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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芳明歷史三階段論和台灣新文學史論可以休矣!(完) 

  ■關於語言問題

 陳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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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陳芳明和他那一派人總是喜歡強調殖民地台灣的文學,自始就白話文、日文和閩南語並用,藉以強調台灣殖民地化以後在語言與文化上與中國殊途,台灣自主性形成。但歷史事實不支持他們的說法。
  一九二0年,台人反日敵蒙雜誌《台灣青年》在東京約台灣留日學生中發行,語言是漢語白話和日語幾乎各半。花日本統治二十五年之後,一整代(雖然人數在人口中占很小比率)能讀寫日文的新知識分子出台的條件下,在宗主國的東京發刊的雜誌,一開始漢語白話就佔□半篇幅,是有堅持民族種性的重大意義的。一九二二年改刊《台灣》,語言篇幅也日中各半。但到了一九二三年改刊《台灣民報》,自其一期至七期全部使用漢語白話,原因在「專用平易漢文,滿戴民眾的知識,宗旨不外散發我島文化,振起同胞民氣」。台灣陷日二十八年的當時,志士仁人為了「散發我島文化」、「振起同胞民氣」,竟全面使用漢語白話,「漢文」使用是隨殖民支配時間而擴大,不是縮小。第八期以後,為了照顧在東京較年輕的讀者,把被迫休刊的《台灣》中日語部分併入民報,至一九二七年《台灣民報》遷台,仍維持中日語各半、漢語稍多的比率。一九三二年,日刊《台灣新民報》在台發刊,改以中文為主體(三分之二篇幅)日文為副(占三分一篇幅)的語言比率,迨一九三七年日本發動侵華戰爭,才被強迫全版改為日語,中文全面在出版物上被禁絕。自一九二0年到一九三七年長達十七年間,即日本據台四十二年間,中文在殖民地台灣表現為印刷品上的文章(包括文學創作與評論)書寫語。今日翻閱舊帙,中文語言之流暢通達,令人印象極深。民族語文丫國家語文的成立,一個重要條件,是能普遍使用於印刷傳播物而受到廣泛接受,其次是能產生文學(和論說)作品。台獨學者好以日據下日語使用來「稀釋」殖民地台灣文化的中國抵抗性,是行不通的。
  至於賴和在作品中使用台灣土白和少數一些有漢字表現的日語,考慮到賴和完全有能力寫完整優美的白話文,他的採用台灣土白和漢字日語,應該理解為他實踐「大眾文學」路線的語言方針而不是另立「台灣主體」。賴和在(一個同志的批信)後停止了用台灣土白寫作,也很能說明事情。把台灣土白,中文白話、日本語分立並論,甚至還把台灣土白再分漳泉和四九年後來台的「外省」語紛立並陳,罔顧語言學知識(閩南語的漳、泉、廈語以及客語中的海豐陸豐,「外省人」語中廣泛的北方官話系、吳語系、閩語系、西南官話系等廣泛的語言,全是中國的方言,文字、文法相同,辭語也大率相同,只有語音因歷史變遷,有些部分甚至不能相通)。
