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律師與領導──<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05.08.29 

八月 29, 2005 | 【轉載】律師與領導──<中國時報>時論廣場2005.08.29  已關閉迴響。

文/顧爾德

  去年過世的左翼社會運動者蘇慶黎,在美麗島事件二十年之際曾接受口述訪談。她在總結反省美麗島事件的影響時說道:

  「(美麗島大審)導致律師團的進入。從一方面看,好像我們又多了另一方面的菁英進入黨外,的確也有很大的正面作用。但是,我感覺純粹從法律出發的人所帶來的一些政治態度,跟我們這些長期跟群眾接觸、展開運動所培養出來的政治人物是相當不一樣的。這就多少改變了台灣民主政治運動的一些性質。如果不是這樣,也許是一個比較不同的發展也說不定;也許黨外的民主運動會比較早跟社會運動結合。如果沒有『美麗島事件』的話,我相信美麗島政團跟社會運動會逐漸結合,美麗島自身也會發展這種社會運動。」

  這個左翼女將生前的這段話,也許是今年律師高考國文作文的最佳答案。

  台灣政治轉型常被形容成是個過度壓縮的過程,美麗島事件七年後民進黨組黨了,民進黨當了十四年的黨外又成了執政黨,至今已執政六年了。在這個過程中,「黨外─民進黨」質變速度也快的驚人。早期黨外的左翼力量,在民進黨組黨之初,就因統獨路線之爭全面撤離民進黨。民進黨內靠社會運動起家的新潮流系,也早已不涉足民間社會領域,只憑藉著其早期從社會抗爭中訓練出來的組織動員能力,轉變成一部精確的選舉機器。所謂「律師團」世代則成了民進黨的核心領導。律師的性格也成了民進黨的主要氣質。

  正如阿扁自己所言:「律師性格是務實、理性」,法律條文雖明確,但法庭上的是非對錯是相對的;法律保障的正義只是最低度的社會道德防線。在法庭上,不可能企求實現根本的社會改造。那些老是用「民粹」批評執政黨的人,顯然太冤枉了這個由律師帶領的政治團體。律師絕對不敢鼓動風潮、進行社會革命,他們最多只敢像美麗島事件時的姚嘉文律師主張的「暴力邊緣論」或「法律邊緣論」──去刺探、碰觸邊界,逼迫對手往後退讓一點;若不能得逞,就自行退回安全線內。

  過去三十年來政經社會壓縮式的發展,讓台灣在扭曲結構下累積的問題突然像新生事件般地一一冒出。把這些問題都歸諸到民進黨執政並不公平,問題根本在於蘇慶黎的話所寓含之意旨:台灣民主化過程並未併隨著社會的改造革命。律師是把社會上出現的病徵切割成一個又一個的訴訟案件,一個個可以理性計量的案例──就像高捷外勞問題只是個案,不用去思考它是全球化下移工問題的一環。當病徵愈來愈多,執政者只能像出庭趕赴一個個不相干的訟案般,忙著做個案危機處理與損害管控,社會整體的改造超乎其理性能力之外──若說他們有一個一致目標,那就是贏得下一場選戰,繼續執政。失去政權,什麼改革都別談了。

  執政黨與在野黨一體兩面相互影響。扮演控方的在野黨,在每一個訟案上極力誇大控訴,執政者則大聲辯護。一個訟案結束,再換另一個,人民的意識也逐漸模糊了,耳際只賸一陣又一陣隆隆雜音。

  假如不是律師執政,台灣社會民主的發展也許真會有一番不同面貌。


本文原分類:[夏潮聯合會][人民論壇/評論][政治評論][其它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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