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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台灣」應從「認識日本」開始 

 許介鱗(台灣日本綜合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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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評論》185期 2006年5月號

  英哲培根(Francis Bacon)說:「歷史令人聰明」(Histories make men wise),但是歪曲而竄改的歷史又怎麼能令人聰明呢?

  台灣光復時,中壢客家庄流傳這樣的客語韻調:「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個個百姓生活真可憐‧‧」。在日本投降之前,生產米糖的寶島台灣,食用米糖得靠配給,布匹停頓進口,個個百姓民不聊生,就是「改姓名」為日本名的,也僅是多一點點配給,配給又時常間斷,除了去當日本兵有得吃穿以外,幾乎沒有多少家庭吃得飽穿得暖的。然而,現在還有一些「老台灣人」對日本歌功頌德,甚至跟日本右翼唱和,稱讚日本殖民地統治者兒玉源太郎、後藤新平的政績。然而,日本在台灣的殖民統治,真可稱為「德政」嗎?

‧假戒毒之名,行斂財之實

  以日本殖民政府的對台鴉片政策為例,這是假戒毒之名,行斂財之實。當時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在1894~95年甲午戰時服務於臨時陸軍檢疫部,得部長兒玉源太郎的知遇,戰後就任內務省衛生局長,後藤即提出鴉片問題解決方案,主張台灣總督府享有販售鴉片的獨佔權。1898年1月兒玉就任台灣總督,即指派後藤為民政長官掌管鴉片專賣之事。因此,殖民政府在台販賣鴉片的收入,在1897年佔在台總收入的30.9%,1898年佔46.3%,1899年佔41.8%,1900年佔32.4%。當時殖民政府的說詞是「要戒鴉片」,然而領取特許執照吸食鴉片的人數反而增加,1897年領有執照的鴉片吸食者50,597人、1898年增加為95,449人、1899年更增加為130,962人、1900年達到169,064人。

  另外,從殖民政府的鴉片銷售量與收益多寡,也可以證明日本殖民政府乃假戒毒之名行斂財之實。鴉片銷售量在1897年為87,345錢,收益1,631,887圓;1898年為166,316錢,收益3,720,733圓;1899年為204,504錢,收益4,662,604圓;1900年為197,465錢,收益4,617,626圓。當時鴉片的銷售量減少,而政府的收益持續增加,是殖民政府斂財的證據。就是吸鴉片的人口,年年因死亡而減少,政府的獲利卻有增無減。販賣鴉片的利潤,並沒有像後藤所言,用在健康福利事業上,建設醫院也沒有給吸毒者應有的治療。販賣鴉片的收入,用最多的是警察費來鎮壓台灣人民的反抗。

   日本殖民政府專賣局歷年的販賣鴉片煙膏收入可觀,在辛亥年1911年增為5,231,856圓,第一次世界大戰中的1916年更增為6,123,614圓,戰後的1920年達高峰6,956,790圓,盧溝橋事變的1937年1,802,848圓,爆發太平洋戰爭的1941年1,614,568圓,就是日本投降的1945年也還有509,256圓的販賣鴉片煙膏收入。以毒梟的販毒途徑來說,台灣總督府專賣局是合法的大盤商,交付給地方廳是中盤商,地方廳銷售給販賣人是零售商,再由這些領有特許「執照」的販賣人賣給吸食鴉片煙膏的人。日本統治台灣五十年,吸食鴉片而死亡者眾多,但台灣總督府販賣鴉片煙膏的「販毒利潤」從未間斷過。

‧請君入甕,格殺勿論

  在兒玉總督與後藤民政長官的殖民統治時代,有所謂「歸順式場慘案」,「即對於雖表示投降各領袖,表面上善用甘言,許他歸順,內心則企圖徹底剿滅,所以訂定是年(1902)年5月25日,約張大猷以下243人抗日分子,分別6處,聲言舉行歸順式。即;一、斗六式場60人,二、林杞埔式場62人,三、嵌頭厝式場38人,四、西螺式場30人,五、他里霧式場14人,六、林內式場38人」,然後用機關槍,於6個地方同時全部殺戮。這種誘降,欺騙殺戮的事跡,日人製造口實,僅說明為:「5月25日,在歸順式場妄動,所以一齊殺戮。但從這短短的一句,亦可以反證日方的殺戮記錄。

