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政權的行政獨裁下岌岌可危的司法公信力──第24次新民主論壇:勤勞大眾選民自修系列

四月 19, 2007 | 陳水扁政權的行政獨裁下岌岌可危的司法公信力──第24次新民主論壇:勤勞大眾選民自修系列 已關閉迴響。

文/新民主論壇

第24次新民主論壇—-勤勞大眾選民自修系列

總題目:陳水扁政權的行政獨裁下岌岌可危的司法公信力

時間:4月21日星期六下午二時起

地點:台灣大學法學院國際會議廳

台北市徐州路21號,近捷運善導寺站

分題:

一、司法的獨立權責受到現行總統制的干擾嗎?

主講者:吳敦義委員(立法委員、國民黨祕書長)

二、從檢審會事件,談司法改革運動時代背景與展望

主講者:檢察官改革協會成員劉承武主任檢察官

三、司法改革如何強化「法律弱勢群」的合理保護牆?

主講者:李子春先生(花蓮地檢署檢察官)

四、從319槍擊事件,談司法公信力及行政抵抗

主講者:王清峰律師(前監察委員、319真調會)

說明:

  現代文明社會所組織的現代統治體,以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各自分立互相制衡為基本原則。這一點,已經是今日的政治常識、社會常識。

  「統治」的三大機制,在最大公意所產生的憲法規定中,各自執行分際內的職權,一方面維持該分野的規範行為體系,一方面同時也彼此抑制三權中任何一權的違規膨脹,導致人民授權制下出現反噬人民的巨怪(Leviathan)。這是人類進化中所獲致的文明成就,也是人類社會從群棲動物躍昇質變後的新高階段。大家理應自我尊重並珍惜。

  特別是,經人民授權的「公僕」們,切勿忘卻手中權力是「公權力」而非「私權力」。你們是經過「選賢與能」的選舉制度被委以一定的權責地位和執行責務所需的公共資源。切勿有「能(何妨)為己用」的心態。職位愈高,這種自戒自律應該愈嚴。

  尤其三權之中,依其職權行為的範圍之廣,項目之繁,自然以行政權所需的資源手段特多。亦即,實際上三權「權勢」還是有所偏重。而在此狀況下,若不幸遇到一位抱有「能先為己用」心術的人物,且讓他佔到最高級位,而後元首特權加行政大權(如我們現行的憲法),把私利黨利放在第一第二優先卻把授權給他的「頭家們」拋在腦後,存心踐踏其他二權的牽制,放手惡搞行政獨裁,那種亂政敗紀會引致如何嚴重的社會失序,施政失焦,眾生疾苦,眼前的台灣正是一幅寫真!

  如陳水扁其人,對立法部門319槍擊案調查權的發動,對國務機要費弊案的司法審理權,或抵制或抗拒,廣場上數十萬紅衫軍“阿扁下台!”的喊聲響徹雲霄,府內“總統”卻我仍好自為之。而這一份頑強,卻以歷史心結下的悲情煽動,族群動員為憑恃,更以「本土政權長期化」的奠基者的姿態號召。則,當年那麼多「授權」出去的頭家們,此刻的心情可想而知。

  一般群眾對「司法」的重視,在感覺上似乎超過「立法」。俗語說「百姓怕管」。那是在生活各層面都會面對的強制規範,其好壞寬嚴,直接影響到人民的日常生活。即使在一君萬民的封建威權時代,人民的智慧仍能藉市井用語表露出來。以「天子」恭頌最高統治者,卻以「青天」歡呼「法」的守護者。

  民進黨執政七年,行政干擾司法幾乎是常套化了。年來有阿扁以元首外交大權拒受司法調查,要求大法官對總統特免條目進行釋憲案;過年後立院改選總統大選等逼近,又有法務部檢審會的一番風暴,至今餘波未平。

  另外,在經濟掛帥的社會,所謂「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往往變成另種用意下的遁辭。台灣社會中確有不少法律弱勢群,如:勞工,特別是婦女工、移住勞工、外國配偶、低收入層、原住民、非正規雇員等等。都是資本全球化時代的分配規律下的受害群。其人口比例有漸增趨勢者。本次論壇也將面對它。

  多數人認為,總統對司法高層的人事權是結構性問題。然則,司法界成員對固守其獨立權責的價值判斷,亦即,司法倫理的建立和堅持,何嘗不也是芸芸法民所殷切期盼的問題呢?我們有榮邀請到四位政界學界的著名人士,敬請論壇朋友踴躍參加!

主辦單位:新民主論壇

發起團體:勞動人權協會、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女性勞動者權益促進會、

台灣反帝學生組織、《勞動前線》雜誌、勞動黨社運部…

聯絡人:王武郎電話:

0912981961;02-25596233;傳真:02-25594984


本文原分類:[新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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