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與和平統一目標的理論思考
楊劍(上海社科院台灣研究中心副秘書長)
2008年,兩岸關係出現了積極正向的變化,台灣的大選終結了民進黨的執政,挫敗了台灣獨立運動惡性發展的勢頭,和平發展成為兩岸關係的一個主流主張。胡錦濤總書記最近提出,兩岸雙方共同努力、創造條件,在一個中國原則的基礎上協商正式結束兩岸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構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框架,開創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新局面。筆者結合本人先前的研究,就和平發展的內涵、框架、任務以及它與和平統一的關係發表以下看法。
一、和平發展階段是全面推進和平統一的社會準備階段
兩岸以和平的方式最終實現同一國家同一民族的統一結果,大概應當經過以下幾個階段:分治敵對——分治和解——和解趨同——立場協調——共同機構——政治統一。今天我們說,兩岸關係出現的積極的變化,指的是,主張台獨的政黨和政治人物失去了執政權,台灣人民選擇了堅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國民黨和馬英九。從上述的階段劃分看,兩岸關係剛剛從「分治敵對階段」轉向「分治和解階段」。如果將和平發展放在和平統一的進程中來看,那麼它應當包括三個階段。第一階段是分治和解,第二階段是和解趨同,第三階段是立場協調,這三個階段也是民族認同積漸成固的過程。和平統一的高級階段才應當有共同機構設立和政治統一。在和平發展階段,有兩項特別重要的發展:一項是兩岸雙方社會經濟的共同發展,另一項是相互接受程度的發展。這兩項發展是實現統一重要的社會準備。
和平發展體現了歷史合理性與現實合理性的兼顧與統一。從歷史合理性講,台灣的歸屬和歸宿就是統一的中國。在中華民族面臨著偉大復興的戰略機遇期時,在共同發展的過程中實現統一,在逐步統一的過程中獲得雙贏,那將是最好的情況。如果台灣獨立運動衝擊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進程,兩岸各自的發展與和平將成為犧牲品。
從現實情況看,今天在台灣社會內部,出現了尋求兩岸統一的動力不足的情況。原先因內戰中止、親人團聚而產生的趨合的熱情已經有所冷卻。隨著台灣的政治制度和選舉制度的變遷,台灣民眾的中國認同有下降趨勢,台灣意識有凌駕於中華意識之勢。再加上具有中華意識的老一代人的自然退出,台灣青年又是在去中國化的教育中成長,尋求中國完全統一的動力在台灣社會已經相當缺乏。在90年代國民黨當局提出的《國家統一綱領》也因為政權的更迭和社會中統一動力不足,被束之高閣,在2006年初被政治人物惡意終止。台灣每四年一輪的大選,將台灣政權置於選民基礎上的政黨輪替的循環之中。歷史合理性的基礎在台灣有所動搖。
在2008年台灣局勢出現了有利於和平發展的情形下,將和平發展作為兩岸關係的主題,有利於緩和兩岸關係,有利於拉近兩岸民眾的關係,也有利於台灣各界在平和的氣氛下認真思考兩岸關係發展的歷史必然性。
二、和平發展時期的主要任務是重建台灣社會統一動力
和平發展階段兩岸當局,特別是大陸方面的主要任務不是實現統一,而是幫助台灣社會重建統一動力。仔細考慮一下目前兩岸的關係,不難發現:儘管有一些外國的影響,但歸根結底還是兩岸中國人內部關係出現了問題。兩岸的中國人已經摒棄了外族的干涉,都積累了足夠的財富,都具備了自己作出決定的能力。因此說,是否統一實際上還是一個民族內部成員的責任與意願的問題。和平統一不同於武力統一,其信心不是來自統一的一方對自己實力的估計,而是來自對雙方是否都存有統一的動力的評估。如果一方的統一的動力出現空洞,那麼另一方和平統一的信心則來自對統一的動力能否重建的評估。和平統一決不是強迫的。除了歷史責任外,和平統一靠的是來自雙方社會內部追求統一的動力。因此,對於那些有志於致力和平統一大業者,在和平發展階段,一個艱巨而崇高的任務就是如何幫助台灣社會重建統一的動力。
從台灣方面來講,和平發展時期的主要任務是消除敵意、實現共贏、思索未來。台灣的地理處境,使它的經濟、安全以至人民生活都無法長久脫離與大陸的聯繫,無法超脫東亞地區。在中國大陸經濟迅速發展,東亞一體化進程開始啟動後,民進黨當局的政治上分離政策,使之不能很好地利用中國大陸經濟發展的助力,在東亞整合過程中被邊緣化。民進黨當局的這種脫離基本地緣要素的政治訴求已經給台灣經濟造成巨大損失,引起台灣各階層的抗議。台灣民眾最終用選票結束了民進黨的執政。
