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19
反對組合屋整併!
十一月 19, 2002 | 反對組合屋整併! 已關閉迴響。
在組合屋災民與「台灣居住權運動聯盟」的共同打拼下,暫時阻止了<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違法拆除組合屋政策,並且,推動了「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修法工作,致使政府的“消滅災民,粉飾太平”政策受到挫敗,所以,<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又聯合災區地方政府要使出另一項陰謀詭計-「整併」!
「整併」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地區整併」!也就是,把同一鄉鎮市內的所有組合屋住戶「整併」到一座組合屋內。以組合屋最多的埔里地區為例,埔里鎮公所宣稱在<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支持下,要將埔里地區的所有組合屋住戶集中遷移至埔里的「大愛一村」!
然而,根據<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所公佈報告來看,「大愛一村」興建總戶數不過317戶,目前空戶是100戶而已,但是,整個埔里鎮,在「大愛一村」之外的組合屋現住戶總戶數卻至少有400戶以上,若實施所謂的「整併」政策後,則前述400戶扣掉「大愛一村」可提供的空戶100戶,還有300戶以上的受災戶要何去何從?
「整併」的第二種方式是「原地整併」!其真實的目的就是製造組合屋住戶的困擾,嚴重破壞組合屋的居住品質,讓住戶“忍受不了”而自行遷出!
以埔里鎮長榮貨櫃屋為例,組合屋住戶在鎮公所的強迫下,不但要自行從這一戶搬遷到另一戶,而且,還要繳付以前住戶所積欠的水電費,多則近萬,少則數千,讓原本貧苦的住戶哭訴無門!更離譜的是,在住戶完成「整併」後,鎮公所故意要執行拆除空屋工程的包商任意破壞公共設施與組合屋圍牆,並留下一大堆垃圾,導致在拆除後的第三天,小偷就從被破壞的圍牆侵入偷竊住戶機車!
這些血淋淋的事實告訴我們,不管是「地區整併」還是「原地整併」政策,都是假借「整併」的名義作為掩飾,來完成驅趕受災戶、拆除組合屋的真實目的,我們千萬不要被騙,千萬不要上當!
從現行的「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來說,條文中清清楚楚地寫著,未經臨時住宅住戶大會決議同意之,不得強制施行拆除或遷移。所謂的「整併」就是遷移,所以,只要我們不同意,<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和鎮公所就無權實施「整併」政策!針對已完成二讀的「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修法決議來看,也規定不得對10月29日以前的現住戶強制施行遷移或拆除!
所以,於情、於理、於法,我們都必須堅決反對組合屋「整併」!
本文原分類:[人民論壇/評論][社運評論][台灣居住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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