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礦工口述歷史(9)──第五章老礦工口述訪談第二節瑞芳李家礦工訪談

十一月 25, 2002 | 老礦工口述歷史(9)──第五章老礦工口述訪談第二節瑞芳李家礦工訪談 已關閉迴響。

文/敬仁勞工中心

第二節 瑞芳李家礦工訪談

(一):建基新村

  89年4月的一則剪報:台北縣瑞芳鎮建基新村有五成的居民感染了疥瘡,居名大都從事礦工,懷疑是在潮濕的工作環境中把疥瘡帶回家…

  彼時我瞥見這則新聞,不免升起欲了解究竟的念頭。三個月後,為了設計學生調查營隊,終於跑了一趟。

  輾轉詢問,才知它位在瑞濱附近,沿著海濱路駛去,幾棟灰舊的建築現身,建築物斗大的字句吸引了我的目光:勞資和諧、增進生產,那是我第一次看見『工寮』。安靜、老舊和封閉的氛圍罩著它,難以想像十幾年前幾千個人在此進進出出。

  透過電話聯繫,我們來拜訪一位李姓老先生,來到3、4坪大的屋前,鄰居才告知老先生去海邊釣魚了,原來孤身居住在工寮的礦工們,日晴午後結伴去海邊成了消磨時光的活動!在他的指引下,我們徒步到附近的榕樹,那裡有兩三人在乘涼,雖有些突兀,他們還是接受訪問。我們主要訪問曾擔任小頭的礦工A,另外擔任監督的B礦工也在旁搭腔。

為何從礦

  建基礦工多半是外地來的工人,公司常到東部或中南部抓人(募工),當地人不是捕魚維生就是兼做礦,但捕魚要有資本買船,多數人負擔不起,往往是夏天捕魚冬天做礦,一旦習慣礦坑工作,也不會其他的技術,就一直做下去了。

礦場的情況

  建基曾有千餘員工,職員和工人的比例約一比三,工人裡頭工頭約有七十多名,職員中坑內監督三十幾名、事務所、福利社。監督的角色是衡量有哪些事頭發包給工頭,工頭負責組合工人,每次組合都不同,事頭有固定工如掘進、採煤,也有一些臨時工如落磐時需要人去清掃。A認為監督的角色根本就是執行老闆的職能,即便訪問當下,A和曾任監督的B難免有些緊張關係。A:「你們監督以前都管我們工頭,現在礦場收起來,老闆也不要你們,我們的命運還不是一樣!」監督是月薪,輪兩班(12h),做一天休一天。工頭做完就回去,先抽該事頭總薪的一部份(1000元抽50元),剩下的錢再分給工人,坑內工作三班制,通常做6、7個小時,看事頭好不好做,有時候公司會強制加班,半夜還要去上工,以退保威脅。

  A是掘進工,用炸藥、壓頭鑽坑口,突破一個坑口其他的坑口會跟著出來,看到煤炭層後,分左右礦脈採煤,一邊約2、3百人。視土質與岩層的硬度,硬則裝設機器進去(一天6尺/250支半噸),軟則人工採煤,拿鐵掘仔(一天1.5噸,較危險,建基礦還是使用人工多)。建基礦在海平面100米以下。

  女工不能入坑,因溫度高,工人多去身(裸體)。童工在光復後就不准了,他認為是勞保規定18歲以上才能納保,但我曾在其他訪談發現許多人戰後國小畢業就去礦坑工作。

薪水怎麼算

  一組人數依事頭而定,少到4、5人,多到十餘人,一月發兩次薪,除了營運初期資金不足,曾有一次用實物米煙抵薪水,不然多半準時發薪。但工人借貸情況多,跟公司借錢利息2利,跟福利社辦理。為何借貸情況多,並非薪水不夠,而是職災多小孩多,常有急用必須借錢。所以每月由福利社結算4次錢,2次發薪2次借錢,借的錢從薪水扣。很少有工人借錢後逃走的情況,B說:「因為公司在借錢時就會衡量工人的償還能力」(其實是從薪水扣),建基的待遇比起外面小礦不見得好,但穩定不會欠薪,有的小礦兩三月才能發薪水。福利社紀錄工資明細,每天用發財車載貨上山,提供工人消費,但他們認為福利社是讓老闆又賺一次(但B認為福利社經營本來就需要成本)

