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六十年──探索分離運動社會內因之一端(下)──在夏潮聯合會會員大會的講話

八月 13, 2006 | 台灣六十年──探索分離運動社會內因之一端(下)──在夏潮聯合會會員大會的講話 已關閉迴響。

文/林書揚 ( 勞動人權協會會長)

本來,台灣的經濟大概在1952年左右回復到戰前的水平。在國際方面,該年舊金山和約完成,對美關係穩定化,與日本之間,也因所謂「日華和平條約」的訂立,台.日貿易的正常化也將不遠。於是乎,台灣政府,在該年訂立了第一期經濟建設四年計劃,而從翌年,53年開始推動(兩岸的第一期經建計劃在時間上的巧合,除了在回復戰前生產水平的年度的偶然一致外,是否另有兩種體制間的經建競賽的目的意識在,不得而知)。只是台灣的四年經建計劃從第一期到第六期前半期(1973~1975)前後貫徹了22年,中間雖然有美國經援(65年終止,累計約15億美元)、軍援(74年終止,累計25億6千6百萬美元)的挹注,不得不指出,成果是相當非凡的。前五期的國民生產總值的增加率低者有31%,高者竟達55.2%(第5期)。以1952年為基準,第5期結束年的72年,所達成的製造業的生產指數的增加,竟有20倍。而全面性工業化的達成在於第三期。(以上引自日人矢島鈞次教授著『台灣經濟全貌』86年出版)。台灣經濟成長的實績,使其在第6期過半時遇上被稱為尼克松沖擊的美元大貶值和第一次能源危機而仍能克服,且趁機轉換策略挑戰所謂的十大建設、十二項目建設等。(雖然其中有幾項目因境外因素的影響而成果不佳,有人指出成敗各半。)1976年的製造業生產值中,公營與民營的比較是,前者佔15%,後者佔84%。公營只在水、電、瓦斯等公用事業部門仍佔99%的獨佔狀態。到了八○年代,台灣公民營經濟比重繼續變化,所謂的Best20(尖端20)民企的實力擴張速率都大大超過公企。在台灣「五百零一大」企業中,公.民比率是2:3。到了88年,台灣人均所得達6333美元,被世銀列入「高所得國家、地區」,且由資本輸入國變為在亞洲僅次於日本的資本輸出國。

以上,本人僅局部提示台灣經濟在前世紀後半葉的粗略的演進情況。當然不是為了陳述台灣經濟史,而只是對台灣社會意識流中的台灣獨立建國論的主要的社會背景因素稍作分析而已。我們不要忘記,社會結構論中的上層(政治)和下層(經濟)不是單純的機械的上下疊合,而是有機的相互滲透轉化的關係。所謂「政治是經濟的集中表現」,意指經濟關係的成立需要權利與義務的基本交聚的型式。而以強制的力量定型化,維持、執行的是政治。上下層互相影響互相決定,那是社會的政治現象和經濟現象的交錯現象,是我們社會人每日所目睹的社會現實。前面所提的,台灣殖民地資本主義橫跨兩個世紀的主線是由日本帝國主義舊式殖民地的農業經濟到初步工商業化到復歸中國版圖後的新殖民地資本主義的工業化;歷史所造成的兩類資產階級—-官僚資產階級和本土資產資級的逐漸合流;金融寡頭聯合壟斷的形成等。這種後期趨勢,是所謂經濟起飛中民間資本的急驟成長,外僑資企業甚至跨國公司在全球化大背景下逼台灣政府迎向民營化、國際化、自由化新方針,且在台灣特色的階級構造中,官僚資產階級退場,溶入金融寡佔集團,致使台灣經濟史上初次出現金權政治時代(民眾口中的「黑金政治」)的由來。

