兆×公司等勞資爭議案,本中心協助

八月 6, 2004 | 兆×公司等勞資爭議案,本中心協助 已關閉迴響。

文/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

  新竹市兆×
公司(生產化妝品)因無預警裁員14名員工,被裁員工至本中心尋求協助。本中心輔導員工向新竹市政府申請調解,在調解會上質疑公司未就「虧損與業務緊縮」提出具體事實說明,要求調解委員進行調查,並表示必要時進行抗爭;最後調解會上勞資雙方以資遣費每個年資1.55個基數達成協議。

  即使不追究公司的不當解僱,兆×
公司員工除了資遣費外,還要追討過去五年欠發的加班費。今年初,該公司也發生不當解僱情事,在本中心的協助下追討資遣費與積欠工資,因此當七月份再度發生裁員時,被裁員工就再度尋求本中心的協助。

  被裁員工在結案後,還到本中心捐款新台幣參萬元整。雖然本中心一再強調所有的勞工服務一律免費,但因本黨除了黨費收入外,也依靠各界捐款來運作,所以也接受了這筆捐款。在此謹向兆
×公司林女士等十四名員工致謝。

  在過去兩個月間,本中心還協助處理了桃園縣某汽車材料廠詹姓員工復職案,某電子包裝廠汪姓員工解僱案,某運輸公司曾姓員工工傷案,某法商高鐵公司陳姓員工開除案,新竹市某文具店曾姓員工工資爭議案,新竹工業區某紡織廠徐姓員工資遣案,科學園區某打卡機廠楊姓、曾姓員工開除案。另外還有大魯閣纖維新埔廠徐姓、蘇姓員工解僱案,新竹客運羅姓員工解僱案、遠化劉姓員工退休金計算案在司法程序中。

  許多的開除/解僱案,資方都會要求受害員工簽下「自願離職書」,在法律上看起來就儼然是員工自己辭職不幹。本中心也再度呼籲員工,不想離職就千萬不要簽,不論任何威脅利誘;即使不幸簽了,也一定要索取一份原件的拷貝。


本文原分類:[勞動黨桃竹苗勞工服務中心通訊][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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