職災情況

  坑內溫度36度。職災情況,掘進:石頭壓死、被炸藥炸到、天車線斷掉、台車下去時不順,幾台車撞在一起會撞到/死工人、台車運出去時太重,會讓木頭斷掉。採煤:落磐,有時煤層會跑出來,煤塊淹沒工人。改修:整修,因岩層會壓縮,壓壞原本架好的木頭機器,要隨時整修。職災後送瑞芳工礦醫院,公司無廠醫,只有勞保給付。職業病:沙肺症、肺癆(已有1、20個人因肺癆而死)、裡頭高熱需用冷水,冷熱交替下傷身。眾人閒聊時提及過去火車使用燃煤,黑煙燻臉的情況,我:「礦坑內不是更黑?」,A:「黑到只見兩個眼睛。」

  A最不滿是公司動輒以退保要脅工人,三天不工作或是不聽指揮(例如不加班)就退保,感冒還是得上工。「工會是形式,被資方控制,公司巴結工會,工會替公司說話。」民國七十幾年要關閉時,說收就收,彼時工會改選,公司給工會幹部較多錢,只給工人5、6萬至10萬元不等。為何工人難以對抗老闆?「過去是戒嚴時代,老闆黨政關係好,退保壓力大,加上勞基法未實施,政府不介入。」

  李家是國民黨中央評議委員之一,當時運用政治力量低價強制徵收土地,向煤礦公會申請興建工寮,讓外地人可住。但該宿舍狹窄,三坪大擠一戶有時3、4人,吃飯讀書睡覺通通在一起,現人口外流才打通房屋,空間稍闊。該寮也沒什麼設備,房門僅是粗操的門板一片。最近公司有意收回工寮,大家不滿:「要找工人時請我們來,我們幫老闆賺了大錢,結束後不理工人還想把我們趕走!」#

李家礦工的訪談(二):阿獅伯

  阿獅伯,民國29年生,在建基從民國55年做到77年。自父親一代就住在瑞芳,父親為瑞芳礦工,日據時代曾獲得技術工獎狀,而且那時不必自己領薪水,工頭會送錢上門。他從17、8歲開始做,都只做煤礦,各種工都做過,換來換去,哪裡有好財源就到哪學技術。

  一開始也有女工入坑做,也有童工,後來因為外國團體阻止才禁止。那時大坑約有500至1000個工人在做。

  掘進工一天的工作做完就沒事了(計件制),而採煤有輪班,一個包頭帶著一邊10至50多人進入喀瘩,只要大約的時間內完成工作進度,如完成一整片煤層就可以休息,小坑多為採完幾車為進度。而固定工是做24小時再休息24小時,工作有隨車、洗煤、運煤等等。

  薪資方面,固定工一天約為80元(24小時),而職員一天約為100元,掘進工較辛苦,一個月做工時數較少,只要完成一定距離,薪水就約為職員的薪資。挖煤的以車計算,而每車噸位不一樣價格各地不同。半個月領一次薪水(一期),若要借錢,領新後五天才可以借,利息因人而異。

  建基的台車線是雙股的,枕木以鐵條代之,枕基有材與水泥柱兩種。有兩個坑,本坑坑口在建基新村下方,行經火力發電廠,延伸至海底,平面要走一公里才到斜面;(如倒型樹枝圖,「有很多人不知道,還以為一直平平挖,是要挖到日本喔!」)另外一坑為「海底大斜坑」。公司在挖前有設計師畫設計圖,以及請人用有色染料在地層做探測,未曾在挖礦時挖到海水。但曾經挖到溫泉溢出;協益煤礦曾挖到隔壁廢坑的積水而造成水櫃。

  阿獅伯的腿上有一道黑黑的疤,他說那是因為被煤石打到留下來的痕跡。他曾經遇到枕木落磐,幸虧跑得快。那時工作受了傷,都得自己花錢,公司沒有補償,除非重大傷亡,而他們沒有錢看病,就尋求偏方,例如據說吃豬血可以幫助排出吸進的灰。

  以前宿舍是公司申請政府補助蓋的(又有一說是工人基金蓋的)每一間約2-3坪,住一家人,原本各自吃飯,後來才有合夥吃(因為空間不足)。李家最近要把地收回,他們有提出「在別處建一棟跟現在一樣大的房子,那麼他們就肯搬」,但是李家不肯。

  他在退休後曾做過台塑宜蘭、彰化廠,但是自己不喜歡化學藥品味,所以回到瑞濱、基隆從事海事,雖然輕鬆,但也很惦念做礦工的生活與高薪資。兩年前因為中風才沒有做。而政府的轉業金也才5、6萬,根本有跟沒有一樣。現在靠鎮公所貧戶津貼每個月一萬多元。他還聽人說沙肺症補助跟津貼不得一起領,所以他才沒去領(後來證實為以訛傳訛)。除了靠津貼,還有妻子做家庭理髮,而女兒已嫁,兒子當兵靠國家養,生活還過的去。#

李家礦工的訪談(三):呂房興

  飄著細雨初見侯硐,寂靜的車站,幾位老人坐在附近的小吃店冷眼看著來往的遊客,往右邊走就可見到瑞山礦坑的選礦鍊製廠,日漸垂朽的木柱撐起偌大的黑色廠房,頹杞的建築物寓言著老礦工的凋零;然回想當年,景氣正盛時,燈火通明的廠房又承載了多少勞動者的無限辛酸?

