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28
民主蒙羞的一天
四月 28, 2005 | 民主蒙羞的一天 已關閉迴響。
民主自由之於台灣,逐漸變成正確、正義、行使個人權力的代名詞。然而,台灣對自由精神的誤用,卻愈來愈嚴重。連戰赴大陸訪問所引起的機場混亂,恰恰是一個印證。
連戰,做為一個自由人,一個政黨領袖,在不違背法律的情況下,有權赴任何一個地方,任何一個國家。不管他的行程是什麼,他將會面的人是誰,他談話的內容為何,他想用什麼方式稱呼任何人,都該受到應有的尊重。如果說,他應該受到更高標準的檢驗,那也是一種基於政治倫理的檢驗,而不是莫須有的政府指揮下的司法干涉。任何一樁司法干涉個人行為自由的作為,必將是台灣人權紀錄的汙點。然而,政府在江丙坤案與連戰訪大陸的過程中,卻一再寫下新的人權汙點。
更荒謬的,其實是今天早上所製造的群眾事件。坦白說,任何一個政黨,都無權干涉另一個政黨的行動。尤其是在野政黨,本就弱小,更應受到法律充分的保障。而群眾抗爭,本應是針對個人權利受損,法律無法救濟,為凸顯法律的荒謬性,尋求社會救濟,才走上街頭。然而,台聯黨發動群眾赴機場包圍國民黨主席連戰,試圖阻止他搭機,卻是活生生的群眾性暴力。世界上有這樣的國家嗎?一個執政者的「友黨」,發動群眾包圍無權無力的在野黨,妨害其自由意志的行使,這難道不是人權的大汙點?
設想,如果群眾可以包圍連戰,那以後是不是所有人的出國,甚至只是尋常生活中的人身自由,都可以用政治的原因加以干涉?這樣的國家,還有人身自由嗎?憲法所保障的基本人權何在?
然而,從人權的層面看,台聯黨行動的荒謬性,卻遠遠不及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做為執政黨立委,他有權在內部向執政者作任何建言,以行使其權力。同時,執政黨如果認為連戰違法,大可以任何法令處置。但民進黨既無法、也無理,卻硬生生放任自己黨員的立委,率領群眾,到機場包圍,干涉一個普通公民的行動自由。
想想希特勒當年如何利用群眾性的黑衫軍去包圍國會,圍攻反對黨,毆打新聞媒體編輯,這些群眾,讓德國的知識分子噤聲,讓尋常百姓恐懼,最後終於讓德國走上法西斯的不歸路。民進黨如果可以放任自己的黨員發動群眾、使用暴力、包圍機場、癱瘓機場,讓一個在野黨領袖的出國自由,都受到妨害,台灣還可以稱為一個民主國家嗎?誰來保證民進黨立委的群眾暴力,不是暗暗在執行著執政者的意志?這樣的國家,還可以自稱「自由國度」嗎?這樣的行徑,與戒嚴時代疾風集團在中泰賓館包圍黨外人士有什麼差別?這樣的台灣,是不是在走回戒嚴獨裁的時代?
民主,不是只有集會遊行的自由,還有平等與尊重;自由,不是個人有所有的自由權利,更重要的是不妨礙他人的自由。如果不同政見的雙方,都必須動用群眾包圍,互相毆打,才能表達政見,這已經不是一個合格的民主國家。
今天早晨在機場所發生的暴力,只是印證著:台灣的民主啊,簡直幼稚得可憐!連初級階段都談不上。這些參與的政客,都該深深反省,因為他們的行徑,讓台灣民主蒙羞。是的,這是台灣該感到可恥的一天!
原文刊載於2005.04.26【中時晚報】
本文原分類:[夏潮聯合會][夏潮聯合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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