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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資協議
從結果來看,資方原先宣佈資遣費以一年一個月計算、分(最長)卅六期支付,六○專案取消;而勞方一開始則要求資遣費之平均工資以今年以前十幾年來每日工作十二小時的月份計算(等於1-2.5個基數),六○專案比照退休,離職當日現金給付。由於罷工投票前一日縣政府官員表示平均工資應以今年八小時工作日計算,因此罷工後工會確立將訴求定為1.5個基數。最後的協議資遣費以1.3計算,「優惠」退休者1.5,九、十月先付八萬,十一、十二月各付總額10%,餘分(最長)卅六期給付。雙方在基數與優退互有讓步,資方堅持了期數,勞方爭到了頭期款。其他的結果包括公司發給每人一萬元(「九二」共識,一萬各表:公司稱為中秋慰問金,工會稱為罷工期間薪資)等等。全體會員年資結清後,公司預定再僱用五分之三左右的會員,並承諾不排除理監事;惟大部分會員普遍回廠意願不高,重僱後的勞動條件尚有待協商。
興達工會並將另行成立興達員工互助會,以協助留、離廠會員確認每期支票是否兌現,並舉辦畢業旅行、編印畢業紀念冊、定期連絡維繫感情等等。新竹縣、桃竹苗區自遠化後十五年的首次罷工,就這樣在全縣(甚至全島)最年輕的工會手中告一段落,而由同屬製罐業的南順工會之調解不成立來待續。
最年輕的工會承擔不可能的任務
罷工期間,許多友會紛紛表示疑問或質疑:怎麼工會才剛成立就搞罷工。實際上的情形正好相反:抗爭的任務已迫在眉睫,才趕快成立工會來打造抗爭的主體。從五月底員工找上本中心開始,整個過程好像在賽跑:欠薪以外很可能就要大幅裁員甚至關廠,趕快成立工會來進行協商或抗爭。
「正常的」罷工通常是:內部方面,工會運作良好,長期對會員做組訓、教育的工作,凝聚共識,甚至有幾次較溫和的行動(綁布條上班、午餐罷吃、拒絕加班、集體休假等等)來鍛練並測試團結與勇敢的程度,罷工投票前還要不斷勞教以確保票數漂亮;外部方面,公司有產量的壓力(最好是旺季),停工對利潤、客戶信任傷害很大。
可是對興達工會來說,沒有長期運作的基礎,只有兩個月的自救會經驗,會員的凝聚力主要是由公司的惡政來組訓;公司長期接單外包,要罷工時廠內的料打不到一週,而據說下次料最快也要到十月底才來一點點;飲料業的旺季(夏天)也到末尾。但是即使如此,在工會與本中心的討論下,還是認為一定要罷、愈快愈好,因為:一、自救會熱度未減,新竹廠會員被拒入廠,怒氣正旺,士氣如虹;二、再不罷,等料打完,旺季又要等明年,且公司有沒有明年都不知道;三、廠內的問題必須靠員工到各個政府機關陳情,除了集體天天請特休事假外,只有罷工能做到這一點。事後的情況也證明是如此:由於公司今年來大量接單外包,廠內停工所造成的壓力很小,真正給公司壓力的是藉著罷工這個事件在官方、在媒體、在銀行界以及在土地買賣過程中給資方造成的困擾。除了勞委會、新竹縣政府積極介入斡旋外,以赴董事長投資的世界知名品牌LV(路易威登)精品店最具媒體效果,同時資方土地買賣、與債權銀行團的會商也不斷被延期;在罷工期間第一次談判爭取到的召開職工福利委員會與查帳,也給公司很大的壓力。
其實,自救會時期會員們也有體驗小型抗爭的機會,特別是六月間「後悔書」的寫作以及百餘名會員出席調解會,讓會員們得到鍛練並增加信心。由於追討欠薪期間,資方公告全員年資結清、減薪重僱,並以單獨談話的方式脅迫過半的會員簽下同意書;在本中心協助下,自救會於某日下班後在華興公園的草地上召開臨時會議,對全體會員說明簽字同意的後果,並要求每位會員寫下如何被單獨叫去談話、主管說了什麼、在什麼樣情況下不得已簽字的「後悔書」,結果不但每位會員都全力配合,還出現了許多情辭並茂的佳文。當調解會上資方以會員已簽字同意為遁詞時,這些後悔書的朗讀就具有震憾性的效果,配合在場會員群情激昂地抗議,終於推翻這些簽字的有效性。這種後悔書,在九月初本中心協助南順工會進行調解時,馬上再如法泡製一遍;當然,只有在團結的集體行為下,這種作法才有可能產生作用。
