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制度影響勞工權益甚鉅質疑仲裁制度的進步性

四月 15, 2002 | 仲裁制度影響勞工權益甚鉅質疑仲裁制度的進步性 已關閉迴響。

文/勞動人權協會政策小組

  在官方勞委會的大力推動之下,掛著民間招牌的「中華民國勞資爭議仲裁協會」已於昨天開張正式成立,這是勞委會為配合目前勞資爭議處理法的修改所進行的配套措施,由於對勞工權益影響甚鉅,對此,勞動人權協會今(12)日發聲明新聞稿,指出這根本上是目前勞工的爭議權(罷工權)被限制未能伸張,而產生的結果,站在維護勞工基本權的立場來看,實在無法給予正面的肯定。此外,勞權會還呼籲工會團體要認真關注此次勞動三法的修改,把維護勞工基本權,反對勞動三法的改惡,納於今年五一國際勞動節的抗爭活動訴求。

  勞動人權協會政策小組指出:「仲裁」意味的是對罷工權的放棄,而罷工權卻是勞工爭取權益的最強有力的手段,因此,站在勞工的立場基本上不承認仲裁機制的強化具有任何進步性。當然,目前談論的「民間仲裁制度」是以勞資雙方同意仲裁為前題,因此,所謂的罷工權的放棄,也必然是在勞工的同意下形成的。因而,如此的「仲裁」似乎沒有太大的問題。而且,現實上,台灣幾乎所有的勞資爭議皆是個別勞工與資方的爭議,個別的勞工自然無法行使集體的爭議權–罷工,放棄罷工是必然的。但我們不禁要問,難道不是政府與資方壓制了勞工的團結權,使勞方變得孤立無援,根本性地限制了集體爭議權的行使嗎?

  勞權會表示:政府與資方先壓制勞工的團結、剝奪勞工的爭議權,讓勞工無法行使最有力的武器,然後再以加強「仲裁機制」的方法,企圖安撫勞工的最低層次的需求。因此,站在維護勞工基本權的立場來看,實在無法給予正面的肯定。

  最後,勞權會呼籲各工會團體要認真關注此次勞動三法的修改,把維護勞工基本權,反對勞動三法的改惡,納於今年五一國際勞動節的抗爭活動的訴求中。勞動人權協會(2002.4.12)

連絡人:唐曙 勞動人權協會政策小組召集人(0932036294)


本文原分類:[新聞稿][社運評論][台灣工運][勞動政策][勞動法令][勞動人權協會][勞工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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