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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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兩性工作平等法
六月 8, 2002 | 淺談兩性工作平等法 已關閉迴響。
今年的國際婦女節,是別具意義且值得女性同胞喝采的日子,因為,促進兩性平等的「兩性工作平等法」將在三月八日這一天付諸施行。
依據「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規範,就業婦女可請生理假、流產假、哺乳假,並且,在禁止性別歧視、防治性騷擾、育嬰期間留職停薪、托兒設施和陪產假等各方面的應有權益,皆有明文予以保障,而這些重大的突破,必須歸功於台灣婦女運動團體與勞工運動組織長期奔波與不懈奮戰!但是,在樂觀興奮之餘,我們也要對就業婦女提出一些令人憂心的警告:
一、落實立法保障,唯有主動熟讀:睽諸過去勞工立法的歷史經驗,政府有關部門積極監督資方執行,是落實立法與保障勞工權益的關鍵前提,倘若徒有立法而未能執行,那麼「兩性工作平等法」對就業婦女而言,不過是“畫餅充飢”而已!然而,所以,我們絕不能期待政府的主動和善意,而要自己熟讀研究「兩性工作平等法」內容,以便在資方違法時,能據法與之力爭!
二、小心資方變相閃避法律:由於“資本全球化”造成台灣經濟不斷惡化,企業與財團關廠、遷廠、撤資與裁員等事件層出不窮,在此時施行「兩性工作平等法」將會增加資方的經營成本,從而,為了閃避「兩性工作平等法」的規範,資方可能採取的策略反而是減少對婦女的聘雇員額!
三、〝性別不平等〞不過是資方為削低勞工待遇理由之一:台灣的廠商、企業與財團,過去一直透過兩性不平等關係來削低勞工整體待遇,亦即,一方面,利用根深蒂箇的父權意識型態來使就業婦女順從“同工不同酬”制度,縮少成本支出,提高利潤。二方面,正由於就業婦女工資少於男性勞工,也就箝制男性勞工的工資無法增長。這好比政府故意引進大量廉價外勞,以協助資方削低本土勞工工資。不論是台灣還是其它國家,資方壓制勞工的手法,就是製造各種“差別待遇”,而兩性不平等,只不過是其中的一種而已!
為了不讓先進的「兩性工作平等法」流於“畫餅充饑”的結果,甚至,演變成婦女就業的障礙,除了政府要負起法令宣導與監督落實的職責外,公營事業、政府單位與學校更應起帶頭示範的作用。更重要的是,每一位男性勞工尤須深刻體認「兩性工作平等法」的精神,真心誠意地支持「兩性工作平等法」的施行,因為,男性勞工與女性勞工之間,並非相互競爭的關係,而是命運共同體!
以南投酒廠來說,我們勞工要面對將來保衛戰,唯一的籌碼,就是勞工自身的團結!而團結的基礎是民主與平等,假使女性勞工的地位、權益、待遇與福利不能與男性勞工處於民主與平等狀態,就會致使我們內部產生兩性勞工的分化與衝突,那麼,南投酒廠的保衛戰就不戰而敗了!所以,為了婦女,更為了自己,請大家共同將「兩性工作平等法」在南投酒廠內充分實現!
本文原分類:[南投酒廠產業工會會訊][南投酒廠產業工會會訊[2002年5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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