而在那歷史的同一時段裡,在政治領域出現的是二二八事件、軍事戒嚴令約四十年的施行,前後約十年的所謂「白色恐怖」時期的反共最高國策;美台共同防衛協定的簽署;青年反共救國團的成立;兩次台海危機;中美日內瓦會談;廖文毅在東京的「台灣共和國臨時政府」;劉自然事件;東京的「台灣青年」創刊,主張獨立;蘇東啟事件;彭明敏的「台灣人民自救宣言」;設立國安會議、國安局;九年義務教育制;「台灣獨立建國聯盟」於美國成立;台北國府代表退出聯合國;北京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進安理會;台灣基督教長老教會的「國是聲明」;中美上海公報;中國全人代常委會發表「告台灣同胞書」;美麗島事件;立委增補選舉中,所謂黨外人士當選者立委9名,國代11名。黨外台北中山堂事件,提出「台灣前途由住民自決」主張。「黨外編輯作家聯誼會」成立;「黨外公共政策建研會」成立,兩會聯合成立選舉後援會;到86年民主進步黨成立,得12席立委。解除戒嚴令、黨禁、報禁。

以上所提雖然有一點煩雜,但意在指出,這些政治現象,其實是前面提到的經濟現象的上層現象。以具體內容而言,部分當然是國民黨政權鞏固權力地位,維持黨國體制的政策措施,但更值得注意的是60年代開始逐漸在海外萌芽的台灣分離建國運動。更早期五○年代的台獨主要是二二八或白色恐怖的痛苦的集體體驗的自然反彈,但六○、七○年代的「海外台獨」,顯然在理念上有所轉折了。他們更多地以諸如「人民主權」、「自由民主」,「人民自決權」來正當化分離運動。而當我們回顧台灣經濟在國民黨高壓性黨國體制下近半個世紀的資本主義全面化成熟化深化的發展過程時,我們不得不注意到那種脫中國自立的意識,其實也是半個世紀來一路成長過來的台灣本地新興資產資級的階級欲求的部分反應。以歷史上資產階級市民革命的一般通則—-民主政體和自由市場的「正常」國家為目標,來對抗眼前的壓迫者—-中國國民黨政權,拒絕未來可能的壓迫者—-中國共產黨政權。(反對國民黨政權的目標已經在2000年的總統大選中達成政權轉移。)至此,我們一方面認定台灣獨立建國論確有其歷史因果律下的必然性,但也不得不指出,必然性並不等同於正當性。如果把任何必然性事物都一律看成正當性,那就成為一種「情意結」的狀態,而不是理性認識了。

有關台獨論的非正當性,我們約略可以舉出下面數點。

一、台灣獨立論的前提,是台灣現具有獨立主權(不論名為「中華民國」或「台灣共和國」)。但台灣不擁有主權,那是國際法,歷史慣例中的鐵則。台灣曾經是大清帝國的領土,經過甲午中日戰爭的戰敗,被迫割讓與勝利國日本。對中國而言,台灣是失土。凡經過一場外來的侵略戰爭而被割的領土,該國擁有失土回復權。這是人類從自然律走向文明法的重要標誌。自然律是叢林原則,有力者取之。但在文明法中,被侵害者應被公認擁有回復原狀權。這就是戰爭法中的失土回復權,索賠權。勝利者經過侵略戰爭取得的土地,即使有條約上的明記,國際上可以不加承認。這是國際聯盟時期,1928年萬國非戰公約中所提。戰敗者本身也可以明告不承認。當然,這不過是法理上的規定,除非不當取得的侵略者自動歸還,那戰敗者只有再度經過一場復仇戰爭,取得勝利,而予以收回。第二次中日戰爭開戰不久,中國政府公告世界廢棄馬關條約。再經過八年抗戰,以近兩千萬同胞生靈的犧牲及無數財產化為焦土為代價坐上勝利者位置接收兩次侵略者的投降,而收回了台灣。1945年10月25日,中國政府公告台灣島民以該日一律回復中國國籍。這是根據失土收回權所做的第一時間的主權宣告,國際不曾有異議聲音。

