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港澳台生報考大陸高校研究所報名須知
● 下載文件: 香港考區報名表 (需全部列印後,親筆填寫)
- 機密推薦書 (共2頁) (請自行列印兩份)
- 報名登記卡 (共1頁)
- 申請表 (共7頁)
● 報名日期:2010年11月20日至12月19日
【週末不上班,僅12/18(六)、12/19(日)依上班時間開放報名】
(持外國學歷證件者報名日期為12/20(一)~12/21(二),請先電洽報名時段)
● 報名地點:
夏潮聯合會:台北市大安區敦化南路二段170號6樓。
網站:http://www.xiachao.org.tw/
電話:(02)2735-9558;傳真:(02)2735-9035
(位於"敦化南路"與"和平東路"交叉口,捷運"六張犁站"下步行約五分鐘)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香港北角英皇道83號聯合出版大廈14樓1404-05室。
網站:http://www.bhkaec.org.hk/;電話:+852-28936355
● 報名時間:週一至五,上午9點到中午12點;下午1點30分到6點。
● 考試日期:2011年4月09日(六)、4月10日(日)。考試地點為「香港」。
● 申請手續: 申請人須於報名期間親自辦理報名手續。
報考點不接受仲介代理報名
一、繳交:
1. 已填妥之「申請表」及「報名登記卡」。(需親筆填寫,不可用電腦打字)
2. 兩張2吋×1.5吋正面照片 (半身免冠近照,請在照片背面寫上姓名)。
3. 兩名副教授或以上職稱之學者分別填寫的「推薦書」(機密推薦書),
(以平信彌封,並請教授於彌封處簽名)
4. 下列文件之「影印本」各兩份,並請帶同「正本」以備核對。
A.香港、澳門或台灣的身份證。
B.台灣考生需繳交有效期限(2011年4月前有效)之台胞證。
C.中文版的學士、碩士學位證書或同等學歷之文憑
(應屆畢業生報名時繳交「在學證明」,學位證書在錄取前補交;持同等學歷報名者請先與欲報院校確認資格是否符合)。
D.中文版的大學或碩士學位成績單。
5. 通訊地址在香港以外者,報名費及郵電費一律繳交「港幣六百元匯票」。匯票抬頭:
「京港學術交流中心 或
BEIJING-HONG KONG ACADEMIC EXCHANGE CENTRE」匯票抬頭中、英文擇一即可。
(報名費不收現金,匯票一經繳交,恕不退還)
(請注意!銀行週末一般並未營業,郵局沒有賣匯票,請週一至五到外匯指定銀行購買)
6. 若非本人報名,請另繳交委託書 範本下載。需註明報名者姓名、聯繫方式、身分證字號、未能親自報名事由,及受委託者之姓名、身分證字號 (請受委託人攜帶證件以備核驗)。
7. 報名時不需繳體檢表,於入學時繳交即可。專業資格、學術論文、著作或發明、專利及科研成果等資料 (請直接交予報名學校,如沒有此類資料,可免交)
二、填表必須按「各校最新簡章」規定,並依「學校專業目錄」註明擬選讀之院校、專業及研究方向。申請人只能填報一所院校的一個專業。
三、申請人可以在台灣、香港、澳門、廣州或北京任選一地報名,並在報名點安排的考試地點參加初試。 (在夏潮聯合會報名者於「香港考區」考試)
四、持國外學歷報考大陸高校研究所考生請注意!
經本會與相關報考單位協調,為簡化外國學歷考生報名程序,學歷證件審核辦法更新如下:
凡持國外學歷報考者,可由以下方式任選其一進行證件審核,預約報名請先來電洽詢。
1. 檢具大陸教育部學歷採認證明文件。
2. 依據台灣教育部「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所列舉之院校參考名冊,持學歷證件報名。(註)
註: 1.修業方式為函授、未經台灣教育部認可的在台分校或以國外學校名義委託機構在國內招生授課、畢業學校未在台灣教育部列舉之參考名冊內之報考者,除非檢具大陸教育部學歷採認證件之外,概不予受理。 2.以第二種方式進行證件審核者,若本會對其學歷採認存有爭議,考生需補繳「入出國主管機關核發之入出國紀錄」。(依「大學辦理國外學歷採認辦法」第三款辦理) 3.美國大專院校之參考名冊,請參考「駐美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文化組」留學指南中,所列之「美國大專院校認可名錄」。
● 入學考試:分初試、複試兩個階段
- 初試定於2011年4月09日(六)、4月10日(日)在香港理工大學舉行。
- 報考碩士生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兩門業務課 (報考MBA者須應試外國語及綜合能力考試);報考博士生的須應試一門外國語及報考專業指定的至少兩門業務課,均為筆試。初試每科考試時間均為三小時 (個別科目如多於3小時,另日進行)。
- 碩士研究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兩門專業課滿分各為150分;MBA考生初試外國語滿分為100分,綜合能力考試滿分為200分;博士研究生初試科目滿分各為100分。
- 初試合格者,複試與否及複試內容、方式、地點由招生院校確定;複試日期為2011年6月中之前。
● 考生錄取及入學條件
- 招生學校根據考生的報名資料、考試成績、導師意見綜合評核後,確定錄取名單。錄取通知書於6月中旬由錄取學校函寄考生本人。獲獎學金的通知書也由錄取學校寄發考生本人。
- 新生2011年9月中旬前入學,具體時間由錄取學校在 「入學通知書」中註明。新生報到時,由學校進行體格複查,不符合入學條件者,學校有權取消入學資格。
- 新生應按時到學校報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報到者,須以書面向學校請假。無故逾期兩周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 學生入學後應遵守校規,努力學習。凡因學習、身體或其他原因,院校認為不宜繼續培養者,按該院校有關的學籍管理規定處理。
● 學習年限
根據就讀專業的不同,全日制碩士生的學習年限為二年至三年;全日制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三年。自費兼讀碩士生或博士生的學習年限不超過五年。
● 學位授予
課程學習合格、學位論文答辯獲通過,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規定者,可獲相應的學位證書。
● 2011年學校專業目錄(簡章)名單:(陸續公告...)
◎ 報考以下藝術類院校及其它藝術類招生單位,請親至該院校報名(或函報)及考試:
北京電影學院 中央音樂學院 上海音樂學院 上海戲劇學院
中央美術學院
● 其他考區報名地點:
(報名表格式不同,夏潮僅受理香港考區,欲至其他考區請與該報名點聯繫。)
澳門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 | 澳門巴掌圍斜巷19號南粵商業中心8樓 |
853-3969368 |
廣東省教育考試院 |
廣東省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 |
86-20-38627813 |
北京理工大學 (研究生院) |
北京市海淀區中關村南大街5號 |
86-10-68945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