在和平發展時期,台灣當局和人民可以在沒有外在壓力的情況下,認真思索台灣的歸屬和歸宿。在台灣社會中以功能性議題傾向兩岸和平發展的人多於以中華民族大義為價值標準主張統一的人。因此在現階段提出和平發展的主題有利於爭取台灣更多的民眾支持台灣當局的兩岸和解與合作的政策,為統一積累優勢和社會基礎。
在和平發展的初期,特別是還處在「分治敵對階段」向「分治和解階段」的過渡中,不信任和摩擦是難以避免的。在這一階段對過程機制的研究將有助於減少過程中的摩擦,提高進程的速度和效力。
在和平發展階段,過程機制研究重點要考慮的問題有以下幾個:一是起點定位問題。起點定位束縛力過強,容易使較弱一方產生離心力,以獲取安全感,如果起點定位過於鬆散,容易使統一成為遙遙無期的過程;二是相互間利益分配的公平性問題,統一進程中相對弱小的一方一定希望統一的代價在初期很小;三是雙方對進程的階段認定和關係發展速度控制方面的一致性如何獲得的問題。統一進程中實力相對弱的一方對於進程的掌控更為在意;四是在和平發展階段如何逐漸確立雙方關係發展的主要步驟和時間含義。
三、和平發展階段兩岸關係正向發展的評估體系
和平發展階段並非一個無為而治的時期。它同樣是一個包含任務類別和指標體系的進程。當然,這樣一種進程不是單方面設計和推進的結果,而是雙方都能接受並且共同推進的結果。因此兩岸關係的和平發展也有一個正向發展和負向發展的問題。需要有一個評估體系對其進行有效評估,以利於進一步向前發展。
(1)看雙方力量對比以及經濟上的互動對兩岸關係發展指向的影響。世界歷史發展進程中有這樣的情況:如果雙方力量比較十分懸殊,其中弱的一方只好選擇依附性的統一關係;另一種情況是,力量均衡平等的雙方在面對較強外敵或共同困境的時候比較容易達成合作甚至統一的決定。從力量看,大陸一直強於台灣,但在過去的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台灣的經濟特別是民眾的富有程度高於大陸。而在統一問題上台灣也不是處於主動的一方,這時統一的願望會因為統一後可能帶來的經濟負擔而大打折扣。兩岸交流開放二十年後的今天,兩岸經濟水平已大大接近,經濟互補關係得到加強。經濟合作使雙方共同獲益,但是這中間也有雙方中的一方獲益超過另一方的狀況。如果雙方互不信任,相對收益的思考就會佔上風,也就是說,雖然本方在全球的競爭地位中因為雙方的合作獲得提升,但因為對方收益更大,寧可放棄合作也不願意看到對方有更大的收益。如果雙方互相信任,而且將合作的目的放在讓人民受益,讓本方在全球的競爭獲得有利地位,即使對方的收益高於本方也無妨。在兩岸雙方的經濟合作中,過去二十幾年是大陸的相對收益高於台灣方面,今後最可能出現的情況是,台灣的相對收益高於大陸。
(2)看雙方權勢集團價值觀念開始趨同的程度。和平統一最終是要靠兩岸的當局從政治上從法律上加以確定。因此,雙方權勢集團在價值觀念上是否具有較高的一致性對和平統一至關重要。意識型態的共通性有助於建立一種共同感,從而成為推動一體化的巨大力量。誠然,兩岸民間文化是同源同根,但政治文化差異很大。意識型態方面的巨大差異會使得統一的最終安排難以讓雙方社會內部各階層成員滿意。為此在和平發展階段研究在兩岸間如何擴大意識型態上的一致性是一項十分重要的工作。兩岸社會都在中華文化的基礎上進行著現代化建設。兩岸中國人之間的政治經驗的交流有利於雙方社會價值觀念的趨同,也有利於彰顯兩岸間的「同」以及兩岸與「外界」之間的「異」。
(3)看互動體制的兼容性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相互信任。在和平發展階段能否磨合出相互兼容的互動體制,對增加雙方的信任以及增加進一步發展和解關係的信心非常重要。在制度安排上,應照顧到較弱的一方的心理。出於心理安全的考慮,相對弱小的一方會提出「進退自由」的問題。他們往往希望能夠掌握進程的節奏,希望享有退出和中止進程的相對自由。除了制度安排外,在和平發展階段雙方角色的相互給予也十分重要。在整體中國發展的進程中,台灣各界扮演著什麼樣的角色?通過這種角色的扮演在整個中華民族崛起中獲得什麼樣的尊重?在台灣的發展中,大陸能給予什麼樣的幫助?這種相互賦予的角色能夠讓雙方的權勢集團和人民都滿意。
「井水不犯河水」的說法雖然消除了較弱一方害怕被干涉的擔心,但是對於那些願意為全民族利益貢獻智慧或提出批評者,又該如何為他們提供平台?