  對於國民黨的強權性語言政策,陳芳明抓不到問題的核心,卻吹吹不休。我們指出語言的強制本身不能據以區分異族殖民主義的語言,統治和民族國家建設國家語的強制的區別。十八世紀的法國對使用「不純正法語者」科以反革命極刑之罪。另一方面,也不是所有殖民者都一定強要被殖民者拋棄母語、強學殖民者的語言。在殖民主義早期階段(十八世紀),英國東印度公司統治者在殖民地印度的文明教化上幾乎沒有採取任何措施。英國統治印度的前半個世紀,沒有花印度設立任何一所英語學校。最早的印度買辦階級,是從傳教士那兒學到了破碎的英語。荷蘭人也對在東南亞各殖民地教荷語毫無興趣。在一個時期,殖民者不把自己的語文教給被殖民者,避免殖民地人通過英語、葡語、荷語接觸現代知識,引發殖民地人的反叛。殖民地與非殖民地的判準,基本上在強大民族對弱小民族的帝國主義經濟社會支配構造。至於殖民地文化、語言、政治的迫害,是這個支配構造派生的結果。
  關於國民黨推行國語時為眼前一般論所詬病的強橫,曾健民先生在他的最近的研究中有重要的發現,足以推翻不憑材料憑空臆想的論說。當年「國語推行委員會」指導者何容先生和當時省府機關報《新生報》主張國語的推行與(台灣)方言的保存應並行不悖,並主張台灣話是申國方言之一種,保存了更多古漢語的要素,不可加以訕笑秈歧視。學會國語是應該的,但不特別光榮,而沒學會國語,也並不可恥。重要的是要把台語從日語支配中解放出來,「恢復其作為中國方言的地位」。光復後國民黨的國府官僚認為,推行國語不應禁台語而應禁日語。因為鼓勵台語即所以推行國語。這樣的眼界和襟懷,自然為陳芳明們所不能理解了
  ■關於一些雞毛和蒜皮
  陳芳明在面對他的所謂台灣「社會性質」和台灣新文學史的「建構」、「書寫」的本論上受到難以招架的批判之餘,喜歡轉移目標,節外生枝,扯上一些雞毛蒜皮,糾纏一番。
  先說出版周明(古端雲)先生的《台中的風雷》(原名《在追隨謝雪紅的日子裡》)的經過。周明先生將書稿首先在我的朋友葉芸芸女士在美國出版的《台灣與世界》月刊上連載。連載後周先生表示希望能夠在台成書出版,葉女士來信問我的人間出版社有無出版機會,並將周先生已連載書稿寄給我看。當時我與周先生尚未認識,在葉女士受周先生之託代理洽商出版事宜情況下,葉女士全權代表了周先生商定由我在台出版。不料周先生又在上海與陳芳明洽商同書的版權,事先事後皆末與葉女士連繫,葉女士對於這突然的變化也感到驚訝。本來出版協約既末簽定,作者自然可以改變出版社的選擇。無如當時我對於四0年代末奔赴大陸的台籍前輩中部份人士間複雜的政治和歷史糾葛毫無所知,更不知現實上存在著擁謝(雪紅)與反謝的矛盾,連帶地對極「左」時代的中共也有一些切身的怨恚。同先生固然可以給任何別人出版,但我當時天頁地擔心周先生在大陸不知道陳芳明人盡皆知的政治色彩,一旦出書,會使不知情的周先生在大陸為難,因此才請在上海的朋友轉告情況,不料引起周先生的誤會,以為我挾人事強迫他答應出版,此其間周先生寫了幾封信給陳芳明,把由此事引起他對中共的不滿也和盤託出。及至陳芳明在(冷戰體制下的告密文化笞出版商陳映真)發表,我才對這幾件事實感到震驚:一是周叫對陳芳明的深深的信賴,到可以將身在人陸的自己內心政治上的傾向幾無遮掩地透露的地步。二是這樣深受信賴的陳芳明居然為了打擊陳映真而不惜將周先生寫給他的私密信件在台灣公開披露,完全不必考慮到周先生的處境。手段狠毒,今人瞠目。至於周先生寫給陳芳明的書信內容,陳芳明在上揭文章中有不少引述,可以覆按。對這件事,後來周先生在來信中表示了遺憾,並和我簽定了出版協約,我兩次到上海的醫院去看望過療養中的周先生,親致微薄的版稅,相談甚歡。現在周明先生應該在台灣,其中種種,同先生最為清楚。但陳芳明決然不顧周先生的處境秈周先生對陳芳明最深的信託和友誼,公開周先生不方便公開的私人信函,這是不是才是一種公開的告密呢?