二、今日的台灣建國論者所依據的國家想像是政治的民主政體,經濟的自由市場制。在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的歷史實踐中,那的確展現了階段性的正當性甚至進步性。但那是歷史範疇的,一定形勢一定實際條件下的可能定位,質言之,唯有社會新興市民階級對抗封建身分制的舊秩序束縛時,代表的是一種進步力量時,它的正當性才不受質疑。但時至廿一世紀,資本主義已經發展到帝國主義,甚至資本全球化的年代裡,主宰世界經濟者唯有單極超霸美利堅「民主帝國」的金融獨佔集團,左右世界政治者唯有佔全球軍武力量過半實力,而以單邊主義的政略及先制主義的軍略為原則的美利堅帝國。在此時代背景下,以美國為唯一保護者,視美國為唯一同情者的台灣建國運動,如果仍然自認為一種進步性正當性運動,則這種盲信可能變成運動法西斯化的誘因。

三、當台灣本地新興資產階級處身在主要屬於「外省幫」的官僚資產階級的特權壓迫下,只憑資本主義生產關係的經濟機制進行資本積累,而艱辛地經營,費力地爭取較佳機會時,自然視官僚資產階級為種種特權保護下的不公平競爭者。而激勵其發奮圖強的價值觀當然是屬於受歧視受壓抑者的價值觀,自然形成了政治的平等意識,包括要求合乎其經濟貢獻的公平參政權,而造成政治運動—-台獨運動的觀念動機之一,這一點是可以理解的。但另一方面,非特權的新興資產階級在其企業經營上的好功急利短線運作的集體作風難免在勞資關係上為了維繫高剝削度,低工資長工時,低劣的勞動條件,苛酷的工會對策等,在數十年的成長期間已經形成了台灣資產階級的反動、保守的階級屬性,封閉而缺乏前瞻性的時代性格。如果台灣獨立運動反映了這種精神特徵,那就毫無正當性、進步性可言了。

總之,台灣獨立建國運動雖然可以認定其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出現的必然性,但在種種複雜因素的作用下早已質變為具有不確定破壞性危險性的時代反動運動。這一點不再有置疑的空間。

而不論台獨論者如何反對,去(2005)年對岸公佈了一個《反分裂國家法》。鑑於戰後台灣問題的種種糾葛,主要緣自內戰與冷戰的殘留因素,對岸從醞釀、研究、立法過程中便顯得十分謹慎,對國際的先行溝通作業也足夠。其正式成案公告之日,除了台灣島上的抗議活動外,國際上並未出現異議聲音。可見有關「一個中國」的法理認定已經是國際公認的事態了。另一方面,兩岸經貿交流由微而顯,由小而大,經濟紐帶已經越過了難以切斷的強密度。根據日前報告,大陸的台商前一千家在零五年的總營收幾達人民幣一兆元,是該年台灣總產值的35%。其增長率是36%。在「經過區域化而全球化」已經是難以轉折的大趨勢的國際環境下,自囿於事過將六十年的集體「情意結」,而自外於一個中國的台灣獨立運動的本質性的孤立性甚至插曲性,也愈見突顯了。

在李.陳兩位執政期間的顢頇的抵制政策下,人們看到的是台商的西進熱潮有增無減,兩岸經貿交流額度一直攀高。但若據此現象而逕說台灣的資本家在經濟的比較利益立場下已經擱置了他們的階級本色,恐怕仍屬判斷過早。(如有人私下說難予接受「法定」的「共產黨領導」)。據多位瞭解情形者說,數十萬台商中在「統獨」爭議上仍持隱晦立場者不少。記得十多年前兩岸經貿交流問題甫上輿論,有一斯界聞人說「商人重利輕別離」,那是商場逐利者不可自我限定立場的淡泊披露。當前對岸正處在改革開放大事經建的時期,在所謂「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初期階段」的一種混合經濟中的資本主義生產關係,其存在發展的空間尚有多大,是台商們深切關注的問題。這一些都只有在歷史性的大群體的實踐中尋找答案。但如果預期和平崛起中的中國經濟的吸引力最終或能消除台灣的政治離心運動,事理上的可能性還是有的。關鍵似乎在於,剛性制度下如何讓社會主義人性論維繫著寬裕的空間。只是過程中的複雜的曲折性,應該也在人們的思惟中。

(全文將刊載於2006‧秋季號)


本文原分類:[夏潮聯合會][思想評論][其它散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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