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親和解?工權瓦解!對全國總工會林惠官理事長的嚴正呼籲────我們對勞動三法當前修法協商內容的看法

一月 8, 2005 | 民親和解?工權瓦解!對全國總工會林惠官理事長的嚴正呼籲────我們對勞動三法當前修法協商內容的看法 已關閉迴響。

文/勞動人權協會

我們知道:

  全國總工會理事長、親民黨立法委員林惠官四日在立法院公聽會列出了洋洋灑灑十幾條重大歧異,但到了當天事後的新聞稿,林惠官委員卻表示,朝野協商(勞委會版與全總版)的重大歧異,只剩下工會法中有關教師、國防事業勞工組織工會,以及限制某些行業行使爭議權。

我們又看到:

  公聽會次日,全總新聞稿竟表示,對於尚有爭議的兩個重大歧異,林惠官委員主張逕付表決。就目前立法院的生態,這實際上就是棄守這兩點重大爭議。

我們認為:

  當前勞動三法(工會法、團體協約法、勞資爭議處理法)不只有「兩個重大歧異」。包括會務假問題、強制入會問題、工會自主權問題、是否限制權利事項不得行使爭議行為、賦予資方鎖場(含使用替代性勞動力)、是否明訂罷工期間有無薪資、以及整個勞資爭議處理法的爭議行為整章對於罷工的種種不合理限制等等,在當前已經很不平衡的勞資實力對比下,對勞工將產生極其負面的影響。

  以現在綠營全面支持親資方的勞委會版、藍營也大多數支持資方利益的情況來看,交付表決就是要讓這套嚴重打壓工權的勞動三法順利通過。我們認為,勞工立委在此關鍵時刻,應該以更積極的方式,全力阻擋惡法在這個會期過關。

  2001年五月一日,聯合了體制內外工運團體的八四工時大聯盟舉辦了五一遊行,第一項訴求就是「保衛工會」;而全總也是八四聯盟的發起單位之一。今年一月四日的立法院公聽會裡,全總理事長林惠官也信誓旦旦地說,如果對重大歧異協商沒有結果,不惜「新的會期重新再來」。我們認為,勞工的團結、協商、爭議三權,有如一條水管的三個環節,堵了一節,就整管報廢。如果修法的方向是加強當前資方打壓會務假的趨勢,如果勞工的爭議權被實質閹割,未來台灣工會以及勞工的命運,就必然要面臨如南亞海嘯般的衝擊與災難。身為全國勞工的工頭,我們更寄望林惠官委員拿出勇氣,一如往常在捍衛勞工權益時堅持到底,不要在當前所謂「民親和解」的氣氛上迷失了勞方的立場。勞動三法的修惡就是瓦解勞動三權。我們也要再次強調,勞動三權三位一體,惡法通過,屍骸遍野;勞工團體應該不惜全力阻擋,一切重新再來。

2005.1.7

勞動人權協會(連絡電話:02-25596233,傳真:02-25594984)


本文原分類:[新聞稿][勞動人權協會][台灣工運][勞動法令][勞動人權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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