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犇報第141期社評】公親變事主,蔡英文要我們去搞革命?

一月 17, 2017 | 【兩岸犇報第141期社評】公親變事主,蔡英文要我們去搞革命? 已關閉迴響。

15977923_1599309866753117_6580612841028605159_n4架F16戰鬥機護航,60部哈雷機車開道,蔡英文結束中美洲四國訪問過境舊金山,原本是可以好好享受一回做為台灣領導人的尊榮,暫時拋下就任半年來的內外交逼,讓美國人的「恩寵」加持幾天新聞版面。誰想到,一場不預警的寒暄,一句突如其來的牢騷,就讓「去跟你的老板說」搶佔了版面,還在臉書等社群媒體上燒出勞工團體的熊熊怒火。

1月14日,蔡英文在結束薩爾瓦多的訪問飛往舊金山過境的途中,無預警的走向經濟艙跟隨行記者敘話。原本是體恤媒體的辛勞,希望他們放下手上的攝影機,沒想到媒體記者的一句牢騷「我們真的需要一例一休!」就讓向來沉不住氣的大小姐現出原形,同時引火上身。蔡英文說:「你不必跟我說啊,你去跟你老闆說嘛!台灣就是這樣,勞方都不自己去跟資方說,就是來跟政府抗議,政府公親變事主就變成這樣,你們要自立自強啊!」出身優渥的蔡英文或許沒有想清楚,工作日鬥爭所體現的不是一個個別資本家的利益,而是資本家作為一個整體的階級利益,有關工作日(包含休假日)的規定,不僅涉及勞動者的生理界限,也涉及到道德界限,必須用法律的形式固定起來,一切想要讓國家機器在勞資關係這組對抗性矛盾中脫離出來的意圖,非但是徒勞無功,也將是其自身災難的開始。

蔡英文講的其實也不是全無道理。有關正常工作日的鬥爭,向來就是由資本家與受僱勞動者兩個階級力量的對比來決定,勞工本來就應該「自立自強」!在資本主義的僱佣關係下,資本家花錢購買的是你的勞動力,而不是勞動。前者指的是人們在勞動過程所運用的體力和腦力的總合;後者指的是勞動力的使用或消費。資本增值的秘密,就在於資本家用貨幣以工資的形式購買你一天的勞動力,卻佔有你勞動的全部,而後者一定要大於前者。因此,老闆既然付你「一天」的工資,就有權在24小時的範圍內使用你的勞動力,盡可能的延長你的勞動時間來佔有剩餘;同樣的,工人將自己的勞動力作為商品,所換來的工資必須能夠滿足於勞動力再生產,以確保我明天還有同等質量的勞動力作為商品再賣出去。因此,你只能在一定的範圍內使用我的勞動力,不能操到死。勞資雙方所根據的都是等價交換的商品規律,卻因為在生產過程所處的社會位置不同,從而產生絕然不同的權利主張,出現「二律背反」。權利同權利相對抗,力量的對比就起決定性的作用。

問題是,勞工作為一無所有,只能依靠出面自己的勞動力才能換取一天生活所需要的物質資料的一方,先天上就居於弱勢,如果沒有完整的團結權(組織工會)、交涉權(團體協商)和爭議權(罷工權)作為保障,個別的勞動者根本不存在著「去跟你的老板說」的基本條件。反觀當前台灣勞動現況,依據102年的勞動統計年報,非但受僱勞動者加入工會的比率偏低(34.3%),其中還有超過百分之八十(2,742,950人)是屬於無固定僱主的職業工會會員(俗稱勞保工會),真正俱有「條件」實現上述勞動三權的企業工會和產業工會還不到100家,會員總數也還不到62萬人,僅佔全體受僱勞動者的7.4%。更遑論其他被限制籌組工會(如科學園區)和未達籌組條件的(雇佣勞動人數低於10人以下)為數超過100萬家的中小企業。撇開這些條件不說,「去跟你的老闆講」就是一句空話。君不見,真正有能力實現團體協約簽署的只有98件,而且多數集中在公營事業。

除了上述工會組織率偏低的因素外,台灣的勞動法律對罷工權的實施也給予諸多的限制。以2007年行政院院會通過「勞資爭議處理法」修正草案為例,就明訂電力、自來水、航管、證券期貨與國防部所屬機關學校等五類人員不得罷工;大眾運輸、通訊傳播、公共衛生、煉油、醫院、燃氣、金融服務、政府機關與公立學校不具公務員身分人員可以罷工,但須在罷工前三天向所屬機關通告,勞委會有權頒布「冷卻期」,強制卅天冷卻期內不得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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