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
21
護航者迷航
一月 21, 2003 | 護航者迷航 已關閉迴響。
在野立委聯手於國會通過「停止健保雙漲」決議文,民進黨立委隨即發動連署提出釋憲申請,其目的當然是想藉由大法官來推翻立法院的決議。執政黨國會議員為了表態護航行政部門,輕易將憲法守護者拉入政治鬥爭的場域,這種將司法工具化的心態,其實是一個危險的自殘動作,最後可能造成大法官會議權限的擴張,使得做為政治運作核心的國會反而相對自我萎縮。
西方國家在民主制度的發展過程中,普遍發生「憲法會議」與「國會」之間關係緊張的問題。其關鍵在於:憲法是確立政府形式、規範統治者和被統治者之間的關係、決定公權力組織架構的基本大法。憲法的目的本在於對國家和國民的行為做一大體的規範和保障,可是隨著人類「合理化」的要求越來越高,憲法的內容也變得越來越完備,越來越細緻。如今,一部憲法可能已將一切政治活動的形式和程序納入具文,加上憲法位階的不可超越性,使得政治智慧無用武之地,富有想像力的變革反而因之窒息。
歐洲老牌民主國家這些年來都發現:由於「憲法會議」合憲性審查權力的擴張,使得國會中法律案的提出和討論備受威脅,因為動不動就牽涉到「合憲性」的爭議,動不動就導致大法官的介入和「憲法會議」的裁決。國會是最高民意代表機構,它代表了「當今」社會中「當今」選民的意見和利益,國會中的爭議理應透過不同陣營之間充分的對話或辯論來取得溝通或妥協,若是動輒訴諸釋憲,啟動憲法裁決機制,反而可能因此必須受限於久遠年代以前制定的抽象條文,模糊了當今的議題,輕忽當今選民的意願和需求,使得政治的開創性和前瞻性功能因此大打折扣。
法律反映一個時代的性格。一個法律案的增修可能牽涉到階級的鬥爭和利益團體的角逐,可是它畢竟是時代的產物。然而,憲法本身的「恆定性」使其具有「超時代」的威力,在合憲性審查權無邊法力的覆蓋之下,國會中法律案的討論動輒得咎,法律的「現代性」相對之下無以凸顯。再者,執政黨和反對黨在國會中針對法案的辯論,常由於大法官的司法介入而被「中性化」處理;民主政治下,不同政黨之間的政見競爭常因此被遮掩或淡化。釋憲大法官由於習慣性地援引傳統的見解,典範化的條文,習慣性地以審檢的眼光過濾一切新興的、有創意的立法,使得憲制愈來愈趨保守,政治活力相對愈行萎縮。司法權限的無限擴張,可能因而導致政治的終結。
由於憲法本身的恆定性格,它被迫必須要能預見未來,要能涵蓋一切;然而,在現實上,這根本是不可能達到的目標。人類思想的進步,常是源自於對事件演變的觀察和生命體驗的累積,思想所未及,預見即不可能。勉強的預見,不僅脆弱,而且危險。一部被要求必須有預見能力而變更程序又嚴格設限的憲法,雖然是國家穩定的根本大法,但是憲法本身的封閉性也可能窄化了往後世代思想的發展和行動的範疇。
如今,民進黨在國會中表決失敗即動腦筋向大法官會議尋求奧援,這無疑是以擴大合憲性審查權來自我限縮立法權,不僅模糊了議題,也造成國家決策機制的混淆。將政治決策寄託於專斷的審檢程序,等於是推卸了做為國會議員應具備的理性思辯和協調溝通的能力,這將導致政治技巧和政治智慧的衰退,政治的可能性也隨同縮窄。民進黨立委為了「護航」,而導致國會「迷航」,嚴格來說,是最高民意機構的「失格」與「失責」!
本文原分類:[夏潮聯合會][人民論壇/評論][政治評論][林深靖政經事件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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