  我們分成兩組人,一組人去找尋工寮的礦工,我們則沿路探尋居住在自建房舍的本地礦工,很幸運地遇上了呂老先生和呂太太。

  呂房興先生今年78歲,侯硐本地人,14歲開始作礦,當時沒有工廠,土地貧瘠種不出什麼,也只能作礦工,所以父親也是瑞三礦工,但在他18歲時就因為被台車壓斷腿骨,發炎致死。我試問當時公司可有補償,他搖搖頭,沒說什麼。問到當時可有到外地打拼的念頭,呂老先生笑了出來,「阮15歲時母親過身,18歲時父親去了,留2個妹妹;那年還結婚,太太還帶來2個小孩,阮19歲時就有小孩….這樣是怎麼可能去外地?而且去外面交通、住宿都要錢,我從哪裡生出錢來?」

  於是依循著父親的命運,將自己的勞動生命繫在深黑的礦坑裡。

  坑內約有35、36度,但因空氣不好,即便外面同樣高溫還比坑內舒服,呂老最愛比較營造業,「人家那個雖然也很熱,工人曬得黑漆漆,可是有看到日頭心裡比較實在,而且空氣很流通呢!」瑞三礦坑內傾斜至8、9千尺,岩層之間很狹窄,工人得鑽來鑽去,轉身挖礦,(他深怕我們不解,當場比劃了一些動作)。因為溫度太高,有些人做沒多久,就得跑到旁邊較有地下水的地方枕著石頭休息(他又比了姿勢)。外地人想來挖礦,一來到坑口看到一座山只有三根柱子撐者,怕了也不敢入坑。

  至於職災,有人做第一天就被石頭壓死、被炸藥炸到,或是被台車壓到腳筋斷了,不過他認為職災是天然意外,哪個工作不會有職災,捕魚也會出事。我想呂先生的認知源於當時的『事頭』都是初級產業,以自然物為勞動對象,勞動災害跟天然意外總脫不了關係。

  瑞三共有五坑:侯硐、復興坑、一坑大約2、300人,民國79年關閉。瑞三公司員工最多時有2000多人,職員將近一半,有興建工寮提供外地人居住,居住品質不佳,這部分容後再敘。當地的保安新屯住戶多為職員和小頭,也遇上公司想收回宿舍的窘境。

  一般礦工從入坑做到出坑約6、7個小時到8個小時,看事頭好不好做,趕炭時會訂出該日產量,要做到才能離開,還要考量離家遠近才能估算出工作時間有多長。薪水是一個月發兩次薪水,看事頭好壞來決定單價,事頭好,做的多,還會被壓低價錢。呂老先生認為發薪制度有問題,等於是事後才發,套用現在的法律用語,就是延遲給付的工人所得吧!偏偏大多數工人還不到發薪日就缺錢,我追問為什麼?他說:「一人做細至少養六人,薪水已經不多還晚發,只好跟老闆借錢,這就是〝工人賺錢欠頭家〞」。借錢的利息頗高,光復後8分、民國50年才降為4分、民國6、70年工人抗議後又降為2分。不過比起小礦常常延發薪水,有時拖到三四個月才發,瑞三還算穩定。

  小頭的薪水算法不一樣,當小頭不需要特別的條件,人面廣就可以了。不過小頭要巴結監督才會有比較好的事頭,工人要是跟監督吵架就會被做記號,所以大家對監督頗有情緒。

  有趣的是,呂老曾任四屆工會理事、一屆監事,但他卻直言工會無效,當時選出50位工會籌備委員,包含職員20名、工人30名;工會幹部只有三名職員名額卻分別擔任關鍵職位,像是理事長和總幹事,工會形同公司控制。即使他當過工會幹部,退休時一樣沒領到退休金,只是一筆勞保的勞年給付。#

另一位訪者的紀錄

  老伯是當地人,從小就在這裡生長,爸爸媽媽也都是從事礦業的,可以說是一個從小在礦工家庭長大的,長大後又走入礦業,就這樣一輩子都獻給了礦業了。問他為什麼看了父母作礦工那樣的辛苦,自己又要作礦工了?阿伯無奈的笑說他16歲母親就過世了,18歲父親也去了,那時又結婚了要負擔弟弟和自己家庭的生計,不作礦怎麼行?他生了5女4男,現在多從事工業,有做水電的有在電信局的,夫婦都是作礦工來養育子女的,沒有做過其他工作。PS:做礦業後好像不易轉業,尤其是最基本的坑內的工作人員了,因為坑內的工作技巧到外面就沒有其他用途了。

