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辦政權

八月 20, 2007 | 買辦政權 已關閉迴響。

文/◎林深靖

衛生署於8月14日驟然宣佈修正「動物用藥殘留標準」,增列瘦肉精(俗稱培林)的殘留容許量,此一消息對台灣豬農而言,如同晴天霹靂。養豬業者揚言,政府若是一意孤行,他們將走上街頭,抵制「美國豬肉」。

為什麼抵制的對象特別指名是美國豬肉?因為此時此刻,正有多達25貨櫃,1000公噸來自美國的豬肉堆在我們港口,等待海關放行。這批豬肉被驗出有明顯瘦肉精殘留。早在8月10日,中華民國養豬協會就已到衛生署陳情,質疑這1000公噸的豬肉滯留港口,擺明就是要壓迫政府讓瘦肉精合法化。果然,豬農不幸言中,我們的衛生署自我降格為美國進口商的買辦,趕緊修法鋪路,讓美國豬肉得以在台灣市場暢行無阻。

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鄭慧文對這放水的政策辯護道:根據他教授藥理學10多年的經驗,「某些種類的瘦肉精,不見得會危害人體健康,食用也無安全疑慮。」然而,比鄭慧文專業百倍的毒物科醫師林杰樑指出,瘦肉精即使高溫烹煮還是不會分解破壞,其毒性相當難纏,臨床副作用有心悸、心律不整、嘔吐、頭暈、腸胃不適等症狀,嚴重者甚至會引發心臟麻痺而死亡。事實上,2006年9月,上海就曾發生300餘人因食用含瘦肉精豬肉及豬內臟而中毒的慘案,其中甚至有不治死亡的案例,使用瘦肉精的養豬戶和豬販後來都被中國司法部門逮捕,並判以重刑。

就食品安全的角度來看,台灣原本將瘦肉精明列為動物用禁藥,當然就是因為有影響人體健康的疑慮,前不久,才有彰化養豬戶因使用瘦肉精而被依《觸犯動物用藥管理法》收押,農委會官員信誓旦旦主張修法提高罰則和刑度。如今,正當美國大批豬肉滯留台灣港口之際,衛生署一夕之間改絃換轍,若要說不是來自美國的壓力,誰肯相信?

最最令人驚憾的是,為國民健康把關原應是衛生署的天職,於今,衛生署食品衛生處處長鄭慧文卻是一再歪曲學理,為進口的危險食品護航,這究竟是什麼道理?我們應該都還記得,就在北美不斷發現狂牛病案例的時候,鄭處長居然說,根據研究,「若從最容易感染的15歲開始吃牛肉,每天吃103克,連續吃70年,大約也要到500歲才會發病。」意謂,因為沒有任何人能活到500歲,食用狂牛病肉品而致病的危機幾乎等於零。然而,英國在1992年到1993年間的狂牛病流行高峰期,全年總計有4萬頭牛染病死亡。1996年,英國醫學專刊《刺血針》針對10名「新型病患」發布詳細研究報告,認為他們極可能是由染患狂牛病的牛隻所感染,病徵是首先出現憂鬱症候,繼而肢體癱軟,併發精神障礙等癡呆症狀,病患中有8人已經死亡。

歐洲先進國家對狂牛病戒慎恐懼,一度因此引發歐、美貿易戰爭。我們主管食品衛生的官員卻是如此輕薄兒戲,其對待瘦肉精的態度也就可想而知。另外一個案例是:今年7月間,當近萬公噸美國小麥被海關驗出有農藥「馬拉松」(Malathion)殘留而無法放行時,衛生署也立即配合修正「殘留農藥安全容許量」草案,要將「馬拉松」列為小麥許可使用的農藥。

這樣的衛生署,究竟是國民健康的把關者,還是美國進口商的「買辦」?買辦是一個很特殊的行業,他們是本國人,卻是經濟上依附於跨國資本,政治上則以滿足外國主子的需求為最高行為準則。在國際資本和本土資源競逐的過程中,他們善於利用在地優勢,服侍強者,打壓弱者,為國際資本營造最有利的市場環境,創造極大化的利潤,自己則在中間的環節鑽營尋租(rent-seeking),撈取剩餘利得。於今,經歷過這些食品安全事件,我們不得不感嘆:口口聲聲「愛台灣」的當權者,一旦卸下面具,很難不看到買辦的嘴臉!


本文原分類:[夏潮聯合會][人民論壇/評論][政治評論][林深靖政經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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