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郭瑤琪簽字承諾立刻停止違法拆除組合屋

十月 4, 2002 | 【新聞稿】郭瑤琪簽字承諾立刻停止違法拆除組合屋 已關閉迴響。

文/居住權聯盟

  今日晚間(10月1日)重建委員會郭瑤琪執行長率領大批重建負責官員前往台中大里市展望村組合屋拜訪災民,經過災民陳情反應災區現況後,郭執行長當場簽字承諾立刻停止拆除組合屋、低價租予弱勢戶及立刻著手處理等三項承諾。

  三年前的九二一大地震,全國有50644戶房子全倒,但在重建效率不彰,集合式大樓重建率為0.4%,農村聚落重建率為8.56%的情況下,全國仍有十萬災民未獲政府安置。當中約1/4最弱勢者,依舊困居在組合屋中。因此目前全國仍有5000多戶組合屋居民,主要是台中縣997戶以及南投縣3863戶。今年三月開始,政府為了宣告重建完成,而公然違反現行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以斷水斷電的方式強制拆除組合屋,導致數起災民仰農藥自盡慘劇。

  重建未成使得政府所宣稱的「先安置再拆除」成為空話,強制拆除組合屋更將迫使災民流離失所,引爆災區自殺潮及造成社會不安。經過多次災民勇敢出面向社會陳情後,獲得學者、社會團體出面支持及廣大社會的同情。

  今天郭瑤琪執行長願意承認政府無法提供安置的事實,承諾立刻停止拆除組合屋,可說是讓台灣的921重建在長期停滯之後,終於跨出了第一步。郭瑤琪執行長在全國媒體及組合屋居民之前當場簽字承諾了三點要求:

一、目前正在重建的住戶,可居住至重建住宅完成時搬遷,不以一年為限。

二、組合屋中之弱勢戶,可安置於集合住宅之剩餘戶,以政府所定租金標準承租。

三、大里市展望村主委高鼎盛(兩週內)會將災民重建進度時程造冊送交重建委員會。

  重建未成時得繼續居住組合屋,可說是政府及時懸崖勒馬,並且真正符合重委會所宣稱的「先安置再拆除」政策。以合理租金價位將興建中的集合式大樓承租給弱勢戶,而非一意要求災民繼續貸款購屋,也才符合當前失業率超過5%,災民無法負擔房屋貸款的社會現實。對於郭執行長的簽字承諾,居住權聯盟及廣大的社會支持團體表示支持,並要求郭執行長能信守承諾,並讓各縣市政府號令一致的遵守。

  停止拆除組合屋只是讓災民不至流離失所,但是要讓災民真正有個家,仍須政府完成重建,提供可長久安身立命的住所。90年度一千億的預算因為執行率極低,而備受抨擊。現在重建委員會預計再送第三期重建特別預算,而其經費估計近180億。政府總計投入2千餘億預算,民間善款達400多億,之前因人謀不臧,而導致重建未成。今天所剩約800多億的經費,居住權聯盟要求政府務必嚴加監督,徹底杜絕人謀不臧。所剩經費不再濫用挪用,絕對足夠讓每位災民有個安居的家。重委會郭執行長體認社會現實,而跨出了重建的第一步,居住權聯盟將會繼續監督重建委員會跨出重建的第二步-效法英、日、香港、新加坡等國,善加運用預算,落實興建公共住宅,讓災民早日安居,台灣早日完成重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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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原分類:[社運評論][台灣居住權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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