  阿伯說他是做炭的都在瑞三的礦場做,採過三個礦坑,都在侯硐,一輩子都做人家的包工,沒做過小包。一開始時,阿伯是挖炭工,而阿婆將採下的炭用盒子送到KADA的礦車,就是阿伯在前面將炭採下來而阿伯在後面集成一盒再拿去倒,聽他們說工作環境是一條狹小的洞穴,你要一直往前挖像地鼠一樣,而後退時是不容轉身的,要用爬進去的姿勢倒著爬回去,再加上挖時塵殺飛舞,坑內空氣極差,那工作時的壓力,有如地獄一般。看看阿伯高瘦又強壯的身體,我想那麼大一個人是如何能在那樣的環境下工作,我很難體會,也不可能體會。

  阿伯又說到坑裡的熱,那是熱到當午餐休息時。打開便當,是酸的,根本吃不下,就算水壺裡的水,灌再多也不能止渴。所以當挖到泉水時,他們便會挖一個一人長的小水坑。再輪流下去泡水,看阿伯示範如何枕著石頭,如何躺著泡水,看他臉上的表情真是連回味都覺得舒服無比的表情,可見在那種工作壓力下,連泡個山泉水都算是頂級享受,比河都好。連阿婆都說他做坑內的辛苦是一般人體會的,連大肚子快生的時候,都要入坑去,那時候在坑內生小孩也是時有所聞的事!後來阿婆才改做坑外,原因可能是政府禁止婦女做坑內工作。

  提到了收入,瑞三一天工作大約三小時,以車算錢,價格不一定,礦賣後的話一車就較便宜,因為較好挖,薄的話較貴,由監工決定。有時因為挖出來量不夠,還會被要求加班。提到借錢,他說大家都有跟老闆借錢,利息又高,可是沒辦法,一家要生活,這個月借了就從下個月扣,又無可奈何。後來政府規定公司不能借錢,就由福利社借生活必需品,來過難關,在礦工的生活圈中,向地下錢莊借錢也常是一個管道,而且利息較高,所以向公司借反而更好。他們的房子﹝現在還在住的﹞是自己建的,沒有地權,原本是工寮。#

李家礦工的訪談(四):楊文正父子

  經過一個又一個的隧道,雨勢越來越大,一下火車迎面而來的冷風颼颼,寒雨斜打向我們,撐傘也無多大用處,褲腳、鞋子全濕了,瑟縮著硬著頭皮前進,像是傻蛋般的觀光客,三個人藉玩笑來取暖禦寒。這裡天氣多半是這樣無情風雨吧?礦工宿舍每戶門窗緊閉,來的真不是時候,走進宿舍區有一戶開著窗,一家人圍在桌旁準備開飯,問婆婆家裡有無人做過礦工?她說先生和兒子都在一次災變中被磺火燒死的,問我們要不要進來一起吃米粉?一時愕然,不忍觸犯悲傷往事找別戶訪問吧。

  對面有一戶傳來談話聲,敲門詢問,進去之後,門的前方是樓梯,電視擺在樓梯下的角落,最後面是廚房,再來是隔間的臥房,傳出老婦人的咳嗽聲,是楊先生的太太,前面是客廳兼飯廳,一張大圓桌把整個空間塞滿了,人只能單向通行,楊先生父子正一邊看電視一邊聊天。說明來意後開始訪談。

  「阿伯,你怎麼會去作礦工的?幾歲開始做?」「13歲開始做」,據阿伯說當時大約是光復後換新台票的時候,阿伯的父親是做農的,8歲時父親死了,13歲時母親也死了,(當時醫藥不發達,營養不夠,一般人壽命短,兒童死亡率高。)哥哥外出工作,只好下坑採礦,做到78年收礦為止。

  「阿伯,工錢怎樣算?」,「13歲算童工,力氣小工資算大人一半,14歲開始算大人工資。」阿伯說一開始為工資高低常換工作,但換了也沒比較好,(幾乎每個受訪礦工都這麼說)。最久的是瑞三煤礦,連續做了30年『做石』,退休金只給10萬。「阿伯,你退休後有再找工作嗎?」,「有哦,沒做怎樣過日子,退休後到台北、松山各地做過清潔工。」