  關於余光中問題,本來就與陳芳明沒有百接關係。我長期隱而不發,主要是要恪遵今已物故的鄭學稼先生和一些長輩的好意勸戒。事隔多年,陳芳明把我對台灣現代主義的批評說成我與現代派一些個人私下的恩怨,說成當年現丫栩底給鄉士文學派扣帽子,是因為我先愛說人家足「買辦知識分子」(事實上我從沒有這樣做過),刻意把鄉土文學論戰中,現代派裡一部份人依恃法西斯權力,對鄉土派施加反共法西斯的、必欲致人死命的打擊之在道德上和政治上的卑劣行徑,加以稀釋淡化。我長久以來知道當時深得余光中信賴的陳芳明握有余光中向他透露的最邪惡的毒計的私信,而煉芳明至今猶一副事不干己、若無其事的表情,而且一度為了在台獨派中洗清他和余光中的關係,陳芳明重施故技,把余光中的私信悍然公諸於世。余光中給陳芳明的那一封「長信」秈「附寄」給他的「幾份」深文周內的「影印文件」聯繫起來的政治和道德意義,決定了收件人陳芳明與這件黑暗的陰謀的關係和責任。收到過余光中這駭人聽聞的密告信的陳芳明,至今還在說審美與政治應該分開。余光中的文學評價和「文學造詣」可以見人見智。但歷史終將告發的是余光中的人格與人品,和為罪行刻意緩頰掩飾的共犯者。
  陳芳明說我在台灣「享患了台灣自由主義傳統的好處」,「享有島嶼內部的言論自由」卻利用這自由去「肯定中國毛氏的新民主主義」云云。這讓人想起戒嚴時代王昇將軍一類人對當時台灣自由主義者、黨外運動家之對時政批評所做忿怒的斥責與威嚇,不值一駁。但有兩點要說一說:其一、台灣的民主運動史不能只寫五0年代末以後從「自由中國」運動以迄黨外運動的過程。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九年台灣學生、作家、知識分子、工晨和大陸上反對國民黨統治下的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的、民族民主鬥爭互相連繫的民主運動,也應包括進去。在四0年代台灣的民主主義鬥爭,表現為一九三七年元月台灣學生響應沈崇事件的反美運動,表現為二二八爭取和平建國、民主自治的鬥爭,表現為事變後蓬勃發展的地下黨的鬥箏,表現為一九四九年鎮壓台大和師院進步學生與進步作家(楊逵)和編輯人(歌蕾)的「四人事件」。台灣的民主主義鬥爭,絕不是陳芳明台獨一派可以一手遮天,獨家包辦的。
  一九六八年我的投獄、一九七九年十月我遭情治機關留置三十六小時,雖然在台灣新民主主義運動史上算是芝麻小事,但許我謙卑地說,對於反對台灣反法西斯的民主主義鬥爭,我是有棉薄貢獻的,至少比起機會主義地「流亡」在沒有警備總部的海外的「在地左派」和「革命家」們,貞獻應該大一些吧。有一點貞獻,我就有權利發言。雖然我們追求的民主自由並不止於資產階級票選制的民主自由,而是廣泛生產者討論和決定共同命運的那種民主與自由。
  我一貫主張民族的分裂使民族殘缺化和畸形化。反對外國干涉,促進民族的統一和富強,是台灣左派為之鬥爭的歷史旗幟;增進民族團結,共同建設新的中國,是四 0年代楊逵先生以來台灣前進的知識分子的重責大任。對這主張,我至今沒有動搖過,沒有掩飾過。