興達工會還完成了一項很困難的任務,就是會員的團結。由於新竹廠近四十名會員在三年前已經被年資結清過一次,所以這次資遣年資、資遣費都很低。資方甚至在罷工投票一開票就口頭承諾「1.5給現沒問題」,但是新竹廠會員仍然堅持「一體適用」的訴求,要為顯然不久的將來也要面臨資遣的新豐廠會員爭到底。新豐廠會員在投票前當然也會認為被裁的是新竹廠,「不關我的事」,甚至在新豐廠將留用三分之二的風聲下,也會有部分會員寧願以溫順來換得那三分之二的名額;但是在「幾十個爭不如一百五十個一起爭」的想法下,新豐廠會員也挺身而出。新豐廠會員年資大多十年以上,最高達廿四年半,與年資只有三年的新竹廠會員有不同的利益:公司說要分卅六期,對新竹廠其實影響不大;符合「六○」的會員也和不符合的會員有不同的利益,在某一次談判還有會員抱怨「談六○花了太多時間」。但是在差異這麼大的情況下,全體會員還是能認同「工人間的小差異不如勞資間的大矛盾」,團結在一起奮鬥了廿幾天,儘管中間有幾次情況都令幹部們提心吊膽,但最終還是順利走向終點。
工會的地位
除了與資遣退休、職利金有關的種種問題外,還有一個訴求是和會員的切身利益沒有直接關係、但是和工會有關的,就是要求資方爾後承認並尊重工會、提供工會辦公室。這樣的訴求在台灣工運的罷工與抗爭中也比較少見,因為通常只有「錢」才容易爭取到會員高度的認同。遠化1989與基客1992的罷工也和工會有關,但今年台南縣的信立化工就沒有把常務理事復職列入罷工訴求當中。
也因為是剛成立的工會,所以會員對於有工會、沒有工會之間的差別感受特別深。一位會員對於竹縣產總女工合唱團的歌曲「工會就是力量」表示:「真的是『工會就是力量』,我們以前都不知道。」大部分的會員都會後悔,為何七、八年前不組工會,現在才組實在太晚了;不過退一步來講,如果現在還不組,才真的是無藥可救。其實公司過去也有員工嘗試組織工會,不過一下子就被瓦解。
罷工的紀律
罷工期間有一個議題,是一般工會平常的狀況極少發生的,就是「除名」。在戰爭期間,為了追求勝利就必須要有嚴格的紀律與為公忘私的精神,而對於嚴重破壞紀律者就必須採取迅速而果斷的手段。工會在罷工投票之前,監事會就向會員大會提報了兩名會員的除名;罷工期間又陸續除名四名會員,於罷工結束時報大會追認。有一部分的物質利益是非會員無法享有的,因此除名的動作在承平已久的工會眼中看來非常殘酷。但是這種決絕的手段如果該用時不用,會員的士氣、紀律會立刻受到不可挽救的影響。
還有一些與紀律、組織有關的,就是小組連絡以及禁酒。在罷工投票當天,富於抗爭經驗的自主工聯劉會長、勞動人權協會王執行長,以及今年初甫罷工的台南慶光工會卓理事、南縣產總黃總幹事,蒞臨興達工會分享經驗,很強調的兩點就是每天晚上的小組電話連絡,以及罷工區嚴禁飲酒,這兩點在興達工會都沒有做到。幸好罷工廿三天就結束了,否則這兩部分再不加強,很可能會出大問題。
罷工的意義
在產量壓力不大的情況下,到底是什麼因素使得資方願意出面談判、並也願意逐步向勞方的訴求靠近?除了官方的協助外,公司似乎對於工會發文到大陸相關單位、法國LV總公司的行為十分感冒;不但放話說台灣LV要對工會提出告訴,還三番兩次厲聲抱怨。罷工阻止了土地買賣與債權銀行團會議,以及職工福利金的問題,也可能都起到了作用。在全國產業總工會的協助下,工會也和即將於九月九日來台的國際食品勞聯-亞太區進行連絡。