  因學歷、年齡限制,大多數礦工退休後很難找其他工作,幾乎訪問過的礦工退休後都有再找工作,一方面是礦工勞動壽命短,再者表示退休後沒保障,無法真的退休。

  『有無申請塵肺症賠償?』『沒啊,塵肺症級數不夠,領沒!」阿伯帶著遺憾的語氣說,訪談過程發現許多礦工申請不到或申請的金額很少,與勞保局標準趨嚴有關。領不到似乎代表他們的肺較健康,但不代表生活沒問題,真正嚴重的就算領到了,也只是宣告肺無藥可救,付出的青春與勞動力,是有去無回了。

  「阿伯,現在住的工寮是自己整修的?公司有無要收回?」阿伯說:「舊工寮不堪風吹雨打已崩壞,跟公司說,公司不肯整修。」4、5年前只好自費整建,裡面可以翻新,但房子外觀不可改變,現在公司卻派人來要收回房子。說起家,阿伯滿腹辛酸,他感嘆的說:「工仔人做到哪吃到哪!」,從前住工寮,後來自己買房子,不幸被大水流走,搬到現在工寮6、7坪大。兩個兒子和女兒在侯硐國小附近買房子,象神颱風引起土石流將房子沖走,大兒子躲避不及死亡,小兒子手臂骨折,說起來不勝欷噓,人間慘事莫過於此。

  雖然礦工在當時算是高薪,但高度的體力損耗及無法預測的意外災害,都沒有相應勞動法令的保障,完全由公司說了算,工人自行負擔。加上層層轉包層層剝削,小型作業利潤分散,採量、品質的判定都沒有科學化。一般工人多是文盲,生活環境封閉,多半單純容易受制於資方,沒有剩餘可供維持生存以外的開銷,一旦失去工作能力,只有再找其他工作;遑論買房子了,就算買了房子也是安全品質差的地段或建材,在沒有周全保險的社會制度下,經常是天災人禍的受害者。

  原本在一旁沈默不語的兒子,開始敘述象神災難的始末,並拿出照片給我們看。阿伯的大兒子原本作土水,小兒子做食品批發、擺夜市。去年9月到4月連月下雨,樹枝、土石堆積在橋下,水位積蓄不通,將橋沖垮土石流襲擊附近村落,當時是早上9點多,人走避不及,財物搶救不及被土石流沖走,侯硐國小校舍也損壞嚴重。房子倒了、貨車被水沖走、收帳單也沒了,無法做生意,只好回老爸家窩著,姊姊剛買的新車貸款未付清也被沖走。老爸說:「台北死一個人賠100萬,瑞芳死一個人才30萬(人命有價值高低),不值錢啊。」房子全倒賠償10萬,半倒一人3萬。「許多鄰居在颱風過後還是回去住,無處可去,有遮風避雨總比沒有好,國小繼續使用。」,「手一直沒好,沒辦法找工作,要做生意是不可能了,所有的財產都付諸東流。」

  「侯硐發展如何?」,「以前平溪沿線村落做山、做田很多,現在都搬下山找頭路。75年礦場快收了,侯硐人口開始外移。」邊看新聞,有感而發的說:「經濟不景氣搶劫犯案才會多,生活過不下去啊!」,對弱勢者處境感同身受。「曾經遇到礦災嗎?」,「有啊被公司調去救人,做石的比較懂結構。」記憶中幾次大的礦災有:1、瑞芳永安坑(四角亭)挖到基隆河入水。2、海山前龍坑出火。3、九份媒山坑出火。「救人一天1000元,裡面屍橫遍地,有的吸入毒煙窒息,有的燒焦或燒到脫皮,公司死人反而賺保險費!」

  最後問:「工會有無作用?」阿伯說:「工會領工人薪俸,做瑞三頭路!頭家沒有虧帶員工,是經手的撈錢。」這樣的回答也是常聽到的。回程在風雨交加中,匆忙搭上一班公車回瑞芳火車站,路上經過象神颱風肆虐處,仍是滿目瘡痍,天災人禍何時能了?#

李家礦工的訪談(五):張永昌

  拜九份、金瓜石的遲遲未退的懷舊觀光潮之賜,瑞芳車站也讓一批又一批的觀光客綴成堪稱熙熙攘攘的景況,再仔細觀察一番,不難發現車站裡除了不斷流動的觀光族群,另有許多老人,或三五成群或雙人交談也不乏獨自一人地散落車站內外,在候車座上、在車站大門台階旁、在門前花台上,他們或坐或蹲或站,蒼老黝黑的臉孔和曲微的身形不光不亮地很難惹人注視,然而,憑著連續幾天與老礦工訪談的經驗,憑著這裡是曾經因為礦產而樓起樓塌的瑞芳鎮,我們進行訪談的一群人,都有志一同地直覺這些臉孔與身形正述說著被礦坑勞動刻劃過的痕跡,一群人於是相約分頭進行訪談,我走到花台邊,在我面前是張永昌老先生。