  又如1915年余清芳抗日運動的時候,日軍警以誘殺詭計,將瞧吧哞附近的後厝,竹圍、番仔厝、新化、內庄、左鎮、茶寮等二十多村落居民3千2百餘人,不分老幼,依次殺戮。日人對於這種慘絕人寰的大凶殺,極盡隱密的能事,例如秋澤烏川著『台灣匪誌』,除了喋喋不休的敘述「匪徒的暴動」和「聖恩的洪大無邊」以外,就沒有把前述的騙殺事實提起,但是從其文中,亦可以窺視騙殺的蛛絲馬跡。例如書中說:「如此,殘匪的誘出終了以後,總督府認為他們之中罪狀最重,不能溯及大正4年11月的大赦恩典者,縱使是投降,如全免刑責則有枉國法,有傷國家威信,所以對他們必要嚴肅的處刑。」,抗日領袖江定等,就是這樣被誘降,然後處死的。

‧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隔離政策

  自從1912年中國革命同盟會的羅福星在台抗日革命,和1915年余清芳的抗日革命運動以後,日本的台灣統治,除了施行匪徒刑罰令、治安警察法、治安維持法等鎮壓以外,還堅決的採用台灣與中國大陸的隔離政策。例如1904年9月24日制定「支那勞動者取締規則」,取締來台的大陸工人;1917年台灣總督派遣警察特務4人到廈門各地,收集住在當地台灣人的情報資料;1921年3月30日制定「有關南部支那領事官之裁判法律」,以取締住在中國南部的台灣人;1923年1月30日制定「有關加入外國之政治結社之件」,禁止台灣人加入中國國民黨以及其他政黨;1938年9月16日制定「滿洲國及中華民國渡航證明規則」,限制台灣人到中國東北以及大陸各地參加抗日運動。

‧援助中國革命背後的陰謀

  殖民統治者兒玉總督與後藤民政長官,也曾有援助中國辛亥革命之事。不過這完全是為日本侵略中國的利益出發,利用1900年義和團事變之際,日本策畫派兵進攻台灣對岸的福建為其勢力範圍,敦促革命黨起事,然而陰謀未能得逞,就背叛中國革命。

  孫文為了革命打倒滿清政府,依1900年7月17日在香港的軍事會議的決定計畫攻取廣州,與日本浪人共赴台北向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請教,日方即指導革命軍應趁義和團事變在廣東省惠州起兵,兒玉並約定會派遣日本陸軍將官以及運送槍彈補給來援助中國革命。

  其實,日方趁義和團事變中國危難的時機,另圖陰謀。依8月10日日本內閣會議的決定,海軍大臣山本權兵衛在8月14日向兩艘軍艦的艦長電訓:「必要時在廈門,為保護居留的帝國臣民,不可逸時機,將若干兵員登陸」。8月22日參謀總長大山巖獲得裁可,訓令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有趁機佔領廈門的必要。8月23日,陸軍大臣桂太郎再以奉敕命令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準備派遣駐台士兵到廈門。

‧日本的廈門佔領計畫

  如此,日方的廈門佔領計畫,即由台灣總督兒玉源太郎和當日派遣到廈門的民政長官後藤新平綿密地策畫。8月24日,後藤新平命在廈門東本願寺布教所的日本僧侶放火,而偽稱這是清國人暴徒所為,這時停泊在該地的日本軍艦和泉號上的海軍陸戰隊先行登陸。然而廈門的英國領事,知悉事件的背後有日方重大的軍事謀略,於是聯合英、美、法三國領事,向日本政府嚴重抗議。當時英美各派一軍艦至廈門示威。因為日本向廈門動兵,違反了英美列強把義和團戰爭限定在華北的戰略。8月27日,從台灣派遣的混成部隊,乘船開往廈門,企圖從台灣出兵佔領廈門。8月28日,伊藤博文憂慮英美列強出面干涉的事態發展,即推動海相山本權兵衛和外相青木周藏,決定中止日方的出兵計畫。8月29日,英國代理公使向青木外相質詢日軍登陸的理由,日本政府即命令中止派兵。從台灣派去的軍隊就在廈門港外折回,海軍陸戰隊也在9月7日撤出。日本佔領廈門的軍事謀略,因此挫折而未能得逞。

  另一方面,孫文不覺日方有佔領廈門的陰謀與挫折,依先前跟兒玉、後藤之約,命鄭士良在惠州起義。鄭士良指揮在廣東惠州的三洲田山塞潛伏的80名革命軍,於10月8日起兵。革命軍在序幕戰大破清軍,兵士也增加到二萬人,起先佔了優勢。然而,孫文在東京籌措的武器竟是廢槍,以為可以得到兒玉總督、後藤民政長官的援助,全部落空。革命軍不久即陷入清軍重圍,史堅如等革命烈士飲恨殉難。

