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3期】社評:「一例一休」修正草案,人民有當奴隸的自由

十一月 21, 2017 | 【第163期】社評:「一例一休」修正草案,人民有當奴隸的自由 已關閉迴響。

最近一段時日,許多傳統綠營的支持者或許會感到心情鬱結,從加泰隆尼亞「公投失靈」到川普對華政策的現實主義傾向;從非核家園的承諾鬆動到「一例一休」的髮夾彎跳票,許多綠營支持者過去用來自我標榜的「進步價值」,經不起現實的拷問一一崩壞。

中共十九大所展現的格局和氣象可以視而不見,美國總統川普亞洲之行卻無法掉以輕心。川普為期12天的亞太之行是歷屆美國總統之最,前後卻只談兩件事:一是藉口朝鮮軍事威脅,向東北亞軍事盟友兜售軍火;一是「重新設定」中美關係,以平衡貿易逆差為口實,大發貿易財。亞太之行充分體現了川普本人「現實主義」的決策模式和商人性格,一切以「美國利益為優先」。非但一反選前對中國的諸多指控,還多次盛讚習近平的熱情接待,更絕口不提前任歐巴馬的「亞太再平衡」戰略,只是臨去秋波的在出席APEC峰會時提到「自由開放的印度洋—太平洋區域」(free and open Indo-Pacific)略作姿態。

美國東亞政策的現實主義轉向,對於一向打算依附在「美日軍事同盟」的羽翼下來跟北京叫板的民將黨當局來說,無疑是一場災難。蔡英文在就職演說中拒絕承認「九二共識」,意圖在「區域和平與集體安全架構」中處理兩岸關係的假想,至此可以說是全面落空。民進黨的災難還不僅於此,不只是在中美台三角關係中押錯寶,在對內政策上也犯了「殺破貪」。轉型正義清算黨產,企圖一舉打趴國民黨,執事者卻急功近利,逾越了行政與司法的憲政分際;軍公教年金改革自毀基石,政府機器鬆脫掉鏈士氣低迷,基層公務員就等著看民進黨政府出糗。現在,就連「一例一休」的勞工政策也棄甲曳兵,蔡英文一句「勞工是民進黨心中最軟的一塊」恐怕將成為今年度最大的政治笑話。

按照行政院所提出「一例一休」的修法版本,如果立法院通過,未來勞工可能要一天上班12小時,而且在極端的情況下,可能連續上班24天不休假。從草案來看,勞資雙方只要完成「雇主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等程序,即可使得各行各業勞工連續工作12天休2天,輪班間隔休息時間自11小時調降為8小時。可以試想,勞工每天上完大夜班,休息8小時後接續上早班,這樣連續12天的血汗模式是合法的,而過勞的健康危害後果,卻是由勞工自己承擔。

對此,陳水扁時代的新自由主義旗手、民進黨首席經濟顧問台灣大學經濟系教授張清溪以契約自由角度指出,依照憲法第23條,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政府不得現制人民權利。其中,人民工作權也是受保障的,因此,限制人民工作、加班的「一例一休」或「7休1」都是違憲的。他基本上反對政府擴權干涉人民自由。這種觀點就和有人主張「人有自願為奴的權力」,政府制定「使人為奴隸罪」是違反人權也違反憲法規定的工作權和自由權一樣的荒謬。奴隸主愛護他的奴隸,就像愛護他的牲口一樣,因為那是他們的財產,餓著凍著都意味著是奴隸主私人財富的損失。人民想要吃飽穿暖,政府不能反對他們有當「奴隸」的自由。在新自由主義經濟學教授的倡導下,「一個人是另一個人的奴隸」的時代或許是結束了,但是「一個人是一切人的奴隸」的時代,或者,更具體的說,是「一個人是一切掌握資本要素的人的奴隸」的時代卻從此拉開了黑幕。

事實上,在資本主義的制度下,勞動力作為一種商品,其價值規律與一般商品沒有兩樣,都是由生產與再生產這種商品所耗費的社會必要勞動時間所決定。勞動力再生產是以維持工人本人及其家庭生活為條件,因此,工資作為勞動力價值或價格的轉換形式,決定於維持工人及其家庭物質文化生活所必需的那一部分生活資料的價值。資本家在經濟停滯與危機階段,刻意壓低工資進行不等價交換,迫使工人為了維持基本生活所需而延長工時,執政者再以「工人喜歡加班」為口實,放寬法定工時的規定,實在是一個吃人不吐骨頭的彌天大謊。

其次,所謂的法定工時,指的是由國家法律規定的各企業普遍實行的工作日。在現行資本主義的體制下,法定工時的確定,通常是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長期鬥爭的結果。這裡存在著一個二律背反:在等價交換下,資本家既然足額的付了工人一天的工資,他就認為有權利佔有工人一天的勞動,在一個工作日的範圍內最大限度的使用勞動力;而工人出賣勞動力的前提,是必須保證明天他還有同等質量的勞動力作為商品再賣給你。工作日的任意延長,將侵佔工人成長、發育和維持健康所需要的時間,為了維持自己的生存,堅決反對過度延長工作日,要求把工時限定在一定範圍內。因此,工作日的現實長度,就取決於工人階級與資產階級力量的對比,其解決方式要不就是國家介入,制定最低限度的勞動保障法令,以防止社會再生產的破壞。不然,就只有訴諸革命,用一套新的國家型態和法的規定來解決問題。

台灣的問題出在於,1984年頒布實施的「勞動基準法」並不是台灣工人作為一個自為的階級進行抗爭的成果,而是美國為了調整東亞分工,打算把勞力密集產業擠壓到中國市場,從而通過台美貿易談判強行施壓的結果。所以當美國東亞政策再度轉移,不再強調以提高勞動標準來平衡台美貿易,勞動基準法就形同具文,任由資本家和他們在政治上的代表蠶食鯨吞。這就說明了兩件事情:一、台灣工人自發性的組織力量薄弱,受雇勞動者的工會參與率只有7%,在總數140萬家的企業中,只有4.96%的企業有開過「勞資會議」。雖然,台灣在發展資本主義大工業生產體系的同時,也發展了數量龐大的現代無產階級,但是,過去在反共軍事戒嚴體系下,歷史提供他們走上社會舞台的條件,但是卻沒有提供他們走上政治舞台的機會;二、台灣的工人做為一個自在的階級,必沒有發展成為掌握工人階級世界觀的自為的階級,進一步用他們自己的形象來創造歷史。解嚴後,廣大的受薪勞動者在國家和資本的雙重壓迫下,長期停留在經濟鬥爭,不自覺的成為藍綠惡鬥的群眾基礎,模糊了自身的階級意識和立場。

我們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活在怎樣的一個時代,但起碼不是19世紀。在那個血汗工廠的時代,為了防止工人階級的反抗,還有勞動檢查員代表著英國政府在維持一個最低度的勞動標準和起碼的「社會正義」。馬克思在撰寫「資本論」的時代,歐洲的工人運動已經爭取到10小時工時制的自由,今天台灣的資產階級及其政治上的扈從,卻在爭取12小時工時制的自由。看來,我們確實不是活在19世紀,根本是活在「前現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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