(4)看雙方在重大對外立場的一致性是否有提升。發現「共同敵人」和「共同困境」也應成為和平發展階段導向和平統一的一個重要的課題。實現兩岸的和平統一要解決兩個「內部」的問題。第一個內部問題如何深入台灣社會內部幫助其重新建立其統一的動力;第二個內部問題是如何將兩岸關係塑造成一個共同應對外部環境的內部關係。這裡說的「外部」乃兩岸之外。來自外部的刺激有助於人們期待共同體或統一的實現。面對共同的「敵人」和共同困境時,最容易構建一致性的認同——利益認同和情感認同。內部統一動力的生成和發展需要適當的外部環境的支撐,在特殊的情況下需要外部的刺激。2008年6月圍繞釣魚島主權之爭和漁權之爭,我們看到了兩岸之間在維護主權問題上,在反對日本野蠻驅趕和傷害台灣漁民問題上,兩岸民間和官方間建構起共同的情感和共同的立場。
四、從「需要」出發重建台灣社會的統一動力
「需要」是社會行動和社會關係發展的原動力。如果我們要和平地引導台灣民眾走向統一,首先要瞭解台灣人民和台灣社會的需要。第二步應分清其中的長遠需要和近期需要。最終逐步擴大他們對走向統一的需要,減少他們對獨立的需要,實現矛盾性質的轉化。
台灣社會對走向統一的需要可以分成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台灣社會中的個體需要,如農民、學生、知識分子等個人的需要;第二層次是團體需要。團體不僅僅指政治團體和文化團體,應當包括經濟、宗教、行業等各種團體;第三層次就是台灣整個社會的需要,其中非常重要的就是當局對統一過程的需要。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如果沒有一個兩岸趨合的經濟基礎,很難建立一個與統一相適應的上層建築。在三個層次中,團體的作用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從層次上講,它具有聯繫民眾,上達當局的能力。團體需要的發展既代表了相當一部分民眾和階層的需要,也能通過台灣的政治結構表現為一種政治力量。
在和平發展階段培養統一動力就應當加強對兩岸未來的「共同敵人」或「共同困境」的探討。應當深入研究台灣社會面臨的重大的生存與發展問題以及大陸方面所能提供的解決能力。可以從三個層次來研究「共同敵人」和「共同困境」。(一)社會層次。在研究的基礎上來判斷台灣今後在對外關係的哪些方面對兩岸一體化有需要。面對需要,政治人物將確定在多大程度上、在何種範圍內處理這種彼此間的交往,或倡議建立什麼樣的共同機構。(二)行業層次。對兩岸成長性行業和領域所面臨的共同外部環境的分析。在國際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兩岸業者會受到世界其他地區特別是西方國家公司和行業的排擠以及不公正的利益分配。兩岸行業的聯合將使台灣行業有更強的討價還價的能力。目前兩岸資訊產業界所達成的關於技術標準戰略性聯合就預示著兩岸這一行業要從「台灣代工」、「中國製造」向「中國標準時代」飛越。這就是一個面對共同困境和共同對手走向聯合的需要。(三)民眾層次。台灣個體民眾面臨的外部威脅分析。在2005年發生的台灣漁民與日本海上軍警發生的漁業衝突中,台灣蘇澳港的漁民因為不滿民進黨當局的對日本的屈膝獻媚政策,提出如果當局不作為,他們將不排除懸掛五星紅旗出海打魚。這就是民眾層次因為受到外國欺辱而意欲尋求依靠的一個例子。
五、推進要素流動和創建兩岸共同文化的特殊意義
