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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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收港澳臺地區研究生不得委託仲介機構
三月 25, 2008 | 招收港澳臺地區研究生不得委託仲介機構 已關閉迴響。
文/夏潮聯合會
根據大陸教育部網站在3月20日所公佈的《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從今年(2008年)起,各招生單位和各報考點不可自行放寬報考條件,招生單位一律不准委託仲介機構。
在報名資格部份,去年的招生辦法規定考生必須是香港、澳門或臺灣永久居民。今年的招生範圍有所放寬,改為“持有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香港、澳門考生或持有臺灣地區居民身份證和‘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臺灣考生。”
在報名點部份,大陸教育部委託負責招生宣傳、報名、初試的正式報名點,有:北京理工大學、廣州省教育考試院、香港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詳細資料請參考簡章)等,一律採取現場報名,並不得委託仲介機構或袋辦中心辦理報名手續。
有鑑於此,夏潮聯合會特別提醒台灣考生,請勿相信任何號稱得到招生單位(學校、系所)授權之仲介機構或代辦中心之不實宣傳,特別是免試升學或保證入學。台灣地區考生欲報考大陸研究所和本科生聯合招生考試,除報考香港考試點之考生,可選擇在夏潮聯合會(臺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70號6樓)完成報名手續之外,選擇北京、廣州、澳門等考試點之考生,請親自前往上述報名點開考試點完成報名手續。
今年港澳台大陸高校研究所招生考試的初試日期定在2008年4月12日至13日;復試要在2008年6月5日之前舉行。
本文原分類:[大陸就學資料庫][夏潮聯合會新聞][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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