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陳會談兩岸交流訂十點共識

四月 6, 2005 | 江陳會談兩岸交流訂十點共識 已關閉迴響。

文/於慧堅 (轉載自2005.03.31,中國時報)

由國民黨副主席江丙坤率領的大陸參訪團十四位代表,今晚與中共國台辦主任陳雲

林為首的十四位中共相關部門人員舉行工作會談,並擬出了十點共識,幾乎涵蓋了所有

兩岸之間民間交流的問題,包括航運、農業、台商保障協定、大陸人民赴台旅遊、兩岸

新聞交流以及進一步開放大陸金融市場等。

其中特別具有新意的是,中共方面有意將兩岸民間交流從縣、市、鄉鎮之間對等交

流做起,也提出了要減少台灣學生赴大陸就學費用的方式,以進一步吸引台灣學生。

十點共識如下:

一、兩岸客貨機節日化、常態化如何落實;大陸表示積極態度,國民黨會繼續派團協

商,並積極促成台灣相關部門和民間團體來磋商。

二、台灣農產品銷售的問題;大陸願意在通關、檢疫、物流方面給予優惠政策,國民

黨可以組農民團體進一步磋商。

三、兩岸農業合作,大陸歡迎台灣農民到大陸海南、福建、山東、黑龍江、陝西等地

農業實驗區發展,大陸將提供實質的支持與幫助,保護台灣農民的正當權益。

四、大陸贊同兩岸應盡快簽署台商投資權益保障協議,歡迎兩岸的工商團體共同來推

動。

五、台灣服務業、觀光業期待大陸開放大陸民眾赴台觀光旅遊,台辦願意為大陸民眾

赴台旅遊做準備。

六、金融保險運輸醫療等行業,大陸將研議進一步開放市場。有關兩岸信息產業標準

研究要如何制訂,大陸歡迎台灣的科技人才一起來參與。

七、兩岸的新聞交流,國台辦願意推動兩岸新聞媒體互派常駐。

八、大陸對台輸出漁工勞務問題,大陸表示,兩岸民間的漁業組織就大陸漁工的保險

健康等問題,進行磋商安排,大陸願意盡快恢復輸出漁工。

九、推動兩岸民間交流從縣、市鄉鎮之間對等交流做起。以促進雙方人民的了解,有

利於兩岸和諧相處。

十、大陸願意推動台灣學生與大陸學生相同的收費標準,並且要研究台灣大學生的獎

學金辦法。

參與會談的國民黨代表團成員包括江丙坤、張榮恭、鄭逢時、朱鳳芝、林益世、楊

瓊瓔、曹爾忠、王昱婷、張昌財、劉盛良、吳松柏、黃志雄、李慶平、沈慶京等十四

人。大陸方面除陳雲林外,包括李炳才、孫亞夫、李亞飛、唐怡(中台辦經濟局副局

長)、李維一(中台辦新聞局副局長)、戴肖峰(中台辦交流局局長)、何世忠(中

台辦經濟局局長)、陳元豐(中台辦秘書局局長)、程金中(中台辦研究局副局長)、

李永華(中共農業部台辦副主任)、蘭影(中共質量總局通關司司長)、楊晨光(中

共海關總署辦公廳副主任)、唐瑋(中共商務部台港澳司副司長)、浦照洲(中共民

航總局台辦主任)。


本文原分類:[夏潮聯合會][夏潮聯合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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