  今年63歲的他,老家在宜蘭,家族裡父親和叔叔們共四兄弟都是礦工,20歲時也開始作礦工,待過的礦場有瑞三、瑞和、建基,最遠還曾到過苗栗南庄採礦,30歲時搬到瑞芳就一直待到現在。

  剛開始當礦工因為工作辛苦,常常想換其他工作,因為唸過幾年書,曾到鐵路局做票務人員,後來因為票務人員改招考制,被迫必須換工作,接著又來來回回地到台北做過洗衣店工作、拉保險、最後一次是在商行做文員,然而,因為不適應一般尊卑有別的勞雇文化,才又回到礦坑,張認為做礦工比較自由自在,不必對老闆鞠躬哈腰。

  張在坑裡的工作並不限於掘進或採煤,「人家要你作什麼就要會作什麼,為了生活,哪有學不會的道理」。坑裡的工時也分成「兩番」,分別大概是早上六七點到下午兩三點,以及下午一點到晚上九點或十點,「礦坑裡面真正又悶又熱,待太久的話會支撐不住」張說,「話又說回來,真正有需要的人,也有人一天作十幾個鐘頭。」

  一般來說,坑內的勞動無論掘進或採煤都是計件制,完全無沒有底薪,這樣的薪資制度對礦工們似乎是自然生成的道理,「公司都是這樣算的,要賺多少要做多少啊,沒有人想到什麼底薪沒底薪,這樣我們也比較自由啊!」

  然而,如此的自由在礦公司遲發薪水時就顯得脆弱而虛假。礦工通常是半個月領一次薪水,但是大部分都是還沒到領水的時候,就得拿著公司紀錄個人工資的kalu到礦場附設的福利社換取日用品和菸酒,結果到領薪水的日子往往又剩沒多少現金可領。更糟的是,公司還會遲發薪水,如果這時又急需現金家用,還得反過來向公司借錢,而借錢自然也少不了利息,許多人甚至得拿著在福利社換取的物品再跟他人換取現金。另外,礦工只要三天沒上工,礦公司就將勞保退掉,等於是解雇。總之,如此一來,為了生活所需,礦工又幾乎沒有生病缺工的權利,加上毫無保障的薪資制度,實際上根本談不上什麼選擇上不上工的自由。

  這麼不合理的待遇,可曾想過團結眾人的力量向公司爭取什麼?「你說工會嗎?無啦,工會的人都是被小頭點名參加的啦…」,當時的工會最多是辦辦電影欣賞、旅遊,連三節禮品都沒有,自然更扯不上罷工這回事,「沒啦,罷工會被警察抓走,沒人敢講啦…」。對礦工而言,最大的抗議動作就是集體請假。「我們只是會覺得工作錢少又辛苦時,就大家相約要休息、放假,公司若是緊張,就派小包頭來問,我們就一致說,太辛苦了!想休息!」這時,礦公司只得透過小包頭向大伙協調加薪事宜。張表示,在瑞和曾有一次怠工經驗是還是小頭慫恿的。談到瑞和,張接著表示,瑞芳李家雖然是數一數二的大公司,但覺得就屬李家最有錢,對礦工的待遇也最差…

  除了高溫悶熱、礦坑崩落等,礦坑內的惡劣通風更有吸入過多冷磺導致中毒的危險。張就曾目睹過冷磺中毒的職災。一回,有個同組的同事在大家準備收工後,為了多挖點礦,以為只要手腳快些,挖好早點出坑就沒事了,沒留意到抽風機已經停止運轉。不料。大伙在坑外等,發現他許久沒動靜後,張下坑找他時,發現他已經臥倒在礦坑裡,連張想呼救時都發現自己也因吸入冷磺氣而全身疲軟無力,好不容易奮力地爬出洞後,才讓自己從鬼門關前爬回人間,而那位同事自然一命嗚呼了…。公司對這位同事有什麼賠償動作嗎?「差不多就是包一份白包,有辦法、有關係的人才能多拿一點錢啦,作炭坑的對這款代誌都自己心內清楚。」

  說到職災經驗,張話鋒一轉也講到塵肺症,他叨叨地訴說自己做了將近三十年的礦工,除了領了一筆勞退金,還染了一身病痛﹕中聽是作掘進工用炸藥的後遺症﹔塵肺症纏繞他十幾年了,直到去年才領了十一二萬的補償金﹔又一次職災中壓傷了腿,隨著天氣冷熱更有不同的酸痛,「我這隻腳還能報氣象呢!」他瞇著眼自嘲地說。而我在一旁一邊苦笑著,一邊無力地和著他一同數落顢頇的政府的職災補償政策。#

