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高校本科生報名簡章〔適用台灣人士〕(2003年)

三月 27, 2003 | 大陸高校本科生報名簡章〔適用台灣人士〕(2003年) 已關閉迴響。

文/夏潮秘書處

一、報考資格

(1)無年齡及婚姻狀況限制

(2)於台灣地方的高中(職)畢業生

(3)須符合個別科類或專業的特殊要求

二、報名日期及地點

日期:2003年3月24日至4月17日(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地點及受理時間: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銅鑼灣摩頓台5號百富中心16樓,電話:852-28936355)

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夏潮聯合會(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2號6樓,02-2391-3558)

上午10時至下午6時

三、報名手續

報考人士須繳交下列有關証明文件:

1.填妥報名表(有關填報學校志願及考試科目等資料,請參閱招生簡章、簡介);報名表必須用黑色墨水筆或

原子筆書寫(請參閱報名表上填寫說明一欄),不得使用塗改液改錯;

2.台灣身份證「影印本」一份(另,請攜帶「正本」,報名現場核驗後歸還);

3.修讀高中(職)期滿証明文件「影印本」;在學高中(職)學生則繳交學生證「影印本」。(另,請攜帶「正本」,

報名現場核驗後歸還);

4.高中(職)各學年學業成績單「影印本」(另,請攜帶「正本」,報名現場核驗後歸還);

5.黑白近照兩張(一吋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不合用。

6.報名考試費為每考生550港元,另郵資費50港元,即共600港元。於台灣報名者,請繳交港元匯票,抬頭

人應寫「京港學術交流中心」或「BEIJING-HONGKONGACADEMICEXCHANGECENTRE」。該費用於報名當日繳付,

在任何情況下,考生將不獲退還已繳付的考試費及郵資費;

7.委託他人報名之考生,請立委託書予受委託人;

四、填報志願

1.考生可填報四所學校志願,每所校填報四個系科或專業志願。

2.報考內地聯合招生院校的考生,亦可填報華僑大學和暨南大學各系科或專業志願。

(華僑大學和暨南大學為獨立招生,欲報名者需自行與學校聯繫)

3.考生可根據自己的情況,填報二所預科學校。

五、考試科目

●中文、英語、數學三科為必考科目

●報讀文史系須加考地理及歷史兩科

●報讀理工系須加考物理及化學兩科

●報讀醫學系須加考物理、化學及生物三科

六、考試日期

時間:2003年6月21日至23日(台灣學生一律於香港(九龍)考試,地點由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安排)

七、報考藝術、體育學院

考生欲修讀藝術、音樂、體育、舞蹈、電影等學系,除必須加此聯招生考試外(選報文科或理科均可),還需參加個別

院校自辦的專業測試,考試時間及地點由各院校訂定。考生應盡早直接與要報考的院校聯繫。

八、考試刊物

《考試大綱》、往年試題&評分等刊物,現正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刊物組發售,考生可選用郵購或網上訂購服務

(www.esdlife.com→進入後請選擇「政府部門及公共服務」→「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書店」)。

有關價目,請參閱刊物訂購表或瀏覽www.hkeaa.edu.hk網頁。相關刊物問題,亦可電洽香港考試局:852-2328-0061。

九、考試成績

考試成績單於七月中,由內地招生辦公室直接予各應試考生。招生院校在錄取線上根據考生志願、考試成績及各校的

不同要求,擇優錄取新生。報到的日期和時間應以《新生入學通知書》內所定的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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