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犇報第146期社評】產業替代役,是台灣「國家建構」不可或缺的環節

四月 12, 2017 | 【兩岸犇報第146期社評】產業替代役,是台灣「國家建構」不可或缺的環節 已關閉迴響。

內政部役政署日前公布了今年度「產業訓儲替代役用人單位核配員額」,除了去年引起熱議的「鍋貼役」業者四海遊龍之外,還包含統一超商、大都會車隊、瓦城泰式餐廳和「黑貓宅急便」統一速達等15家服務業者入榜。消息一經披露,來自社會各界的批評自所難免,一般而言,爭議集中在服務業替代役的非技術性與勞動力價格的「定錨作用」,卻忽略了台灣當前兵役制度從徵兵制朝向募兵制過渡所暴露的根本性矛盾。戰爭與外交是內政的延續,研發替代役與產業替代役所引發的爭議,表面上是如何妥善運用過剩兵源的問題,實質上,當中所涉及的「國家建構」、「戰爭想像」和美國對台軍售的利益衝突,恐怕不是將「內政部役政署」譏諷為「內政部人力仲介署」就能簡單的說明一切。

徵兵制與大學聯招制度,向來被認為是國民黨軍事戒嚴體制下較能體現社會公平的制度設計。國民義務兵役的實施肇始於對日抗戰的需要,隨後在1947年寫入「憲法」。上個世紀五〇年代,內戰失敗後退守來台的國民政府於1951年開始在台徵兵,並提出「精練常備兵、廣儲後備兵」政策,主要是為因應「反共復國」的基本國策,採取傳統戰術的大陸軍構想,常備軍隊一直維持在60萬上下的規模。解嚴之後,廢除「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在兩岸軍事對峙的緊張情勢日漸趨緩的同時,台灣當局也逐步地從「革新保台」的偏安格局,朝向「兩國論」甚至「一中一台」的道路潛行,原來進攻型的大陸軍構想就顯得不合時宜。

因此,從李登輝主政時期的「國軍軍事組織及兵力規劃案」(精實案)、陳水扁時期的「精進案」、「精粹案」到馬英九提出的「勇固案」(目前已停止實施),其目標都是要裁減常備兵力,朝向「防衛固守,有效嚇阻」的戰略轉移,力圖建成一支「裝備精良、訓練有素、戰力堅強」,以海空軍和防砲部隊為主力的防衛型現代化軍隊。為了實現這個目的,除了要將常備兵役從60萬裁減到目前的20萬以下,將官、士、兵的比例調整到1:2:2之外,還要將預算的課目調整到人員支出50%以下、作業費用20%和設備開支30%以上的水平,以方便在強調「制空、制海、反登陸」的優先發展順序下,擴大對外軍事採購,並自行研發一批先進武器。

問題是,這樣的建軍構想落實到實際執行面,除了必須克服因裁減將領員額而遭到軍方高層的消極抵制之外,還衍生幾個制度上的困局:

首先,台灣的現行兵役制度是採「徵募兵並行制」,軍、士官以志願役募兵為主;義務役士官為輔;士兵部分基本上採徵集方式為之。「精實案」的實施必然造成兵源過剩,如果為了維持國民義務兵制的公平性,就必須縮短義務兵服役年限,如此一來與需要長期培訓的科技化兵種的戰術要求兩相違背,戰力維持不易;如果全面改採「募兵制」,則必然要以提高人員待遇和退休福利作為誘因,產生預算的排擠效果,造成對外軍事採購和武器自主研發能力不足。如此一來,非但龐大的退撫支出(包含轉業、就養、就學、創業等服務)將成為政府財政的負擔,台灣當局也無法回應美國要求增加軍事採購的壓力(例如,專門提供對美軍購管道的「美台商會」就多次要求台灣應將國防預算提高到佔GDP總額3%的水平,也就是說,以台灣租稅負擔率12.6%來計算,政府每收1塊錢稅收,就要有2.4毛要用在軍事開銷,其中很大的一部分要用來軍購)。

其次,內戰無英雄,台灣以中國大陸為唯一假想敵的建軍構想,加上長期的軍事戒嚴體制,職業軍人在台灣的社會地位向來不高,高階人才的所得也比不上民間企業的薪資,一般家庭通常不鼓勵甚至反對子弟從軍。單純依靠經濟誘因必然導致職業軍人的階級組成失衡,產生出身貧寒階層、或是弱勢族群(如原住民與新移民)卻要分擔更大的國防安全責任的現象,其公平性將遭受社會質疑。特別是,近年來兩岸關係雖然從「軍事對峙」走向「和平發展」,但由於綠色執政拒絕承認「一個中國」原則,加上美國「亞太再平衡」戰略蓄意挑釁,台海關係充斥著不可知的變數,也大大削減的年青世代自願從軍的意願。近三年來,即使在經濟低迷、年輕人失業率居高的大環境下,志願役士兵的招募人數達標率卻年年下滑,從2010年的65%,到2011年的50%,去年更只有47%,並非毫無根據。

所謂「替代役」(包含一般替代役、研發和產業替代役)構想的提出,表面上是為了解決實施「國軍精實案」所導致的兵員過剩問題,以及適應台灣朝向福利社會轉型的需要。但實際上是為了解決上述的矛盾,以維護兵役公平性作為口實,保留「徵兵制」作為歷史的殘餘,從而對「募兵制」的推行起促進作用的必要措施。試想,如果沒有普遍無差別的「徵兵」制度作為前提,替代役的存在就喪失依據,誰也不願意用3年風華正茂的青春充當雜役,來換取在全募兵制度下為期才4個月的國民兵訓練;但如果沒有替代役,特別是廉價的研發替代役和產業替代役的存在,又有多少人會在「兩害相權取其輕」的考量下,自願投身軍旅充當低階士官兵,忍受階級關係森嚴,甚至不當管教案例頻傳的軍中管理制度。

更重要的是,當初陳水扁政府規劃「替代役」的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兵役制度的「公平性」。以當前蔡英文當局傾向以「公民民族主義」來實現「中華民國是台灣」的國家建構(也就是和平台獨)的企圖來看,普遍無差別的徵兵制度恰恰是公民權利與義務的體現,是建構現代公民意識,培養青年人國家認同不可或缺的環節。用替代役來作為「徵兵制」的另類選項,既能節省軍隊龐大的「人員開支」,又能從中抽頭鑽取「仲介費用」,還可以送給產業界就近給養節省預算,換取支持。此舉,在和平時期可以建構「公民社會」與官僚機器的有機聯繫,強化「國家意識」;一旦發生戰爭,又可保障補充兵力源源不絕,送往前線充當「台獨建國運動」的炮灰。如此一舉數得的生意,台灣當局何樂而不為?

至於政府是否有權力轉賣「人民為保衛共同體而同意服兵役這份崇高的契約」?還是替代役男是否會淪為企業界廉價勞動力的來源,拉低勞動市場的薪資水平,產生「定錨作用」?這些對蔡英文當局來講都只是枝微末節,一點都不值得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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