想仗著其強大的海軍以及戰略優勢,單方面的把美國的國家利益強加給其他國家,企圖用美國標準取代國際法則,為日後在該海域無中生有地製造軍事衝突編造口實。國際海洋政策學者馬克.巴倫西亞就指出,派遣軍艦駛入另一國的領海來「表明自由航行權」應被理解為違反《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中有關動武威脅的規定。

馬英九不顧美國的強力阻止,臨去秋波的搭乘空軍C-130專機訪問太平島並發表「南海和平倡議」路徑圖,鑒諸當前台灣的國際處境,雖屬無足輕重,但卻饒富意義。首先,馬英九通過簡單地梳理了自西漢以來中國對南海諸島行使管轄權的歷史,向國際社會闡明中國(中華民國)對南海諸島及其海域的「歷史性權利」。所謂「歷史性權利」是指一個國家通過歷史鞏固過程取得對某一陸地或海域的歷史性所有權和主權,其根源來自於國際習慣法,並不受現代成文國際條約法的限制,當然也不應根據後來新產生的國際法律原則和規則來判斷。也就是說,不管是根據歷史事實,或是1947年國民政府所公佈「南海U形線」,中國享有對南海諸島嶼水域的歷史性所有權和主權怠無疑義,並不因1994年正式生效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而產生爭議。

其次,2013年菲律賓以中國大陸為「唯一被告」,單方面向海牙國際常設仲裁法庭提出「南海仲裁案」。仲裁法庭在去年的11月判定太平島為不適人居的「島礁」(rock),間接否定中國對太平島領土主權以及對附近經濟海域的專屬權。馬英九此行不但慰勞了島內駐軍,還在島上參觀農場、水井、醫院、郵局以及參拜觀音堂等活動,以行動說明了太平島具有經濟、環境、人文等各項適合人類居住的證據,無疑是對海牙法庭錯誤裁判的直接反駁,也是對菲律賓政府侵犯意圖的間接打臉。從長遠來看,馬英九宣示南海主權的舉動,既符合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也表明了海峽兩岸在維護南海主權歸屬的問題上保持高度的一致性,必將成為一個重要的歷史事件而載入史册。

從地理的角度來看,南海屬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2條意義上的「半閉海」,由於特殊的地理、生態和政治特徵,使得諸如環境污染、航行安全、生物資源枯竭等問題必須通過周邊國家的通力合作方能解決。因此《海洋法公約》引進「半閉海」制度,明確規定半閉海沿岸國家在行使和履行《公約》中的權利和義務時負有合作的義務。雖然,有關半閉海國家的合作義務在國際法理論界和實務界存在爭議,但半閉海沿岸國家長期以來開展合作的實踐經驗,在某種程度上也印證了合作義務的存在。早在上世紀七〇年代以前,半閉海沿岸國家就已經在漁業和海洋環境保護方面開始了合作。例如,1949年在聯合國糧農組織(FAO)的框架下建立的「地中海漁業委員會」和1976年的《保護地中海免受污染的公約》。其它,諸如地中海、波羅的海、加勒比海、波斯灣等半閉海沿岸的國家也在海洋漁業資源維護和環境保護方面切實履行合作義務,並在全球範圍內獲得了廣泛的認同。

馬英九在太平島上發表的談話中,提出「三要三不要」的南海和平倡議路徑圖,重申「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基本主張。雖然夾在強調實力原則的地緣政治旋渦中,在缺乏區域性國際條約以及強有力的區域性組織的驅動下,馬英九的「南海和平倡議」不免顯得有點自說自話的一廂情願。但鑒諸於歐洲各國關於「半閉海」沿岸國家合作的先進經驗,在南海爭端最終獲得解決之前,也不失為一種前瞻性的設想。關鍵在於,海峽兩岸在捍衛領土主權的行動上是否能保持一致?並恪守「合理預期、協商一致、排除干擾、循序漸進」的「南海各方行為準則」,朝向區域一體化穩步前進。

問題是,一心想要擠身「美日軍事同盟」的羽翼負隅頑抗,甚至傳出要「放棄南海主權」來討好美日的蔡英文當局,願意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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