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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注勞退金改制的盲點,不讓弱勢勞工備嚐苦果!
六月 10, 2004 | 關注勞退金改制的盲點,不讓弱勢勞工備嚐苦果! 已關閉迴響。
關係高達七百萬受雇勞工老年生活安養的勞基法「勞工退休金條例」的修法,去年底於立法院進行一讀過程中保留了部分條文,也許正逢大選的戰火激烈,修法案並未引起勞工們和社會各界的重要關注。今(27)日該案為完成一讀程序,有關的修法內容爭議與整個勞工老年生活安養的制度安排問題,最近再度成為勞工界的討論議題。多個總工會和勞工團體更有再度合作之勢,紛紛從不同角度和觀點批判民進黨政府企圖通過不利於受雇勞工,不利於促進社會平等公義的版本。
首先,由於基礎國民年金制度一直未能推動落實,自然造成勞退金在勞工老年生活安養制度中的定位未明的爭議。加上勞退金新條例中是以「個人帳戶儲蓄制」作為設計原則,且存在諸多問題,譬如:所規定的資方提撥率過低,舊年資將面臨無法保障,所得替代率低不足以養老,及政府管理的責任保證等等,而備受批評。
因而勞工團體普遍的認為,官方目前之所以急於推動勞工退休金改制,其目的是要配合整個勞動法制的調整,如先前的工時彈性化,和擬訂中的勞動派遣法,調整雇用關係,進一步構造更具彈性化或稱柔軟化的勞動力市場,以符合資本更易於追求利潤與積累的環境,此外只要十來年的時間,官方就可積累一筆天文數字般的龐大的勞退基金,供政府操控,而非真正重視勞動者應有權益之維護。
其次,促成勞工團體、社運各界思索勞工老年生活保障問題以及勞退制度的變革,是鑑於當前除了國公營.大企業的勞工之外,多數的勞工包括職業工會中的受雇者、中小企業勞工等皆難以領得現制度下的勞退金而造成權益之損失。如今新條例辦法是不是就真的符合當前與未來的勞動市場的實況需要,真正讓所有受雇勞工適用且皆真能領得勞退金,則讓人質疑。譬如我們常常忽略了當前勞動力市場中,非正式雇用勞工的日益增加,出現大量的弱勢日雇工、計時工、定期契約工、派遣工,其中女性勞動者所佔比例頗高,而他(她)們的各項權益一再遭勞工主管機關所漠視。
因此,面對勞退金改制問題的討論,就更加不能忽視目前官資方聯手推動勞動力市場彈性化所形成的不穩定雇用形態,及其所伴隨的高失業風險和非正式雇用日增之趨勢。應更重視佔受雇勞工總額高達半數之多,但卻一直苦於權益不保的弱勢勞工之權益的維護與爭取。而不能讓勞退金成為只是企業內所謂中高級雇員,工廠中所謂的固定工的專屬品,而讓處於今日勞動市場中已是更為弱勢的勞工,其將來老年生活不保的問題產生,一再讓弱勢勞工備嚐社會發展的苦果。
正是上述的情況與認識,勞工團體在討論勞退金改制時,基於維權必須有所主張,除以捍衛勞退金改制後原有之勞工權益不受損的前提下,提出整個勞工老年生活保障的制度設計,如真是要朝符合公平正義原則的福利社會方向邁進,則必須要有下述幾點原則,第一要有基礎年金,第二是必須採取確定給付、附加年金、社會保險制及政府管理責任的保證。以及要能因應不穩定雇用形態,照顧到弱勢勞工,第三要全面適用,真正擴及所有受雇者。(2004.5.27)
本文原分類:[社運評論][台灣工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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