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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礦工口述歷史(2) 

第一章台灣煤礦史(第三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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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日據時期(1895-1945)

台灣的資本主義化

  台灣資本主義開拓的先驅是劉銘傳,自他來台後的使命即是富國強兵,對抗資本主義列強。他推動諸如基隆新竹間的鐵路建築、汽船的購入及沿岸與大陸間的通航、郵政制度、樟腦專賣、理番事業與土地丈量調查等等。1
  日本取得台灣及澎湖是在怎樣的國際情勢下?19世紀後半,由於列強的帝國主義活動,引起攫取殖民地的競賽,英美德法都接觸到台灣,當時這些強國都已進入帝國主義時代,都想用壟斷資本擴張領土,乃使日本成為這種競賽的一份子。但當時日本的經濟實力尚不足以達到帝國主義壟斷資本的階段,於日本國內如何進行資本積累,如何將殖民地納入資本主義積累就成為首要任務。
  矢內原忠雄認為日本透過幾種手段推動台灣資本主義化:首先,接續劉銘傳未竟的土地調查事業。劉的計劃是以增加稅收為主要目的,日本政府推行土地及林野調查則是為了全面明白地理地形,獲得吸引日本資本的治安條件,也掃蕩反日餘孽;更重要是確立土地所有權,掌握使用權與分配權。1920年代,屬於日本人支配的土地為全台灣耕地面積的百分之十五,其大部分是附屬於少數的會社。第二、權度及貨幣制度的改革,將當時還在經濟方面隸屬於清廷的台灣,改歸日本資本的支配。第三、排除其他列強在台的商業資本,發展日本在台的產業資本和金融資本,逐步在各項產業形成壟斷。2
  涂照彥也認為台灣資本主義化的基礎工程,通過運用警察和保甲制度,建立了國家權力集中的政治制度;通過土地調查、林野調查和林野整頓工作,將台灣經濟發展方向集中到農用土地之上,確立了生產手段的所有權;通過貨幣和金融制度,統一商品交換的基準,進而將台灣納入日本資本主義經濟圈。3

台煤起步

  在液體燃料和氣體燃料尚未出現或普及之前,煤炭是最主要的工業燃料,和交通運輸工具的原動力,亦是工業化的指標之一。在1920年代末,世界動力的75.1﹪來自煤,17.3﹪來自石油,水力的比重則為7.6﹪,可見當時煤的重要性。日本國內雖天然資源不豐富,但煤炭較多,動力用的煤炭能出口到中國及東南亞,原料用煤則從中國輸入,是以自從日本據台,日本政府思考台煤的用途初期仍以扶植台灣本島自給自足。4
  日治初期,台灣總督府於1896年頒佈實施「台灣礦業規則」:准許一般人民申請開採,但申請者多以該規則第二條被拒絕,即『經營礦業只限於日本國民為之;只限於日本國民方能為礦業公司或礦業團體之董監事及其股東』,因此獲得許可的僅四個礦區5。隔年,日本國內煤價暴漲一倍,連帶牽動台灣煤價,刺激台煤產量的提升;該年日本從事台灣北部煤田之特別調查,作為開發煤田之參考。6但自1897年到1905年,產量增加不大,概與下列因素有關:一、政治因素使得日本礦業政策保守,『各地不肯屈服之愛國之士,紛紛抗敵,日人僅能在台北城中,平時不敢逾越雷池,乃不能顧及偏僻之煤礦地帶,所以煤礦之改善貨煤炭增產,並不能按照理想。』7二、日本經營煤礦已利用機器生產,礦業規模大,所需資本較多,許多在日本的小資本相繼湧入台灣,因為台灣煤礦的生產技術尚以狸掘法為主,欠缺資金和經驗者易從事。三、台灣最優良的煤田在四腳亭和金包里一帶,當時都被編為海軍預備煤田,禁止一般民眾採掘,且有開放的煤田煤質不佳,儲藏量少。四、採掘法幼稚。五、礦區數少,經營礦業者與年俱增,所以小礦區林立。即使投資新式設備,也會因為礦區狹小,埋藏量少而回收困難,所以一直沿襲傳統狸掘法;因此有時侵入鄰近礦區開採,以致糾紛不斷。五、台煤位於北部,但使用燃煤的製糖工廠在南部,運輸方式是大問題。直到1908年全島縱貫鐵路完成前,南部的需求大多依賴進口煤,不過南運的煤炭仍因生產技術落後,成本太昂貴,價格反而比進口的日本煤和撫順煤高,所以進口煤仍奪取大部分的市場。8
  不過自1906年後,這些情況有所改善。首先,日俄戰爭的勝利帶來日本經濟空前的好景氣,日本逐漸在民間資本的壓力下開放海軍所轄煤田;其次,導入新式採煤法,從1905年基隆田寮港煤礦設置蒸氣鍋,成為台灣機械採礦開始,台煤就進入新式生產的階段9;三來,1908年縱貫鐵路完成後,沿線產業發達,新式糖廠勃興及其他工業改用煤炭等等,皆增加煤炭的需求市場。10但是製糖廠位於南部,運費高昂,比起日本及撫順輸入的煤價格偏高,是以輸入煤仍佔有一定程度內需市場。11