兩岸之間的和平發展是在全球化的條件下進行的。這給我們提供了許多在全球化之前沒有的條件。全球化提供的一個重要的條件就是要素在兩岸之間的流動。流動要素包括資本、商品、人力資源以及信息等等。
從兩岸隔絕後的1949年到台灣開放到大陸探親的1987年為止,兩岸之間的關聯度極低,人員沒有往來,經濟上更不相關。1987年之後兩岸交流從探親開始逐漸滲透到社會生活的各個領域,已經到了兩岸密不可分的地步。台灣居民大規模跨海西遷,近百萬人居留大陸。其中有投資的商人、有求學的青年、有求職的業者。目前兩岸人民的婚姻已經超過30萬對。兩岸的影劇小說、流行音樂、體育明星、飲食烹飪已經使兩岸民間交往成為台灣人生活中不可分離的部分。近幾年每年有300多萬人次的交流和700億美元的貿易額,兩岸的經濟發展已經使得相互依賴關係得以加強。2008年「海協」、「海基」兩會恢復了接觸和談判,2008年7月4日,兩岸週末包機得以實現,每天1000-3000名大陸旅遊者可以乘坐週末包機直飛台灣各主要機場。要素的流動在兩岸和平發展階段將以更大的流量展開。
以和平作為目標來看要素的流動,這種民間的人員和要素的流動大大地壓縮了政治人物作出極端決定的機會,增加了兩岸和平的穩定性;以統一作為目標來看要素的流動,我們就應當清楚如何在要素流動中合理地實現兩岸間的利益分配,進而建立利益共同立場。基於這樣目標的協商和安排將有助於喚起普遍的支持。另外迅速有效的信息交流是一種巨大的趨合力量。信息交流在統一過程中的作用應引起重視。它既是共同利益的傳播載體,又是認同建立的工具。
共同的遠景設計在和平發展階段具有讓兩岸雙方產生趨同的動力作用。中國人正經歷一個再創輝煌的年代,兩岸中國人曾經各自完成了對本社會的轉型。在現有的交流交往的基礎上,通過共同設計未來進而共同實現之的方式,完全可以創造出一段供下一代中國分享的共同歷史。應當鼓勵台灣社會中關於創建「新中國人文化」的設想。創立 「新中國人文化」應當具有以下條件:(1)兩岸文化的傳播和思想的交流;(2)兩岸文化人的存在;兩岸文化人指的是同時具有台灣和大陸的文化經驗的文化工作者。其文化的創建源於兩岸,並高於兩岸。(3)兩岸共同媒體的創建。可以稱得上是兩岸共同媒體的媒體應當將政治紛爭淡化,更加注意兩岸經濟的融合和文化的交互。也就是說這樣一個媒體應當是以文化和經濟為主要內容,以創立文化共同性為目的。
結 束 語
因為兩岸關係中的一些結構性的矛盾依然存在,在和平發展階段,雙方在相互定位、國際空間問題談判中,甚至在利益談判中都存在衝突和矛盾的一面。當共同決定出現困難時,當談判出現重大分歧和利益衝突時,台灣社會很可能再次出現以台獨為特徵的單獨決定論的挑戰。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階段,兩岸應當在台北的「一中各表,互不否認」與北京的「一個中國,主權完整」兩個談判拒絕點之間設法找到一個互動區域和談判的區域。
在和平發展階段,兩岸當局應當努力擴大共同決定論的市場,壓縮單獨決定論的市場。能夠真正秉持「掌握契機、正視歷史、面對現實、展望未來」的原則,從和平發展這樣相對於和平統一較易形成共識的起點出發,要讓台灣民眾和團體能從和平發展過程獲得利益,在獲得利益的同時增強對統一的興趣和信心。在和平發展過程中,能吸引越來越多的人和團體加入進來,為進一步推進兩岸關係奠定基礎,積蓄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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