  兒玉與後藤不履行約定援助中國革命,乃因日方企圖佔領廈門的謀略受挫,哪裡還有什麼援助中國革命的「道義」呢?因此,廈門事件過後,台灣總督府即放棄行使武力佔領廈門的計畫,改變以經濟侵略的型態,組織「三五公司」對福建省經濟進出了。

‧義和團事變日本又分得賠款

  在義和團事變時,日本加入歐美列強的八國聯軍進攻中國,日本派兵最多,但所得到的賠款名列後面。當時估計中國的人口4億5千萬人,每一個人賠一兩,中國共付4億5千萬兩賠款給列強,俄國分得130,371,120兩(占28.97%),德國90,070,515兩(20.02%),法國70,878,240兩(15.75%), 英國50,620,545兩(11.25%),日本34,793,100兩(7.73%),美國32,939,055兩(7.32%),義大利26,617,005兩(5.92%)。列強之中,只有美國對中國示好,扣除美國軍民所遭受的損害賠償額,退還中國1078萬餘美元,充當中國學生留學美國的獎助金。前中央研究院院長胡適,就是用這一筆錢去美國留學的,追根究底還是中國人民的血汗錢,中國命運真是苦難!

‧霧社事件日軍警放毒氣

  對於日本的無情殖民統治,台灣的原住民在1930年10月27日興起震驚世界的「霧社抗暴事件」,日本軍警無法鎮壓,即進行毒瓦斯和活體實驗鎮壓。日本的統治者掩蓋投下毒氣的事實,說你能夠拿出證據嗎?台灣原住民是被毒殺被宰殺的人,怎麼叫死人拿出證據呢?但是逃過死亡線的原住民證言說,日本是如何卑怯的放毒氣,還解剖原住民的軀體取出肝臟來烘烤。當時也有日本人拍照而留下照片,現在照片保存在東京大學中央圖書館特藏室,有原住民忍受不了毒氣之苦而上吊自殺的,還有日軍解剖原住民的照片等,慘不忍睹。日本對其統治的子民,竟如此殘酷的對待。而且,霧社事件的殘酷實驗,成為日本的「七三一細菌部隊」在中國大陸進行活體實驗和毒瓦斯作戰的殘酷行為的先鞭。

‧歧視台灣人的教育政策

  日本的殖民統治,完全的歧視台灣人,而沒有培養殖民地台灣的人才。以日據時期的高等大學教育來說,日本人與本省人學生的比率懸殊。就是日本統治末期,台北帝國大學的在學生,1940年本省人85名、日本人235名;1941年本省人61名、日本人196名;1942年本省人69名、日本人388名;1943年本省人69名、日本人384名;1944年本省人85名、日本人268名。其中,文政學部的學生本省人更少,1940年本省人只有5名(日本人81名)、1941年只有3名(日本人68名)、1942年3名(日本人166名)、1943年3名(日本人164名)、1944年只有2名(日本人30名)。台北帝國大學等台灣的高等教育,皆以台灣人的稅金經營的,卻大部分收日本學生,而嚴格限制本省學生入學。說蔣介石獨裁,也沒有像日本那樣在高等教育採歧視政策的。

  依1940年10月1日戶口調查,當時台灣總人口數未達六百萬乃5,872,084人。本省人佔絕大多數5,510,259人,日本人不到一成312,386人,其他為外省人46,944人,韓國人2,376人,外國人119人。當時台灣的高等教育,從統計可以看出,是專為人口少的日本人而設立。並且不設法律學部,怕台灣人學了法律,會依法來抵抗日本統治,當時台灣學生要學法律的,不得不出國留學去。

  日據時期的初等教育比較普及,但這是「奴才教育」也是差別待遇,日本人念小學校,台灣人念公學校,後來改為國民學校,教材內容不同。台灣人的國民學校,每天在上課之前,先要背誦「私は大日本帝國の臣民として心から心から感謝いたします」(我們為大日本帝國之臣民,誠心感謝)之類的奴化教育,還有「鬼畜米英」一類的思想教育,說美、英有如鬼畜那樣不人道。

  戰前的日本帝國,稱美國為米國,德國為獨國,法國為佛國,俄國為露國,不像中國給外國「美麗之國」「有德之國」「法治之國」的美稱,而給「食米之國」「孤獨之國」「佛教之國」「露宿之國」的錯誤印象。日式教育,教學生肚子痛吃「征露丸」最有效,說這是日軍征服俄國必備的藥丸。日本投降後,藥名改為「正露丸」,去掉邊旁,尚留下日本侵略的影子。

