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月
18
對咱斷水斷電,政府尚不罷手!
十一月 18, 2002 | 對咱斷水斷電,政府尚不罷手! 已關閉迴響。
在「台灣居住權運動聯盟」發動了10月9日前往總統府採取抗議行動之後,在野黨立委便在立法院推動「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的修法,為了保障咱不再被趕出組合屋,在10月29日,朝野政黨協商達成二讀共識和決議,將組合屋的居住期限延長為四年,並且規定居住資格是在10月29日前的組合屋“現住戶”,也就是說,只要10月29日之前還住在組合屋的人,政府就不能要求搬離,也不能採取斷水斷電的措施!
然而,如果「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完成三讀修法之後,阿扁政權就無法在下一屆總統大選之前,完成「消滅災民,粉飾太平」的政治陰謀,而<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也不能順利“落跑”,還必須負責安置所有組合屋的現住戶,所以,在<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的指示下,趁著「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修法尚未完成三讀通過與總統頒佈前,災區地方政府加快速度地驅趕組合屋住戶!
在十一月初,先對南投縣水里鄉「馨園三村」11戶受災戶採取斷水斷電措施,接著,又對台中縣大里市「展望村」的“胖媽媽”發出即將斷水斷電的公文!在「台灣居住權運動聯盟」得知後,趕緊聯絡在野黨立委,在立法院對<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施壓,要求他們復水復電和停止斷水斷電,但是,官員們卻只是敷衍、拖延,甚至,還到組合屋去催促被斷水斷電的受災戶早點搬走!
從上述政府殘暴對待組合屋災民的事件中,咱每個人都要覺悟:
不要再被官方「先安置後拆除」的表面說法所欺騙!
也不要錯誤地期待,單靠立委的支持和施壓,就能讓我們安穩地在組合屋住下去!
更不要以為,你是被政府認定為“受災戶”,斷水斷電就不干你的事!因為,在阿扁政權所企圖施行的「消滅災民,粉飾太平」政策下,所有組合屋住戶都終將面臨被驅趕被拆除的壓迫,所以,所有組合屋住戶都是命運共同體!
“住”,是人民的基本權利,而不是政府的施捨,但是,權利是要靠咱自己爭取,否則,政府就會加以剝奪!未來,我們除了要提高警覺,保持危機意識外,更重要的是,我們每一戶每一個人都要緊緊地團結在一起,不自私、不計較、不坐享其成,互助合作,在必要的時候,全家大小總動員,展現最強大的集體行動力量,以迫使政府不敢再斷水斷電,並且,要求政府興建公屋!
在「台灣居住權運動聯盟」的策劃下,立法院設定主決議要求政府不得再斷水斷電!
在10月29日,立法院針對「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修法達成朝野協商的共識與決議,規定組合屋居住期限從三年延長到四年,並且,為了保障目前所有組合屋住戶的居住權利,還明定組合屋的居住資格是10月29日前的現住戶。
豈料,阿扁執政當局眼看「消滅災民,粉飾太平」的組合屋拆除政策將因修法而受挫,便加速斷水斷電野蠻手段的施行,先於11月5日在南投縣水里鄉組合屋對11戶住戶斷水斷電,繼而又在11月8日,台中縣大里市公所對展望村組合屋的“胖媽媽”發出斷水斷電公文!台中縣豐原市公所更發文給受災戶,表示將於12月25日,全面拆除豐原地區唯一的組合屋「大愛五村」!
「台灣居住權運動聯盟」在獲得上述情報後,便聯繫在野黨立委於11月12日星期二早上八點半,召開記者會控訴<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繼續斷水斷電和拆除組合屋的壓霸作為,是違背台灣最高民意機關立法院修法的共識和決議,踐踏民主!
在11月12日下午,在「台灣居住權運動聯盟」的策動下,李永萍、高明見、馮定國、楊麗環、高金素梅、盧秀燕等關心災民權益之立委,於立法院議場外拉白布條抗議,以對阿扁政府施壓!11月13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九二一災後重建的預算時,為有效保障組合屋災民的居住權,在野黨立委們堅持設定主決議,以要求<九二一震災災建推動委員會>必須依照朝野協商的決議執行。主決議主要內容如下:
一、在《921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修法尚未完成三讀前,<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應依照10月29日朝野立委協商決議發函執行。
二、<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立即發文公告遏止對組合屋現住戶之斷水斷電行為。
三、<九二一震災災後重建推動委員會>立即對被斷水斷電之組合屋住戶復水復電。
本文原分類:[人民論壇/評論][社運評論][台灣居住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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