另一位訪者的紀錄

  我們是在瑞芳火車站遇到張先生的。原本我們是與另一位先生聊天,這時,張先生看到了,就加入談話中。在火車站中,有很多做過礦工的退休人員在那兒談天、乘涼,而他們雖然對我們說問了這些又沒效果,不如直接拿錢來呀等等,可是他們還是很願意把自己的經歷和委屈向我們訴說。

  張先生年輕時就入了礦坑,他的爺爺及父親兄弟都是礦工,所以從小接觸都是這方面的事物,到了20歲時,那時是民國47年,他也就入坑工作了。他記得那時都4、5人一組,上午就到礦坑做了十車,大家就想快做完了,就能快點休息,所以往往3、4個小時就出坑了,久了,工頭就相勸說:「你們那麼年輕又會做,不如多做些再出來呀,也可以多賺一點。」後來大家相信了,都做了11車才出來,但是工頭故意找藉口扣錢,他們一氣又只是做10車就出來了,工頭反將他們一軍,說他們原來可以做11車的怎麼只做10車,是不是在偷懶,以後沒做11車不能上來。所以後來他們就學乖了,做完10車後就不出來,寧願在那又濕又熱的坑內等,熬到時間到了再出來,這樣工頭就沒話說了。工作時4~5人一組,工作都不同,有採煤送煤推車等等,可以輪流做不同工作,所採的煤算完錢後大家平分,不然也是比較誰做的多誰要分多少,由大家自己商量,反正一組所挖出來的煤,就是大家能分的錢了。

  提到了矽肺病,他就生氣了起來,因為那時是勞保保險,可是有矽肺病的人要領到保險金卻是困難重重,而且要給牽勾仔抽成,可以靠關係領到錢,這對他來說他是很看不過去的。交了那麼多錢,每次薪水下來都是東扣西扣,什麼勞保費呀,礦連會費呀,連礦牌也要錢,錢都不知被用到哪去了。本來薪水是一個月領兩次,後來公司不知怎麼說的,又改為3、5個月交一次,牌子每個月去福利社領來,發薪水時再扣。本來可以向公司借現金的,後來被人檢舉,就改為向民間借,有時一個人可以借給1000多人,等公司發工資時再還。有那種領1000元要還700元的,只有300元要如何過日子呢?只好再借錢了,那真是一種無止盡的循環,要如何跳脫出來?而等到發現跳脫後又不能夠轉業,因為工時不同,工作方法、生活習慣都不同,只好回頭,和礦業走向夕陽。

  然後講的講的,他又提到了沒用的官僚和民代,也有立委在選舉時來關心一下礦工的處境,但選上後又沒有聲音了,有時真是令人有許多的無奈與憤慨!後來,在不斷的批評聲中,我就和張先生結束這段沉痛又痛快的訪談了。#

李家礦工的訪談(六):薛金鎮

  走進這個黑鴉鴉的建築物著時,令人很難想像這裡面,竟還住有人。在長廊上走了一會,終於發現一屋內有一年邁的身影,敲門進入後,便簡單的說明了我們的來意,對方看來有些訝異,(似乎許久沒有人來拜訪了而且又是有朝氣的年輕人)卻又極高興的歡迎我們的到來,並邀請我們一起喝茶,極其順利的開始了這場訪問與閒聊。

  薛阿伯為福州人,14歲因當兵隨老蔣來台,當兵期間曾任行政士官長,深得團長贊許,並獲得許多獎狀(薛很引以為榮的敘述其事績並拿出獎狀及照片給我們看)。但因當兵不自由,所以28、9歲就退伍,退伍後曾當建築工,工作不甚穩定,若雨天則無法上工。結婚之後,因經濟壓力大,才去當礦工,在民國52年那時,建築工一日薪水45元而礦工坑內一日約120元。

  他30歲才結婚,妻當時才18歲,是瑞芳鎮人,職業為婚喪樂儀隊,一次可賺100多元,但並非每天,不固定。共生有七子,6男1女,因為是半招贅,所以分3個男生給丈人,2個男生給妻舅,自己留1男1女。民國68年,阿伯51歲時,生了一場重病,無法工作,住院將近一年,幾乎垂死,從八堵礦工醫院轉到台大醫院看病之後,才漸漸好轉,但妻子也因此跟他離婚。