這次罷工當然就基數或期數來說,並不是很理想。但是罷工能順利結束,並且達到了訴求(儘管是打了折扣的),這件事本身就很重要。遠化罷工失敗以後,「罷工」或「激進路線」十五年來在桃竹苗地區飽受污名化之苦,不但許多有心人士刻意抹黑或打壓,工人、工會本身也對罷工充滿忌憚,連帶任何形式的抗爭都不敢做。其實十五年來,基隆客運、新店正大尼龍、台南信立化工、慶光化工等等,都曾經罷工,有的成功有的失敗,有的勉強稱之為成功。(其實成功不成功不只是看訴求是否達到、拿到多少錢,還要看很多其他的因素)但是這些罷工和桃竹苗地區相隔一段距離,大家感受不深。這次罷工能順順利利本身就是一種成功,它使得罷工在本地區的工人面前不再看起來像是洪水猛獸,而只是比較激烈的一種合法手段。
最重要的是,不管是否採取這種手段,興達工會向桃竹苗地區的工會證明了:只要工人團結,就不會凡事公司說了算;工會雖然不能隨心所欲,至少還有和資方討價還價的空間。
新竹縣產業總工會
竹縣產總是這次罷工中唯一全程深入協助興達工會的縣級總工會。除了理事長黃維權、常務理事陳國樑以及縣產總所屬新三興、台灣日光燈等十幾家會員工會經常到場聲援外,以理事黃成進、張煥錦為首的寶順工會、南順工會更是全程大力協助。寶順、南順和興達同屬製罐業,甚至還長期幫興達代工生產。這次雖然在罷工期間,寶順仍然在出興達的貨,但是如果要求寶順全體會員一起抵制生產興達轉包的訂單,這是現階段全台灣一千一百多家產業工會都做不到的事。至少這兩家工會在精神上、物質上給了興達工會很大的支持,這是當前在台灣所謂「友會」能做到的最好的程度。除此之外,縣產總更派出總幹事彭桂枝、祕書鄭蘭玉從頭到尾協助行政作業、媒體連絡、各機關和外縣市友會連繫、文宣製作、文字與影像的檔案整理,以及現場帶動會員士氣、凝聚向心力等工作;更不要提其他硬體設備的支援。透過這次罷工,新竹縣產業總工會再度證明了自己是縣內唯一真正能了解、關心、照顧產業工會需要的縣級總工會,而不是只有一位幹部長期參與、其他幹部蜻蜓點水沾沾醬酒。當然,還有一些基層工會也到場給興達工會打氣、捐款,但是整體來說,真正在縣內盡到友會義務的,絕大部分是縣產總的會員工會。興達工會的兩名會務顧問除了是本中心的幹部之外,也是縣產總的會務顧問或兼任祕書。這次罷工證明了新竹縣勞工的前途所在:工人籌組工會,工會加入產總。
一些離譜的表現
有些表現十分離譜,不得不提,讓大家爾後能夠多注意。首先是罷工投票前一日,某位人民公僕和某位縣級總工會的資深幹部居然在現場以「平均工資以解僱前六個月計算是合法的」、「資遣費一年一個月符合勞基法規定」等語勸說新竹廠會員接受資遣,但是對於資方解僱理由、解僱程序是否合法則閉口不提。按所謂符合勞基法最低標準的規定,會員在家裡睡覺就有權請求,何必辛辛苦苦、搭棚抗爭來表示「我願意」?會員要求的是談出一體適用的離退職辦法,因為顯然新豐廠員工馬上也要面臨同樣的命運;當時如果新竹廠會員妥協,整個爭議焦點和士氣都會消失殆盡,十五年來首次罷工就要胎死腹中,兩個禮拜以後新豐廠再被違法資遣,就爭不起來了。這位公僕和這位縣級工會幹部拚命片面宣傳公司合法的一小部分,掩蓋非法的一大部分,不知是何居心?又廿日雙方在縣府的談判,談到立刻召開已經半年未開的職工福利委員會時,竟然有幾位公僕和一位執政黨籍立委助理拚命阻止。按福利金裡面有很大的文章,工會曾向主管機關檢舉,但主管機關遲遲不查;最後是公司勉強同意立即召開,就形成「資方同意,官方不同意」的怪現象。大體上來說,這次官方的表現堪稱客觀中立,縣府與工會在救災、勞教等問題也互相幫忙,但是少數一兩位人民公僕的表現,實在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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