因應國際情勢 逐漸銷往日本與海外市場

  改變台灣煤炭進出口比例,進而影響台煤發展的重關鍵是第一次世界大戰。12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各主要產煤國家如英美德等國由於勞力不足、運輸交通欠缺、機械減產而降低生產力;船舶不足和海難增加使海上運輸力減低,原本資本輸出的歐洲反而成為戰場,急需軍需品和其他工業產品。於是日本的海運事業和其他工業獲得介入世界市場的機會,日本政府和民間財團除了擴大投資本國煤炭的生產外,汲汲於自殖民地輸入,以應付戰時興隆的工業所需,台煤開始出口到日本。13
  除了銷往日本,台煤也銷往其他海外市場。當時遠東地區煤量供應不足,根據1920年初期的調查,華南(包括香港、廣東、福建)和東南亞的煤炭產量共約200萬噸,需求量卻高達450萬噸,日本煤礦雖豐富,卻極難再擴大輸出量,於是擁有地利之變的台煤乃在日本政府和日本財團聯手下,填補大日本帝國出口不足的部分。14
  1917日本煤的增產有限,日本財團轉而投資台灣,或與台灣本地資本合作。海外新市場的開拓、島內鐵路運輸量的增加、製糖業的消費、以及其他工業、民生日用的需求,進一步刺激舊礦擴大再生產與新礦的開拓。該年日本許可台煤81個新礦區,隔年更增加到113個礦區。從下表可看出,台煤在1917-1920年間,吸引了日本和台灣財團的興趣。15

表/1917-1920年資本額百萬以上的煤礦公司一覽表
設立年份   公司名稱   資本額(圓) 代表人   地點
1917   木村礦業株式會社  100萬  木村九太郎   基隆
1917   台灣炭礦株式會社  100萬  荒村寬治    基隆
1918   株式會社雲泉商會  150萬  顏雲年、顏國年 基隆
1918   基隆炭礦株式會社  350萬  牧田環     基隆
1918   赤司礦業株式會社  200萬  赤司初太郎   台北
1918   台陽礦業株式會社  100萬  高木與太郎、顏國年基隆、台北
1918   展南拓殖株式會社  100萬  黃維生     新竹
1918   南投炭礦株式會社  100萬  辛西准     台中
1920   台灣炭業株式會社  100萬  小村吉久    台北
1920   日本礦業株式會社  100萬  木壯造     台北
1920   新高炭礦株式會社  250萬  吉鹿善次郎、津田毅一 台北
1920   大和炭礦株式會社  100萬  矢野豬之八   台北
出自:查復生,〈台灣之煤〉,《台灣之煤》(台北:臺灣銀行,1950,頁21)