  至於我的「中華民族主義」立場,我自少及今,立場一貫,不曾動搖。有些人,到了三十多歲的一九七八年還在說:「第一,《龍族》同人能肯定地把握住此時此地的中國風格;第二,誠誠懇懇地運用中國文字表達自己的思想……」,還熱情洋溢地吶喊過:「龍,意味著一個深遠的傳說,一個永恆的生命,一個崇敬的形象。想起龍,總想起這個民族,想起中國的光榮和屈辱。如果以它做為我們的名字,不也象徵著我們任重道遠的使命嗎?」今日,當陳芳明回看在他而立之年的「中華沙文主義」的「病態民族主義」之「虛偽」、「落空」的話語,不知如何自處?在台灣新文學史上,有一條任何意識形態所不能抹殺的傳統,即偉大的中華民族主義傳統,表現為日據台灣新文學大部份堅持漢語白話作品和一部份似日語寫成的文學作品中光輝磅礡的反帝中華民族主義,表現為賴和、楊逵孜孜不倦,堅毅不拔的反日愛國主義鬥爭,表現為簡國貿、朱點人、呂赫若、藍明谷、徐淵琛的地下鬥爭和英雄的犧牲,表現為楊逵在戰後奮不顧身的合法鬥爭和長期投獄,表現為以中華民族認同批判外來現代主義文學要求建立民族和大眾文學的鄉土文學論爭。我自覺地以忝為台灣文學這愛國主義、民族民主鬥爭的偉大傳統中微小的一員,感到自豪。以戒嚴時代的、腐朽反動的辭語拉我通北京、通共產黨的帽子,隨著大陸崛起的不可遏止的形勢,隨著大陸發展的實相漸為反動派所不能遮天,陳芳明的反共煽動終竟是徒勞的。
  一九八九年六月四日,北京發生了含親者深痛、仇者大快的「天安門事件」。全世界資產階級反動派自然要牢牢地抓住這絕好的機會,進駐北京,把事件細節二十四小時向全世界播送,製造全球性反共反華輿論,把事件定名為「天安門屠殺」,事後並對中共施加包括經濟制裁在內的國際性敵對措施。陳芳明秈一些反共反華派從而對於我在九0年春率「中國統一聯盟」訪問北京之事和天安門不幸事件聯繫在一起,說我「如此仇視(台灣)民主運動,如此憎惡台灣人民,為了中國民族主義,他完全站在北京統治者的立場」。
  但陳芳明們的反共攀誣是禁不起檢驗的。從天安門事件開始階段的一九八九年五月四日,一直到今人沉痛約六月四日,我所主編的(人間)雜誌就派了三、四個記者在北京現場進行深入的採訪。可以驕傲地說,我們是唯一的媒體,不受任何反共國際大媒體的壟斷,自己深入北京現場秈民眾中,透過自己的視景窗拍攝大量的現場照片,訪問過無數現場中的大陸人民,以自已的視角寫深度的報導,在事件的第二個月即八九年七月號上以特集方式發表。組織起來的文章有劉瀨的(黨中央為什麼怕群眾?),報導了八九年五月二十日人民向大陸官倒系統宣戰的「北京人民公社」的鬥爭與失敗:有洪湖寫的(矛盾與矛盾的對話)深入報導了在北京天安門事件和台北中正紀念堂的學生運動背後存在的矛盾的本質;還有我寫的評論(等待總結的血瀆寫給天安門事件中已死和倖活的學生們)嚴肅要求中共當局對「六四天安門事件」做出實事求是、公正客觀的調查,擺出具體事實,說出公平的道理,並正確處理之)。另外,同年人間九月號,也刊載了歷史學者戴國煇先生的關於六四事件極具社會科學深度的評論(嚴殺盡兮棄原野),引起有識者廣泛的好評。總字數三萬多字,現場拍攝選用照片近三十幀的獨立採訪,是當時一切中文媒體所不多見的歷史文獻,讀者自可覆按。陳芳明們的反共反華的法西斯帽子,我戴不上。我認為,天安門事件,不論如何,中國共產黨要負最後責任。但責任要實事求是地從事件調查中去評估,從而做其體處理。
陳芳明用台獨民粹主義編派我「不愛台灣」。光是《人間》四卷四十七期全港所表現我對台灣生活人民最真切的顧念,豈陳芳明們空口的「台灣人」所能望我項背。正是八九年九月號這一期,《人間》以「各自唱各自的悲歌」為特集的題目,一共組織了七篇圖文並盛的特寫,報導了大陸天安門事件、台灣五月學運和遠東化纖工人大罷工事件。我們與陳芳明不同,關懷人民的民主主義運動,是不分大陸和台灣的。