  當時國民政府的首都設在南京,日本式教育指著花生說,這是「南京豆」,只要攻進南京,就可以儘量吃了。又指著掛圖的臭蟲說,這是「南京虫」,在南京最多,必須趕盡殺絕。的確日軍在1937年12月的「南京大屠殺」,把中國人趕盡殺絕。日本人學生仗著統治者心態,時常欺負台灣人學生,動口就罵台灣人學生是「支那人」「清國奴」(chankoro),如果打架,不分青紅皂白,一定痛痛地修理台灣人一番。

‧日本以中國賠款「殖產興業」

  其實日本近代的「殖產興業」「富國強兵」,是從中國奪取龐大的賠款而來。中日甲午戰爭的賠款2億3千萬兩(3千萬兩是歸還遼東半島所追加的),必須在馬關條約後三年內以金元支付,其值超過中國全年歲收的兩倍,強迫戰敗的中國在民窮財盡、舉借外債的情況下支付。此筆賠款,換算成日幣為3億6千451萬圓。在1894年日本發動甲午戰爭時,日本的國家預算只不過9千萬圓,可見這筆賠款的數目是多麼的大,對日本的「殖產興業」有莫大的幫助。

  從明治維新到日俄戰爭的期間,有百分之八十五的企業是在甲午戰爭之後設立的。日本著名的「八幡製鐵所」就是從賠款中抽出58萬圓創立的,其原料的鐵礦也是長期仰賴中國與朝鮮的進口,在盧溝橋事變後的1938年轉變為「日本製鐵」,戰後再轉變為「新日鐵」而稱霸世界了。

‧以中國賠款「富國強兵」

  賠款的半數是用在日本海軍與陸軍的擴張費,這也是日本能夠「富國強兵」的本錢。其他賠款多方面利用為發展實業,充實運輸通信等建設費用。因此,日本帝國的興起,是靠「一將功成萬骨枯」,中國大陸人民的血淚錢而來。

  日本在當時能確立金本位制,躋身於列強之林,也應該拜中國賠款之賜。在1870年代,英、美、法等經濟先進國建立了金本位制,不以白銀而以黃金做為國際間商品與資金的計算標準。這時亞洲各國仍然採用銀本位制,隨時因銀價波動而冒匯率差價之險。日本即要求中國以金元(pounds sterling in gold)償付賠款,以此鉅額黃金為準備金,才能夠實施金本位制。日本從此跳出亞洲國家,進入世界核心經濟體系,在商品與資金的交易上,與西方列強並駕齊驅。然而日本人感激提供賠款的弱鄰嗎?

‧台灣經營補足費1千2百萬圓

  賠款之中,有「台灣經營費補足費」1千2百萬圓,換言之,日本據台後的經營,除了在台的稅收之外,還要靠從中國來的賠款補助。受日本教育的「老台灣人」,有人在感激日本中央政府對台灣經營給予補助,而不知這些錢是來自中國的賠款,跟日本右翼同調羞辱中國,真是悲哀。日本經營台灣,就算是投資,也是在殖民地「養雞取蛋」,被取蛋的老母雞,難道還要感激嗎?

  其實日本近代的工業化,如果沒有殖民地台灣和朝鮮的提供米糧,也是很難迅速達成。日本山多田少,歷代都曾經發生缺乏米糧而引起社會動亂的所謂「米騷動」事件。江戶時代的德川吉宗將軍,為了防「米騷動」,苦心於調節米價,增產米穀,被稱為「米將軍」。明治維新以後,「米騷動」不止,米價暴漲,生活困苦的大眾,要求廉價米糧,群起襲擊米店、富豪邸、警察等,時有所聞。

‧台灣的米糖援助日本工業化

  明治政府實行「殖產興業」的工業化政策之後,產業人口移動,農業人口大量移入都市充當勞工,造成糧食更形短少,如果仰賴糧食進口,當時又沒有足夠的外匯購買。這時殖民地台灣和朝鮮的米,解救了日本實行工業化時糧食短缺的危機,並節省了日本不少的外匯。台灣產蔗糖從一八九六年起九五%以上輸往日本,台灣產米在盧溝橋事變前後的一九三五到三八年達五O %以上輸往日本。只台灣產砂糖一項,在日本銷售所課徵的消費稅,在一九一O年代初期,每年對日本中央政府有四千五百萬圓的稅收貢獻。

  日本因為擁有殖民地台灣來供應廉價米糧,才可以抑低國內的工資和勞動所得,加速資本的累積與工業的擴充,以較低的國際行銷價格,形成外銷工業的競爭優勢。日本帝國的工業化,跟其殖民地經營息息相關,日本殖民台灣的目的,在於掠奪台灣的財富。受日本教育的「老台灣人」,如果對台灣的歷史認識不清,而一味的歌頌日本帝國統治,才真正是民族的悲哀。

(本文出自台灣史記(續)卷四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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