表/ 台煤1914-1919年產量
年代  生產量(公噸) 年代  生產量(公噸)
1914  342,787    1917   673,008
1915  379,368    1918   801,520
1916  517,581    1919   1,086,907
出自:查復生,〈台灣之煤〉,《台灣之煤》

  大戰前,台煤年產額為三十萬公噸,至1919年終於突破百萬公噸。然而大戰結束後,日本工業隨之凋零,台煤供給過剩而煤價低落,有不少小煤礦因此停業,倒閉歇業者時有所聞。大礦主擁有機器設備,生產成本較低廉,且趁機淘汰礦工、降低工資以縮減經費16,但是自1920-1926年因為彼此自由競爭、產銷不能調節,以致持續生產過剩。17
  1928年濟南慘案引起中國排斥日貨運動,屬於日本殖民地商品的台煤輸往中國大陸受挫,結果外銷量銳減,只有前一年的65﹪,因此約有三分之二的礦坑不得不停業。加上世界經濟大恐慌,全世界的煤業不景氣,台煤外銷更減。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日本操控東北之政治經濟,質優的撫順煤輸往日本,甚至廉價傾銷台灣,對台煤更是嚴重打擊。
  不過自1936年後,台灣工業化運動開始,當時台灣島內因為製糖業及其他工業和家庭用煤對煤炭需求日增,大資本公司仍致力於坑內工作的機械化、採煤技術的科學化和運輸工具的改良,奠定日後大量增產的基礎。
  為了解決自由競爭導致的產銷失衡,1933年台灣民間礦主發起『台灣炭業組合』,調節生產和維持煤價,擬成立類似cartel18同業公會的組織。但因日本內外地無此類似組織而做罷。隨著日本本國煤炭的統制,日本也進一步強化台灣煤炭的統制,1938年成立『台灣炭業組合』使其成為同業公會的角色,及『台灣石炭商組合』,使殖民政府能掌握產銷情況。19

表/台煤之平均價格
年別  台幣元/公噸 年別  台幣元/公噸 年別 台幣元/公噸
1896  ?     1913   3.77    1930  5.68
1897  5.34    1914   3.80    1931  4.60
1898  4.45    1915   3.81    1932  4.65
1899  3.61    1916   3.66    1933  5.00
1900  3.82    1917   4.48    1934  5.56
1901  3.90    1918   6.86    1935  6.20
1902  3.30    1919   8.10    1936  6.50
1903  3.41    1920   8.05    1937  7.70
1904  3.16    1921   8.20    1938  12.10
1905  3.24    1922   7.46    1939  14.80
1906  3.33    1923   7.90    1940  14.20
1907  3.59    1924   7.70    1941  14.80
1908  3.63    1925   7.62    1942  16.48
1909  3.93    1926   7.40    1943  18.10
1910  3.61    1927   9.15    1944  22.50
1911  3.70    1928   8.50    1945  230.00
1912  3.54    1929   6.55    1946
出自:顏滄波,〈台灣之煤〉,《台灣之煤》(台北:臺灣銀行,1950,頁15-16)

