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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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港澳台研究所報名須知
十月 20, 2007 | 2008年度港澳台研究所報名須知 已關閉迴響。
2008年度港澳台研究所報名須知
(詳細報名規定仍須以十一月份公告的簡章為主。)
報名日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日至十二月十九日
(持外國學歷證件者請先電洽預約報名時間)
夏潮聯合會: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170號6樓
電話:(02)27359558傳真:(02)27359035
報名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時到下午六時(午休:十二時至下午一時三十分)週休二日與國定假日休息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報名期間親自辦理報名手續。
一、繳交:
1.已填妥之申請表及報名登記卡。
2.兩張2吋×1.5吋正面、半身免冠近照〔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3.兩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分別填寫的「推薦書」(報名表內附)。
4.下列文件之影印本各兩份,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
A.香港、澳門或台灣的身份證。
B.台灣考生需繳交台胞證。
C.學士、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之文憑〔應屆畢業生報名時繳交學生證,學位證書可在錄取前補交〕。
D.大學本科或碩士學位的成績單。
7.至夏潮聯合會報名的考生,報名費及郵電費一律繳交港幣六百元匯票。(匯票抬頭:京港學術交流中心BEIJING-HONGKONGACADEMICEXCHANGECENTRE)
8.若非本人報名,請另繳交委託書。需註明報名者姓名、聯繫方式、身分證字號、未能親自報名事由,及受委託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請攜帶證件以備核驗)。
二、申請表必須註明擬選讀之院校、專業及研究方向。申請人只能填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三、申請人可以在香港、澳門、廣州或北京任選一地報名,並在報名的報考地點參加初試。(在夏潮聯合會報名者於香港考區考試)
本文原分類:[大陸就學資料庫][研究所參考文件][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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