  一九九六年,我和台灣另一位著有學望的胡佛教授獲頒中國社會科學院榮譽高級研究員的稱號。對此,我深感名實不配,但也因中國社科院所團結的海內外上千位傑出的社會科學家,分享了光榮。陳芳明既然那樣憎惡和鄙視中國和中國人民,似乎就大可不必為我倖得的光榮嫉恨交加,頗失體統了。
  關於當年一個美國記者在《亞洲周于叮上的歪曲報導,我不屑一辯。我一生不渝的政治選擇和實踐,皆足以充份說明訪問記錄的謊言。陳芳明說「刑餘之人」的「刑」指的足宮刑。《宋書八顏延之傳》,載顏延之斥賈權僧慧琳曰,「.…‥此三台之坐,豈可使刑餘居之!」。原來古時犯法受刑之人,常有髭髮黥面的懲處。僧人無髮,所以顏延之以「刑餘」刺慧琳。「刑餘」泛指受過法律制裁而受不同刑罰之人,這自然是陳芳明這種把中國歷史和學問當作外國史,當做東洋史和「漢學」,自外於中國的半調子「漢學家」所不懂得的。
  六、結論
  經過幾次有關台灣社會性質和台灣新文學問題的辯難,可以有幾點結論:
  第一、陳芳明有關日據以降「殖民地」社會。->「再殖民」社會->「後殖民」社會「三大社會性質」推移的「理論」,既完全不合乎陳芳明不懂而又硬裝懂得的,馬克思主義歷史唯物主義有關社會生產方式性質(=社會性質)理論和原則,也禁不起一般理論對知識、方法論、邏輯等要素的即便是最鬆懈的考驗。因此,不能不說,陳芳明「歷史三大階段」論,所謂「後殖民史觀」不論從馬克思主義的生產方式論、或其他一般理論的基本要求看,都是破產的理論和史觀。
  二、因此以破產的、知識上站不住腳的「三階段」去「建構」和「書寫」的、他的「台灣新文學史」之破滅,也是必然之事。
  三、格於戰後台灣的思想歷史的極限,這次的論爭,從台灣馬克思主義思想發展歷裎上看,大都只圍繞在馬克思主義最基本的政治經濟學概念上打轉,許多問題都是三、四十年代一個用功的中學生可以解決的問題,層次不高。這當然足與爭議的一方陳芳明在馬克思主義和一般歷史社會科學知識理論水平之低下密切相連繫的。
  四、因此爭論中由我們提出的比較重要的理論課題,尤其是台灣資本主義性質問題、日據以來台灣各階段生產方式的推移問題,以及與之相應的台灣新文學思潮、創作力法和文學作品的關係等亟須深入、反覆討論的問題,沒能產生定縱深的展開。這自然也和陳芳明的水平之低下有密切關係,只能期待後之悛秀起來接續這些台灣左派當面核心問題的討論。
  五、遺憾的是,這次爭議中還是時代錯誤地出現了企圖以反共反華的恫嚇、例如類似說我親共通共的手段,與戒嚴時代的幾次爭論中國民黨文特的伎倆如出一轍,使爭論留下汙點。台獨式反華反共的民粹主義咒語,秈戒嚴時代反共防諜的羅織,無論如何,是無法以之替代真理的。
  六、因此,從陳芳明對於我們的批判所做的全部回應,已經明白宜告了他的「歷史三階段論」的破產。漏了不必使陳芳明硬撐的「歹戲」連連「拖棚」,浪費《聯合文學》珍貴的篇幅和我們的筆墨,今後陳芳明如果沒有提出相關的重要理論課題,如果還是喋喋不休地以無知夾纏不已,我們就把論爭的是非留給今世和後之歷史去公斷,不再回應了。當然,如果今後將陸續公刊的陳芳明的「台灣新文學史」中出現重大謬誤,不得已之下,還要討教商榷一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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