  瑞三跟建基是同一個老闆,在民國5、60年時,因為要發展工業,能源需求漸增,所以當時公司也招募很多外地人來挖煤礦,因此建了不少員工宿舍。且員工宿舍還依不同的身份而有所區分,如一般工人,只能住在一間只有2、3坪大的工寮。工寮一棟有兩層樓,一層有2、30間;職員則住平房,而廠長住日式和房,差異極大。外地來的礦工,很多都住在工寮,但如果是住宜蘭或羅東,且又成家的人就會通勤,每日往返,因為還是家中較舒適,而且可看見妻兒。

  民國79年,薛阿伯在坑內工作時,因天車線斷裂,台車出軌翻覆壓傷倒,致大腿的關節碎裂,之後有裝假關節,但也因此無法再從事坑內粗的勞動工作了。離開礦坑後,朋友介紹到新莊餐廳的停車場當交通指揮管理員,餐廳供食宿,月薪25000元。民國85年時,又因腿傷復發,無法再工作,因腳傷覺得自己很沒用,只好退休了。

  薛阿伯說,他來瑞三工作之前,曾換過許多礦坑,去過三峽、新竹、苗栗、竹東、十分寮、海山等,較小的礦坑,是聽以前一起工作的朋友介紹,那裡的薪水較高就往那去,薪水是比較出來的,其實也差不到那裡去啦,不過較小的礦坑,卡沒按時發薪水,有的一年才發一次錢呢!

  薛阿伯在瑞三時,做過復興坑及本坑,因坑內工作環境差,溫度高,灰塵多,空間小。公司在坑口會準備水,礦工自備5升的水壺,上工前裝滿,帶入坑內,用來淋洗身體以降溫。坑內裝有電話,可以用來連絡坑內外之事,如坑內機器故障、壞損需要修理或連絡人等。坑口會擺桌椅,讓職員辦公用的,不過若礦工上工前,等換班或下工時,也會用來打麻將或賭博。

  在瑞三,礦工在坑內的工作時數約6至8小時,若抽風機壞掉或不通風,就只能做3到4小時,一個月,大概做20多天,有國旗的日子就放假,星期天、國定假日或過年。不過顧抽水機和抽風機的人,是24小時都要輪班,沒有休息。有時候,若天車或風車壞了,他們同一班的人會一起去喝酒、聊天。阿伯說他們平常也沒什麼休閒,不過有時公司會請戲臺來演戲,會罔看。#

李家礦工的訪談(七、八):鄭荖明、林錦祥

兩人為做工時的朋友,現在住在工寮;鄭先生65歲,林先生39歲。

{鄭荖明}

  他是阿美族的原住民,老家在花蓮。以前在林務局砍樹,但是因為辛苦又收入低,聽人家說做礦工好賺,民國51年時就先到大溪福安坑做採煤工,59年時到海山煤礦做,直到收起來為只做了21年。

  最後領到的退休金,包含勞保退費、政府轉業金不到100萬,因為公司先代領勞保退費,不付退休金就算了,還從中賺一筆。現在靠兒女過活。大女兒嫁了,小兒子還在讀書當兵。

  因為語言不通(他說著一口夾雜台語、日語、國語與族語),所以也比較沒和別人來往,平時就在宿舍旁種種山蘇等菜過生活。

{林錦祥}

  也是阿美族人,因為家鄉只有旱田,難以耕種為生,所以父親那輩就出家鄉做礦工。而14歲開始出社會時,他先到台中做土木業搬運紅磚,之後因為覺得太辛苦又難賺,所以18歲後就聽族人言,到海山煤礦做事,但是只做兩年被徵召當兵,回來後海山就遇到礦災,也沒辦法繼續做。

  做工的時候曾有種族歧視的事發生,有些漢人不想與原住民一起做事(同一班),後來他就去做進行工(掘進工),不用很多人一班,避免種族衝突。那時做掘進工一米約3、4千,一天約做2米。坑有一定規格:洞口高寬各7尺,海山的三個坑,各長2000米。

  以前還在做礦工時,住宿的水電費用都由公司代付,再由薪資卡上扣除。那時因為年輕,天天做工,半個月一期有4、5萬元但是扣這扣那,有要拿錢回家養無生產的妻兒,就所剩不多,而且沒有存錢,所以現在就靠領殘障津貼(前幾年一因為出車禍傷了脊椎),之前還有做過開砂石車、開闢山洞(與礦工工作相雷同,很快就能得心應手),而現在也因為舊傷未復原而無法做工。

  現在很怕回老家,連新年都不敢回去;只要一回去,家人就會伸手討錢,但是他身上哪有錢可以給?妻子現在在玉里種一些水稻、玉米販賣,僅能有些微薄收入。而女兒都外嫁了。


本文原分類:[調查報告][敬仁勞工中心礦工訪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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