  日殖期間,日本財團掌握煤炭流通,生產者多由三井物產株式會社、三菱商事株式會社等辦理外銷,有時在價格上不得不對會社有所讓步。在未組織石炭商組合前,公賣局、鐵路局、糖業公司、水泥公司等公營民營大用戶需煤均由煤商銷售20。『石炭商組合』由三井、三菱、台灣炭業會社與台人台陽礦業等大煤商組織成立。211940年後開始實行產銷統制,從此生產業者可將所產之煤交付『台灣石炭株式會社』,會社則就地域、工業、炭質等做適當之計劃配給,使煤價趨於合理。22但煤商強烈反對產銷統制制度,日本政府還發給煤商大批補償金,彌補其損失。可以這麼說,通過『石炭商組合』,大煤商集體掌握台煤流通領域,排除小商人的生存空間;通過『石炭株式會社』,日本政府利用大煤商掌握台煤流通領域;通過戰時的『石炭統制會社』,日本政府完全掌握台煤產銷。
  另一方面,配合著日本重工業和海運的殷盛、台灣境內的工業化,燃料煤的需求大增。中日戰爭始,日本多方面統制軍用物資,頒布重要礦產增產令,軍需重工業的發展和侵略戰爭的進行使台煤產量大增,供給日本、東南亞和輪船軍艦的數量亦顯著增加。1941年太平洋關鍵戰爭,日本改組台灣總督府殖產局之礦務課為礦工局,加強物資總動員23;該年並成立『台灣石炭株式會社』,社長、總務部長、業務部長、技術部長等重要幹部都由日本人擔任,發揮持續增產、維持適當煤價和合理配給的功能。24該會社當時的工作重心為:一、產煤全部歸之統購;二、配煤雖經煤商,但會社對工業用戶保留直配權;三、嚴格管制價格;四、移輸島外限由該會社辦理,或由該會社委託貿易商承辦。25
  隨著戰事的失利,生產資財與勞動力的折損,同時各大煤礦、工廠遭到美軍轟炸,破壞嚴重;台煤生產隨之減少,島內消費也同樣降低,台煤產量急速下降,進入半癱瘓狀態。26

日據時代台煤的產銷與管制27

  台煤自開發以來,大半部分處在生產過剩,業者欲其一面生產,一面自行解決銷路,自有種種困難,必須依賴統一機構為之設計,查復生稱之為『台煤生而具有管制品之性格』。事實上,因為當時台灣資本主義原始積累尚未完成,運輸交通不發達,工業部門無法吸收所有台煤;且在日本政府計劃下,台煤作為殖民地商品向外輸出,補充日煤不足的部分,勢必島外市場的波動牽引著台煤產銷之間的矛盾。
  自台灣石炭株式會社成立後,台煤走入統制。之前生產者自身無法解決銷售問題,且經常生產過剩,造成中間煤商操縱的機會;該會社成立後,生產業者即將煤全部委託該會社,而由其按區域別及工業別指定煤商經銷。當時台灣煤商具有買辦性質,查復生稱為買辦制度的shroff,概會社利用煤商的本地勢力,由官方嚴格檢定煤炭等級及管制價格,切斷煤商與生產者的關係。

                 ↗零售商公會→家庭、小量消費
生產業者→石炭會社→指定之售業煤商   
                 ↘大批消費者(工業用戶)

  其後,石炭會社改組為石炭統制會社,將配銷系統予以簡化,煤商之中間機構即行撤銷。

           ↗零售商公會→家庭、小量消費
生產業者→石炭統制會社→大批消費者(工業用戶)

附註
1 矢內原忠雄,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1987,頁16
2 矢內原忠雄,日本帝國主義下之台灣,1987
3 涂照彥,日本帝國主義下的台灣,1999
4 陳慈玉,台灣礦業史上的第一家族,1999,頁21
5 戴維森,台灣之過去與現在,1972
6 黃清連,黑金與黃金,1995
7 盛清沂編輯,台北縣志礦業志,1983
8 陳慈玉,台灣礦業史上的第一家族,1999
9 黃清連,黑金與黃金,1995

10 陳慈玉,台灣礦業史上的第一家族,1999
11 顏滄波,台灣之煤,1940
12 黃清連,黑金與黃金,1995
13 陳慈玉,台灣礦業史上的第一家族,1999

14 同上
15 黃清連,1995;陳慈玉,1999
16 陳慈玉,台灣礦業史上的第一家族,1999
17 顏滄波,台灣之煤,1940
18 卡特爾(cartel)即資本家為了瓜分傾銷市場,確定生產規模及價格而聯合成立的組織。
19 重修台灣省通志,卷四礦業篇,1997
20 查復生,台灣之煤,1940
21 重修台灣省通志,卷四礦業篇,1997
22 顏滄波,台灣之煤,1940
23 重修台灣省通志,卷四礦業篇,1997

24 黃清連,黑金與黃金,1995
25 查復生,台灣之煤,1940
26 黃清連,黑金與黃金,1995;顏滄波,台灣之煤,1940
27 查復生,台灣之煤,1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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