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統治集團法治主義的總危機──第廿一屆新民主論壇研討會

七月 11, 2006 | 台灣統治集團法治主義的總危機──第廿一屆新民主論壇研討會 已關閉迴響。

文/新民主論壇

分題:

資產階級形式民主的脆弱性的結構性因素

主講者:黃德北教授世新大學社發所所長
政治貪瀆常態化下勤勞大眾應如何自救

主講者:高偉凱總幹事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當前金融寡佔成型期間的政黨悲劇

主講者:黃智賢小姐(知名評論家,「全民追討政府掏空國庫行動聯盟」、《掏空》、《戰慄的未來》作者)

時間:七月十五日星期六下午2時~5時(1時半起報到入場)

地點:台灣大學法學院國際會議廳(徐州路21號)

說明:

  民權時代的法治主義,一般是在代議制度下以「法律公造」為名目,維持著形式民主的嚴謹性,藉以掩飾實質上的社會內在矛盾關係。這一點,在廿一世紀的今天,已經是「普世」的人民政治常識了。形式民主下的公民團,其實際權責不過是經過選舉投票而授權,背書給與掌握著社會操控樞紐位置的少數有力者。在這種機制下,被授權者自應尊重形式民主的完整性,亦即,在執政各個層面上都應該奉法治主義為基本立場。因為只有形式民主的表面價值,具有暫時擱置各種實質上的非民主的作用。如果連形式民主都產生了破綻,則一個政權將面對授權者—-選民大眾的嚴厲的再檢驗甚至可能導致權位的喪失。蓋保障權位的正當性的,社會各領域的法令規章正是形式民主的具體成果。但誰能破壞呢?顯然,破壞者有兩類。一類是應該「守」法的人民大眾,而另一類,則為「執」法的公權力者。前一類人民違法的情形並不少見。其將接受罰則規定的處理,也幾乎無人不知。但如果違法犯法的是握有一定職權的官公吏人員,那他(她)們的「知法犯法」、「監守自盜」的行徑,是破壞了公職者應奉持不逾的法治主義。而破壞法治直等於破壞了上述的形式民主的表面價值,自行暴露出不平不公不義的政經壓榨體系的真面目。說那是一個政權組織的自殺行為,一個統治集團的自潰過程,也不為過了。

  陳水扁政權正在面對的,是在他的主控領導下出現的法治主義的總危機。

  有關六年來執政團隊的種種「劣績惡行」是目前沸騰中的社會輿論的中心議題。且在群眾的素樸的認知習慣下,往往被概稱為「藍綠鬥爭」、「朝野混戰」。但,法治主義的堤防一旦潰決,那必將是新世紀的政治大洪災。將波及到社會結構的所有部門,人民生活的所有層面。

  有關發生在政權核心部分的,接連不斷的弊案,告發與反告發;政權機關運作系統上的礙難阻滯;立法、行政、司法之間不時出現的失衡、失序、失焦;其中逐漸浮現出來的行政獨裁的趨向等,都是人民痛苦指數增高的背景因素,特別令人憂慮。

  新民主論壇面對那麼多的個案、疑案、懸案,此時暫不去觸碰它。因為論者評者已經過多了。我們想可不可以作一次整體性掃描。粗略地劃出在跨世紀時段中,背負著歷史因緣的、經濟政治交纏形成的複雜課題的,台灣社會的全體像。

  因此,我們把第廿一屆研討會的總題目定為「台灣統治集團法治主義的總危機」。邀請了數位學界運動界素負定評的人士主導研討會。希望論壇朋友們踴躍來參加。


本文原分類:[新民主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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